事件起因
歐盟委員會2011年12月21日宣布,儘管有包括美國在內的眾多國家強烈反對,歐盟關於從2012年1月1日開始徵收國際航空碳排放費(即所謂航空“碳稅”)的政策將如期實施。這就意味著,從2012年起,全球4千多家經營歐洲航線的航空公司都須為歐盟支付所謂的“買路錢”。多位接受記者採訪的專家指出,中國應借鑑美國收集航空公司“碳數據”的做法,做好對歐盟貿易反制的準備。
美俄等國均表示反對
中國航空運輸協會(簡稱“中航協”)副秘書長柴海波向記者表示,中航協已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出台措施,採取“聯合談判”和“貿易反制”兩條腿走路。國家民航局相關人士也向記者透露,多個部門已建立聯席會議機制,並制定出相關方案,一旦方案獲批將適時對外披露。根據歐盟指令,從2012年1月1日開始,幾乎所有起飛或降落在歐盟境內的國際空運活動都需要納入歐洲碳排放交易體系,不論該運營商是否屬於歐盟成員國。國際航空運輸協會此前測算,開徵第一年,進出歐盟的航空公司將因此增加成本35億歐元,並且這一數字會逐年遞增。
美國、俄羅斯、中國等國均對歐盟上述措施表示反對。中國民航明年將被收8億元
對於中國而言,多位國內民航專家均向記者表示,儘管有《京都議定書》“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作為“護盾”,但開發中國家尤其是中國緊隨美國起訴歐盟,並非易事。一旦歐盟航空“碳稅”於明年起準時開徵,中航協預計,中國民航業2012年當年將為此支付約8億元,到2020年將增至30億元,“此間9年累計支出約176億元”。柴海波表示,如今美方敗訴,中方將需要調整訴訟策略。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國際法研究中心主任助理楊彩霞建議,中方起訴可改打“歐盟違反公平競爭原則”的牌。環保部政策法規司調研員李靜雲則認為,一旦航空“碳稅”明年起準時開徵,中國、美國可以到WTO的法庭提出訴訟。
專家建議中國採取貿易反制
在貿易反制方面,楊彩霞建議,中國可以在境內機場的航班加油量為基礎徵收燃油消費稅。為避免對本土航空業造成衝擊,楊彩霞還建議,可以考慮採取對國內航空公司暫緩徵收、先征後退等方式。有專家介紹,有的國家已擱淺向法國空客公司採購飛機的訂單,俄羅斯威脅說要徵收雙倍的越境飛行費。中國的航空公司也可以聯合發揮航空器貿易市場上的買方力量,減少對歐盟生產的空客系列航空器的採購,向歐盟施壓。
楊彩霞建議,中國雖然在短期內可以通過啟動國際談判、尋求司法救濟,以及對歐盟成員國徵收航空燃油消費稅等手段來應對該指令的實施,但從長遠看,建立國內市場化機制才是根本的解決之道。
我國外交部表示反對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劉為民22日在北京就歐洲法院允許歐盟徵收國際航空碳排放稅的裁定評論說,中方反對歐方強行實施單方面立法的做法。劉為民說,中方已多次表明立場,並已通過雙邊渠道向歐盟表達了中方的立場和關切。
他表示,事實上,很多國家也都對歐盟這一做法持反對態度。中方希望歐方慎重行事,以積極務實的態度,與包括中方
在內的有關方面妥善協商處理此事。歐盟“碳稅”不講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國際法研究中心主任助理楊彩霞向記者表示,歐盟航空“碳稅”違反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
中航協副秘書長柴海波表示:這個體系沒有對節能減排產生直接和實際的效果,而是單方面建立的一種以節能減排名義實施的具有金融性質的制度設計。另外,它的實施範圍超越了歐洲的管轄權,違反了國際法並觸犯了國家的主權。
“碳稅”過招
2008年11月19日歐盟通過法案決定將國際航空納入EUETS並於2012年1月1日起實施。
2009年底美國航空運輸協會、美國航空公司、大陸航空公司、美國聯合航空公司稱,歐盟徵收航空“碳稅”具有歧視性,並提起訴訟。
2011年11月初國際民航組織在蒙特婁總部舉行的第194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上通過決議,首次明確表示反對歐盟將國際航空納入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敦促歐盟及其成員國與國際社會合作處理航空排放問題。
2011年12月16日美國國務卿致函赫澤高等歐盟官員,要求歐盟放棄或推遲執行上述措施,否則美方將採取“適當措施”。
2012年1月4日中國航空運輸協會表示,中國內地航空公司將拒絕支付歐盟新的碳排放交易體系下的任何開支。
2012年2月6日中國民用航空局發布公告稱,根據國務院授權,民航局於近日向各航空公司發出指令,未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禁止中國境內各運輸航空公司參與歐盟排放交易體系,禁止各運輸航空公司以此為由提高運價或增加收費項目。
2011年度新詞語
國家語言資源監測與研究中心、商務印書館與互動百科日前發起2011年度詞語評選活動,年度詞語評選活動自2007年開始已舉辦四屆,是由教育部、國家語委指導。這些新詞語將收入由教育部、國家語委發布的《中國語言生活狀況報告2011》一書,商務印書館同時出版《2011漢語新詞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