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官名。宋以朝臣充任各州長官,稱“權知某軍州事”,簡稱知州。“權知某軍州事”,簡稱知州。權知"意為暫時主管,“軍”指該地廂軍,“州”指民政。明、清以知州為式官名,為各州行政長官,直隸州知州地位與知府平行,散州知州地位相當於知縣。宋朝
宋太祖為了削弱節度使的權力,防止唐五代時期武人割據的局面重演,規定諸州刺史得直接向朝廷奏報和接受詔令,節度使不得干預除所駐州之外(所謂支郡)的政務。後來,逐步派遣京朝官(文臣)接替刺史管理州務,稱“權知××州州軍事”。“權”表示不是正式職務,只是代理;“知”就是管理的意思;州軍事的州代表民政,軍代表軍政。簡稱知州。由此,刺史非奉特別詔令不得過問所任州的州務,演化為武臣的遷轉之階,屬於橫行正使之一。同時,節度使也很快演化成一種地位崇高的虛銜,成為武臣的最高等級,不再有實際權力與職掌。州也就由隸屬藩鎮變為隸屬以轉運使為長官的路、以及以留守、知×府事、尹為長官的府。
元朝
元朝沿用宋朝制度,州的長官正式稱為知州,但是路、府、州均置達魯花赤,專由蒙古人、色目人充,地位在知州上。明清
明以知州為一州之長,轄縣;清有直隸州、散州之別,前者直隸於省,可以轄縣,後者隸屬於府、道,不轄縣,長官均稱知州。清朝官職一覽
太師 太傅 太保 光祿大夫 殿閣大學士 領侍衛內大臣 掌鑾儀衛事大臣 少師 少傅 少保 太子太師 太子太傅 太子太保 協辦大學士 內大臣 將軍 都統 提督 太子少師 太子少傅 太子少保 內務府總管 總督 總兵 內閣學士 巡撫 副將 一等侍衛 參將 游擊 大理寺少卿 二等侍衛 佐領 都司 宣慰使司 同知 內閣侍讀學士 翰林院侍讀學士 侍講學士 國子監祭酒 知府 宣撫使司宣撫使 宣慰使司副使 防禦 千戶 員外郎 知州 安撫使 招討使 內閣侍讀 通判 親軍校 前鋒校 護軍校 驍騎校 長官 百戶 理問 州同 翰林院編修 知事 贊禮郎 訓導 知縣 把總 中書科中書 內閣中書 州判 七品典儀 盛京遊牧副尉 司務 五經博士 府經歷 縣丞 教諭 司書 序班 博士 巡檢 典史 驛丞 牐官 百長 土舍 土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