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思考是思維的一種探索活動,思考力則是在思維過程中產生的一種具有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作用力。在物理學上,力具有三個基本要素:大小、方向、作用點。思考力同樣也離不開三個基本要素:大小、方向、作用點。大小 ——思考力首先取決於思考者掌握的關於思考對象的知識量和信息量(大小),如果沒有相關的知識和信息,就不可能產生相關的思考活動。一般情況下,知識量和信息量越大,思考就越加具體、全面和完整,從而決定了思考的維度。方向 ——我們這裡所說的思考有別於妄想和幻想,而是一種有目的性、有計畫性的思維活動,因此這種思考需要有一定的價值導向,也就是思路——體現為目的性、方向性和一致性。漫無目的地思考難以發揮強有力的思考力,常常會把思考引進死胡同,導致思路夭折和無果而終。目的性、方向性、一致性和價值導向,決定著思考的角度和向度。作用點 ——必須把思考集中在特定的對象上,並把握其中的關鍵點,這樣的思考就會勢如破竹。如果找不準思考的著力點,就會精力分散、思維紊亂、胡思亂想,出現東一榔頭西一棒的現象。思考就會停留在事物的表面上浮光掠影,無法深刻認識事物的本質。思考在作用點上的集中性程度,決定著思考的強度和力度。引證解釋
指進行分析、綜合、推理、判斷等思維活動。
巴金《後記》:“它跟我的其他的作品一樣,缺少冷靜的思考和周密的構思。”陳登科《赤龍與丹鳳》七:“韋克就是這樣引導學生不斷地動腦筋去思考。”
基本含義
人類將人之思維活動內在“程式”的運作方式,稱之為:思考方法。如:
形象法——通過圖像的靜態或動態對意向進行的加工。它具有視感效應。
歸納法——是根據某一法則(概念、定理或公式)的推理與演算而進行的總結與綜合。
逆向法——是對意向進行的反歸納,也是一種有效的邏輯推理。
移植法——在推理的過程中,加入新鮮的內容。
聚合法——對新舊的信息內容進行捏造、扭曲與同化。
水平法——多方面、多角度進行的聚合。
垂直法——單方面或某一角度進行的歸納。
發散法——根據已有的信息資料並沿著不同的方向對意向進行的推理與演算。
演繹法——順應某一架構進行的歸納。如:按照一定的時間、路程、思想或觀念來歸納等等。
思考過程
思考起源於思考主體對某事物的矛盾或者對某事物的目的,是低熵體建立等價認知的過程。過程包括:對思考對象的擴大了解、找出問題、分析矛盾、思考解決辦法的不斷螺鏇上升過程。
思考可根據其產生不同的效果而表現出不同的色彩,比如:“批判思考”“系統思考”“創意思考”“邏輯思考”“水平思考”“垂直思考”“圖像思考”“逆向思考”“正面思考”“負面思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