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例
2011年5月17日的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內外異常“熱鬧”。法院內受理刑事案件的可容納百人的第二法庭被幾十架“長槍短炮”和近百名媒體人士擠得略顯狹小,就連法院門口也被因事先沒有向法院登記而未能進入法庭現場的媒體記者以及圍觀民眾圍得里三層外三層。
高曉松醉駕案為何引起如此高的社會關注度?《2011年中國社會心態研究報告》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副研究員王俊秀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這起事件體現出了目前中國民眾的很多典型社會心態,其中最為明顯的就是“群體性怨恨”。
王俊秀對記者說:“高曉松的名人身份加上此前關於‘醉駕並非一律入刑’的討論,讓民眾擔心這裡面會不會出現名人特權等問題。”
“我相信事實不是這樣,而民眾偏要不自覺地把兩件事情聯繫在一起,這就體現出了民眾的一種思維定勢,產生這種定勢的情緒基礎就是我稱之為‘群體性怨恨’的社會心態。”王俊秀說,也就是說,目前,一些民眾對自己所處的現狀感到不滿意,具有相似感受的人就會產生相似的想法和情緒,逐漸形成群體的極化,表現出共同的反應。
“高曉松醉駕案就是一個比較典型的事例。”王俊秀對記者說,“高曉松醉駕案被報導後,很多民眾的第一反應是‘名人犯案’沒準就會輕判,因為有一些‘名人’出現過‘胡作非為’的情況,如吸毒、偷稅等。這樣的事情一出來,就會招致民眾極大的不滿,這樣的不滿情緒對民眾來說是共通的,就很容易從一個方向進行爆發。”
王俊秀告訴記者,在撰寫中國首部社會心態的研究報告過程中發現,“我爸是李剛”一事突出反映了“群體性怨恨”的社會心態。這種“群體性怨恨”是民眾不滿情緒的反映。
指向
“我們從近年來民眾不滿情緒的指向進行分析,發現主要存在幾個指向,一個是針對貪污腐敗、不作為的官員,一個是針對‘為富不仁’的商人,還有一個就是針對一些不公平的社會現象。”王俊秀說。
王俊秀告訴記者,近年來社會對一些熱點事件的角度顯示了社會民眾的一些心態。
“例如2010年年底,山西省發生一起一對警察夫婦在家中遭殺害案件。案件發生後,媒體和民眾關注的焦點始終是這對警察夫婦的寶馬車和巨額財產。”王俊秀說,此外,還有2009年發生在湖北省巴東縣的“鄧玉嬌案”、2010年“鳳凰少女跳樓案”等都引起全社會的關注。
“這些案件本身可能屬於個案,但這些案件背後所折射出的社會心態令人擔憂。我們經常看到的一種現象是,網友用個人的不滿解讀以上發生的事件,表達出一種不滿情緒,繼而形成群體性怨恨。”王俊秀說,要特別警惕這種“群體性怨恨”擴大為整個社會的情緒。
產生因素
群體心理中不可避免地包含非理性的因素,但是這種心態也是社會長期存在的一些問題得不到解決積澱而成的。比如腐敗問題,儘管這些年國家反腐倡廉的力度在不斷加大,但官員腐敗依然是民眾最不滿意的社會問題之一。少數腐敗官員造成民眾對政府官員的信任降低,也波及政府部門的公信力。有學者指出,“社會不公平的普遍蔓延和公權力不受制約的濫用是造成目前社會信任缺失的根本原因”。在公共權力運作缺乏公開、透明的情況下,不可避免地形成了“官員—貪腐”的思維定式,產生不滿情緒。
此外,“群體性怨恨”也與社會存在的不公平因素有關。我們在調查中發現,除“聯考制度”和“義務教育”處於“比較公平”水平外,其他方面都處於“比較公平”和“不大公平”之間。比如,“二代”現象所折射出的社會不公平心態,民眾對“富二代”的不滿,其實表達的是對機會不平等、貧富差距過大的不滿。但一些現象被解讀為“仇富心理”,如一些被冠以“寶馬”、“賓士”的交通肇事案件表達出的民眾的不滿,這類案件的共同特點是貼上了豪車標籤。但從我們的調查結果來看,雖然民眾對貧富差距加大不滿,但並不存在所謂的“仇富心態”,也就是說,民眾的怨恨針對的是富人的不良行為。
我國社會矛盾和衝突解決渠道不是很暢通,也使得民眾的社會心態存在一定的問題。我國處於社會轉型時期,各類矛盾和衝突不斷出現,但面對不斷出現的新舊矛盾和衝突,存在著解決渠道不通暢、解決措施不得力等問題,致使一些矛盾不斷升級。
解決辦法
根據一系列調查,我們發現,對於各類矛盾,民眾的初期解決策略絕大多數是理性的,採取衝突性手段的極少。目前,溝通和信訪是民眾解決衝突和矛盾的主要策略,而訴訟策略使用率很低。
2006年和2008年,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在全國進行了兩次調查,結果發現,在遇到矛盾和衝突時,人們首先採取的解決策略基本接近。2008年的調查顯示,多數的策略是“無可奈何,只好忍了”和“沒有採用任何辦法”。採取這種消極忍耐方式最多的情況,是在“買到假冒偽劣產品,使生產、生活受到損失”,其次是“學校亂收費”,接下來是“政府有關部門亂收費”、“環境污染影響居民生活”和“工人下崗沒有得到妥善安置”,然後是“征地、拆遷、移民及補償不合理”,採用此種方式最少的是“員工與老闆(或單位)發生勞動糾紛”。
除了上面提到的不採用任何辦法的放棄解決策略外,嘗試解決問題策略中用得最多的是溝通策略和信訪策略,也就是選擇“與對方當事人或單位協商”和“信訪或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與對方當事人或單位協商”在醫患衝突、勞資衝突中使用得最多,接下來是遇到社會保障糾紛,比例最低的是遇到消費欺詐。採用信訪策略最多的是遇到征地拆遷補償不合理問題。
首先要從制度層面科學制定解決這些矛盾和衝突的規則,落實責任部門,徹底解決累積的問題。同時,要建立了解和研究社會心態的系統,時時關注社會心態的變化,及時發現存在的社會問題和矛盾,採取科學有效的方法來解決。更重要的是,要完善我國的法制體系,使人們習慣於使用法律途徑解決矛盾衝突,降低人們使用法律策略的成本,培養全社會利用憲法、法律框架解決問題的信心和習慣,使行政、司法等可以高效互補和銜接,有效化解矛盾和衝突。
2011年度新詞語
國家語言資源監測與研究中心、商務印書館與互動百科日前發起2011年度詞語評選活動,年度詞語評選活動自2007年開始已舉辦四屆,是由教育部、國家語委指導。這些新詞語將收入由教育部、國家語委發布的《中國語言生活狀況報告2011》一書,商務印書館同時出版《2011漢語新詞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