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引起社會熱議的房產證“加名稅”終於塵埃落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昨天針對“加名稅”聯合發出通知,宣布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的,免徵契稅,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回顧
加名稅被批不合理自最高法對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釋出台之後,南京、武漢等地先後傳出要徵收房產證婚內加名契稅,之後南京又宣布暫時不徵收。房產證加個名字要多花幾萬元契稅,這多少讓百姓難以接受,房產證婚內加名是否應該徵稅的問題一直懸而未解。
據國務院1997年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該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其中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的買賣、贈與和交換全部包括在內。對此,稅收方面專家曾表示,這樣的規定“合法不合理”,雖然房產證加名法律上講屬於“贈與”範疇,應該繳納契稅,但夫妻之間贈與房屋後實際使用人並沒有發生改變,所以“加名稅”與當前鼓勵提高居民生活收入的原則相悖。
按照此前武漢實行政策計算,如果一套房產價值100萬元,夫妻一方房產證加上另一方名字,屬於一方將房產價值的50%“贈與”對方,因此被贈與人需要按房產價值50%繳納4%的契稅,也就是100萬×50%×4%=2萬元。執行新政策後,武漢居民房產證加名直接減稅近2萬元。
兩部委叫停加名稅或引加名潮
新婚姻法解釋引發夫妻房產加名風潮,部分地區稅務機關對婚前房產徵收“加名稅”引發公眾質疑。婚前房產婚後加配偶的名字到底要不要征契稅?昨天,財政部及國家稅務總局一錘定音免徵。財政部昨天在其官網公布通知: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的,免徵契稅。這一政策自8月31日起執行。
針對這一政策,有網友提出,婚姻存續期間的單方房產至少有4種情況,一種是婚前為單方房產,婚後存續事實;第二種是婚後一方出資買房;第三種是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且房產證只寫了夫妻一方的名字;第四種是婚後夫妻共同買房,但只寫一方名字。從通知字面理解,婚前房產由於不是在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加名是否同樣可以免徵稅?
針對這一疑問,財政部稅政司有關負責人。這位負責人解釋說,這次政策中之所以沒有出現“婚前”的字樣,主要是為了強調“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這一事實。也就是說,無論是婚前一方出資買房,還是婚後一方或一方父母出資買房,只要二人婚姻還在存續期間,為另一方加名,就都是免徵契稅的。當然,婚後雙方共同購房,為另一方加名,自然也是免徵契稅的。
影響
全國將迎來“加名潮”夫妻房產“加名稅”風波塵埃落定。“鏈家地產”市場研究部首席分析師張月認為,兩部委對“加名稅”的解釋無疑將使得“加名潮”在全國範圍內開始,失去契稅這一顧慮,以及免稅的刺激,夫妻加名的動力更足。另外,在北京這樣原本就不徵收“加名稅”的城市,即便《通知》的影響有限,但新婚姻法解釋也無疑會影響當前夫妻對於房產證加名的觀念,“加名潮”同樣不可避免。
反應
被逼著加名有人因為加名不用收稅而高興,也有人卻因此而煩惱。在一家網站工作的小趙看到通知時有些煩,因為不用繳稅了,他現在就面臨加名字的煩惱,夾在自己父母和岳父岳母之間不知道如何是好。
原來,結婚前小趙的父親為小趙購買了一套住房,房產證上寫著父子兩人的名字。新婚姻法解釋出台之後,小趙的岳父岳母要求小趙在房產證上添加女兒的名字。不過,由於南京地稅部門要求加名字要繳納3%的契稅,考慮到要交一兩萬元的契稅,岳父岳母暫時擱置了這個加名的要求。在聽聞加名不需要繳納契稅之後,小趙的岳父岳母又再次提出了加名的要求。
2011年度新詞語
國家語言資源監測與研究中心、商務印書館與互動百科日前發起2011年度詞語評選活動,年度詞語評選活動自2007年開始已舉辦四屆,是由教育部、國家語委指導。這些新詞語將收入由教育部、國家語委發布的《中國語言生活狀況報告2011》一書,商務印書館同時出版《2011漢語新詞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