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1925年出生於美國北達科他州。青年時代曾在海軍中服役,出戰過二次大戰。回國後先就讀於南加州大學,後入讀斯坦福法學院,1949年畢業,獲法學士學位。成為執業律師。後曾在美國最高法院、洛杉磯奧梅爾維尼-邁爾斯律師事務所工作。約翰·甘迺迪政府期間,出任對日貿易談判代表,主持對日本的紡織品談判。1967年擔任林登·詹森政府法務部副部長。1977年出任吉米·卡特政府副國務卿。1985年任奧梅爾維尼-邁爾斯律師事務所董事長。1992年任柯林頓政府國務卿,負責美國對外事務。克里斯多福是資深外交家、談判高手和外交政策執行者。卡特曾授予他美國文職官員最高獎勵“總統自由勳章”。他曾幫助卡特政府說服參議院批准巴拿馬運河條約。1979年代表美國政府前往台灣,通知台灣當局中美建交事宜。1992年在洛杉磯事件中,擔任調查洛杉磯市警察毆打黑人羅德尼·金一案的民事委員會負責人,成功地解決了這一震動全美的騷亂事件。
在擔任國務卿後,他主張促進美國經濟安全,獲得更廣闊的國際市場,減少美國外債負擔,保持強大防務力量,鼓勵支持集體安全機構。提倡全球性民主革命,主張加強亞太合作。1993年4月13日,前總統老布希在訪問科威特大學時,被發現在他的汽車裡有伊拉克特工人員安放的炸彈,除了他之外所以的總統助手都主張報復,最後決定6月26日向伊拉克巴格達情報總部發射了23枚戰斧式飛彈。 1993~1994年期間,穿梭於中東各國,促使巴以雙方亞西爾·阿拉法特和伊扎克·拉賓坐到談判桌前,1993年9月達成解決中東和平方案的奧斯陸協定。他本來想把敘利亞的哈菲茲·阿薩德也拉進這一和平條約的,但沒有成功。1994年1月,他支持北約東擴以防止俄羅斯的復興,結果捷克、波蘭和匈牙利成為北約的成員國。4月,盧安達種族大屠殺爆發,他決定不用“種族滅絕”(genocide)一詞來形容盧安達大屠殺,理由很簡單:如果將其定義為“種族滅絕”,美國和國際社會即有責任根據1948年聯合國關於“防止和處罰種族滅絕罪行公約”採取援救行動,而美國並不準備這樣做。
他主張要特別重視同中國的關係,1994年5月,美國在高調批評了中國人權後立即宣布中國人權和貿易問題脫鉤,大大加強了中美關係。他強調柯林頓政府只承認一個中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繼續依照中美三項公報所闡明的原則處理中國大陸和台灣關係。1995年7月,美國和越南關係正常化。11月,結束波赫戰爭的代頓和平協定簽署。1996年總統選舉過後,他以心力交瘁而辭去職務 。
人物評價
2011年3月19日,他因腎衰竭在華盛頓去世,享年85歲。留下二次婚姻的4個兒女。美國總統貝拉克·歐巴馬發表聲明,對美國前國務卿沃倫·克里斯多福逝世的訊息表示哀悼,推崇他在中東和巴爾幹地區不懈的追求和平;希拉蕊·柯林頓稱他是“優秀的外交官;總統卡特稱他為“我所知的最佳公僕與最誠實的美國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