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
明初,明太祖大興冤獄,誅殺功臣,洪武十三年(1380年),殺胡惟庸,罷中書省,廢除1600餘年來的丞相制度,直接由皇帝親統六部。洪武二十八年(公元1395年)六月,太祖御奉天殿,敕諭文武群臣說:“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自秦始置丞相,不鏇踵而亡。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專權亂政。我朝罷相,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事務,彼此頡頏,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所以穩當。以後嗣君並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處以重刑。”但由於工作份量實在過於龐大,洪武十五年(1382年)不得不設殿閣大學士,為皇帝顧問,一開始大學士並無實權,類似今日的秘書職。明中葉後逐漸參與機要,實為內閣長官。起草詔令,代皇帝批答奏章,實際掌握宰相之權.延續
明成祖(1360年—1424年)始開內閣於文淵閣,延攬大學士入內閣,正式有“內閣”之名,仁宗、宣宗、英宗時有三楊(楊士奇、楊榮、楊溥)入閣,多所扶正,海內清平。大學士中居首者,號稱首輔,其權最大,有票擬之權。明世宗嘉靖以後,內閣權力急速發展,首輔大學士的職權如同以往的丞相,但必須與宦官合作,才能執掌大政,如張居正結合馮保。
發展
清朝初期沿襲明制,設四殿二閣,即保和殿、中和殿、文華殿、武英殿、文淵閣和東閣。但內閣受制於議政王大臣會議,只是轉達表章的機構,大學士並不入閣辦事。
康熙時,議政王大臣會議的權力被大部剝奪,決策多由南書房作出。康熙於大臣中簡任若干入值南書房,參與機務。但南書房不是正式機構,也不能行文或指揮其他衙門。
雍正時設“軍機處”,有軍機大臣三人至六人、軍機章京若干人,成為權力中樞,皇帝的詔令多由軍機處發出。但有清一代,正式詔書等均以內閣名義擬出,臣下正式奏章也遞交內閣,所以內閣仍是清代名義上正式的宰相機構。
大學士的名稱前要改加殿、閣銜,數目為六人。最初明朝大學士共“四殿”“兩閣”。四殿者,中極殿大學士(原為華蓋殿)、建極殿大學士(原為謹身殿)、文華殿大學士、武英殿大學士也。兩閣者,文淵閣大學士、東閣大學士也。清朝則稱“中和殿大學士”“保和殿大學士”“文華殿大學士”“武英殿大學士”“文淵閣大學士”“東閣大學士”。
乾隆年間改“中和殿大學士”為“體仁閣大學士”,成為“三殿三閣”,設滿漢大學士各二人,又有協辦大學士滿漢各一人作為替補。因前有議政王大臣會議制約,清內閣實際權力受到限制,後有軍機處,成為了當時名義上的百僚之長。
代表人物
保和殿大學士:索額圖、張廷玉、傅恆等人
文華殿大學士:張英、尹繼善、和珅等人
武英殿大學士:阿桂、福康安等人
區別
從高到低:中極殿大學士、建極殿大學士、文華殿大學士、武英殿大學士、文淵閣大學士、東閣大學士。一般官員都是一級一級地升。這些學士之間權利並沒有區別,有所區別的是資歷、榮譽。
清朝官職一覽
太師 太傅 太保 光祿大夫 殿閣大學士 領侍衛內大臣 掌鑾儀衛事大臣 少師 少傅 少保 太子太師 太子太傅 太子太保 協辦大學士 內大臣 將軍 都統 提督 太子少師 太子少傅 太子少保 內務府總管 總督 總兵 內閣學士 巡撫 副將 一等侍衛 參將 游擊 大理寺少卿 二等侍衛 佐領 都司 宣慰使司 同知 內閣侍讀學士 翰林院侍讀學士 侍講學士 國子監祭酒 知府 宣撫使司宣撫使 宣慰使司副使 防禦 千戶 員外郎 知州 安撫使 招討使 內閣侍讀 通判 親軍校 前鋒校 護軍校 驍騎校 長官 百戶 理問 州同 翰林院編修 知事 贊禮郎 訓導 知縣 把總 中書科中書 內閣中書 州判 七品典儀 盛京遊牧副尉 司務 五經博士 府經歷 縣丞 教諭 司書 序班 博士 巡檢 典史 驛丞 牐官 百長 土舍 土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