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砌末戲曲演出中大小用具和簡單布景的統稱。一作切末。砌末一詞,在金、元時期已有,為戲班行話,意思是“什物”(《墨娥小錄·行院聲嗽》)。如元雜劇《張生煮海》第2折,劇本註明:“仙姑取砌末科”。這裡的砌末,即指劇中的鍋、勺等物。傳統戲曲舞台上的砌末包括生活用具(如燭台、燈籠、扇子、手絹、文房四寶、茶具、酒具等),交通用具(如轎子、車旗、船槳、馬鞭等),武器(又稱刀槍把子,如各種刀、槍、劍、斧、、鞭、棍、棒等)以及表現環境、點染氣氛的各種物件(如布城、大帳、小帳、門旗、纛旗、水旗、風旗、火旗、鑾儀器仗、桌圍椅披等)。除了常用的砌末之外,也可根據演出需要臨時添置。
作用
砌末在演出中的作用是多方面的。首先,它有助於人物形象的刻畫。如扇子,不同的人物用不同的扇子。《牡丹亭》中的杜麗娘和春香,一個用摺扇,一個用團扇,就表現了小姐與丫環的不同身份;《群英會》中的諸葛亮手揮羽扇,突出了他的謀士風度;《艷陽樓》中的高登,則用特大的摺扇,襯託了他的飛揚跋扈的惡少神態。其次,戲曲的表演是歌舞化了的,所以,許多砌末實際上也是舞蹈的工具。演員可以運用船槳表現出江上行舟的許多優美身段,可以利用馬鞭做出許多馳騁的舞姿。刀槍把子則是舞蹈化戰鬥的必不可缺的輔助手段。
特點
生活中的車、轎一旦變成了戲曲舞台上的車旗、轎帳(小帳),演員就可以用來跑車、走圓場。再次,砌末對於劇情的時間、地點和氣氛,也有一定的表現和暗示作用。如燭台、燈籠,可以表示夜晚;桌椅的不同擺法和桌圍椅披的不同色彩、紋樣,也可以暗示地點以至劇中人的身份;不同色彩、紋樣和擺法的大帳、小帳,也是渲染氣氛的常用手段。這些砌末,孤立看來顯得比較簡單,但結合了表演和人物造型,舞台上就不顯得空虛了。它們既點染環境,但又不把空間固定,具有充分的流動性,以適應戲曲處理舞台空間高度靈活自由的特點。
類型
宋金元時期,陝西各地演出雜劇已經有了桌椅、棍杖、包袱、船槳、銀兩、杯盤等砌末道具(見元雜劇《貨郎擔》)。明清時代陝西地方戲興起,演出所用砌末道具也有了較大發展,分類細緻,品種繁多,講究裝飾,製作精緻。常有道具為一桌二椅。公案砌末有官印、簽筒、虎頭牌、水火棍、文房四寶、聖旨等,宮廷砌末有龍鳳扇和日月扇、提燈、金瓜、龍鳳旗、黃羅傘、符節、貧板等;還有雲形片、馬鞭、船槳等。生活砌末最多,有酒具、茶具及各種生產、生活用品。
刀槍把子,為武戲道具,包括各種刀、槍、劍、鞭、銅、鉤、錘、斧、戟等。獸形砌末,有虎、狗、蛇、莫等。(見明正德,清順治、乾隆年間的鳳翔戲畫)商洛派二簧的武打,講究真槍真刀,其他劇種多以木料製作刀槍把子,上有雕刻彩繪裝飾。從清嘉慶年間同州梆子抄本《刺中山》記載可知,當時同州梆子砌末道具已有刀、槍、劍、戟、棒、架、鞭、錘、斧、銅、雙鳳旗、五方旗、八卦旗、青龍旗、車旗、白虎旗、帥旗、火旗、黃羅傘等多種。其它一些劇種也有各自特殊的道具,如刀梯、紙蟠等,多為藝人自己製作。
不同方式
砌末能夠發揮上述各種作用,是由於它們根據演出的實際需要,經過了不同程度、不同方式的藝術加工。如舞台上的公文、函件,就比生活中的放大了;而柴擔、水桶、行李、包裹之類,卻要比實物的尺寸縮小了許多。在實際生活中,風是看不見的,戲曲把它有形化了,變成了風旗;而水旗、雲片則把自然界本來流動不定的形態固定化了,然後經過演員的舞動,再讓它們活動起來,變成節奏化的藝術形象,並同演員的舞姿巧妙地結合在一起。其他如各種軍用旗幟、宮廷的掌扇、宮燈以及大帳、桌圍椅披等,都是裝飾化的,同服裝、化妝的藝術風格和諧一致。
歷史記載
砌末是歷史上戲曲演員和民間工藝師的創造。他們的創造,體現出這樣一些精神:充分肯定表演藝術是演出的主體,充分肯定觀眾的欣賞過程同時也是參與創造的過程,因此他們不追求模仿生活的自然形態,敢於運用舞台假定性,敢於進行藝術誇張。這些精神,對於從事新的布景、燈光設計也是有借鑑作用的。但由於受到歷史條件的限制,砌末的運用和製作也有因陋就簡的一面。在傳統劇目的演出中,對砌末進行不斷的改進和豐富,乃是提高演出質量的一個重要方面。
二十世紀初至三、四十年代,西安等城市出現的文明戲、時裝戲和陝甘寧邊區出現的現代戲的道具,講究真實,多仿照生活用品製作或以生活用品代替。1922年五月一日《關隴日報》載:陝西易俗社演出《俠鳳奇緣》,在舞台上“踏腳踏車,走火輪船,風琴國歌,時髦裝扮,特別新鮮。”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現代戲演出仍然以現代生活、生產用品作為道具,如寫字檯、大衣櫃、保溫瓶、電話機、沙發以及鐮刀、斧頭、叉把、掃帚等,無所不有。新編歷史劇仍仿照古代生活用品製作道具,如仿古桌、倚、羊博、鼎等。六十年代後,隨著橡膠、塑膠、尼龍材料的出現,道具製作更趨於現代化,講究現實性。與此同時,一些古老小戲仍然堅持使用各自富有特色的道具,秧歌、二人台所用的“花扇”、“金錢棒”,端公戲所用的“壇棒”,跳戲所用的大刀長戈,均沿舊制,無甚變化,保持著民間小戲的古老風貌。
道具結構
目連杖
秦腔、漢調二簧演目連戲專用道具。以木製作,杖高約一點五米,上裝方盒一個,邊角雕繪圖案,四周吊以小金環,內裝小珠子,晃動可沙沙作響,為目連僧的專用法杖。
黑虎鞭
秦腔、西府秦腔、同州梆子封神戲道具。以槐木雕制,呈糖葫蘆狀,下粗上細,共為九節,黑底鑲金,有大、小之分。大黑虎鞭,長約一百厘米,直徑七厘米。小黑虎鞭,長約八十厘米,直徑為五厘米,,作神兵天降武器時,鞭根、鞭梢須扎置黃表牙,稱“封鞭”。為封神戲《黃河陣》趙公明之常用武器,演員亦可用此作鞭掃燈花特技。
麻鞭
秦腔、西府秦腔、同州梆子道具。以青麻編制,柄長三十厘米,鞭長六百厘米,鞭梢細小。主要為《太和城》、《聞太師回朝》、《黃河陣》作“鞭掃燈花”和“掄麻鞭”特技所用。現代演出鞭型變小,長約四百厘米。
五雷碗
秦腔、西府秦腔、同州梆子道具。以瓷或紙殼製作,碗底心繪製黑、紅二色太極圖,碗口直徑約十五厘米。《太和城》中孫武子碗打廣成子所用,用時廣成子頭部須置一鐵絲網卡,待孫武子擲碗相擊時,將藏於身後的碗插於網內,以示擊中。
紙要子
秦腔、西府秦腔、漢調二簧道具。以竹與麻紙製作。用竹籤一根,將寬約六厘米,長約二百厘米的麻紙條貼卷於簽上,藏置於扮演者頭帽之內,需用時,可用技甩出,舞出各種姿態,並可用於掃燈花特技,造成火花飛濺氣氛。
紙花子
秦腔、西府秦腔頭飾。以麻紙製作,將紙摺疊多層,從兩側剪開口,展開拉長即可,長約一百厘米。為封神戲所常用。多戴掛於演員腦後或鬢角。演《伍員逃國》時,掛於伍員腦後,作甩紙花特技用。
法寶道具
又名彩頭道具。秦腔《黃河陣》專用。共五件:其一,太極圖。中為木製,呈八角形,圓心漆繪太極圖。八個角邊,以布措製成,疊折六至八層,用堅固的蠟絲線相連。用時以手拉絲線,可擴大為直徑二百厘米左右的大盤,收縮可以恢復原形。其二,量天尺。以木製尺,中呈空心,內裝紅綢,夾裹松香粉。用時抽動紅綢,成火焰形,同時噴出松香粉,以暗火點燃,冒出團團火焰。其三,翻天印。以木製作,呈長方牌形,內刻空心夾層,中裝一串火焰形小木板,並置機關和松香粉,用時按動機關,可帶出松香暗火,放出一百厘米左右長的串火。其四,金交剪。木製大剪,剪刃中置凹槽,以紙牙折成蝴蝶,藏於槽中,用摺疊的細鋼絲牽動。用時開剪,可從剪中飛出蝴蝶。其五,混元金斗。以木製作,由四塊梯形木板為壁,一塊四方形夾層木板作底組成,以臘絲線牽繫,斗底夾板中裝置四幅紅綢或杏黃綢,一頭與四面斗壁相接。用時牽動蠟絲線,可放大為斗徑二百厘米左右大的大斗,不用可以縮復原狀。
形子雜物
形子種類較多:獒形。為怪獸,其毛色如虎,形狀如狗,頭上長角一對,《趙氏孤兒》一劇專用。蛇形。有能扭動的白色蛇,嘴內可吐紅舌,眼睛還能閃閃發光,《白蛇傳》劇專用。另外還有虎形、狗形、獅形、牛形、龍形、人形(大頭娃娃)及一些神鬼的假面等,動物形子一般用布做獸身,畫上不同的圖紋和顏色,用紙殼作成獸頭,有時還安裝一些小機關。雜物:扇子,有媒婆拿的蒲扇,平民拿的竹扇,諸葛亮拿的羽毛扇,小姐用的小檀香扇(最小的只有十五厘米寬),武將用的大摺扇(張飛用的摺扇扇面畫有猛虎和雄鷹)。手帕,多用綢料做成,色彩與服裝配套,為花旦、青衣的重要表演道具,適應於表演時耍手帕的需要,手帕要做成六角形或八角形,邊角上墜有銅錢或珠子等。酒具,有酒壺和酒杯。酒壺有平民用的長把錫酒壺,宮廷、官府用的長頸金酒壺。
酒杯
古代戲中綠林好漢用酒碗,宮廷官府用盞(雙耳圓杯),漢代以前的故事戲用三隻腳酒杯叫爵,唐代故事戲用四方形的酒斗。幌子,有茶幌子、酒幌子、當鋪幌子等。包袱,有貧寒人家用的藍布包袱,還有用紅布包成圓球形的人頭包袱,用花布包成的長條形嬰兒包袱(也稱作喜神或莊王,是戲班子的祖師)。杖,秦腔、漢調二簧中有佘太君用的龍頭拐杖,《清風亭》中老生、老旦用的討飯竹棍,《蘇武牧羊》中蘇武用的節杖,魯智深用的鐵禪杖。戲曲雜物極為龐雜,種類繁多,還有柴擔、水桶、雨傘、火把、元寶、金銀錁、蠟燭、木梆子、魚竿、掃帚、繩帚、祭具、紙幡、馬鞭、船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