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簡介
安撫使
官名。為地方軍事長官。隋代以安撫大使為行軍主帥的兼職,楊素曾任此職。唐代前期派大臣巡視經過戰亂或受災的地區﹐以安定社會秩序﹐稱安撫使。北宋真宗鹹平三年(1000)﹐始設西川﹑峽路安撫使﹐涇源等十五軍州安撫經略使等。以後﹐凡諸路遇天災及邊境用兵﹐輒派安撫使“體量安撫”﹐事畢即罷。僅陝西﹑河東﹑河北及兩廣等路常置安撫使司﹐掌管一路民政﹐以知州兼任安撫使﹐但必須由太中大夫以上或曾任侍從官者兼任﹐官品低者
只稱“主管某路安撫司公事”或“管勾安撫司事”。南宋初期﹐各路均設安撫使司﹐唯廣東﹑廣西兩路仍於“安撫”前加“經略”二字。一般以各路最重要的州府長官兼任安撫使﹐如系二品以上﹐則稱“安撫大使”。安撫使掌管一路兵民之政﹐有“便宜行事”之權﹐實際上成為一路的第一長官。寧宗後﹐各路兵民之政分別由都統制司等分管﹐安撫使反成為閒職。遼代﹐北面邊防官中設有西南面安撫使司﹑九水諸夷安撫使司﹐南面將官有東京安撫使司﹐各設使領之。金安撫司原名宣撫司﹐後改﹐其長為使﹐掌鎮撫﹑邊防及刑獄諸事。另設上京﹑東京路等路按察司並安撫司﹐設使領之,除專管猛安謀克事務外﹐其它職掌與安撫司基本相同。元初﹐部分地區曾臨時設安撫司﹐後只設於雲南﹑四川﹑湖廣行省的民族地區。安撫司設有安撫使一員﹐另有達魯花赤及屬官若干。明清兩代沿襲元制﹐於少數民族地區設安撫使司﹐安撫使為世襲的武職土官。入民國後,仍有存者。相關信息
北宋地方各路安撫使的設定
接受唐王朝與藩鎮偕亡的教訓,唐後期的方鎮與道相結合的制度沒有為宋代所直接繼承,而是另外設計了一套概念全新的路作為新的高層 行政區劃。宋太祖時置諸道轉運使以總財賦,分全國為十三路。太宗以邊防、盜賊、刑訟、錢穀、按廉之任皆委於轉運使,分全國為十五路。 此後,路的數目逐漸有所增加,幅員也隨之逐步變小。真宗時分為十八路,神宗時又分為二十三路,徽宗崇寧四年(1105)又增一路為二十四路。總的說來,宋代路的幅員比唐前期道的幅員要小,其分置沿革如圖所示。十八路是宋代維持最久的路制,元豐二十三路則是較有代表性的路制。《元豐九域志》一書即依據這二十三路編成。二十四路是將首都開封獨立為京畿路。另外在北宋復滅前還有過曇花一現的二十六路,那是二十四路再加上燕山府路和雲中路。這兩路是北宋末年在遼亡之後取得 燕雲十六州後,改造而成。鏇得而鏇失,與北宋俱亡於金。以上二十三 路是以轉運使路為說,若以安撫司路為準,則永興軍路和秦鳳路(按:永興軍路和秦鳳路即陝西路,神宗熙寧五年(1072年)分京西路為京西南、京西北二路,分淮南路為淮南東、淮南西二路,分陝西路為永興軍、秦鳳二路。至元豐元年(1078年)恢復熙寧五年前的行政區劃【即18路,未分拆之時】,元豐八年(1085年)定製二十三路:京東東、京東西、京西南、京西北、河北東、河北西、河東、永興軍、秦鳳、淮南東、淮南西、江南東、江南西、荊湖南、荊湖北、兩浙、福建、成都府、利州、夔州、梓州、廣南東、廣南西。此時陝西路又分裂成二了。歷史上的元豐五路伐夏是在元豐四年七月,應該還是十八路,所以按轉運使路分,當時的陝西路還是存在的,但按帥司路分可能不一定吧?見下...)各一分三,即永興軍路,鄜延路、環慶路以及秦鳳路、熙河路、涇原路;河北東路與河北西路各一分為二,即大名府路、高陽關路以及真定 府路、定州路。
宋代初年吸取了唐末藩鎮割據的教訓,革除了藩鎮的實權,諸州皆直屬中央,節度使僅存空名而已。並將全國分成若干個稱為路的區域,每路置轉運使負責徵收和轉輸各地的財賦。以後轉運使職權遠漸擴大,兼及“邊防、盜賊、刑訟、金谷、按廉之任”,控制了一切地方行政事務,形成了分路而治的局面。真宗時(998~1022)考慮到轉運使權力太重,於是設定了提點刑獄使,總攬一路司法和監察,安撫使主持一路軍事,而轉運使專理一路財賦和民政。所以宋代一路有三種長官:轉運使(簡稱漕司)、提點刑獄使(簡稱憲司)、安撫司(簡稱帥司),總稱監司。
北宋分路以轉運使為主,初分時極不穩定。至道三年(997)始定為15路,天禧四年(1020)又分為18路。元豐八年(1085)定為23路。這23路是京東東、京東西、京西南、京西北、河北東、河北西、永興軍、秦鳳、河東、淮南東、淮南西、兩浙、江南東、江南西、荊湖南、荊湖北、成都府、梓州、利州、夔州、福建、廣南東、廣南西路。崇寧四年(1105)將首都開封一府置為京畿路。宣和四年(1122)宋金盟約,約定聯合滅遼後,金歸還宋燕雲十六州地。於是北宋預置了燕山府路和雲中府路。不料金滅遼後未能踐約,僅歸還六州。所以北宋末年號稱26路,實際上只有24路。
北宋所謂18路、23路,均指轉運使分路而言。憲司、帥司分路則不同。如河北轉運使分東西2路,帥司因防禦契丹需要分為大名府、高陽關、真定府、定州四路。憲司則合為一路。
南宋時因軍事防禦需要,分路以安撫使為主。在其秦嶺、淮河以南全境內所分的兩浙東、兩浙西、江南東、江南西、淮南東、淮南西、荊湖南、荊湖北、京西南、成都府、潼川府、夔州、利州、福建、廣南東、廣南西等16路,是指安撫使路而言、漕司、憲司分路則不同。如兩浙安撫使分為東西路,漕司則合為一路。
宋代的路有三種監司,各司其職,沒有集權於一人一司,府州有事仍可直達中央。因而與魏晉的州和元以後的行省不同,不構成地方上一級行政機構,仍實行州(府)縣二級制。
陝西路:置於太宗雍熙初(約984)。關於陝西路,《元豐九域志》卷三說:“陝西路,太平興國二年分為河北、河南路,又有陝府西路,後並為一路。”據此,陝西路原為一路,太宗時始分為陝西河北、陝西河南二路。但這兩路何時複合,無從考證。根據筆者搜檢,太平興國二年分為陝西河北、陝西河南二路時,的確各置轉運使,而在此前,則絕未見有陝西運司之記載。《宋史》卷二七六《張平傳》:“(雍熙四年)秋,聞陝西轉運使李安發其舊為陽平奸利,憂恚成疾而卒。”這是有關陝西轉運使最早的記載。根據這條記載,我們可以推知,李安任陝西轉運使當早於雍熙四年。
陝西河北路:置於太宗太平興國二年(977)。《長編》卷一八:“(太平興國二年十月)癸未,詔分陝西轉運為二司,以侍御史張渙領陝西河北諸州;左贊善大夫韋務升領陝西河南諸州。”《會要食貨》四九之四亦有同樣的記載,只是“張渙”寫作“張煥”,其餘全同。關於這兩路何時置使,《長編》卷二一曰:“(太平興國五年十月)甲午,左拾遣韋務升責授右贊善大夫,坐為陝西北路轉運使日,縱程德元等於部下私販竹木不舉劾也。”據此,則韋務升罷陝西河北路轉運使當在太平興國四年底或五年初,其後未見再置。
陝西河南路:置於太宗太平興國二年(977),見上。
秦鳳路:置於神宗熙寧五年(1072)。《宋史地理志》三:“陝西路,慶曆元年,分陝西沿邊為秦鳳、涇原、環慶(1)延四路。熙寧五年,以熙河洮岷州、通遠軍為一路,置馬步軍部總管、經略安撫使。又以熙、河等五州軍為一路,通舊鄜延等五路,共三十四州軍,後分永興保全軍、河中、陝府、商解同華耀虢鄜延丹坊環慶邠寧州為永興軍等路,轉運使於永興軍、提點刑獄於河中府置司;鳳翔府、秦階隴鳳成涇原渭熙河洮岷州、鎮戎德順通遠軍為秦鳳等路,轉運使於秦州、提點刑獄於鳳翔府置司;仍以永興、鄜延、環慶、秦鳳、涇原、熙河分六路,各置經略、安撫司。”這個記載是非常準確的。我們之所以認定這幾路轉運使置於熙寧五年而並非慶曆元年,是因為宋代的路有的屬於經略路,有的屬於轉運路,這是一個很少有人認識到的問題。宋代的文獻反過來亦可證明秦鳳以下各路直到熙寧五年才成為轉運路,各置轉運司。《金石萃編》卷一二八《蔡延慶華岳題名》:“治平丁未,領本路提點刑獄,謁祠下。後六年,蒙恩除天章閣待制、秦鳳等路都轉運使,過祠下,恭謁金天帝。宋熙寧六年癸丑正月二十九日,東萊蔡延慶仲遠題。”蔡延慶熙寧六年正月二十九日已赴秦鳳運使之任,其命下肯定是在熙寧五年無疑。
涇原路:置於神宗熙寧五年(1072),見上。
環慶路:置於神宗熙寧五年(1072),見上。
鄜延路:置於神宗熙寧五年(1072),見上。
熙河路:置於神宗熙寧五年(1072),見上。本路需要說明的是:以上涇原、環慶、鄜延、熙河四路雖有轉運司,但畢竟在歷史上從屬陝西一路的時間過久,所以這四路中的轉運使、副、判官往往時有時無,而且絕大多數情況下沒有正使,僅置副使或判官。據筆者所搜檢到的資料,其中只有熙河一路曾置過轉運使,其它三路多為副使、判官主一司之事。這也證明四路轉運與陝西路轉運的級別是不一樣的。
永興軍等路:置於神宗熙寧五年(1072)。《會要食貨》七之三一:“(元豐)三年七月十二日,詔前永興軍等路轉運使張詵、楚建中各贖銅二十斤,坐保明修永興洪口不當也。”需要特彆強調的是:永興軍等路轉運司絕不等同於陝西路轉運司,它的地位實際上與涇原、環慶等路是平行的,原則上說,它是受制於陝西路漕使的。
裡面提到“宋代的路有的屬於經略路,有的屬於轉運路,這是一個很少有人認識到的問題”,其實也就涉及我們探討的問題。這裡所謂的經略路,實際就是帥司路,安撫使司路。
清朝官職一覽
太師 太傅 太保 光祿大夫 殿閣大學士 領侍衛內大臣 掌鑾儀衛事大臣 少師 少傅 少保 太子太師 太子太傅 太子太保 協辦大學士 內大臣 將軍 都統 提督 太子少師 太子少傅 太子少保 內務府總管 總督 總兵 內閣學士 巡撫 副將 一等侍衛 參將 游擊 大理寺少卿 二等侍衛 佐領 都司 宣慰使司 同知 內閣侍讀學士 翰林院侍讀學士 侍講學士 國子監祭酒 知府 宣撫使司宣撫使 宣慰使司副使 防禦 千戶 員外郎 知州 安撫使 招討使 內閣侍讀 通判 親軍校 前鋒校 護軍校 驍騎校 長官 百戶 理問 州同 翰林院編修 知事 贊禮郎 訓導 知縣 把總 中書科中書 內閣中書 州判 七品典儀 盛京遊牧副尉 司務 五經博士 府經歷 縣丞 教諭 司書 序班 博士 巡檢 典史 驛丞 牐官 百長 土舍 土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