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簡介
又名“蹋蹄”(即踏歌)。高山族民間群舞形式之一。三國沈瑩《臨海水土志》已載及該族之歌舞。《隋書·東夷傳》云:“流求國(按:台灣之古稱),……歌呼蹋蹄,一人唱,眾皆和,音頗哀怨。扶女子上膊,搖手而舞。”今之蹋蹄,乃眾人交叉攜手,列隊橫排或呈大環形,推善歌者指揮,載歌載舞。各部落之蹋蹄有所不同,但都十分講究步法。最流行的一種,是左足上一步而右足隨之踏一步,右足退一步則左足後踏一步,腿部隨節拍而屈伸,雙手拉著,上步時齊上擺,退步時齊下擺。其“雙腳齊跺半蹲”、“鏇轉半蹲”的步姿“逐隊踏地,先作退步”,後“踴躍直前,齊聲歌呼”的順序酷似原始的圍獵形式。清巡台御史范鹹詠此舞云:“聯臂相看笑踏歌,陳詞道是感恩多。劇憐不似弓鞋影,一曲春風奈若何!”“妙相天魔學舞成,垂肩瓔珞太憨生。分明即是西番曲,齊唱多羅作梵聲。”舞蹈概述
因表演時舞者攜手,且歌且舞得名,在台灣高山族聚居區廠泛流傳,舞者人數不限,或三五人,或數十人乃至上百人之眾。舞蹈隊形多樣,或成單排、雙排,或圍成半圓、圓圈沿順時針方向進行,並根據祭禮的內容和目的,男、女分別成隊,或男女相間交插排列。表演時,由一兩名歌舞能手領唱,眾人重複主要詞句唱和,或以“阿依呀喔耶”“喔依呀”等襯詞呼喊伴唱助興。領唱者排在佇列前面,或在場地中央指揮眾人歌舞前進。歌詞除各祭禮的傳統唱詞外,還可以即興編唱。表演時的拉手形式有兩種:一種是舞者相互間雙手自然拉起,或以小拇指互相勾連,人們稱之為“小拉手”;另一種是舞者和兩側間隔一人,於身旁一人的身前或身後交叉拉手,手臂相鎖,此為“大拉手”。由於舞者拉著手,所以上身動作不多,而是側重腳步的變化。步法有:“左右悠抬”“上步後撤”“單腳左跳”“雙腳跳躍”“全蹲躍起”等。小拉手式:雙臂多前後或上下不同幅度地擺動,身體前俯後仰。著盛裝的男子深向前彎,使帽子上的長羽毛拂地而過,輕揚而起,很有特色。大拉手式:以隊形排面的變化居多,或向兩側移動,或先向圓心密集,繼而後撤散開。參加人數少時,歌舞清新;人數多時,舞蹈場面壯觀,歌聲如潮。
“拉手舞”是高山族的一種自娛性舞蹈。凡婚姻、喜慶節日之時,均跳此舞。台灣高山族地區在距今一千多年前,就已有這種歌舞活動了。
《北史·流球傳》中記載:“歌呼踏蹄,一人唱,眾皆和,音頗哀怨,扶女予上膊,搖手而舞。”這種一人領唱,眾人相和,踏地為節的情形,與今天高山族“拉手舞”的特點是基本一致的。清代《台灣生熟悉圖像》中畫有一幅身著高山族服裝的若干人,拉手而舞的形象。其獨特的拉手方法及踏足環舞的姿態,亦與今日“拉手舞”相一致。其圖題字為:“諸邑收成之後,各社齊集數日,歌舞賽戲名曰做田”,可知此圖像反映的正是高山族人民在豐收之後,歌舞歡慶的場面,這與如今在“豐收祭”時歡跳“拉手舞”的習俗剛好相吻合。“拉手舞”男女均可參加,日常娛樂時,少則三、五人,多則數十人,盛大節日可達數百人之眾。舞時,分別圍成一圈或數圈,通常由一位歌舞能手擔任領唱。歌詞內容有歌頌祖先的、讚美英雄的、祝賀豐收的、鼓勵生產的、歌唱團結的及見景生憎愛分明即興而歌等。在歌詞中往往有很多虛詞、襯詞,如“哪羅彎哪依哪喲”、“因乃喲嗬因海呀”等,有時一段歌從頭至尾都用虛詞,也有在開始或中間加入一。
詳細介紹
舞蹈形式
主要流行於中國台灣省高山族人聚居區,是高山族舞蹈中最有代表性的舞蹈形式。其主要特徵是拉手而舞,高山語為“馬利庫拉”。拉手舞歷史悠久,據《北史·琉球傳》載:“歌呼踏蹄,一人唱眾皆和,音頗哀怨。扶女子上膊,搖手而舞。”清代《台灣府志·番社風俗》載,“種粟之期群聚會飲,挽手歌唱,跳腳鏇轉以為樂。”拉手舞多用於祈年、婚禮等喜慶活動;這種風俗習慣流傳至今,每逢節日、婚禮、豐收等喜慶之日,高山族男女皆盛裝歡跳拉手舞,常常通宵達旦,以至連續數日。青年男女也經常通過跳拉手舞談情擇偶。拉手舞隊形以圓形為主。順時針或逆時針方向移動。其動作以下肢步法變化為主,有向兩側橫移或前後進退及抬腿、勾腳、踏足、跳躍等,貫串於始終的動作是重拍向下的膝部顫動。舞者相互拉手,與相鄰人拉手稱小拉手,與相隔人拉手稱大拉手,此外也有雙臂向左右或上下擺動,及叉腰、甩腕等動作。舞時不用樂器伴奏,一人領唱,眾人相和或同聲齊唱。內容多是歌頌祖先、慶賀豐收、讚美英雄或即興編詞。歌詞中常夾有虛詞或用整段虛詞。音樂鏇律優美,節奏多為娺或嬋拍。
參考條件
“拉手舞”男女均可參加,日常娛樂時,少則三、五人,多則數十人,盛大節日可達數百人之眾。舞時,分別圍成一圈或數圈,通常由一位歌舞能手擔任領唱。歌詞內容有歌頌祖先的、讚美英雄的、祝賀豐收的、鼓勵生產的、歌唱團結的及見景生憎愛分明即興而歌等。在歌詞中往往有很多虛詞、襯詞,如“哪羅彎哪依哪喲”、“因乃喲嗬因海呀”等,有時一段歌從頭至尾都用虛詞,也有在開始或中間加入一些虛詞的。當成百上千的人拉起手來引吭高歌,整齊地變換著舞步,統一地抬腳、頓足時,那壯觀的場面是可以想見的。在熱烈的歡舞中,有些男子會興奮地彎下腰去用雉羽掃過地面,再起身繼續向前跳動,身體不斷的一起一伏,甩得羽冠上下飛舞,歡騰的人群、如潮的歌舞,不斷地翻卷著,忘情的圍觀者隨時都可能被捲入歌舞的海洋中去。
動作特點
“拉手舞”的動作主要由“上步”、“撒步”、向各方面的“抬腿”、“踏腳”等步法組成,由於節奏、組合的變化,舞步頗為豐富。男子還有大幅度的向前跳躍、全蹲,繼而直立起等較激烈的動作。拉手的方式可分為兩種:一種是與兩旁人相拉,通常稱“小拉手”其中又有手拉手及用小拇指互相勾連等不同方式。一種是隔一人相拉,形成互相交叉的連臂拉手,通常稱“大拉手” 。“小拉手”時,雙臂可前後、上下大幅度甩動或屈於身體兩旁。“大拉手”則不便甩動手臂。“拉手舞”多沿圓圈或面向圓心進退,此外亦有單排、雙排、螺鏇、龍擺尾等隊形。所屬民族
高山族是居住在台灣省的少數民族。主要居住在台灣省台灣本島的山地和東部沿海縱谷平原以及蘭嶼上。台灣當局稱之“山地同胞”,簡稱“山胞”。因地區、語言的差異,內部有阿美人、泰雅人、排灣人、布農人、魯凱人、卑南人、曹人、賽夏人和雅美人等之別。此外,尚有10多萬已被漢化的平埔人。平埔人歷史上包括10個族群。他們散居在台灣西部、北部、西南部平原與沿海,長期與漢族雜處、通婚,較早接受漢族文化,至19世紀以後已基本與漢族融為一體。據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統計,還有4461人散居祖國大陸東南沿海。高山族有自己的語言,屬南島語系印度尼西亞語族,無文字。不同地域的高山族使用不同的語言。主要從事農業和漁獵業。泛指早期即已居住在台灣的原住民族。就慣例講,原住民族系針對遷徙而來的民族而言。屬於南島語系或者馬來-玻里尼西亞語系。該民族確實早於漢人、荷蘭人、西班牙人在17世紀以前就已居住於台灣,他們的確有資格被稱為台灣的原住民族。
雖然歷史語言學者不認為台灣是南島語言的發祥地。而就台灣的考古學和民族學研究也還無法將這兩者關聯在一起,但在大部分原住民族的神話中,可發現他們已把台灣視為其民族的發祥地。
在與外人發生接觸以前,他們以刀耕火種的技術種植粟(小米)、芋頭、甘藷等農作物,或飼養豬、雞、犬等家畜家禽,兼營打獵和捕魚。他們沒有文字、貨幣,亦未建立城市,更無類似國家的組織。但有自己的政治制度、土地制度、經濟與宗教體系等。
根據學者的研究,台灣的原住民族可分為兩大類︰1.住在西部平原與外界接觸較早的平埔諸族,多已融合於台灣漢人社會中;2.住在山區或東部平原的諸族,尚能保持其固有風俗與語言。後者目前共有泰雅、賽夏、布農、鄒、邵、魯凱、排灣、卑南、阿美、雅美、噶瑪蘭等11族,總人口約436,131(2003)。高山族地區處於台灣中部山區、東部縱谷平原和蘭嶼島上,海拔500至2000米,屬熱帶和亞熱帶氣候,森林覆蓋面積大,素有"森林寶庫"的美譽。
高山語屬南島語系印度尼西亞語族。各地區高山語差別較大。目前起碼有15種語言,大致可分為"泰雅"、"曹"、"排灣"三大語群。沒有通用的民族文字。散居於大陸的高山族通用漢語文。
相關榮譽
文化部公示了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推薦項目名單,華安縣高山族拉手舞(傳統舞蹈)榜上有名。
拉手舞是高山族同胞在節日、婚禮時的一種自娛性群體舞蹈。參加人數少則幾人,多則數十人至數百人,舞者手拉手,相附相隨,在一位能歌善舞為首者的帶領示範下,隨著不同節奏,上步、退步、抬腿、踏腳,載歌載舞。整個舞蹈形式活潑、氣氛熱烈。
少數民族代表性舞蹈
少數民族代表性舞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