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看不見的人》是拉爾夫﹒埃利森的代表作,是二戰以來美國最有影響力的小說。本文試從互文性的角度對其進行解讀。無論是從狹義的互文性還是從廣義互文性來看,《看不見的人》都具備互文性的鮮明特徵。埃利森廣泛吸收英美歐許多經典作家與作品的營養,使《看不見的人》成為一部了解美國文化與歷史的百科全書。
作者介紹
拉爾夫·艾里森是著名的美國黑人作家。1914年3月1日生於美國中南部俄克拉荷馬市,父親當過建築工人和小商販。艾里森3歲喪父,由母親幫傭將他扶養成人。他母親經常從她當女僕的白人家裡帶回一些丟棄的舊雜誌和舊唱片,使他自幼對音樂和書籍發生了濃厚興趣。俄克拉荷馬州直到1907年才成為美國的第46州,當時仍洋溢邊疆精神,種族歧視不算嚴重,因此艾里森身為黑人,對種族問題雖然仍敏感,卻無種族自卑感,對白人的仇恨也不象其他寫抗議小說的黑人作家那樣深。從少年時代起,艾里森就酷愛文學、電影、戲劇和爵士音樂,曾在中學樂隊里吹過小號,平時愛把自己所過的生活與小說里某些人物的生活作對照,這似乎有助於他對生活的觀察與理解。1933年他獲州獎學金入塔斯克基學院攻讀音樂與雕塑3年,音樂方面的造詣不僅表現在他後來收輯在文藝評論集《影子和行為》(1964)里有關音樂的評論上,而且對他小說創作中的語言風格也有積極的影響。有人還專門撰文探討他的小說與爵士樂及布魯士的關係。1936年去紐約學雕塑,遇著名作家理察·賴特,開始在他的鼓勵下進行文學創作。1943年至1945年服兵役,復員後獲羅森瓦德研究基金專門創作長篇小說《看不見的人》,同時也當攝影師、爵士樂鼓手和酒店侍者掙錢餬口。該小說先後寫了7年,1952年出版後受到評論家的高度讚揚,從而奠定了他為文學地位。此後艾里森只發表過一些短篇小說和評論文章,同時在一些大學裡教創作,再沒有發表其他重要著作。
故事梗概
“我是一個看不見的人,”這是小說主人公“我”回憶往事的開宗明義第一句話。“請弄明白,別人看不見我,那只是因為他們不願看見我。”這個“我”躲在哈萊姆黑人區一家白人公寓的地下室里,偷接電線安裝1369盞電燈,想使自己讓人看得見。“也許正因為我是個看不見的人,才如此需要光。光證實了我的存在,賦予我形體。”光象徵“我”所追求的自我和“身份”。全書主要寫“我”成為看不見的人的經過。“我”原是在美國蓄奴制南方土生土長的溫順黑小子,一向對白人畢恭畢敬,高中畢業時在典禮上發表了一篇闡釋進步的秘訣在於謙卑的演講,十分成功,結果被邀去本鎮白人頭面人物的集會上再次演講。演講前,“我”先看了一場白人姑娘的脫衣舞,然後是黑人男孩們蒙上眼互相格鬥,“我”也被迫參加,結果被打得眼青鼻腫,滿嘴流血,但得照樣演講。“我”的演講再次獲得成功,贏得了一份上州立黑人大學的獎學金。讀到三年級時,有個白人校董諾頓先生來校參觀,“我”被校長派去開車陪校董各處遊覽,不幸遇到一個亂倫的黑人農夫,竟對校董侃侃而談怎樣由於屋小天冷,他與妻女同睡一床,如何一不小心爬到女兒身上,竟使女兒懷了孕。奇怪的是,雖然周圍的黑人都排擠他,白人們反倒對他表示同情。校董聽得津津有味,原來對方的敘述勾起了他對自己女兒亂倫的回憶,於是他重賞了這個黑人農夫,又要“我”開車去酒店喝一杯。他們去到金日酒家,那既是酒店也是客棧,有妓女也有瘋子(附近有家瘋人院,瘋子們常常在男護士的陪同下來酒店喝一杯消遣解悶)。一個瘋子口口聲聲說諾頓是他的爺爺,一個妓女上來愛撫諾頓的額頭,說她最喜歡象諾頓這樣的白人。一個當過醫生的瘋子替諾頓看病,診斷說諾頓患歇斯底里。諾頓被瘋子與妓女弄得驚恐萬分,奪門而出想逃離酒店,結果在沙門上撞破了前額。他們回校後,黑人校長見貴賓受傷,勃然大怒,就把“我”開除出學校,他的臨別贈言是“必須心狠手辣,假惺惺地討好白人大人物,裝出一副黑鬼模樣以便攫取權勢。”“我”在拿到推薦信之後就去紐約謀生,誰知不論是誰看了一眼推薦信之後,就搖頭把“我”拒於門外,後來才知道校長竟在信里說了“我”許多壞話。幾經周折,“我”終於被一家油漆公司雇用,工作是給每桶白漆加上十滴黑色液體使勁攪拌,使白漆變得更白更亮。這些白漆都由政府訂購,用來油漆紀念碑之類的國家級重要建築物。不幸的是,“我”放錯了拌料,使白漆里露出了黑色,於是被調去燒鍋爐,鍋爐房的工頭懷疑“我”是工會的坐探,兩人打了一架,引起鍋爐爆炸,差點兒使“我”送命。進醫院後,醫生又把“我”當作新機器的試驗品,不僅使“我”失去了好容易通過工作獲得的自我,甚至使“我”喪失了記憶。出院後,“我”在哈萊姆黑人區遇到了好心腸的黑女人瑪麗,在她家租了一間房子,在她的幫助下慢慢地適應環境,恢復了一部分“黑人身份”。但“我”厭惡這個身份,有一天偶爾在房裡發現一個當作制門器的鐵鑄黑人像,我把它看作自我嘲弄的象徵,隨手撿起把它摔壞,還打算把它扔掉,先扔到別人專用的垃圾桶里,卻被女主人看見,當場叫“我”把它撿回去;原來“我”把它扔在街心,又被人當作失物撿起送回手中,簡直想扔也扔不掉。有一次“我”在街上漫步,看見有一對黑人老夫婦正被房東太太強迫搬遷,家具什物零亂地堆放在路邊,一個白人警察在威風凜凜地執行命令。一群圍觀的黑人激於義憤,眼看要對警察動武,“我”懷著又恨又怕的複雜心理,上前勸止說:“黑人兄弟們,這不是辦法,我們的民族是守法的,是不輕易發怒的。”但白人警察卻變本加厲地對那對老夫婦施暴,“我”忍無可忍,即席發表一篇演說,煽動民眾起來打跑警察,又把家具搬回寓所。“我”的行為引起了激進組織“兄弟會”的注意,“我”也被邀參加了這個組織和它的活動,覺得自己終於重新獲得了自我。然而“我”很快發現這個組織的頭頭知識淺薄,他們的背景也很可疑。“我”常常奉命去乾一些“我”並不想幹的事,“我”重新獲得的自我又逐漸失去:“我”依稀覺得自己又進了一條死胡同,成了一個看不見的人。一些白種騷女人追求我,把我看作性機能的象徵。一個名叫西比爾的女人醉醺醺地求“我”強姦她,但“我”並沒碰她,只是用唇膏在她醉死過去的軀體上寫了幾個字:“西比爾,你被聖誕老人強姦了。沒想到吧。”兄弟會的活動遭到了一幫以拉斯為首的黑人民族主義分子的反對,雙方劍拔弩張,一見面總要拼個你死我活。“我”被捲入鬥爭,常常被拉斯手下的人逼得東躲西藏。有一次“我”躲進了一家雜貨鋪,買了一副墨鏡和一頂寬邊白帽子將自己喬裝打扮一下,誰知一下子竟成了萊因哈特先生,獲得了流氓、賭棍、情夫、牧師等多重身份。這就引起了“我”的深思:“我”究竟是誰,究竟是什麼身份,怎么一副墨鏡和一頂白帽子就能使“我”由原來的我變成另一個人?象這樣什麼人都是,又什麼人都不是;既有一切身份,又等於沒有任何身份——如果這樣,“我”也就可以不負任何責任,無論是對黑人還是白人,對南方還是北方,對兄弟會還是對拉斯之流。外在世界既然遺棄我、不承認我,“我”也就只好把目光轉向內心世界,來自我發泄和自我發現。在一次拉斯挑起的騷亂中,“我”逃離險境時跌進一個地洞,也就將計就計,以地洞為家躲藏起來,作深刻的自我反省,翻來復去思考著自己在宇宙中的地位,口述了本書。
寫作特點
《看不見的人》這部小說從結構上來看是由主人公敘述的種種經歷而組成的,記敘了主人公由南方到北方,由無知到覺醒的過程。這一過程包含了多個動態和靜態場景的描寫,反映出了表層意義外的象徵層次上的更深含義,並對主題的闡釋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看不見的人》這部小說中用非常細膩的文筆和各種寫作技巧,為讀者展現了一幅幅逼真的畫面,讓讀者深刻真切地了解黑人悲慘的命運和無奈的處境。這一點還體現在埃里森所描繪的一些靜態場景中。《看不見的人》這部小說並沒有局限於對種族歧視的揭露與控訴,而是旨在探索致使黑人受歧視受壓迫並最終陷入“無形”境地的根源所在,以及走出這一困境的途徑。而正是通對小說中動態和靜態場景的惟妙惟肖的描寫,作者利用主人公第一人稱的口吻把這一系列的探索向讀者娓娓道來。所有這一切都顯示出了埃里森高超的寫作和思想水平。
影響與評價
《看不見的人》是美國黑人作家拉爾夫?埃里森一生中唯一一部長篇小說。僅憑這一作品,埃里森就確立了自己在黑人文學乃至整個美國文學中不可動搖的地位。該作品本身也獲得了巨大的成功,被稱為美國黑人生活的史詩。這部作品獲得如此盛譽與其深刻的主題思想是分不開的,埃里森借《看不見的人》,通過自己獨特的寫作風格和語言向世人揭示美國黑人在以白人為主的社會中處於“無形”的境遇,以及在社會中尋找自我,確定自我地位而走出困境的自救自強之路。《看不見的人》很有可能是二戰以來美國最重要的、最有影響力的小說,甚至是二十世紀美國最重要的小說,是二十世紀的“《莫比·迪克》”。tony tanner認為《看不見的人》對其後美國小說的發展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1]zbigniew lewicki 稱這部小說“標誌著一種文學傳統的結束,標誌著另一種文學傳統的到來。”[2]像“市儈作風”(babbittry)和“軍規22”(catch-22)一樣,“看不見性”(invisibility)這一概念也已進入美國辭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