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詳情
2011年4月24日,在山西省公務員考試中,宋江明報考了長治市環保局科員2,8月11日,他以總成績第一成為該職位唯一進入體檢環節的考生。然而,山西人事考試網9月19日公布,該報考職位對應的擬錄用人員是“賈美玉”。
“文明城市觸手可及又遙不可及!”宋江明在當天傍晚更新了自己的微博。
那時,宋江明已經在體檢中被檢出血紅蛋白測量值不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第3條的規定,被給出了“不合格”的體檢結論。在此後的複查中,他的血紅蛋白測量值依然未達標。隨後,他3次自行驗血,被告知其血紅蛋白測量值符合上述規定。在向招考主管單位長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長治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多次申訴未果後,宋江明於9月16日在人社局網站上申請信息公開,但得到的答覆依舊是維持之前的結果。
此事對張振蘭也產生了一定影響。在得知宋江明體檢不合格、未被錄用的訊息後,她堅持上了兩周課,但發現自己難以在教學中集中精力,只好向校長提出申請,不再擔任“包班”任課老師,改當生活老師,照顧住校學生的起居。
8月下旬,該職位考錄總成績第2名的考生賈美玉被安排遞補體檢,並得到了“合格”的結論。9月23日,長治市人社局在其“山西省公務員錄用審批表”上給出了“同意錄用”的意見。
但在本報刊發報導《宋江明求職驗血記》後,長治市紀委、監察局成立的調查組依據醫學專家組作出的鑑定結論,查證了對宋江明體檢結論的錯誤問題,以及兩次血液檢驗單存在人為篡改數據的嫌疑。
11月17日,長治市委、長治醫學院黨委分別召開會議,長治市人社局與長治醫學院附屬和平醫院(以下簡稱“和平醫院”)的6名責任人被追究相關責任:決定免去趙波長治市人社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公務員招考工作領導組辦公室主任職務,撤銷吉新瑞長治市人社局公務員科科長職務。
長治市人社局的多名幹部向記者表示,他們對自己的同事缺乏道德和法紀意識,參與了此次公務員考錄體檢過程中的造假行為而感到惋惜和痛心。
“趙波副局長是一名比較年輕的幹部,而吉科長明年2月就要退休了。發生這樣的事情,實在是很惋惜。”事發後接管長治市人社局公務員科相關工作的趙滿紅對記者說。
對在調查中發現的長治市人社局、和平醫院有關人員和遞補考生家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長治市紀委、監察局已經會同長治市人民檢察院、長治醫學院紀委就此進行立案調查,調查組正加緊開展調查取證。
訊息傳到村里,村民都為宋江明感到高興。一位已在外鄉工作的鄰居大哥最近正好回家探親,他讓宋江明不要因為網上的一些“穿小鞋”的言論而產生心理負擔,“好好乾,做出點樣子來”。
事件真相
由長治市紀委牽頭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在調查中查明:長治市人社局副局長、公務員招考工作領導組辦公室主任趙波,長治市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科長吉新瑞,和平醫院健康體檢科主任韓玉梅等人在2011年長治市行政機關公務員考錄體檢過程中,篡改考生體檢結果,致使本該錄用的考生宋江明未被錄用;在調查期間,訂立攻守同盟,隱瞞事實真相,毀滅證據,干擾辦案,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和平醫院的一名工作人員向中國青年報記者證實,在聯合調查組調查期間,已被和平醫院院方封存的該院體檢中心血液檢測設備遭到人為破壞,相關責任人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處理結果
長治市委、長治市紀委、長治市醫學院紀委對10名涉案人員分別作出嚴肅處理:決定給予趙波開除黨籍處分,因涉嫌犯罪被檢察機關依法逮捕;決定給予吉新瑞開除黨籍處分,因涉嫌犯罪被檢察機關依法逮捕;決定給予韓玉梅開除黨籍處分,因涉嫌犯罪被檢察機關依法逮捕。其他7名相關人員也分別受到相應處分或因涉嫌犯罪問題被長治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在長治發生的公務員考錄違規事件引起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的高度重視。國家公務員局考錄司有關負責人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專訪時表示,“要在整個系統內開展警示教育,通報長治的事情,讓所有人員都能從中吸取教訓。”
除了在體檢中存在違規情況外,長治市人社局在2011年公務員考錄的公示程式上也存在瑕疵。
2011年9月19日,山西人事考試網公布《2011年忻州市、長治市行政機關公務員招錄擬錄用人員公示》。其中,2011年長治市行政機關擬錄用人員的公示日期為9月19日至9月25日。但在9月23日,即公示期結束的兩天前,長治市人社局便在遞補宋江明進入後續考錄環節的賈美玉的“山西省公務員錄用審批表”上,給出了“同意錄用”的意見。
國家公務員局考錄司有關負責人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專訪時表示,公務員考錄不僅涉及體檢環節的公平、公正、公開,從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到考察、公示等各環節,都要嚴格把關,杜絕營私舞弊。
相關評論
“在公務員考錄中,公示是一個必須環節,要實現考錄部門的自我監督和社會監督的結合,確保程式規範。不能公示期還沒滿,就給出錄用意見了。這樣就失去了公示的意義。”該負責人說,“要真正發揮公示的作用,不能走過場。”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田思源認為,公務員考錄部門在公示期還沒結束時就決定錄用,相當於還沒開庭就下判決書了。
“這種同意的意見顯然是無效的,程式也是違法的。”田思源認為,在公示環節中,公示的內容應該更加詳盡,包括考生姓名、性別、年齡、畢業院校、專業及學歷、體檢單位及合格信息,包括基層工作經歷在內的考生簡歷、筆試面試分數、考生擬錄取崗位及崗位要求等。“總之,要說明考生為什麼符合該崗位,要體現公示的意義和有效性。”
2011年度新詞語
國家語言資源監測與研究中心、商務印書館與互動百科日前發起2011年度詞語評選活動,年度詞語評選活動自2007年開始已舉辦四屆,是由教育部、國家語委指導。這些新詞語將收入由教育部、國家語委發布的《中國語言生活狀況報告2011》一書,商務印書館同時出版《2011漢語新詞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