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布洛克的"藝術品"概念現代藝術實踐使得"藝術品"的概念範圍越來越大,衝擊著種種傳統藝術品概念的界定.面對現代藝術,美國著名分析美學家布洛克站在後分析美學的立場上,從藝術品與人的意圖,藝術品的非功利性,藝術品與藝術習俗,開放的藝術品概念等四個方面,重新界定"藝術品"的概念,來為現代藝術尋求美學的辯解。
藝術性美國經濟學家哥德哈伯指出:“如果你用美元數量測量一個藝術家的生產力,你會發現,最引人注意的藝術家最賺錢。”他認為,藝術的目的就是吸引注意力。成功地吸引注意力是藝術存在的全部意義。這就是說,從某種意義上講,影響藝術品價格的決定性因素,實際上並不僅僅是藝術品本身所具有的藝術價值以及藝術品的存世數量,而是藝術品所能吸引的注意力。
分類
藝術品分為很多類,紫砂壺、陶藝、國畫、抽象畫、樂器、雕刻、文物雕塑、砂岩、仿砂岩、琉璃擺件、鐵藝、銅藝、不鏽鋼雕塑、不鏽鋼、石雕、銅雕、玻璃鋼、樹脂、玻璃、透明樹脂、玻璃製品、陶瓷、瓷、黑陶、陶、紅陶、白陶、吹瓶、古家具、脫蠟琉璃、水晶、黑水晶、木雕、花藝、花插、浮雕……國畫
國畫在古代無確定名稱,一般稱之為丹青,主要指的是畫在絹、宣紙、帛上並加以裝裱的捲軸畫。漢族傳統繪畫形式是用毛筆蘸水、墨、彩作畫於絹或紙上,這種畫種被稱為“中國畫”,簡稱“國畫”。工具和材料有毛筆、墨、國畫顏料、宣紙、絹等,題材可分人物、山水、花鳥等,技法可分工筆和寫意。中國畫在內容和藝術創作上,體現了古人對自然、社會及與之相關聯的政治、哲學、宗教、道德、文藝等方面的認識。紫砂壺
最近幾年紫砂壺在拍賣市場行情看漲,紫砂壺拍賣行情節節高升,尤其是名家畫壺、題壺、刻壺的作品,備受青睞,是具有收藏價值的“古董”,名家大師的作品往往一壺難求,正所謂“人間珠寶何足取,宜興紫砂最要得”。紫砂壺,曾是中國特有的手工製造陶土工藝品,現也有機器大批量製造的。製作原料為紫砂泥,原產地在江蘇宜興,又名宜興紫砂壺。樂器
能夠發出樂音,並能進行音樂藝術再創造的器具。人類通過演奏樂器,藉以表達、交流思想感情。對樂器的界定,音樂界和樂器學界有不同看法。音樂界認為,用於音樂的發聲器具才是樂器;樂器學界則通常將許多非音樂領域中的發聲器,如古代戰爭中的鳴金擊鼓、宗教中的祈禱誦經、婚喪中的禮儀信號、商販招攬的信號器等,也視為樂器,甚至將一些生產勞動用具和日常生活器皿,如:弓、鋸、杵、缶、杯、碟、盅、碗等等,在進行演奏時,都冠以樂字,稱其為樂弓、樂鋸、樂杯、樂杵等。樂器生產業的主要產品則基本上是音樂界所涉及的樂器,即可以進行音樂藝術再創造的器具,另外還生產少數的馬鈴、駝鈴、油牌子和車船喇叭。樂器的生產不同於一般工業產品的生產。它不僅要求產品有合理的精美外觀造型,還必須有良好的聲學品質,其中包括音色、音樂和規定的音準高度。因而在材質的選擇上非常嚴格。雕刻
是雕、刻、塑三種創製方法的總稱。指用各種可塑材料(如石膏、樹脂、粘土等)或可雕、可刻的硬質材料(如木材、石頭、金屬、玉塊、瑪瑙等),創造出具有一定空間的可視、可觸的藝術形象,藉以反映社會生活、表達藝術家的審美感受、審美情感、審美理想的藝術。雕、刻通過減少可雕性物質材料,塑則通過堆增可塑物質性材料來達到藝術創造的目的。陶瓷
陶瓷是陶器和瓷器的總稱。中國人早在約公元前8000-2000年(新石器時代)就發明了陶器。陶瓷材料大多是氧化物、氮化物、硼化物和碳化物等。常見的陶瓷材料有粘土、氧化鋁、高嶺土等。陶瓷材料一般硬度較高,但可塑性較差。除了在食器、裝飾的使用上,在科學、技術的發展中亦扮演重要角色。陶瓷原料是地球原有的大量資源黏土經過淬取而成。而粘土的性質具韌性,常溫遇水可塑,微乾可雕,全乾可磨;燒至700度可成陶器能裝水;燒至1230度則瓷化,可完全不吸水且耐高溫耐腐蝕。其用法之彈性,在今日文化科技中尚有各種創意的套用。玻璃製品
玻璃製品是採用玻璃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生活用品、工業用品的統稱。玻璃是一種較為透明的固體物質,在熔融時形成連續網路結構,冷卻過程中粘度逐漸增大並硬化而不結晶的矽酸鹽類非金屬材料。
用途
藝術品用途的範圍很廣,罕見的藝術品多用來收藏,隨著室內對陳設配飾這一塊的要求,用藝術品作為軟裝飾越來越流行。無論是家居或者酒店,都很重視裝飾這個意義。喬頓藝術顧問在很多酒店陳設配飾用品里選用獨特的藝術品,增添了一份集藝術與生活的又一重品位。收藏
藝術品收藏中的“六品”
第一是“真品”。真畫值錢,假畫不值錢,這點道理人人皆知。即使假畫比真畫畫得還要好,但因為它是假的,也一樣不值錢。真品裡面又有原作還是新作的問題。
畫家當初花了很多時間,蒐集了很多素材,在當時的特定背景、特定的情緒下創作出來的作品和後來又創作的作品,其收藏價值也是不一樣的,有的相距甚遠。
第二是“精品”。一個畫家可以一輩子創作很多作品,但不是每件作品都是代表作。比如:羅中立的油畫《父親》,讓人看後難以忘卻。就他本人來講,事隔多年,讓他重新再畫一張同樣的畫,他恐怕也畫不出來了。因為它與畫家當時的情感、精氣神等各種因素都有關係,這些因素筆墨之間都會不自覺地流露出來。
第三是“名品”。大家當然都願意收藏名家的作品,但名家又分是大名家還是小名家,是“真”名家還是“虛”名家,這些都要搞清楚。有些畫家身份變了,畫價也隨之上漲,但其作品是否真的值那個價,則很難說。一般來講,那些曾經展覽過的,或被國家美術館收藏過的,或得過獎的名家作品,應該都具有較高的收藏價值。
第四是“稀品”。清末和辛亥革命前的油畫作品很少,因此很珍貴,有的甚至是國寶,必須由國家收藏。這樣的畫不見得畫得有多好,但因為它稀少,是絕品,是歷史的積澱,物以稀為貴。
第五是“特品”。即特定時期的作品,如油畫《毛主席去安源》,就是其典型代表。新加坡的一個收藏家很想收藏一些這類“文革”時期的作品,但因為那時這類作品既不展覽,也不印刷,於是他就收藏與之相關的東西,如郵票《毛主席去安源》等,現在這些郵票也很值錢了。
第六是“完品”。和瓷器一樣,一件美術作品只有完整無損,才更有收藏價值。
影響因素
藝術品作為一種特殊商品,它具備商品的基本屬性——使用價值和價值。作為商品的藝術品不同於一般的商品,它的使用價值不是表現為某種物質的工具性,而是體現在精神和文化上——藉以滿足人們的某種審美需要和精神需要。因此,人的主觀因素對藝術品的使用價值形成將起到決定性作用。藝術品的價值仍是凝聚在其中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藝術品價格作為其價值的市場貨幣表現,反映了相互間的交換比率和市場對藝術品價值的商業認同,並主要由藝術家自身勞動所創造的價值和藝術品市場供求矛盾關係所決定。但由於藝術品創作具有自主性、個體性、創造性和不可重複性等屬性,使它與一般商品的批量生產等特點不盡相同,表現在創作過程和創作時間上,藝術品的價值形成也具有事先不可確定性,因此藝術品又可稱謂自由的精神生產,不可能完全等同於一般商品。由於藝術品的創造不同於一般的商品生產,它的價格就與社會必要勞動條件、勞動強度和勞動效率在邏輯上並無必然的因果關係。例如,凝聚在原始人創造的藝術品上的時間單位絕對比不上如今人們修建一座高樓大廈所用的時間,但這並不意味著一件原始藝術品的價格就一定低於一座高樓大廈的價格。在看到藝術品的價值與價格存在著極大的不一致以後,著名的匈牙利美
術家阿諾德·豪澤爾曾說過這么一句話:“由於藝術價值難以與市場價格相比較,一幅畫的價格很難說明它的價值。藝術品價格的確定更多地取決於各種市場因素,而不是作品本身的質量。”作為藝術品價值的貨幣表現,藝術品的價格能在一定程度上表現出藝術品作為商品的相對價值。但藝術品的價值與價格之間的關係在很多情況下是非常複雜和不穩定的。僅僅根據藝術品的價格來判斷藝術品價值的高低是荒謬的。決定藝術品價格的因素除了價值外,還有許多其它非價值的因素值得考慮。本身因素
作者的知名度。藝術品的市場價格,與該作品作者的知名度密切相關。作者的名聲越響亮,其作品的市場價格相對就高。有時候一幅相當優秀的畫作,因為畫家的名氣所限,價格總是上不去。而一張普普通通的畫,只因是出自名家之手,價格卻驚人的高。作品質量。一幅藝術作品的價值與市場價格有一定的聯繫,如果說作者的知名度是其作品的市場價格的重要因素,那么作品的質量則是市場價格的決定條件。買家所想要的都是精品,而不是普通的應酬之作。作品的精與劣影響著作品的價格。
作品時間的久遠和存世量。藝術品能流傳並保存下來並非易事,因此一般情況下,距今歷史越久遠的東西,就越具有收藏保存價值,同樣也越具有經濟價值,故年代愈久,價格愈高。同時,“物以稀為貴”,作品的存世量愈少,相對而言其價格便愈高。按照供求規律,供不應求的作品,價格扶搖直上。這就是為什麼畫家去世後,價格往往會上升的原因。 題材與風格和尺寸大小。如中國畫分山水、花鳥、人物三科,中國書法有真、草、隸、篆、行五體。藝術品的尺寸對價格也有影響,通常幅式越大價格也越高,因為大幅式的書畫都是給特定對象的,一般創作數量不會太多。當然有時一些比較小型的珍品,如手卷類,也會出現極高的價格。尺幅的形式、大小對於作品的賣點有一定的決定作用。外部因素
藝術品價格還受到一定時代的歷史背景、文化傳承、藝術交流、審美心理、價值取向、經濟狀況、國家有關政策以及市場需求、媒介“炒作”程度等因素的制約。審美情趣的差異。審美情趣既有客觀的社會標準,又具豐富的個性差異。藝術家的作品是一種個人的自由精神的產物,藝術家自身認為好的並非就能得到公眾的認可或在一段時間內未能得到公眾的認可。比如,梵谷的畫在生前得不到社會的理解,在其有生之年僅象徵性地賣出一幅作品,而他死後,畫價暴漲。
藝術商業中介的作用。畫廊、博物館、經紀人、拍賣會、新聞工作媒體等作為藝術商業活動的中介,他們通過新聞炒作以提高作者的知名度或以其他方式渲染藝術品買賣氣氛,對藝術品的價格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合理的商業操作有助於促進藝術家的商業成功。
人為的拉抬。健在畫家的作品價格最不穩定的,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人為的炒作。現代社會的寬鬆環境和開放心態,使許多人在利益的驅使力下,不擇手段地包裝、炒作作品,這在拍賣行中並不鮮見。
買家與賣家的主觀因素。藝術品的價格還與購買者的鑑賞水平、經濟實力,以及當時的社會藝術環境等有一定的關係。一方面,拍賣行對拍賣活動的準備、展覽、宣傳、服務以及拍賣會現場組織能力、水平及工作質量,會對買家的欲望產生一定的影響。另一方面,個人的經濟能力、偏愛和隨機應變能力,對拍賣價格會起到重要作用。投資者、收藏者在拍賣中惡意較勁、鬥氣、爭虛榮、不冷靜等,也會影響到拍賣的價格走向。
時間意義
一種門類的藝術品影響力常常總是首先由某個境域開始,然後才逐漸地向外輻射傳播的,它的市場交易價格也將與其所產生的藝術影響力、價值認同感大小成正比例。如中國傳統瓷器與字畫是同生孿生兄弟,但就因瓷器的影響力以及世人的認同感相對較強,它在國際藝術品市場的遭遇要遠好於傳統字畫了!另外,藝術品交易價格在短時間內具有相對壟斷性,主要是由其原始創作具有不可重複性而表現出的稀缺性所致。但應該看到,有的藝術品問世之初交易價格較高,經過某段時間後卻一落千丈。而有些情況卻截然相反。總之,藝術品本身的價值只是影響其價格的因素之一,藝術品價格還受各種非價值因素影響。因此藝術品交易價格從長期來講依然仍呈動態起伏狀態,其交易通俗地可歸結為買家“想不想買、想出多少錢買”以及賣家願以什麼價錢出手,“隨行就幣”便成了藝術品交易的最顯著特徵之一,其價格就是買賣雙方在市場機制下協調統一的結果。
創作法規
藝術品市場的管理是綜合的管理體系,涉及法律、道德、管理、服務、信息等多方面的統籌規劃,是一個複雜的
系統工程。藝術品市場的淨化需要從藝術品產生到交易以及再交易等多環節、多主體的規範和自律。當社會的道德水準不斷下降而影響到社會的正常發展時,法律就必須規定出道德的底線,否則道德滑坡和市場混亂就不可避免。法律規制是必要的。綜觀強烈呼籲書畫藝術品打假的文章,作者焦急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如同必須杜絕藝術品市場的浮躁一樣,我們對藝術品市場的規範也不能失之冷靜。渴望國家和政府短時間制定出嚴刑峻法,執法部門立即變為剛正不阿的執法者的想法是不切實際的。一些藝術界學者及部分藝術主管部門的官員認為,我國在藝術品打假方面的法律還是空白。但綜觀《民法通則》、《契約法》、《著作權法》、《拍賣法》以及《美術品經營管理辦法》等規定,筆者認為,中國對藝術品特別是美術作品的法律保護並非空白。但藝術品市場的確缺少有效的監督和管理,政府和主管部門缺乏可操作性的行為規範。《著作權法》規定作者享有17項具體的權利。這些權利是對作者創作性勞動的肯定,是打擊造假售假的法理基礎,也是規範藝術品市場的法律依據。藝術原創的過程就是一個真實的藝術品誕生的過程,它所涉及的是藝術創作者著作權法律關係,是《著作權法》要保護的法律關係。但現實生活中作品的產生還涉及非常態的臨摹作品的權利認定以及對造假售假的態度問題。1.原創作品的權利登記制度。原創作品的作者權包括發表權、修改權和獲得報酬權等17項具體的權利,它是一種絕對權,它不受任何其他權利的制約,是獨立存在的。但著作權的產生不依賴於任何程式,作品只要創作完成,作者就享有了著作權。如何保障作者的原創權利呢?有學者認為需要引入登記制和交易強制登記制。登記制對原創作品的保護能起到較好的作用。各國也對作品登記制有不同程度的重視。從法律的角度講,辦理了登記的作品,並不必然妨礙同類題材的其他具有獨創性的作品的創作與傳播。作品登記主要是為了方便作品的著作權人與作品的使用、傳播者,在作品發生權利轉移或權利受到侵害時,充當一種類似於產權歸屬證明的證據。因此,鼓勵登記一定要堅持自願原則,強制登記制或任何擴大作品強制登記範圍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
玻璃藝術品
2.建立臨摹作品的許可披露制度。臨摹是法律許可的對作品合理使用的範疇。根據臨摹作品的來源可分為古代作品臨摹和現代作品臨摹。根據臨摹作品使用方式又分私人使用和交易使用兩種。臨摹既是一種學習方法,同時也是新作品產生的一種方式,特別是對年代久遠的作品。臨摹作品因具有一定藝術欣賞價值,所以法律應保護其合法的流通渠道。但認可臨摹作品的合法性並不等於放任臨摹作品的管理。執法部門一定要堅決杜絕以臨摹品假冒真品,或者假冒他人的名義標註臨摹品的行為。建立以交易為目的的臨摹品許可披露制度,在標明其為臨摹品後才可以進入市場交易,對違反者要處以重罰。參照國外做法制定臨摹品上市交易規則。比如國外的博物館允許複製名畫,他們嚴格把握其尺寸必須小於原作,以免與原作混淆,同時也要標明是臨摹和仿製。3.嚴厲打擊造假窩點,從源頭上遏制假冒藝術品的產生。日前,造假正朝著集團化和產銷一體化發展,極少數地區的鄉鎮已經發展到家家戶戶造假的地步。造假集團從造假的原料(如紙張、筆墨)到設備、人才一應俱全,形成了規模化的一條龍服務。造假產品自由流通交易,很多地方造假產品竟然成為當地的龍頭產業。這種現象與當地政府的地方保護主義思想和短期的政績觀直接相關,與立法的缺失和執法的鬆懈相關。嚴格行政執法,對地方政府的行政不作為行為予以追究,是遏制假冒偽劣藝術品規模化生產的可行之路。
稅制
因為藝術品被列為進口商品的第21類,雖與奢侈品同屬一類,但不屬於稅收認定中的奢侈品,雖可以免繳消費稅,但還得繳17%增值稅。再加上保證金或滯納金,以及銷售時得再繳的增值稅,稅率總額超過30%以上。高稅制影響最大的兩點,一是不利於外國藝術品的入境,二是阻礙了海外文物的回流。對畫廊的影響是,畫廊的成本再加上30%的稅,根本入不敷出。國內的畫廊被迫遷移移到香港,在國內展覽,在香港成交。同時也降低了國際畫廊來中國作生意的熱情。而對博覽會的影響是阻礙了國內藝術博覽會國際化的路線。對拍賣的影響是,12%-15%的佣金根本不夠繳這些稅,海外回流作品徵集了一輪,得了面子失了里子。對美術館的影響是,降低了國內美術館擴充國際藝術品館藏的可行性。對藏家的影響是,國內藏家要以比國外藏家更高的成本購買外國藝術品。中國藏家如果想買梵谷、畢卡索的作品,卻需要多繳幾千萬的稅,這完全悖離了全球藝術品市場行情。對文物回流的影響是,在外國購買超過百年文物雖不必繳關稅,卻仍有17%的增值稅。在原本艱困的市場環境下,高稅率剝奪了經營的利潤空間。所以自帶入境與合理避稅,成為了藝術品經營者維持生計的必然選擇。
流通規律
藝術商品流通是連線藝術生產與藝術消費的紐帶和橋樑,是藝術產業發展的先導。深入研究和科學闡釋藝術商品流通的特點和規律,對按照藝術商品流通規律的客觀要求,規範、發展和完善藝術市場,擴大藝術商品流通和藝術交流,對推動藝術產業結構調整,增強藝術產業的整體實力和競爭力,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際套用價值。
一.藝術商品流通與社會精神文化環境相協調規律
藝術商品流通,是以藝術商品(服務)為流通客體、以貨幣為中介的藝術商品交換為核心內容、以藝術市場為載體的藝術經濟運動過程。
1.流通的藝術使用價值要與社會精神文化環境的要求相適應。藝術使用價值的意識形態屬性要求與社會精神文化環境相協調。要求藝術流通牢牢把握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既要突出時代的主鏇律,又要十分注意不同藝術門類、品種、風格、流派的表現內容、表現形式、表現方法的多樣化。同時,要求引導藝術消費者培養和樹立文明、健康、積極向上的審美觀念和高尚優雅的審美情趣,提高藝術修養和欣賞格調,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
2.藝術商品流通的布局、結構、規模、發展速度要與社會精神文化環境的發展要求相同步。在藝術市場發揮配置藝術資源的基礎作用的過程中,市場需求會引導藝術商品流通的格局、結構、規模和發展速度與社會精神文化建設的發展要求相適應。市場機制的功能會引導藝術商品向供求平衡的方向運動。但是由於市場機制的盲目性、局限性,政府還必須運用價格、稅收、利率等經濟槓桿和經濟政策,綜合運用必要的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和輿論監督手段對藝術流通加以巨觀引導、監督、調控和管理。同時,對產品型、社會公益型藝術流通給以大力扶持和傾斜,以彌補市場配置的不足。
3.藝術商品流通在與精神文化環境相協調的互動中不斷發展。藝術流通以藝術使用價值為媒介,形象地富有情感地藝術化地傳播各種自然和人文科學知識,培養人們自由觀照和把握事物形式秩序的能力,以藝術的方式掌握世界的能力,使人們在“求真”的探索和實踐中,感悟和追求“美”的品格和境界;通過藝術使用價值傳達的政治理念、理想信仰、道德規範,引導、培養人們把握和弘揚積極進取、蓬勃向上的時代精神,提高推動社會文明進步的能力,使人們在“求善”的歷程中,化解人際關係的矛盾,實現觀念、文化和制度的溝通與超越,積極引導人們對社會進步事業的嚮往和追求;在藝術使用價值傳達的審美信息的薰陶和浸染下,培養人們感受美、鑑賞美和創造美的能力,在“求美”、自我確證、自我完善的追求中,實現情感與心理誤區的超越,淡化功利的誘惑,拯救扭曲的心靈,熔鑄“美”的情感和高尚的情操。在與社會精神文化環境的相互影響、相互作用中,藝術流通才能不斷獲得新的發展動力、流通理念和流通空間。
二.藝術商品流通的價值規律
藝術品作為流通客體的藝術商品是藝術本體與藝術載體的統一體。藝術商品的價值是由藝術本體的價值和藝術載體的價值兩部分構成的。
1.藝術本體價值形成的個別性
營構藝術本體的創作構思設計勞動是自主的、複雜的、個體化的精神生產勞動,具有極強的自由性、主體性和獨創性,是不能集中、批量、標準化生產的。因而,也是不同藝術門類的勞動者獨立的創造。它不是標準化、社會化的生產物,因而,它的價值量沒有、也不能用“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衡量,是難以與同類勞動進行確切比較的。
當然,藝術本體的價值量並不簡單地等於生產它的單純的“台上1分鐘”的“個別勞動時間”決定的價值量。而是由以創作主體長期訓練的探索性勞動量、反覆練習、排練的實驗性勞動量等“台下10年功”的累積勞動量為依據,以承認藝術創作經驗、藝術傳達和表現的技能技巧、個人稟賦才情的差異、社會影響和時尚因素、以及稀缺程度為基礎的市場認同的個別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價值量。
2.藝術載體價值形成的個別性和一般性
藝術載體是創作主體外化、物化其構思的審美意象的物質媒介系統。藝術傳達製作勞動創造藝術載體的價值,大致分為三種情況:一是原創藝術載體。這種創造的勞動具有獨特的個性和風格,是個體化的,其創造的價值量無法用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確定。二是人工複製的藝術載體。這類載體的複製勞動雖然沒有獨創性,但卻需要有豐富的經驗、高超的技藝和嫻熟的技巧,具有傳達製作的模仿性、複雜性。這種勞動同樣是個別的,也是不可比的,其價值量也難以用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計量。三是機械複製的藝術載體。如平面作品的排版、印刷,歌曲磁帶、歌舞、戲劇、影視錄像帶的錄製、複製和光碟的刻錄,電影膠片的拷貝等等都是可以批量、標準化、社會化生產的,其創造的價值是能夠、而且必須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來確定和計量的。
3.原創和人工複製藝術商品的價值形成具有個別性。
機械複製藝術商品的價值形成是藝術本體價值形成的個別性與藝術載體價值形成一般性的對立統一。從質的方面看,原創和人工複製的藝術商品的價值主要表現為由市場認同的個別必要勞動時間決定。機械複製的一般藝術商品的價值,本體部分由市場認同的個別必要勞動時間決定,載體部分由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從量的方面看,原創藝術商品一樣一件,件件不同。人工複製的同種藝術商品數量有限。因而,在這兩類藝術商品的價值構成中,藝術本體的價值分值很大,在單位商品中占有較大的比重。而機械複製的一般藝術商品數量巨大,在它們的價值構成中,藝術本體的價值分值極小,單位商品中包含的比重微乎其微。因此,載體製作勞動創造的價值反而成為主要的了。正是這種價值構成的二元性決定了藝術商品的價格與其他商品價格的根本區別。
三.藝術商品流通的供求規律
一般地說,收入越高的消費群體,用於藝術消費的開支越大;藝術商品的價格越適合消費者的購買力水平,需求越大;價格超出人們的購買力水平,價格越貴,需求越小。文化程度越高的消費群體,需求越大;藝術修養越高的消費群體,需求越迫切;藝術偏好越強的消費群體,需求越痴迷;藝術品位越高的人士,需求越理智。閒暇時間越充裕的消費群體,越有時間滿足藝術需求。藝術信息、藝術交流條件越好的消費群體,藝術需求的視野越開闊、選擇面越寬、針對性越強;藝術設施設備越完善、藝術氛圍越濃重,需求的滿足程度越高。藝術教育越發達,有潛在藝術需求和具有潛在藝術供給能力的藝術人才越容易脫穎而出;社會越尊重藝術勞動、尊重藝術人才、珍視藝術創造成果,滿足全體國民藝術需求的潛在供給能力就越大。對外藝術交流越發展,越能拓展和滿足國外對中國藝術商品和服務的需求。當然,由於交流是雙向的,國外藝術商品進口越多,越會抑制中國國內對本國藝術商品的需求,這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
近些日,中央美術學院藝術市場分析研究中心發布《2010年藝術品市場年度報告》。該報告稱,2010年我國藝術品市場的整體規模繼續呈現快速增長,市場交易總額達到1694億元,年增長率為41%,較之2007年階段性峰值的1561億元,實現了歷史性的突破。其中藝術原創作品和古董藝術品的交易總額為989億元,占全球市場份額的23%,首次超越英國上升至全球第二位。其中,美術品拍賣收益(包括繪畫、裝置、雕塑、素描、攝影、版畫)達到了204億元,同比增長16%,並以占全球份額的33%首次超越美國位列世界第一。
預計今後十年中國的GDP可以保持以每年7%的速度增長,再加上每年3%的通貨膨脹,意味著中國經濟在十年後的規模將達到80萬億。根據一個國家的金融資產和GDP之間的比例,十年以後中國的金融資產的規模應該在320萬億人民幣。2005年,世界上老牌的商業銀行巴克利(BarclaysBank),曾經根據各資產長期的歷史投資回報得出結論:全世界機構投資者和有錢人應該拿出5%-10%的資產配置在藝術品上。這樣的資產配置比例,意味著在2020年中國會具有16-32萬億的藝術資產的潛在需求。如果到那個時候,我們市場的發展能夠滿足16萬億中的25%,也就意味著中國在2020年時藝術品市場的規模會達到4萬億人民幣。中國藝術品市場一年的交易額只有500億人民幣。即使中國藝術品一級市場,也就是拍賣市場的交易額在這10年中間可以增長20倍,還是會存在3萬億的缺口。這個缺口正是藝術品資產化所存在的發展空間。按照每年5%的上市發行量與5%的發行費用,保薦公司每年可以帶來75億的發行收入。另外,總量4萬億的藝術品資產市場,按照資產管理費率1%的保守估計,每年可以帶來400億的資產管理收入。這475億收入意味著40萬個十萬年薪的工作機會,並每年可增長10%以上,即4萬多個新創就業機會。這可為我們每年約35萬藝術類學科本科、專科畢業生提供良好的工作機會。正如證券市場的發展催生了會計和律師兩大行業,藝術品資產市場也必將在中國建立起藝術品評估與確權兩大行業。不過,由於一些地方文交所的藝術品拆細交易的問題,也導致一些社會質疑。我們不得不承認,這個市場由於剛剛起步,因此市場的監管在相當的程度上是缺失的。我想有以下幾點可以考慮:第一,市場上所存在的比較混亂、價格飆漲的現象,是市場發展早期應有的現象,其根源在於市場的容量太小,而從另外一個方面來說市場的流動性又太大。我們應該看到,中國證券市場的早期,實際上也曾經存在過同樣的問題。
第二,建議借鑑中國證券市場早期發展的經驗。當我們成立了各地文交所之後,有關部門可成立文化藝術市場聯合辦公室,由文化部、宣傳部、文物局和證監會來對市場進行聯合監管。
第三,堅持在發展中規範,而不要在早期求全責備,把門檻定得太高。“水至清則無魚”,市場就有可能窒息在過度的監管之中。第二,應該以市場化的手段為主,以行政手段為輔,儘量利用市場自身配置資源的高效能力。第三,可以讓各地嘗試不同的發展模式,通過實踐來實現優勝劣汰,產生成功的發展模式。另外,從交易所的角度,也要注意自律和風險防範。在這一點上,如今好幾家交易所已經認識到了這樣的問題,大家已經採取了一定的防範措施。
精品藝術
精品藝術網,藝術品行業B2B網站,書法家和畫家、代理商及消費者搭建溝通合作平台,行業提供書畫知識、藝術品市場行情、藝術品拍賣行情等,同時還推出了藝術家全國誠信保真系統,投資商可以查詢藝術家誠信信息,也可瀏覽精品藝術雜誌電子版。
團購
藝術品團購介紹:藝術品團購是若干認識或不認識的消費者聯合起來以較高的“性價比”團體購買若干藝術品的電子商務模式。商家根據薄利多銷、量大價優的原理,給出低於零售價格的團購折扣和單獨購買得不到的優質服務。藝術品團購作為一種新興的藝術品交易電子商務模式,通過消費者自行組團以及商家組織團購的形式,使消費者極大程度地獲得商品讓利,買到物有所值、價優品高的藝術品,為藝術品交易提供一個新的商業模式。
藝術品團購的優勢:
團體購買藝術品的消費者可以一起消費、集體維權!同時博索藝術品商城提供網路監督、確保藝術品品相和質量、提供完善的售後服務。藝術品團購最核心的優勢體現在藝術品價格最大程度的優惠上。根據團購的人數和訂購藝術品的數量,消費者一般能得到從5%到40%不等的優惠幅度。藝術品團購作為網上購買藝術品的一種組成方式,具備了網路購物的所有優點,如方便、快捷、不受地域限制等。藝術品團購的優勢要比普通網路購物更加明顯。
藝術品團購的商業模式:
藝術品團購採用“B2C”(BusinesstoConsumer)的電子商務模式進行線上交易及採用“B2T”(BusinesstoTeam)的電子商務模式。
藝術品團購的好處:
1、主要表現
藝術品團購的好處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是團購價格低於藝術品市場最低零售價;二是網站為了可持續性發展,必定會使藝術品的質量和服務能夠得到有效的保證。
2、原因
藝術品團購能夠帶來上述好處的原因:一是參加團購能夠有效降低消費者的交易成本,在保證質量和服務的前提下,獲得合理的低價格。團購實質相當於批發,團購價格相當於藝術品達到團購數量時的批發價格。通過網路團購,可以將被動的分散購買變成主動的大宗購買,所以購買同樣質量的藝術品能夠享受更低的價格和更優質的服務。二是能夠徹底轉變傳統消費行為中,因市場不透明和信息不對稱,而導致的消費者弱勢地位。通過參加團購更多地了解藝術品的規格、性能、合理價格區間,並參考團購組織者和其他購買者對藝術品客觀公正的評價,在購買和服務過程中占據主動地位,真正買到質量好、服務好、價格合理、稱心如意的藝術品,達到省時、省心、省力、省錢的目的。
3、藝術品團購流程:
藝術品團購分開團和跟團兩種,開團者稱為團長,是組織團購的一方,跟團者稱為團員,是參加團購的一方。除團長和團員以外,還有提供藝術品的一方,即藝術品商城。
首先是團長開團:
1.團長找到開團的藝術品種類,確定團購要求人數、藝術品名稱、規格及藝術品團購的價格等。(例如團購國畫,十人團購十幅山水畫作)
2.召集團員。可以在網上發布信息尋找,也可以找周圍的親戚朋友等。為了更好地確定團員人數,團長可向團員要求訂金。
3.團員人數達到團購要求的人數後,團長就會組織向藝術品商城進行統一購買。團購結束;如果團員未達到團購要求,則開團失敗。
其次是團員跟團:
對團員來說,團員不需要和藝術品商城接觸,不需要討價還價等。
1.團員看到了團長的帖子,或者被周圍開團的親戚朋友說動,覺得對開團的商品很感興趣,參與團購。
2.團員人數達到團購要求的人數後,向團長付款,領商品、索要相關票據、質保書等,團購結束;如果團員未達到團購要求,則跟團失敗。
市場
2011年,中國藝術品市場交易總額達到2108億元,年增長率達24%,位列世界第一。單品拍賣邁入億元時代
北宋古琴1.3664億元、齊白石畫作4.255億元、宋代“過雲樓”藏書2.16億元……近些年來,中國藝術品的拍賣紀錄屢被刷新,已沖入了單品拍賣的“億元時代”。
條例
2013年3月15日文化部已經啟動了《藝術品市場管理條例》的起草工作,2013年將進行藝術品鑑定試點。此項工作已列入2013文化部的重點工作。據悉,《藝術品市場管理條例》現已明確畫廊經紀、拍賣交易、展覽展銷、藝術品進出口等管理制度框架,但鑑定問題尚存在爭議。據了解,規範鑑定方面,除對鑑定人員和鑑定機構實行準入制度外,還要規範鑑定程式,公示鑑定的機構、人員、時間、環境、方法、步驟等信息;還要規範藝術品鑑定收費制度,割斷鑑定收費與藝術品估價之間正相關的關係;並積極推動科技鑑定,從單純依靠專家學者的學識眼光和經驗等方式轉向更加倚重客觀的技術鑑定方案上來。
行業發展
金融化發展分析1、藝術品金融化的實質
藝術品金融化,指的是研究如何將藝術品“作為金融資產納入個人和機構的理財範圍”,以及使藝術品轉化為某種“金融工具”,將藝術品市場金融化等。藝術品金融化是當代資本市場和金融界對藝術品市場的介入,意在探索如何將藝術品市場進行資本化的規範操作。
只有藝術品資產化、資本化,才能使更多的資金流向藝術品市場,使藝術品市場做大、做強。首先,中國藝術品市場資本化的推進是推動中國藝術品市場規模化的核心環節。
其次,中國藝術品資本市場的發展與健康成長,是從長遠上保證中國藝術品市場規模日益壯大的內在動力。再有,中國藝術品市場以徵信為核心的誠信體系的建設,是對中國藝術品市場做大、做強的最為有力的支撐。
2、金融化是藝術品市場發展的必然趨勢
藝術品金融化在西方金融界有悠久的歷史,世界著名的瑞士聯合銀行、荷蘭銀行等金融機構,都有相關業務並已經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藝術銀行服務系統,設有專門的藝術銀行部。藝術銀行服務包括鑑定、估價、收藏、保存、藝術信託、藝術基金等項目。藏家將藝術品藏品保單交由銀行保管,就能以藝術品為擔保從銀行獲取資金。藏家還可以將藏品“租借”給銀行舉辦展覽等活動,獲取額外收入。
藝術與金融的對接在中國才剛剛開始,藝術品金融化無疑是前所未有的文化與金融的創新實踐。當前,越來越多的金融投資界的專業人士不斷湧入藝術品市場主流陣營,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藝術品金融化是大資本的介入,是新理念的融合,是中國經濟騰飛的結果,是中國藝術市場健康快速發展的必然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