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內涵
從黨政領導班子的決策角度來說,民主決策機制主要是指用於規範黨政領導班子決策行為,通過預定的程式、規則和方式,確保決策能廣泛吸取各方意見、集中各方智慧、符合本地區實際、反映事物發展規律的制度設計和程式安排。它主要是由制度設計、程式設定、規則設立、機構設定有機構成的一個完整體系。從其含義來看,民主決策機制主要包括決策制度、決策規則、決策程式和決策機構四個要素。決策制度是民主決策機制的核心內容。 民主決策機制大量的內容體現為制度形式,並通過制度來規範和保障這一機制的有效運行。作為要素的制度主要
有:調查研究制度,社情民意反映制度,重大事項社會公示和聽證制度,專家諮詢制度,民主集中制,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等。決策規則是民主決策機制的重要內容,是制度運作的相關規定和實施細則。規則通過對決策的範圍、主體、原則、紀律、方式、方法等作出具體規定,使制度得到進一步細化,為制度的具體化、操作化提供有力的支持。作為要素的規則主要有:議事規則、表決規則、工作規則等。決策程式必須經過一系列相互銜接、環環相扣而又相互作用的環節和步驟。這些環節和步驟是民主決策機制必不可少的關節點,起著堅實的支點作用,哪個關節被省略、簡化或顛倒,都將造成程式要素的不完整和缺失,最終導致機制的功能受損。作為要素的程式至少有六個前後相繼的環節和步驟:發現問題、確定目標,深入調研、形成預案,諮詢論證、綜合評估,集體研究、會議決定,組織動員、決策實施,監督反饋、修正完善。決策機構是民主決策機制的載體,制度、規則、程式的要素都要依託機構這個載體才能運作,機構起著重要的支撐作用。作為要素的機構主要有:決斷機構,如各級地方黨委、政府的領導班子;決策輔助機構,如調研機構、諮詢機構、論證評估機構等。
主要成效
明確了科學民主決策的基本原則。在多年的實踐中,人們認識到,實行科學民主決策,要做到以下四個“必須堅持”:一是必須堅持擴大民主。不斷拓寬民主渠道,切實落實人民民眾在決策中的知情權、參與權和建議權,更好地接受人民民眾的監督。二是必須堅持依法決策。通過憲法、法律和法規來規範和約束決策主體、決策行為、決策程式,實現決策於法有據,決策行為依法進行,決策違法依法追究責任。三是必須堅持按規則和程式決策。建立健全決策機制,實現領導決策與民眾參與、專家諮詢相結合,集體決策與分工負責相結合,民主與集中相結合。四是堅持做到決策權責統一。決策權力有多大,就應該承擔多大的責任,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這些認識,既是以往實踐的經驗和體會,也是今後長期必須堅持的方針。
形成了科學民主決策的一套制度。多年來,科學民主決策已經成為各級黨委、政府治國理政的基本理念,並逐步形成一套制度。包括: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專家諮詢制度、社會聽證和公示制度、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決策責任追究制度等。截至2007年底,全國已有25個省級政府、48個國務院部門和70%以上的市縣政府出台了規範行政決策的專門規定。科學民主決策的規則程式逐步規範。許多地方黨委和政府不斷完善決策規則和程式,在決策事項的提出、論證、確定、執行、反饋和監督等方面進行了規範,避免出現重大失誤。(四)科學民主決策的方式方法不斷創新。各地區普遍實行了政務公開制度,公用部門和單位辦事公開正在形成制度,增強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和人民民眾的參與度。普遍開展了電子政務建設,通過網上信息發布、政務論壇、新聞發布會、聽證會等方式為公眾提供信息。普遍設立了黨政主要領導公開電話、信箱、接待日以及投訴熱線等,拓寬民眾參政議政的渠道。
黨中央、國務院帶頭實行科學民主決策。按照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規範黨中央和全國人大、國務院、全國政協及各民主黨派中央的關係,堅持在重大決策前進行協商。近些年來,中央政治局堅持集體學習制度,就有關黨和國家發展的重大問題,邀請知名專家開設講座,虛心聽取專家的意見,拓寬視野,廣泛掌握決策信息,提高領導水平,實現政治決策的科學化與民主化。國務院多次修訂工作規則,把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作為政府工作的一項基本準則。國務院每季度都要召開經濟形勢分析會,定期向全國人大、全國政協等通報工作。對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戰略問題,如“十一五規劃”、國家中長期科技規劃、能源資源安全、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等,都組織專家學者和有關研究諮詢機構論證評估。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民主黨派、工青婦等民眾團體以及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建言獻策,參與重大決策,推動了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
支持體系
第一,建立服務於決策的高層次參謀團隊。黨政機關可根據需要,適當配備經濟、科技、金融、法律、城市建設和管理等方面的高層次智囊團或顧問委員會,還可以選聘一批優秀企業家參與決策諮詢工作。
第二,健全決策信息支持系統。準確、全面的信息是正確決策的基礎。信息不對稱是影響決策的突出問題。隨著經濟和科技的快速發展,信息在決策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顯。要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手段進行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加工,為決策提供客觀、真實、全面的信息資料。
第三,改進統計制度和方法。要建立健全既符合中國國情、又符合國際慣例的統計制度、體系和方法。特別是要加快完善國家基本資料庫體系,對黨和國家決策需要而尚不健全的統計指標體系,應優先健全起來。
第四,利用現代科學技術方法改進行政決策手段。要學習和運用現代科學調查方法,如統計調查、問卷調查、抽樣調查、網路調查等,收集和處理決策信息。綜合運用經濟學、社會學、資訊理論、控制論、系統論、控制論以及規劃與優選方法、預測與評價方法、計算機仿真方法等,對決策資料進行多層面、多角度的分析和論證。
存在問題
一是民主渠道不暢通。黨務、政務公開透明度還不高,致使黨員對黨內事務、民眾對國家事務了解不夠,黨員和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未能很好地落到實處,在重大事項決策方面的民主權力難於行使。有些地方雖然建立了政府網站,但發布的信息少、更新慢,時效性、針對性差,對民眾反映的意見建議不能有效回應,形不成互動。
二是行政運行機制不完善。目前,中央與地方的不少事權和決策許可權沒有界定清楚,存在上面決策包攬過多、下面越權決策的現象。一些中央部門垂直管理和地方塊塊管理,在決策許可權和工作分工上也存在突出矛盾。一些政府部門集決策權和執行權、監督權於一身,導致錯誤決策得不到及時糾正以及執法不公等問題。國家權力部門
化、部門利益化、利益合法化現象比較嚴重,人民民眾反映十分強烈。三是決策制度不完善。多年來,各級黨政機關在決策方面建立了一些制度,但總的看,這些制度還比較原則,缺乏細化,有些制度在執行中走樣。例如,就專家諮詢制度而言,選什麼樣的專家都由有關部門確定,有些專家不敢講真話,迎合領導意圖講違心話。聽證會也是如此,什麼人參加聽證,聽證的過程公開性如何,聽證結果與決策的關係怎樣,都沒有明確的、硬性的規定。這些都容易使好的制度流於形式。
四是決策權責不明確。不少地方、部門黨政決策的權力集中於黨委領導班子,黨委政府領導班子中往往又集中於“一把手”。權力過分集中弊端很大。有的領導幹部不搞調查研究,往往在沒有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就由個人拍板說了算,導致決策失誤。
五是決策監督機制不健全。在一些地方和部門,決策者的權力還沒有得到有效制約,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的監督作用難以充分發揮,特別是對同級機關決策的監督缺乏有效的制度保證。決策權責不清,決策過程沒有詳細記錄,決策失誤很難追究責任,名為集體決策、集體負責,實為有人決策、無人負責。現在,拍腦袋決策、拍胸脯保證、拍屁股走人的“三拍現象”屢見不鮮。
解決對策
第一,建立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諮詢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決策機制。要實現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就必須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切實珍惜民力的決策機制。一要保障人民民眾參與決策。人民民眾參與決策既是決策科學化的保障,也是決策民主化的體現。要通過公示、聽證等制度,讓人民民眾參與決策過程,充分表達決策意願。二要強化專家在決策諮詢論證中的作用。加強研究諮詢機構建設,注意發揮專家學者的智力和專長,通過專家論證、技術諮詢、決策評估等方式,認真聽取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做到尊重實際、尊重
科學、尊重規律。三要提高行政機關的決策能力和水平。行政機關是行政決策主體,是行政決策的最終決定者。要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在民主的基礎上實行正確的集中,防止久拖不決。在作出決策後,必須堅決執行,防止各行其是。第二,健全行政決策規則。依法科學、合理界定決策權,建立分級自主決策的決策體制,實現事權、決策權和決策責任相統一,堅持決策前的論證制、決策中的票決制和決策後的責任制。對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事項,要以深入紮實的調查研究為基礎,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由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堅決杜絕決策的盲目性、隨意性和領導者個人獨斷專行。對與民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要實行社會公示和聽證,廣泛聽取民眾意見。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重大事項,還要進行專家論證、技術諮詢、決策評估等。
第三,完善行政決策程式。科學嚴密的程式是正確決策的重要前提。只有按程式決策,才能有效防止決策的盲目性和隨意性。美國法官法蘭克弗特有一句名言:“自由的歷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遵守程式保障的歷史。”要堅持把合法性審查、科學論證、集體討論作為重大決策過程的必要環節,明確決策的權力與責任,做到權力與責任相統一、決策職能與執行職能相對分離。提請會議討論和決定的重大決策事項要附加研究報告、專家諮詢論證報告。應當事先向社會公示的決策事項,需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建議和意見。
發展途徑
建立健全信息收集機制。正確的決策離不開全面準確的信息。建立健全信息收集機制,是確保民主決策的前提。信息收集要堅持調查研究制度。在決策信息收集時,要深入基層,深入民眾,進行廣泛的調查研究。調研活動要緊緊圍繞決策議題展開。在調研中,要充分聽取廣大黨員民眾和下級黨委政府的意見,集思廣益,使調研結論實事求是、清晰明確、可信度高。信息收集必須開闊視野、廣泛涉獵。凡是對決策有啟迪、推動和促進作用的,包括各種有用的情報、資料、數據、知識及經驗的信息,都應當及時、準確、充分、系統地收集。既要廣泛收集,
又要突出目的性。拓寬信息收集的各種方式途徑。建立健全社情民意調查網路,加強體制內民意反饋渠道建設,創設有效的社情民意反映平台。建立信息收集責任制,注重第一手材料、最前沿信息,對各種編假造假應有一整套預防、發現和懲處的制度。建立健全決策方案諮詢論證機制。在充分占有信息的基礎上,建立健全決策方案的諮詢論證機制,這是確保民主決策的重要步驟。(1)建立專家諮詢論證制度。專家諮詢論證制度是擴大決策諮詢面,提高決策科學化的必然要求。對重大事項決策、重大工程項目和涉及民眾切身利益的決策,都要提交專家諮詢論證。(2)實行決策方案社會公示制度和聽證制度。除涉密的決策之外,應當全過程公開,聽取民眾的建議和接受社會的監督。在社會公示制度方面,要以法規或制度的形式明確社會公示的範圍和原則;確定負責社會公示的具體部門和監察部門;規定社會公示具體程式;把握公示的內容;明確社會公示的方式。(3)建立多種方案的比較制度。“兩刃相割,利鈍乃知;兩論相訂,是非乃見。”多種方案的比較是民主科學決策的重要方法。因此,重大決策應當請有不同背景的諮詢機構或專家參與諮詢論證,提出多個決策方案;決策時應當有兩種以上的方案可供選擇,不提出多個方案不決策。對不同決策方案的利弊應當公正客觀地進行分析評估,條件許可時還應組織由各種機構和專業人士參加的論證會,使決策論證建立在有所比較鑑別的基礎之上。
建立健全決策方案討論確定機制。建立健全決策方案討論確定機制是確保民主決策的重點。要嚴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進一步規範和完善重要問題、重大事項的決策制度,切實解決和防止一把手獨斷專行等問題,做到擇優確定決策方案。(1)明確決策方案的議事範圍。就地方黨委班子而言,其決策方案的議事範圍主要有:制定貫徹落實上級黨委的指示和本級黨代會決議、決定的措施;本地區經濟建設中的重大改革方案和重大資金的籌集與使用等事項;本地區黨的建設中的重要事項;本地區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發展事業的重要部署,以及政法、群團、武裝工作等需要黨委班子決策、決定的事項;幹部任免事項,包括討論決定本級黨委管理的幹部任免,推薦後備幹部的建議人選和需要提交依法選舉或任命的人選。就地方政府班子而言,其決策方案的議事範圍主要有: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本地區財政預算;巨觀調控和改革開放的政策措施;社會管理事務;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大型項目等重大事項。(2)規範決策方案討論確定的規則。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在對決策方案進行討論確定時,應做到:按照民主集中制和“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建立健全決策方案討論確定的規範程式。在討論確定前,要把經過諮詢論證的二至三套預選方案的詳細材料提前送到與會人員,確保與會人員有足夠的時間了解情況、深入思考和充分討論;在討論確定中,與會人員對決策事項意見比較一致時可進行投票表決,對主要問題的意見分歧較大時,應暫緩表決,會後繼續修改完善、溝通協商,並待下次會議討論時表決。(3)改進決策的表決方式。調研中,有些地方反映,要改變表決時只是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表決方式。在政府重大決策中,主要領導否定多數人意見做出的決定,應當在記錄中特別予以註明;有的還提出,在傳統的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和記名投票等表決方式中,實行無記名投票和記名投票效果最佳,其中,在幹部人事問題上,應實行無記名投票表決。(4)建立討論確定情況記錄備案制度。黨政領導班子討論決定事項,應當如實記錄各種意見和主要理由,對於表決的結果應有嚴格的統計,並將表決結果和表決方式記錄在案。
建立健全決策糾錯改正機制。建立健全決策糾錯改正機制是確保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的關鍵。在民主決策過程中,除了對民主決策前、民主決策中的各個環節進行監督外,重要的是要對決策後方案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要通過決策方案實施過程的跟蹤、反饋等途徑,及時修改、完善決策方案,確保民主決策更加客觀實際,決策方案實施收到更多實效。比如,實行決策方案執行過程的信息披露制度,對會議討論確定的決策方案,要在適當的範圍內分層次進行公示。實施決策執行跟蹤反饋制度,重點跟蹤決策是否不折不扣執行、是否出現新情況新問題、是否需要對決策進行調整修正,等等。建立決策實施過程的社會評價機制。對黨政領導班子而言,對自身
決策實施情況的評估,不僅要收集黨政系統內的信息反饋,而且要視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對自身決策的反映,並根據各方面的信息反饋,及時發現和糾正決策中的失誤。一方面,要改進人大、政協的決策評價機制。另一方面,要引入公眾評價機制,必須以民眾是否滿意作為評價決策成效的根本標準。建立健全決策監督和責任追究機制。明確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決策的責任主體和責任內容。責任主體包括個人和集體。個人包括重大決策全過程中所有的參與者;集體主要包括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應予追究責任的違規違紀行為主要包括違反程式的責任、違反規定特別是不按規定的標準和條件任意操作的責任、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的責任、濫用權力的責任等。實行多方位的決策監督。加強上級黨委、政府的監督,上級黨委、政府對下級的重大決策,每年都要組織一次檢查,對決策質量進行評估審議。加強領導班子內部的監督,加強人大、政協的監督,加強民眾的監督。通過決策建議公開、決策過程公開、決策結果公開,接受民眾監督,民眾有意見可以向本地黨委、政府反映,也可以直接向上級黨委、政府反映,形成有效的民眾監督。建立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度。要從制度上界定決策失誤、執行失誤與失誤主體之間的對應關係,細化責任認定。要從制度上明確決策失誤者所應承擔的責任和處罰標準。要明確如何啟動和由誰來實施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度的啟動應按幹部管理許可權來規範,一旦決定啟動,建議由上級紀檢或監察和審計部門牽頭調查,必要時聘請有關專家參與調查,調查結束時調查組要形成調查報告和處罰建議,交由有幹部管理許可權的領導機關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重大意義
完善民主決策制度,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內容。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是中國共產黨始終不渝的奮鬥目標。任何一種民主的本質、內容和形式,都是由本國的社會制度所決定的,並且是隨著本國經濟文化的發展一步步發
展起來的。中國是一個人口大國,又缺乏民主傳統,因此,發展民主必須走自己的發展道路。經過多年探索,人們發現,把間接民主與直接民主結合起來,在國家層面實行間接民主,通過人民民眾選舉自己的代表制管理國家;在基層實行直接民主,由人民民眾直接行使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比較適合中國實際。完善民主決策制度,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中國共產黨執政的主要目的和基本內容,就是領導和支持人民掌握和行使管理國家的權力,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尊重和保護人權。如果民主決策制度不完善,決策沒有民主化,或者民主決策沒有具體的內容、嚴密的程式和完善的規則,人民的意志和訴求就得不到充分體現,人民的權利就沒有保障,工作和生產的積極性不能夠正常發揮,各種義務也難以自覺履行,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無法順利進行,社會全面小康社會的目標就難以實現。
完善民主決策制度,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維護廣大人民民眾根本利益的具體體現。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最核心、最關鍵的是代表和維護好最廣大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完善民主決策制度,發揮人民民眾的聰明才智,實行民主議事、集體決策,有利於充分調動人民民眾建設社會主義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社會經濟全面協調發展;有利於增強人民民眾的民主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人民民眾的實踐能力,促進先進文化的發展;有利於強化黨的幹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觀念,密切黨同人民民眾的血肉聯繫,鞏固黨執政的民眾基礎。因此,完善民主決策制度,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是維護人民民眾民主權利的有效途徑,是實現人民民眾根本利益的保障措施。
相關詞條
改革開放以來的新辭彙(二)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政治、經濟、文化、教育、法制、社會等方方面面快速發展,取得了長足的進步,而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也產生和引進了許多新的辭彙,或對某些辭彙賦予了新的涵義,每一個辭彙都記錄了中國發展的一個側面,濃縮著一段中國進步的精彩歷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