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由於 夏朝到 秦朝2000多年間的關於職官的資料很少,而且真偽難辨。很長一段時期研究職官要么完全依據 《周禮》,要么忽略不談。但是《周禮》成書較晚,其中內容和銅器銘文相比多有不符,許多學者都認為不能完全依據此書來研究 西周的職官。如果忽略,則這段時期的職官完全是個空白。現在一般以 甲骨文、 金文以及比較可靠的文獻來研究秦朝以前的職官制度。我國古代的職官,歷代建置不同,其間因襲變革、增加減少,情況十分複雜。發展
我國古代職官的發展,大致可分為三個時期:
第一個時期為夏、商兩代,前後大約一千年。
在這個時期,國家的君主稱為“後”或“王”。在王以下權力最大的是“史”,也稱為“巫”。他們是上帝與人間的溝通者,上帝的旨意由他們傳達給君主,再由君主來執行。甲骨文中很多都是進行這種行為的紀錄。
夏朝的職官如羲和(主管曆法)、大理(主管訴訟)等都是由巫史擔任的。巫史的職務一般是世襲的。此外,王的親屬子女也經常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但是大都沒有明確的職務名稱。商朝後期,王族的長老有稱為“父師”、“少師”的,對王負有輔佐、指導的責任,如箕子、比干。
這一時期的國君還有一些管理家務的奴僕,稱為臣、宰等。他們本來是一些奴隸,由於得到君主的寵信,有時也參與一些政事。
第二個時期從西周到春秋,大約六、七百年。
這一時期國家的最高君主成為“王”,又稱“天子”、“天王”。王位一般由嫡長子繼承,預定的王位繼承人稱為太子。王的正妻稱為“後”。此外,諸侯的封地稱為“國”,大夫的封地叫做“邑”。他們都是天子的臣民。王室機構是中央政府,諸侯和大夫的機構是地方政府。軍政大權掌握在王室和外戚的手裡,巫史的地位大大降低。
王以下地位和權力最大的是太師、太傅、太保(合稱三公)。在王年幼或缺位時,可以代行王的權力。這一時期形成了以卿士為首的政務部門,是最高的政務官,兼掌軍事、行政、外交等事,一般由2、3人擔任。
卿士以下,開始有明確的職務分工,司徒掌管土地和勞役;司馬掌管軍事;司空掌管土木工程建設;司寇掌管刑罰。太史的地位很高,與三公、卿士並列,但是其職權範圍小了很多,主要掌管曆法,起草政府文書,記載國家大事等。御史掌管檔案,太卜掌管占卜,宗伯掌管禮儀和祭祀,樂師掌管音樂和教育。相是輔導君主禮儀的臨時職位,一般由諸侯、太史或大行人擔任。
總管王家事務的稱“宰”,掌管王家膳食的稱“膳夫”,掌管王家車馬的稱太僕,負責王宮警衛和教習武藝的稱為“師氏”,王宮的衛士叫做虎賁。西周開始王宮使用宦官做雜役,稱為“寺人”。
諸侯的職官設定與王室大致相同。執政的卿由周天子任命,世代相襲,稱為“卿”,但是不能稱為“卿士”。
第三個時期從戰國開始,一直延續地清末,時間長達兩千三百多年。
此時期的特點是:①君主的地位極大地提高了,權力高度集中;②在國家機構中,巫史和宗室貴族不占重要地位,而君主的臣僕和侍從上升的主要地位;③統治的地區越來越遼闊,機構也越來越龐大,職務上的分工也越來越細,變化複雜。
各類職官的沿革
中國的職官系統非常複雜,變化也比較多,下面簡要介紹了各種類型的職官的沿革。
國君
國君是一國之主,是國家的最高統治者,是最大的官。戰國以前,國君稱為“後”或“王”。王是至尊的意思,代表上天統治人民,又稱為“天子”、“天王”。春秋之後,諸侯國也開始稱王。到了戰國,有的諸侯國甚至稱“帝”,但是未成定製。到了秦朝建立後,秦始皇才開始使用皇帝的稱呼,並一直沿襲到清朝的滅亡。受此影響,皇帝的正妻稱為皇后,皇帝的母親稱為皇太后。歷史上的一些少數民族政權,國君的稱號也不一樣,例如:單于(匈奴)、昆莫(烏孫)、候婁訇勒(高車)、可汗(鮮卑、回紇、柔然、突厥、契丹、蒙古)、贊普(吐蕃) 等。
宰相
宰相是國君之下輔助國君處理政務的最高官職,歷代叫法不一,只是一個通稱。夏商是巫史,西周春秋是公卿,戰國以後是宰相。
宰相是從國君的家臣發展起來的,宰本是君主的總管家的稱呼,相是輔助的意思,用家臣的頭目管理國事,這就是宰相的實質。宰相的稱呼最早見於《韓非子•顯學》:“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
宰相的官職起源要很早,楚國設定“令尹”,齊國、秦國設定“相”,宋國設定“大尹”,吳國設定“太宰”即是。輔助齊桓公建立霸業的管仲,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傑出的宰相。秦統一後,宰相之職稱作“丞相”。
漢武帝後,宰相的職權轉到尚書台(尚書台本是皇帝私府中掌管收發文書的小機關),其長官叫尚書令(宦官擔任稱中書令)。
東漢末年,權臣董卓、曹操等回復丞相或相國之職,但是他們自任此職,實權在皇帝之上。魏晉以後,尚書台從內廷獨立出來,成為中央執行政務的總機關。尚書台的長官、副長官都是宰相之職。尚書台由內廷文書機關變為外廷的行政機構以後,為收發文書、起草和傳達詔令的需要,另設中書省為文書處理機關,其長官為中書監和中書令,中書監和中書令也是宰相之職。中書省因掌管機要,接近皇帝,其地位比尚書省更為重要,古時有“鳳凰池”和“鳳池”之稱。魏晉南北朝時期的宰相之職,分屬於尚書省、中書省、門下省,所以三省的長官並稱宰相。
隋唐兩代,宰相名稱有所改變。中書令隋代稱內史令、內書令,唐代稱右相、鳳閣令、紫微令等。尚書令因李世民為秦王時曾任此職,後來不置,所以唐代尚書省的長官只有左右僕射(yè)。
北宋另設中書內省于禁中,為宰相的辦事機構,稱“政事堂”、“中書門下”、“中書”等。宋代樞密院為最高軍事機關,其長官樞密使、副使與福相稱執政官,與宰相一起合稱“宰執”。
明代廢除中書省及宰相等職,設立華蓋殿、謹身殿、武英殿、文華殿、文淵閣、東格等大學士,為皇帝顧問。後來這些入閣大學士成為實際上的宰相,號稱“輔臣”,首席大學士稱“元輔”、“首輔”,職權最重,主持內閣大政。
清初仿明制。實際任宰相職務的,是康熙時的“南書房行走”,雍正以後的“軍機大臣”。
在各種官職中,宰相的變化最為頻繁,無定職、無定稱、無定員,這是由君主專制的根本性質決定的。君主既離不開宰相,又最擔心宰相權力過重,大權旁落,這是宰相官職不斷變化的主要原因。
中央各部門長官
政府機構的劃分,大約是從西周開始的。
西周分管部門共有六個:司徒、司馬、司空、司寇、大行人、宗伯。這六個官職代表了六個部門。擔任這些官職的人一般都是大夫。
秦漢時期有“九卿”之說,“九卿”是對中央各部門長官的一種尊敬的稱號。君主家事與國事不分,政治事務與宮廷事務混雜在一起,是秦漢九卿的重要特點。九卿包括:
太常(奉常)掌宗廟禮儀,其屬下有太史令掌天象曆法,太醫令掌醫療,博士掌經學傳授;
郎中令掌宮殿門戶的守衛,其屬下有大夫掌議論,有謁者掌引見傳達;
衛尉掌宮門警衛;
太僕掌皇帝車馬,兼管全國的馬政;
廷尉為全國最高司法官;
典客掌接待少數民族事;
宗正掌皇族事務;
治粟內史掌租稅錢穀鹽鐵和國家的財政收支;
少府掌皇家錢財、皇室用品供應及各項宮廷服務事宜。
九卿之外,有執金吾掌京師治安,將作大匠掌宮室、宗廟、陵寢及其他土木建設,大長秋掌宣達皇后旨意與管理宮中事務。九卿加上此三卿即為十二卿。
魏晉以後,尚書機構得到迅速發展。尚書台的總人數由秦時的七人猛增到六十多人,成為中央執行政務的總機關。以後尚書各曹逐漸變為部,到隋唐時確定為六部,唐代定名為吏、戶、禮、兵、刑、工,此後一直沿用到清代。即:
吏部掌管全國文職官吏的任免、考課、勛封等事;
戶部掌管全國戶口、土地、賦稅、錢糧、財政收支等事;
禮部掌管禮儀、祭祀、科舉、學校等事;
兵部掌管武官選用及軍事行政;
刑部掌管全國司法行政;
工部掌管各項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
六部形成後,九卿職權大大縮小了。
武官
西周時不設武官,官員文武兼管。到了春秋時期晉國設定中、上、下三軍,國君任命軍隊統帥,才開始有了武官的設定,但是三軍將領仍然兼管政事。秦漢以後,武官的設定大致可以分為:
警衛皇宮和京師的將領;掌管軍事行政的武職;領兵作戰的將帥。
西漢時,太尉(後改稱大司馬,東漢時又改了回來)掌管全國的軍事行政,統兵作戰的武官有大將軍、車騎將軍等,還有名目繁多的雜號將軍。魏晉以後,大司馬、太尉、大將軍等成為了虛銜,沒有實權。都督中外諸軍事或大都督是全國最高統帥。
太尉(漢武帝時稱大司馬)掌全國軍事行政。高級武官有大將軍、驃騎將軍、車騎將軍、衛將軍等。
魏晉以後,權位最高的大臣出征時往往加以“假黃鉞”的稱號,有代表皇帝親征之意;地方軍政長官加以“使持節”的稱號,給以誅殺中級以下官吏的權力。武職的幕僚稱參軍或參軍事。
唐朝時,都督帶使持節的,稱節度使。中唐以後,朝廷組成新的中央禁軍共十個:左右羽林軍、左右龍武軍、左右神策軍、左右神武軍、左右神威軍(勢力最強,中設護軍中尉,由宦官擔任,為禁軍統帥),各置大將軍、將軍、龍武、神策、神武等為統軍。
宋代正規軍都稱為禁兵,仁宗時達八十多萬人。禁兵由三衙統領,三衙長官分別稱為殿帥、馬帥、步帥,合稱三帥。教練武藝的軍官稱都教頭、教頭,單稱教頭的地位很低,(如林沖)。禁兵的調動權在樞密院,由皇帝直接控制。樞密院是軍事行政機關,長官為樞密使。在地方路、府、州,設兵馬總管或兵馬都監(簡稱都監),或提轄兵甲(簡稱提轄)。(如張都監、魯提轄)
元朝成吉思汗時的衛隊叫“怯薛”,首長稱怯薛長。忽必烈時,成立左、右、中、前、後五衛親軍,作為拱衛京師的常備軍,每衛設都指揮使統領。
明代軍隊實行衛所制。衛是基本的軍事編制,下設千戶所和百戶所。其長官,衛稱指揮使,所稱千戶、百戶,旗下還有總旗、小旗。皇帝的親軍從十二衛增至二十六衛,錦衣衛就是其中之一。
清代的軍隊分為八旗與綠營兩個系統。八旗包括滿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漢軍八旗;綠營兵也稱綠旗兵,是清入關後招募漢人組成的。管轄綠營兵的稱九門提督。駐防各地將軍的職銜都冠以所駐地名,如盛京將軍、伊犁將軍等。清代為鎮壓農民起義而在地方臨時招募的兵卒稱為“勇”,其軍隊稱為“勇營”。曾國藩和李鴻章建立的湘軍和淮軍就是清政府鎮壓起義軍的主要武裝。
監官與諫官
中國古代職官的一個特點就是監官的發達。監官是監察各級官吏的。諫官則是規勸君主的過失,使其改正。隨著專制體制的加強,到了清朝時,監官與諫官已經合併,統稱為言官。
監官的設定始於戰國,最初由御史兼任。直到西漢末年,御史才成為監察官的專稱。並一直沿用到清朝。
諫官在西周時雖然沒有專職,但是公卿大夫都有進諫的職責。春秋初年齊桓公設大諫,為諫官設定的開始。秦漢時有諫官之職但是沒有專門機構。隋唐時,門下省逐漸成為諫官的主要機構。遼以後,諫官名存實亡,甚至不復存在。明清時,諫官的性質與監官相近。
君主的秘書與文學侍從
君主的秘書是從史官中分化出來的。主要負責君主詔令的起草、君主言行的記載、官書的編撰等。在商朝時就已經有太史、內史等富於秘書性質的官職。
秦漢時期,御史大夫為秘書之長。魏晉以後,中書省掌管秘書的工作。唐代時,又設翰林院,負責起草詔書和作為文學侍從。又有學士院,最為君主對文人的禮遇,學士的地位往往高於宰相。
學官
學官又叫教官,指主管教育的官員和政府任命的老師。西周時學校有師氏教武藝,樂正教詩書禮樂。秦漢有博士官,教授經學。隋唐以後有國子監作為政府的學校,設有祭酒等職。
宮廷事務官
宮廷事務官是指為君主及其家屬服務的職官。它起源於君主的家臣。戰國時期設有少府,到秦漢時成為了九卿之一,其中設有很多官職,都是為君主服務的。魏晉以後,宮廷事務改由門下省負責。隋朝時改稱殿內省,唐朝改為殿中省。到了明朝,不設總管宮廷事務的機構,其職責由宦官和女官分掌。清朝則以內務府總管宮廷事務。
地方長官
西周實行分封制,地方長官分為諸侯和大夫兩級。秦朝統一後,萬戶以上的縣稱為令,萬戶以下的縣稱長。漢代時,京師所在的郡分為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相當於郡太守。另外,漢武帝時設13州,長官為刺史。京師所在州的長官稱為司隸校尉。
唐朝時每道設觀察使,又有節度使為地方的軍政長官。到了宋代,縣一級的長官稱為知縣,府一級的長官稱為知府。
明朝省級官員稱為承宣布政使司負責行政,都指揮使司管軍事,提刑按察使司管監察。中期以後,有總督,巡撫縱觀一省軍政。清朝於明朝大體相同。
佐官、屬官與胥吏
在長官之下,有數量非常龐大的佐官、屬官與胥吏,他們有些類似於現代的公務員。其設定也非常複雜,各個朝代的叫法也不相同。比如清朝的師爺就是這種性質的。
榮譽性質的官職
在中國古代的職官制度中,還有非常複雜的加官、試官、贈官、加職、加銜、兼官等情況。
官員的級別
中國古代的官職有非常嚴格的等級制度,表示等級的有:
爵位:多根據親緣關係和功勞大小而定,並且長期不變,可以世襲。
勛官:主要用於獎賞有功人員所定的稱號。
品:是區分官員等級的標誌。
散官:表示官員實際等級的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