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時間
2008年2月29日上午8時30分,中國法院博物館在最高人民法院機關西院四號樓前隆重舉行揭牌儀式。隨著紅色絲綢的落下,由肖揚院長題寫的“中國法院博物館”七個墨綠大字,展現在楠木牌匾上。
中國法院博物館的建立,是中國司法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最高人民法院加強新時期人民司法文化建設的重要舉措。
為了傳承中國的司法文明,肖揚院長先後就瑞金中華蘇維埃最高法院舊址和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遺址修復問題作出重要批示,這兩處司法舊址、遺址已先後於2000年、2006年得以修復,成為革命老區開展傳統教育的重要視窗。
為客觀、真實、全面地再現中國法制發展的歷史,全方位展示人民法院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曆程中的突出貢獻,最高人民法院在修復兩處司法舊址、遺址的基礎上,又決定建立中國法院博物館,並於2007年7月正式啟動籌建工作。
2007年9月27日,中國在在江西瑞金舉行了全國法院司法史料徵集工作座談會,曹建明副院長對在全國法院開展史料徵集工作進行了動員部署,司法史料徵集工作在全國廣泛展開。
2007年12月24日,司法史料展覽初具規模,體系框架也已基本成形。司法史料預展按照歷史發展脈絡,共分為十三個部分:第一部分《先驅之光》重點介紹古代、近現代的法律文化與審判制度;第二部分《紅色記憶》至第四部分《曲折發展》,分階段介紹了從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到“文革”前後的人民審判工作;第五部分《法制春天》分別介紹了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以來人民法院的刑事、民事、行政審判工作;第六部分《軍事審判》介紹了軍事審判工作的發展歷程;第七部分至第十二部分,分別從法院建設、司法為民、司法改革、港澳台法院、友好往來、親切關懷等不同角度介紹了法院各項工作的開展情況;第十三部分《歷任院長》重點介紹了最高人民法院歷任院長和各高級人民法院首任院長。
2008年2月1日,北京市文物局組織12位專家對博物館籌備情況和司法史料預展進行了考察和評審,專家認為最高人民法院籌建中國法院博物館,填補了中國全國性法院博物館建設的空白;司法史料預展整體框架大致可行,內容也比較完整,同意建館展出。
至此,從正式啟動籌建工作以來只用了半年多的時間,中國法院博物館就走進了人們的視野。
中國法院博物館是中國司法史上第一個全國行業性博物館。正如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在揭牌儀式上所說,中國法院博物館的建立是司法界、博物館界“令人期待的盛事”,充分體現了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對司法文化建設的關懷、重視,也充分展現了各級人民法院團結協作的精神風貌。
場館介紹
中國法院博物館臨時館址有600多平方米,分上下兩個展廳,展出文物、文獻、圖片等1500餘件。作為博物館重要組成部分的司法史料展覽,覆蓋面廣,特色鮮明,從“法祖”皋陶、載有中國歷史上有記載的最早成文判決的西周后期青銅器、“江南第一衙”浮梁縣衙,到中國革命第一法庭、臨時最高法庭和最高法院,再到最高人民法院,歷史脈絡清晰,基本涵蓋了中國五千年司法文明,再現了審判機構的歷史沿革和人民法院各項工作的不斷推進。
除了展出大量珍貴圖片外,中國法院博物館還展出了許多極具價值的珍貴文物,如建國初最高人民法院使用的第一枚國徽,最高人民法院分院院印,特赦偽滿洲國皇帝溥儀的通知書,江華、伍修權、曾漢周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時使用的名章,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第一審判庭的牌匾等。
重點景區
《先驅之光》作為第一個景區,它重點介紹古代、近現代的法律文化與審判制度。說起中國司法發展史,就不能繞過皋陶。皋陶是我國古代原始社會末期、奴隸社會初期一位偉大的法律創始者和執行者,是與堯、舜、禹齊名的上古四聖之一,是堯、舜時代的大理官,時稱“士”,是史籍記載中最早的法律的創造者和執行者。主持研究制定刑法,實施依法行政,依法治國。他畢生倡導明刑弼教,教化萬民,開創了東方司法文化的先河,是公認的華夏司法法祖。
在這裡,載有中國史上最早成文判決的西周后期青銅器、“江南第一衙”浮梁縣衙模型,以及中國歷史上保留下來的最完整、最具有社會影響的封建法典———《唐律疏儀》,向參觀者們無聲地陳述著中國古代司法史的文明盛景。
1904年———1909年,中國近代啟蒙思想家、教育家、翻譯家嚴復,將法哲孟德斯鳩的《論法的精神》譯成中文,曰《法意》。這本書的翻譯出版,極大地影響了中國近代法制發展的方向。
同樣在這裡,一份特別的起訴書引起了記者的注意,讓我們來還原一下這份起訴書的歷史由來:
1936年5月31日,馬相伯、宋慶齡、何香凝、沈鈞儒、章乃器等人在上海宣布成立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發表宣言,通過《抗日救國初步政治綱領》,向全國各黨各派建議:立即停止軍事衝突,釋放政治犯,各黨各派立即派遣正式代表進行談判,制定共同救國綱領,建立一個統一的抗日政權等。1936年11月23日,南京國民政府以“危害民國”罪在上海逮捕了救國會領導人沈鈞儒等7人,於1937年4月3日向沈等提出起訴書,並於6月11日和25日在江蘇省高等法院兩次開庭審訊。沈鈞儒等人堅持抗日救國立場,在獄中和法庭上進行了不屈不撓的鬥爭。從事件開始之日起,中國共產黨和國內外進步人士就開展了廣泛的營救運動。七七事變爆發後,南京國民政府於7月31日宣布具保釋放沈鈞儒等7人,並於1939年2月最後撤銷了起訴書。
《紅色記憶》至《曲折發展》
它分階段介紹了從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到“文革”前後的人民審判工作。
1927年3月,湖北紅安縣審判委員會成立。它被稱為中國革命第一法庭。肖揚曾就瑞金中華蘇維埃最高法院舊址修復問題和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遺址修復問題作出重要指示。在最高人民法院、地方人民法院的共同努力和地方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瑞金和延安兩個司法遺址先後於2000年、2006年得以修復,並成為革命老區開展傳統教育的重要視窗。
1932年2月19日,中央政府舉行第七次常會,決定組織臨時最高法庭,委任何叔衡為最高法庭主審,即首席法官,何叔衡因此成為紅色政權的首任“大法官”。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的審判機構,是在土地革命戰爭的硝煙中,伴隨著新生的紅色政權產生的。當時,蘇維埃共和國剛剛誕生,就建立起人民司法審判機關,並堅持依法治國,以法安民的原則,對於鞏固新生的共和國政權,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發揮了重要作用。
1931年12月13日,中央執行委員會頒布了《處理反革命案件和建立司法機關報的暫行程式》,規定各地在未設立法院之前,須在省、縣、區三級政府設立裁判部,建立臨時司法機構。
展示了土地革命時期著名的馬錫五審判方式,它是以陝甘寧邊區從事司法審判工作的法官馬錫五命名的,它強調深入農村調查研究,就地審判、不拘形式,民眾參與解決問題。
一張已經褪了色的舊照片引起了記者的注意:這是馬錫五在審理封傍兒離婚案時留下的珍貴照片。
1949年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從建國初最高人民法院使用的第一枚國徽,到最高人民法院分院院印,再現了審判機構的歷史沿革和人民法院各項工作的不斷推進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開始,在這場浩劫中,人民法院在組織結構、審判工作、思想作風等方面都遭到嚴重破壞。
《法制春天》
它則介紹了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國司法建設的進程。
在一張張珍貴的歷史照片和實物展前,參觀者們或輕聲細語,或駐足觀看。它們正講述著春天的故事:
江華、伍修權、曾漢周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時使用的名章,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第一審判庭的牌匾;
1978年12月,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此次會議提出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方針;
1993年8月27日,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王碼電腦狀告中國東南公司侵犯“五筆字型”智慧財產權案;
1995年2月28日,八屆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十二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法》,並於1995年7月1日施行;
黑色的法袍和精緻的法槌靜靜地躺在展櫃中,它們述說著中國司法改革的進程。法槌、法袍在法庭上的出現,也承載了人民太多關於司法公正的期待。
取材於花梨木的法槌因質地堅硬耐腐蝕,被寓指為中國法官剛直廉潔、堅韌不拔的優秀品質。槌為圓柱形,底座為矩台形,取“智圓形方”之意,象徵著法官應成為智慧和正義的化身。在中國古代歷史上曾無數次出現過的“驚堂木”被司法改革時代賦予了新的象徵。
2005年4月,胡錦濤主席與法官宋魚水交談時說:“怎么能夠在審判時讓普通百姓做到勝敗皆服呢?我琢磨了一下,可以用八個字概括:公正司法、一心為民。”
2004年10月9日,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縣採花中心法庭,到巡迴辦案點開庭審理賀新忠老人與其子女贍養糾紛案,引起強烈反響,採花鄉楠木橋村附近的200多名村民從四面八方匯聚到村國小操場觀看“背簍法庭”開庭———這是一張照片的圖片說明。
“兒媳虐待不盡孝,‘背簍法庭’主公道”,“子女不贍養,就跟法官講”,“老人婚姻遭阻攔,‘背簍法庭’來維權”……這一句句通俗易懂、膾炙人口的順口溜,在湖北五峰土家族自治縣農村廣為傳誦。法官們每次到巡迴辦案點辦案,都用背簍背著案卷和相關的法律文書以及乾糧、換洗的衣服和庭審標牌,被民眾形象而親切地稱為“背簍法庭”。
隨著“炕頭法庭”、“鄉村法庭”、“水上法庭”、“馬背法庭”、“駱駝法庭”的出現,司法為民的理念,已深深植入中國法官的內心。
2016年1月6日中國法院博物館開館,展周永康薄熙來裁判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