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詹姆斯·伯恩斯1879年5月2日南卡羅來納州查爾斯頓-1972年4月9日),美國政治家,1941年至1942年他任最高法院大法官。1945年-1947年任美國國務卿。1951年-1955年任南卡羅來納州州長。伯恩斯是美國民主黨人,並支持種族隔離。早年當過律師。1911年被選為眾議員。1930年入選參議院。大戰全面爆發後,支持羅斯福對武器實行“現購自運”,反對孤立主義,在國會極力策動通過《租借法案》。1941年6月—1942年10月任最高法院法官。1942—1943年任經濟穩定局局長。1943—1945年出任國防動員局局長。對戰時美國國內經濟事務起重要作用,是羅斯福國貝爾納斯內事務的得力助手。1945年初隨羅斯福出席雅爾達會議。同年7月接替*斯退汀紐斯為國務卿,出時代周刊1946年度風雲人物。戰後支持杜魯門遏制蘇聯和進行冷戰。1951—1955年任南卡羅來納州州長。著有回憶錄《老實話》和自傳《畢生所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