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部門直屬高等學校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各部委直接管理一批高等院校,目的是在探索改革上先走一步,在提高教學、科研和服務社會方面發揮示範作用。
經過世紀之交全國高校管理體制的調整,一批實力較強、學科特色鮮明的高校劃歸教育部管理,目前教育部直屬高校總數為72所。
建國以來國家歷次所確定的重點大學多為目前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
“全國重點大學”的由來,要追溯到上世紀50—60年代。
1959年,當時國家下發的有關檔案中將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科技大學等20所高校確定為全國重點大學。
1960年又增加了44所大學為全國重點大學。
1978年,國務院確定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88所大學為全國重點大學。
上世紀末,經過高校管理體制的調整,我國高校形成了中央和省級政府兩級管理,以省級政府統籌管理為主的新體制。
少數關係國家發展全局的高校以及行業特殊性強的高校繼續由國務院委託教育部、工信部和其他少數部門管理外,多數高校由地方管理或以地方管理為主。
而重點大學的提法目前也不再使用。
我國高校分為:中央部屬高校,地方省屬高校。
● 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72所)
中央音樂學院 中央戲劇學院 中央美術學院
北京林業大學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外國語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 北京中醫藥大學
北京語言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華北電力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北京科技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上海市(8所):
華東師範大學 復旦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同濟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東華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江蘇省(7所):
江南大學
南京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東南大學
河海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中國藥科大學
湖北省(7所):
武漢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華中師範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武漢理工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陝西省(5所):
長安大學
陝西師範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四川省(4所):
西南財經大學 四川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山東省(3所):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吉林省(2所):吉林大學 東北師範大學
廣東省(2所):中山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遼寧省(2所):東北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天津市(2所):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湖南省(2所):中南大學 湖南大學
重慶市(2所):重慶大學 西南大學
黑龍江(1所):東北林業大學
安徽省(1所):合肥工業大學
浙江省(1所):浙江大學
甘肅省(1所):蘭州大學
福建省(1所):廈門大學
● 工業和信息化部直屬高等學校(7所)
北京市(2所):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江蘇省(2所):南京理工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黑龍江(1所):哈爾濱工業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陝西省(1所):西北工業大學
北京市(1所):中央民族大學
湖北省(1所):中南民族大學
四川省(1所):西南民族大學
甘肅省(1所):西北民族大學
寧夏區(1所):北方民族大學
遼寧省(1所):大連民族學院
北京市(1所):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遼寧省(1所):中國刑事警察學院
河北省(1所):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
河南省(1所):鐵道警官高等專科學校
浙江省(1所):公安海警高等專科學校
北京市(1所):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
安徽省(1所):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遼寧省(1所):大連海事大學
● 共青團中央委員會直屬高等學校(1所)北京市(1所):中國青年政治學院
● 外交部直屬高等學校(1所)北京市(1所):外交學院
河北省(1所):中央司法警官學院
北京市(1所): 中國協和醫科大學(現名北京協和醫學院 - 清華大學醫學部)
● 國家體育總局直屬高等學校(1所)北京市(1所):北京體育大學
● 中共中央辦公廳直屬高等學校(1所)北京市(1所):北京電子科技學院
● 中華全國總工會直屬高等學校(1所)北京市(1所):中國勞動關係學院
● 中華婦女聯合會直屬高等學校(1所)北京市(1所):中華女子學院
●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直屬高等學校(3所)天津市(1所):中國民航大學
四川省(1所):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
廣東省(1所):廣州民航職業技術學院
河北省(1所):華北科技學院
● 中國地震局直屬高等學校(1所)河北省(1所):防災科技學院
● 中國海關總署直屬高等學校(1所)上海市(1所):上海海關學院
● 國家林業局直屬高等學校(1所)江蘇省(1所):南京森林公安高等專科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