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解釋
初步的方案;擬成而未經有關機構審定、公布的,或雖公布而尚在試行的法令、條例、規章等。清李漁《慎鸞交·拒托》:“聞得名數俱已派定,不曾掛榜的時節,先有一張草案出來,好歹就在這一刻了。”周恩來《草案的特點》:“《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草案,是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第三小組決定由中國共產黨負責起草的。”
標準草案
指批准發布以前的標準徵求意見稿、送審稿和報批稿。它是承擔編制標準的單位或個人,根據任務書或工作計畫起草的文稿。擬成而未經有關機關通過、公布的,或雖經公布而尚在試行的法令、規章、條例等:土地管理法草案|交通管理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