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內和諧

黨內和諧

黨內和諧是無產階級政黨先進性的重要體現,是馬克思主義的一個基本原則,也是中國共產黨歷史經驗的總結,是黨的事業勝利的基本保證。黨內和諧是指黨內關係的和諧,包括黨員與黨員之間,普通黨員與領導幹部之間、黨員與黨組之間、上下級黨組織之間的行為活動和人際關係的和諧。

黨內和諧是無產階級政黨先進性的重要體現,是馬克思主義的一個基本原則,也是中國共產黨歷史經驗的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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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黨的事業勝利的基本保證。黨內和諧是指黨內關係的和諧,包括黨員與黨員之間,普通黨員與領導幹部之間、黨員與黨組之間、上下級黨組織之間的行為活動和人際關係的和諧。這種和諧,從整體上來看錶現為黨內生活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那樣一種政治局面。

內涵

黨內和諧是指黨內部各構成要素之間形成的互相協調、互相配合、互相作用、互相促進的一種關係狀態,是黨組織的存在狀態與工作的運行狀態。黨內和諧的內涵從巨觀角度看,包括政治上的和諧、思想上的和諧、組織上的和諧、作風上的和諧、制度上的和諧、能力上的和諧;從主體的角度看,包括黨員與黨員之間的和諧、幹部與幹部之間的和諧、黨員與幹部之間的和諧;從組織的角度看,包括黨組織與黨組織之間的和諧、黨員與黨組織之間的和諧。衡量黨內和諧的標誌有:認同感歸屬感協調性親和力執行力等。實現黨內和諧,要以偉大事業來統領,以創新理論來武裝,以科學制度來規範,以優良作風來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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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作為執政黨的中國共產黨的內部和諧十分重要。一個地方、一個部門、一個單位,如果黨組織內部不和諧,勢必影響各項工作的開展,影響經濟社會的發展與穩定。各級黨組織作為構建和諧社會的堅強領導核心,一方面要全力抓好社會和諧的建設,另一方面要重視抓好黨內和諧的建設,努力做到以黨內民主帶動社會民主,以黨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真正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組織者、實踐者和示範者。

第一,黨內和諧是社會和諧之源。黨內的活力直接影響著社會的活力,黨內的和諧直接影響著社會的和諧。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中,謀求、鞏固和發展黨內和諧至關重要,也就是說黨內和諧的充分體現和集中表現,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源頭保證。我們黨可以通過制定方針政策推動社會向和諧方向發展,用正確的輿論導向引領人民樹立和諧思想,以科學民主的執政理念促進和諧社會的構建

第二,黨內和諧是黨的建設之基。以黨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這是由黨的執政地位和黨的先進性所決定的。加強黨的建設首先是加強黨的先進性建設,而黨內和諧是黨的先進性建設的基礎,必須通過黨內和諧建設來加強黨的先進性教育和黨的執政能力建設,使黨成為名副其實的“先鋒隊”。尤其是當前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面臨新情況新問題,迫切要求我們黨努力鞏固和發展黨內和諧,永葆黨的先進性,增強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完成時代所賦予的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執政使命。

第三,黨內和諧是社會發展之本。“黨風正則乾群和,乾群和則社會穩”。社會發展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在整體推進社會發展的過程中,需要我們黨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因素,通過黨內和諧之風帶動政通之風、人和之風、氣正之風和事順之風,從而引領發展社會事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完善社會管理、增強社會創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進社會建設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協調發展。

三種體現

一是黨員應以講黨性體現黨內和諧。黨員的和諧,在於所有黨員能不能自覺堅定理想信念,堅持黨的宗旨,達到身心和諧,具有和諧的人格,保持黨員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作為黨員,理應在政策理論、道德行為、事業發展、日常生活等方面,展示清晰的黨員精神面貌,激發對黨員政治身份的榮譽感,對黨組織的歸宿感,對黨的事業的忠誠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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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黨員領導幹部應以重德性體現黨內和諧。黨員領導幹部的和諧,在於各級領導幹部能否樹立良好的道德觀、職業觀和公德觀,保持公僕心,具有和諧的執政態度和執政水平。必須把為人民辦實事看作是“最高境界”,時刻注重以德修身、以德樹威、以德服眾、以德治政。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必須處理好“班長”與班子成員之間、領導成員之間、領導成員與黨員幹部民眾之間的和諧關係,力求消除阻力、形成合力、增強活力。

三是黨組織應以有磁性體現黨內和諧。黨組織的和諧,重在堅持黨要管黨,增強黨內和諧意識、營造黨內和諧氛圍,全面提高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吸引力。首先,黨組織要樹立思想領域的和諧觀。特別是要把科學發展觀真正轉化為黨員的實際行動,轉化為領導科學發展與鞏固黨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的實際能力。其次,黨組織要樹立黨內關係的和諧觀。要充分尊重黨員民主權利,形成黨內大膽討論平等討論的環境。再次,黨組織要樹立黨群關係的和諧觀。引導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牢固樹立民眾觀念,切實做到親民、為民、富民。

著力點

首先,要健全黨內和諧機制。一是健全協調溝通機制。要進一步健全黨內良性協調溝通制度,確保問題隨時研究、矛盾及時化解、關係有序調和,使上下黨組織之間、黨員與組織之間、黨員與黨員之間目標同向、工作合拍、資源共享,形成強勁有力的“一股繩”。二是健全民主決策機制。必須健全和完善黨內民主制度,包括領導集體決策、專家論證、決策評估聽證、決策失誤責任追究、決策諮詢等制度,充分實行民主和科學決策。三是健全公道用人機制。要進一步完善初次提名、差額考察公開選拔、全委會投票表決、“兩推一選”等制度,不斷改進領導幹部綜合考評辦法,把構建社會和諧能力列為幹部考核內容。四是健全公眾監督機制。要堅持公開、透明,使監督貫穿於權力運行的全過程,加強人大監督、民主監督、民眾監督、輿論監督,建立健全教育與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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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要創建黨內和諧載體。一是要推行“黨務公開”工程。要力求“在公開內容上求廣,在公開形式上求多,在公開效果上求實”,切實提高黨組織領導下的民主自治水平。二是要開展“黨內關愛”工程。要以人為本,做到“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特別是要把搞好對黨員的關愛和服務擺上更加突出的位置,體現真正重視、真情關懷、真心交流、真誠幫扶。三是要實施“黨群魚水”工程。要通過實施領導幹部聯繫點、黨員民眾結對幫扶、農村黨員義務幫工、流動黨校送課到基層等活動。

再次,要暢通黨內和諧渠道。一是暢通黨員參政議事的渠道。要開闢黨員旁聽黨委會、黨員代表議事日等黨內議事渠道,有效保障黨員對黨內事務的“四權”。二是暢通黨員反映心聲的渠道。充分利用“黨員談心室”、領導幹部接待日、組織部長信箱、民主生活會等平台,廣泛收集黨員的意願和社情民意。三是暢通黨員發揮作用的渠道。要創造性開展黨員“定崗爭先”、“掛牌爭先”等活動,健全讓黨員經常受教育、永葆先進性的長效機制,動員和組織廣大黨員做促進社會和諧的表率,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凝聚人心、推進發展、促進和諧的作用。

地位和作用

黨內和諧是和諧社會重要的組成部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總體布局,是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四位一體”的全面發展。和諧社會建設是系統工程,它是由人與人的和諧、人與自然的和諧,以及社會各地區、各階層、各組織等方面的和諧組成。我們黨作為執政黨,自身和諧是政治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是社會和諧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黨的建設所追求的理想目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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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內和諧在構建和諧社會中起著重要的示範和帶動作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關鍵在黨。黨內是否團結和諧,決定著和諧社會建設的質量和進程。黨內如果不和諧,往往會使全社會在思想上造成混亂、理論上帶來困惑、政治上引起風波、行動上出現盲目。歷史的經驗和教訓歷歷可鑑。作為執政黨,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黨內和諧在構建和諧社會中起著其他組織所不能替代的主導作用和示範帶動作用。

黨內和諧是提高執政能力、鞏固執政地位的內在要求。胡錦濤同志指出,“從黨肩負的使命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鞏固黨執政的社會基礎、實現黨執政的歷史任務的必然要求。”黨內和諧作為社會和諧的必要條件,因而也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內在要求。只有不斷促進黨內外各種關係的和諧,實現科學執政、依法執政和民主執政,密切黨群關係,才能更好地提高執政能力,鞏固執政地位。

黨內和諧是黨永葆先進性的重要保證。在新的歷史時期,面對層出不窮的新情況、新問題,黨的建設面臨著新的挑戰,存在著一些不和諧的問題,如少數黨員的素質和形象與黨的宗旨、民眾期望的不相稱,黨的組織形式、活動方式與黨員分布狀況的不適應,等等。只有認真研究解決上述問題,努力促進黨內和諧,使黨的各級組織更加堅強有力,黨員隊伍的模範作用更加充分發揮,黨才能永葆先進性,始終充滿強大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

目標要求

鄧小平指出:“在我們黨內和國家內,必須按照毛澤東提出的,要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那樣一種政治局面”(《鄧小平文選》,第1卷,306頁)。在新的時代條件下,黨內和諧不是單指黨內的團結,而是與社會和諧密不可分、息息相關的,具有與建設和諧社會的要求相適應、相匹配的豐富內涵,並且有著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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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和諧社會強調民主法治,黨內和諧應更加注重民主集中制建設和擴大完善黨內民主。一方面,要依章據規、從嚴治黨。黨是按照先進理論和民主集中制原則組織起來的政黨,黨章黨規就是黨內的“法”,我們一定要堅決依照黨章和黨內的規定辦事。另一方面,要在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前提下,充分發揚黨內民主。要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維護保障黨員對黨內事務的知情權、黨內決策的建議權以及批評監督、申辯請求等各項民主權利,調動廣大黨員積極履行義務,共建黨內和諧。

構建和諧社會強調公平正義,黨內和諧應更加注重黨務公開、黨內平等和幹部使用的公道正派。首先,要儘快建立和完善黨內情況通報制度、黨內重大情況反映制度。其次,黨員不論職位高低、分工不同,在政治地位上一律平等,有權平等參與管理黨內事務,公正地獲得經濟、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各種機會。再次,要在組織人事工作中堅持公道正派、體現公平正義、做到公開擇優。努力擴大幹部選任工作各個環節的公正民主,確保任人唯賢、德才兼備。

構建和諧社會強調誠信友愛,黨內和諧應更加注重黨員的忠誠團結以及黨員之間的互相尊重、互相關心、互相支持、互相幫助。作為共產黨員,必須堅定信仰、牢記宗旨,忠誠於黨的事業,忠誠於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堅決克服和糾正瞞上欺下徇私舞弊貪贓枉法等喪失民心、敗壞黨的形象的行為。同時,完善黨內同志式的友愛互助。不僅要從理想上、責任上、能力上、形象上傳幫引帶,而且要從生活上助困解難,為不同行業中的困難黨員提供資助和扶持,充分體現組織關懷和同志友情,不斷增強各級黨組織的凝聚力、號召力和吸引力。

構建和諧社會強調充滿活力,黨內和諧應更加注重堅持黨的建設的與時俱進,創新工作機制,創新組織形式,創新活動方式,使黨組織和廣大黨員永葆先進性。既要固本強基,又要開拓創新,在新經濟組織中大力建立黨組織,在新社會階層先進分子中大力發展新黨員,在新形勢下大力拓展黨組織和黨員發揮作用的活動載體。要著力構建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長效機制,充分調動廣大黨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使有利於黨的建設、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創造願望得到尊重,創造活動得到支持,創造才能得到發揮,創造成果得到肯定。

構建和諧社會強調安定有序,黨內和諧應更加重視紀律的嚴肅性、制度的科學性和活動的規範性。黨的紀律、黨的制度和黨的工作規範是構建黨內和諧的重要保證。黨的團結,黨對各項事業的堅強領導,黨的強大的凝聚力、戰鬥力、號召力,都離不開嚴格的紀律約束。同時,還要強化制度建黨,努力建立和完善“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好人可以“充分做好事”的制度體系和配套的規章制度,推動黨內政治生活的規範化、制度化和體系化。

構建和諧社會強調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黨內和諧同理應更加注重黨內與黨外各種關係的和諧。黨的領導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組織上的領導,既包括黨對國家政權的領導,對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各方面工作的領導,也包括對社會各種組織的領導。要著力解決好黨與國家權力機構、行政機構、黨與民主黨派以及其他經濟文化社會組織的關係,使他們和諧共生、和睦共處,才能有效地保證和促進黨內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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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黨內和諧、公共治理的和諧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關鍵,那么,在構建和諧社會過程中,如何通過政府自身的改革以及執政黨內部改革,促進社會和諧,就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十分關鍵的問題。

第一,要從黨內改革切入,推動行政體制和政治體制改革。早在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上,胡錦濤總書記就曾指出,在提高黨的執政能力方面,最關鍵的是要做到“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筆者認為,這一概括實際上已經涉及問題的核心。如果我們的執政黨真正能夠做到這三點,就能大大提高黨內的和諧度,同時也會對公共治理產生重要的影響。

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如果把我們黨目前在執政中的不科學的因素、不民主的問題以及沒有依法執政的地方找出來並加以認真改進,那肯定就是政治體制改革中最重要的內容了,從這個意義上說,加大黨內改革的力度,同時也是我們推進政府改革的重要前提和條件。如果沒有執政黨自身的具有實質意義的改革內容的出台和推進,那么,政府改革、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等都會受到很大的局限,黨內和諧、公共治理和諧,也很難真正實現。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從2006年以來,中央圍繞黨政幹部選拔任用、地方黨委換屆等進行的一系列改革舉措,如減少黨內副職的領導職數、擴大黨內民主、在一些鄉鎮實行黨的書記的直選制、在一些地方試行黨代表常任制以及中央出台的黨政幹部任用、迴避交流等規定,都可以看做是執政黨圍繞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進行改革的系列舉措。這些改革的推進和深入,必將對促進黨內和諧和社會和諧產生重要影響。

第二,在公共治理的改革方面,首先要解決公共政策制定的公平和正義問題。這一點之所以要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是因為在現實生活中,許多不和諧的因素幾乎都與公共政策的公平、公正有關。如果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時過多地受到強勢利益集團的影響,使公共政策的制定背離公平和正義的準則,就必然會導致嚴重的社會不和諧。應當看到,目前中國社會存在的很多不和諧因素,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社會的收入分配嚴重不公,貧富差距拉得過大,從而引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如果我們的政策不能在這方面有實質性的突破,不能解決社會的利益結構失衡問題,那么,社會的和諧幾乎是不可能的。因此,重視利益關係的調整,發揮公共政策的作用,是我們必須高度重視的。在這方面,我們不僅要做很多基礎性的工作,而且還要對以往的公共政策制定體系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下決心解決公共政策制定中的部門利益干擾、低效率、越來越有利於富人以及弱勢群體爭取公共政策能力下降等突出問題,並將其作為構建和諧社會的“抓手”和突破口,以化解社會衝突和社會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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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在政府職能的實現形式方面,要把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作為各級政府、特別是地方基層政府最主要的職責。過去我們更多地關注經濟調節、市場監管,2003年“非典”以後,我們逐步認識到了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性,開始將其放在重要地位。從發展的角度看,政府要改善自身的公共治理,提高民眾對公共治理的滿意度,必須加強政府的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職能。要看到,由於過去我國各級政府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方面普遍比較薄弱,欠賬過多,使許多直接關係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問題沒有得到根本性解決,以至於在改革開放28年後的今天,社會上卻出現了明顯的看病難、上學難、住房難、就業難等民生問題,這是值得我們深刻反思的。當我們國家的公共財政收入是3千億元的時候,我們把更多的錢用來維持國家機器的運轉,維持政府的行政管理活動,公眾無可厚非;但是當我們的公共財政收入翻了十多倍以後,我們在民眾的基本社會保障如醫療教育社會保障等最基本的公共服務方面還遠遠低於世界平均水平,我們是很難向老百姓交代的。從這個意義上說,加強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不僅是政府職責的應有之義,而且也是保障社會和諧、人民安居樂業的最重要條件。

第四,在公共治理的改革方面,還有一個十分值得關注的問題,就是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問題。應當看到,中國在過去20多年的經濟高速增長,對提升我國的國力,改善人民的生活功不可沒。但是當我們發現這個高增長是以“資源的高消耗”、“資金的高投入”和“環境的高污染”為代價的時候,以往的經濟成長模式就面臨嚴峻的挑戰。人們意識到,如果我們不改變經濟成長方式,不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不僅經濟很難持續發展,而且會直接影響人與自然的和諧,毀壞我們賴以生存的家園。從這個意義上說,用更加強有力的措施,轉變我們過去以外延擴張式、資源消耗式拉動經濟的方式,真正把可持續發展戰略落到實處,必將對我國未來的發展以及和諧社會的建設產生深遠的影響。需要指出的是,不管是我們前面所說的化解社會衝突、解決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還是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轉變經濟成長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都取決於執政黨內部以及政府自身改革的成功。如果沒有好的制度安排和合理的公共政策的制定,沒有對公共權力強有力的制約和監督,上述目標都有可能落空。這也是我們強調執政黨黨內和諧和公共治理和諧重要性的根本原因。

重要基礎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解答各種錯綜複雜的新課題。黨要成功駕御這一複雜的工程,不僅要把黨內民主作為和諧社會的政治要素,而且要從黨內民主尋找內在的動力之源,充分發揮黨內民主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基礎性作用。

一、黨內民主是黨的領導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要路徑,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本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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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曾指出:“黨的政策和策略是黨的生命,各級領導同志務必充分注意,萬萬不可粗心大意。”(《毛澤東選集》,第4卷,1298頁)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任務目標能否順利實現,在一定意義上說取決於黨的政策的正確性和科學性。

黨內民主能夠確保黨的政策的科學性。黨內決策民主,主要體現為決策提出的開放性、決策參與的集體性、決策過程的程式性、決策論證的科學性,而這都必須有充分的黨內民主作為保障。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進程中,黨必須把民主貫穿於整個決策過程,以確保黨的政策的正確性與科學性,從而更好地解決社會發展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矛盾,推動整個社會和諧發展。

黨內民主能夠促進黨的政策相互協調。黨的各項政策是否相互銜接、協調,是衡量政策質量和執政水平高低的一個重要標準。不論是總體政策與具體政策之間的協調,還是地方或部門政策與中央政策之間的協調,或是新舊政策之間的協調,都必須依靠一個健全的民主與集中機制。黨在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過程中,任何政策的制定都必須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則,以保證黨的政策相互協調和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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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內民主能夠確保黨的政策的現實針對性。黨制定一切政策,都必須考慮其現實指向與實踐意義。我們黨80多年的經驗教訓表明,要保證政策的現實性,就必須堅持走民眾路線,大興求真務實之風,大興調查研究之風,充分尊重民眾的實踐,傾聽民眾的意見。正如毛澤東所指出:“實際政策的決定,一定要根據具體情況,坐在房子裡面想像的東西,和看到的粗枝大葉的書面報告上寫著的東西,絕不是具體的情況。”(《毛澤東年譜》,上卷,348頁)只有充分發揚民主作風,深入民眾實踐,了解實際情況,才能制定出切實可行、行之有效的政策。

二、黨內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內在要求,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強大動力

民主法治是和諧社會的一個基本特徵。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實施依法治國,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作為執政黨的黨內民主狀況與社會主義民主法治進程有著極為密切的關係,黨內民主在推進民主政治建設與和諧社會構建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推動作用。

黨內民主推動依法治國方略的順利實施。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民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化、法律化。黨既是依法治國的倡導者和實踐者,又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領導者。這就決定了黨自身的民主化程度必然直接影響黨落實依法治國方略,影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進程。黨內民主的發展和健全,能夠有效改進黨的領導方式;能夠不斷提高黨依法領導國家和長期執政的能力;有利於理順黨政關係,使黨的領導制度與國家制度相互協調配合。

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的健康發展。人民民主既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本質要求,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以黨內民主促進和推動人民民主,是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一條根本經驗。只有不斷發展黨內民主,才能為人民民主的發展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一方面,黨是人民民主的締造者和政治體制改革的實施者。黨領導人民建立了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創建了包括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以及村民自治、行業自治等基層民主制度。黨的這種領導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追求,是與黨的性質、宗旨完全一致的,體現了中國國情下堅持黨的領導與人民當家作主的辯證統一。另一方面,黨內民主對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範和帶動作用。黨處於國家政權體系的核心地位,對整個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實行政治領導、思想領導和組織領導。因而,黨內的民主思想、民主制度、民主作風,對於國家和社會的民主思想、民主制度和社會風氣,有著直接和根本的影響。

三、黨內民主是整合黨的執政資源的重要方式,是動員全體黨員和廣大人民民眾同心同德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現實途徑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僅靠某一種力量或組織是無法實現的,它需要動員一切積極因素共同參與。黨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倡導者和領導者,必須通過發揚黨內民主來整合一切執政資源,凝聚各種社會力量,動員一切可以動員的積極因素,激發社會各個階層的創造力,共同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恩格斯指出:“沒有共同的利益,也就不會有統一的目的,更談不上統一的行動了。”(《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508頁)中國共產黨是中國最廣大人民民眾根本利益的忠實代表,黨除了代表最廣大人民民眾的利益外,沒有自身特殊的利益。但是,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進程中,黨尊重並積極協調各方面利益。這對於統一全黨全社會的思想和行動,對於調動全黨全社會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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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要代表工人階級和廣大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同時要協調各個方面的具體利益。通過充分發揚黨內民主,一方面使合法合理的具體利益得到保障,另一方面努力使具體利益服從共同利益。要達到這一目標,不僅靠黨紀國法,更要靠完善的黨內民主制度。

黨內民主能夠有效整合黨的組織資源。政黨是由各個具體組織和成員構成的,政黨的力量來自於組織整合,即上下級組織之間、具體組織內部、成員與組織之間等各個層面關係的協調整合。通過整合黨的組織資源,黨的組織便能成為一個統一、和諧的整體,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強大的組織保障。

黨內民主能夠發揮黨的思想政治優勢。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是我們黨克敵制勝、勇往直前的根本保障。從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直至科學發展觀,無不是中國革命、建設和發展成功實踐的理論升華,無不是以民主集中制凝聚全黨智慧的思想精華。在新任務面前,要使全黨長久保持解放思想、與時俱進的精神風貌,就必須進一步發展黨內民主,營造團結、活潑的氛圍。只有充分發揚黨內民主,才能形成認真學習、民主討論和求真務實的風氣,才能促使廣大黨員敞開心扉,暢所欲言,充分表達新觀點、新思想。通過廣泛的民主討論,通過批評與自我批評,黨內思想資源才能最大程度地得以開發,才能堅持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順利前進。

影響因素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決定》提出要以黨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這就對黨內和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構建黨內和諧,從另一面講,也就是要不斷消除黨內的不和諧因素,或者說消除各種影響黨內和諧的負面因素。

第一、黨內民主發展不夠充分會影響黨內和諧。十六大報告指出: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這是對黨內民主地位的精闢概括。當前現實中一些地方和部門的黨組織中存在的不和諧現象,與黨內民主不能得到充分發揮有直接關係。如對黨員在黨內的權利重視不夠,黨內重大問題決策、重要幹部任免,及黨內各項日常管理事務,缺乏讓黨員充分發表意見的途徑和渠道。更有嚴重者,一些領導幹部甚至不願在黨的委員會中充分聽取意見,使黨的民主集中制對各級領導班子所要求的集體領導原則無法得到很好貫徹,形成了黨內一言堂,一個人說了算的局面,從而嚴重地影響到廣大幹部和黨員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的發揮。這就很不利於黨內的和諧。

黨內和諧黨內和諧

第二、黨內監督制度不夠健全會影響黨內和諧。現實中,因為黨內監督機制尚不夠健全,某些自覺性不高的黨員領導幹部就成了黨內的特殊人物,以權謀私,以言代法,聽不得不同意見,容不得持有不同意見的人。很多地方的實踐都證明,黨內如果存在可以凌駕於組織之上、凌駕於各項制度和規則之上、不受監督和約束的特殊人物和特殊權力,那黨內的各項正常的工作運行機制和黨內的制度環境就必然遭到破壞,就不會有黨內的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局面,也就難以實現黨內和諧。

第三、黨內政治生活不夠正常會影響到黨內和諧。我們黨歷來強調嚴格的黨內政治生活準則,因為這是保證我們這樣一個先進的政治組織在政治上、組織上和思想上純潔的必要條件。而黨內政治生活的一項主要內容,就是按照黨的性質的本質要求,開展黨內的批評和自我批評。在我們黨的發展歷史上,正是靠著批評和自我批評這個武器,我們才一次次達到了黨的思想統一和黨內團結的目的。團結―批評―團結,是我們克服各種黨內不和諧因素,實現黨內和諧的一個非常有效的操作公式。當然,毋容諱言,我們黨在這方面也曾有過教訓,那就是把黨內批評搞成了政治鬥爭,傷害了許多好同志,從另一方面破壞了黨內和諧。這個教訓是應當吸取的,但是我們決不能因噎廢食丟掉了黨內批評和自我批評這個好作風。現在,我們一些黨組織黨內政治生活中缺少的正是這一點,對黨內一些明顯的不良現象,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你好我好他也好,都成了好好先生。於是許多損害黨的利益,給國家和人民造成損失的決定,就堂而皇之的出台了;一些形式主義勞民傷財的項目就上馬了;一些濫用權力、徇私枉法的人就在大家眼皮底下我行我素了。而且,更為可怕的是,在一些地方,久而久之,整個黨的組織內政治氣氛都會發生變化,黨內空氣會庸俗化,正氣得不到褒揚,邪氣得不到貶抑,有正義感的人會感到壓抑,黨內很難達到和諧。

第四、黨的作風不夠純正會影響黨內和諧。黨的作風關係黨的形象,這不僅是就黨在執政中處理各種外部關係而言的,同時也是就黨處理自身內部各種問題和各種關係而言的。如果黨的作風不夠純正,出現問題,那黨內和諧就會受到直接影響。如黨的理論聯繫實際實事求是求真務實的作風如果得不到真正體現,那各種形式主義、假、大、空的東西就必然盛行。再如黨的組織原則和作風不夠純正,出現問題,那黨內的宗派主義山頭主義,拉幫結派,結黨營私的現象就必然盛行,特別是在目前這種社會利益結構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下。現實中一些地方出現的窩案、串案反映出來的就是這種問題。還如黨的各級領導幹部深入實踐、聯繫民眾、關心愛護民眾、為民眾排憂解難的作風要求如果得不到真正體現,那官僚主義就必然盛行。毫無疑問,所有這些作風不夠純正的表現,儘管可能給一部分黨員領導幹部帶來眼前的利益,帶給我們黨的,卻都是不和諧。形式主義會腐蝕黨的靈魂,宗派主義會渙散黨的組織,官僚主義會影響黨的領導機關與黨的組織同普通黨員的關係,消解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第五、黨內腐敗現象的存在會影響黨內和諧。黨的各級領導幹部手裡掌握的權力,都只能是被用來為人民謀利益的,如果這個權力被用作他圖,那就意味著這些權力的變質。而這一部分變質的權力,與黨在整體上的性質、宗旨、綱領、目標等方面的規定就會發生衝突,形成黨內整體理念與個體行為,整個組織活動與個人活動,黨所代表的整體利益與某些個體所追求的利益取向的矛盾,從而影響到黨的內部和諧。從另一個角度講,黨內和諧,是建立在嚴格的、科學的、系統的制度規範基礎之上的。一切個人和局部組織,都按照制度規範要求來從事自己的活動,在這一活動中體現組織的整體意圖,黨在整體上才能和諧。如果有人破壞了這些基本規則,自行其是,根據自己的利益需要濫用權力,他就必然在行為過程中和黨的組織整體,與組織中的大多數人發生矛盾。所以,現實中,那些搞腐敗的人,不僅黨外民眾意見很大,黨內廣大黨員也意見很大,這樣,黨內就很難形成凝聚力,很難有和諧融洽的氣氛。

重要意義

和諧社會建設,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公共治理本身是不是和諧。而在公共治理的主體中,儘管其他組織也能在公

黨內和諧黨內和諧
共治理中扮演一定角色,但最主要的仍然是政府。在中國現行管理體制下,政府公共治理背後扮演更重要角色的,無疑是執政黨。因為幾乎所有人都知道,國家在一定時期的重大路線、方針、政策,說到底,都是由處於執政地位的中國共產黨通過一定法定程式做出的,也主要是通過在政府中擔任領導職務的黨員來貫徹和實施的。因此,中國共產黨內部,或者黨的自身能不能和諧,必然對公共治理的和諧,乃至整個社會的和諧產生重要影響。這是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之所以強調“黨內和諧”的原因所在。由此我們完全有理由做出這樣的推斷:執政黨自身的和諧是實現公共治理和諧的基礎或者條件;而黨內和諧、公共治理和諧,反過來又能直接影響和促進整個社會的和諧。

我國改革開放的實踐也完全驗證了這一點。目前社會上存在的種種不和諧因素,儘管與我國所處的社會轉型、體制轉軌等大的背景有關係,但從另一方面來說,無疑與黨內自身的不和諧也有直接聯繫。其中比較突出的問題,諸如腐敗蔓延、權力濫用、權錢交易、官商勾結等,多數都與少數共產黨員的蛻化變質有關,也與少數地方出現的吏治腐敗有關。作為掌管各級黨政官員選拔任用的黨的組織部門及其領導人,必將成為整個社會關注的焦點。一旦在這些方面出現問題,其造成的負面影響是可想而知的。這就意味著:執政黨自身保持權力行使的公正性,保證公共權力在國家治理過程中不發生腐敗,公共政策的制定能夠代表公平正義,真正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都成為黨內和諧的重要指標,也是對中國共產黨自身的前所未有的考驗。由此我們認為,執政黨自身的和諧,對一個國家在一定時期的和諧程度,更具有決定意義。

“以黨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是從“和諧”和“促進和諧”的角度對黨的建設提出的新要求。黨內和諧,說到底在於黨內各方面關係的團結與和諧。其中,包括黨內黨員與黨員之間、普通黨員與領導幹部之間、各級領導班子之間、黨員與黨組織之間、同級黨組織之間、上下級黨組織之間的行為活動關係和人際關係的和諧。黨內和諧並不意味著黨內只講共性,不講個性。缺乏個性基礎,就沒有集思廣益和活力,因而也不可能真正實現全黨自覺的鞏固的共性。實現黨內和諧就是要通過發揚民主,黨內建設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那樣一種政治局面。

“以黨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與黨內民主要對人民民主起的重要示範和帶動作用、黨的作風建設要帶動和促進政風、行風、社會風氣建設一樣,強調了黨的帶動和示範作用。黨的帶動和示範能力,可以檢驗黨的領導基礎和執政基礎的鞏固性,歸根到底屬於黨的領導能力和執政能力建設範疇。“以黨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角度,對黨的帶動和示範提出的新要求,不僅包含了黨內民主和黨的作風建設兩個方面,而且包含了黨的從民眾中來,到民眾中去的工作路線。黨內和諧只有根植於民眾,根植於社會,才能帶動和促進社會和諧。

黨內和諧黨內和諧
我們黨的廣大黨員是黨內和諧的主體。實現黨內和諧的基礎工作是建設並完善黨內的基層民主。黨內的基層民主建設,最主要的方面是在強調黨員責任與義務的同時尊重黨員的權利。這就是要使黨章規定的黨員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罷免或撤換不稱職領導的權利、討論黨的政策的權利、接受教育和培訓的權利、監督權利等等,實質性地融入黨內政治生活和組織生活之中,形成上下互動的運作機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重心在基層。我們黨7000多萬黨員中絕大多數人工作在、生活在社會基層。他們是實踐黨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行動綱領的先鋒隊,是以黨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的主體力量。

我們黨的各級領導班子的團結與和諧,既是增進黨內團結與和諧的關鍵,也是帶動和促進社會和諧的關鍵。實現黨內和諧的重點工作在於加強黨的各級領導班子建設。當前,黨的各級領導班子建設,最主要的方面是提高決策水平和作風建設。決策是黨的各級領導班子最基本的領導職責。唯有科學決策及其有效執行,才能指導和諧社會建成。為此,要通過堅持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完善領導班子內部議事規則和程式,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水平。作風是黨的各級領導班子取信於廣大黨員和人民民眾的形象,必須按照政治堅定、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勤政廉政、團結協調的要求,建設黨的各級領導集體的優良作風。提高決策水平和作風建設與黨的領導班子建設是相輔相成的。領導班子的作風貫穿於決策全過程,影響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的水平;同樣,領導班子的決策也直接反映其自身的作風優劣。作風民主、團結和諧的領導班子有利於在決策與執行方面形成共識。

“以黨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這是由黨的執政地位和黨的先進性決定的。黨的各級領導幹部和廣大黨員必須清醒地認識到自己在黨內和諧和促進社會和諧中的責任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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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連結

http://www.hangzhou.gov.cn/hzdj/djyjh/T199498.shtml
http://www.sy-dj.gov.cn/news/djyy/20072894752.asp
http://www.southcn.com/nflr/dshm/200612260508.htm

改革開放以來的新辭彙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法制、社會等方方面面快速發展,取得了長足的進步,而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也產生和引進了許多新的辭彙,每一個辭彙都記錄了中國發展的一個側面,濃縮著一段中國進步的精彩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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