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振林

熊振林

熊振林、,家住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洛陽鎮街道居委會二組,身高1.72米左右,頭髮較短,皮膚較黑,體態較瘦。 2009年4月16日,熊振林在湖北隨州市被執行死刑。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熊振林軌跡

●1974年,熊振林出生,童年孤單。

熊振林 熊振林

●1992年,因打架被就讀的技校開除,此後跟著父親收購廢品。

●1996年,與洛陽鎮人劉季華結婚。

●2005年左右,成了鎮上有名的“破爛王”。

●大約在2007年,與來店裡賣廢品的朱德清“好上”。

●2008年9月,與劉季華離婚。

●2009年1月4日晚,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洛陽鎮發生特大殺人案,共8人遇害。經偵查,警方確定犯罪嫌疑人為熊振林。

●2009年1月5日,熊振林作案後乘車離開隨州,直奔海南海口,然後到達三亞。

●2009年1月6日,公安部向全國各地公安機關發出通報,發布2009年第三號A級通緝令,全國通緝隨州兇案嫌犯熊振林。

●2009年1月7日,湖北省隨州市公安局根據線索分析熊振林很有可能已逃往河南一帶。(自1月6日至昨晚9時許,隨州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共接到來自全國各地的線索20餘條。

●2009年1月10日14時許,熊振林在逃亡海南4日後,乘坐長途汽車潛回武漢,從紙坊下了高速。

●2009年1月11日8時許,熊振林在武漢復興二村一照相館照相,離開後店主報警。

●2009年11時15分,張勇、唐明勝兩民警在街邊一個露天廢品收購站(發展大道156號旁)抓獲熊振林。

●2009年1月23日隨州市檢察院以熊振林涉嫌故意殺人罪向隨州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2009年2月9日隨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此案,當庭作出一審判決,以被告人熊振林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熊振林提出抗訴,請求改判死緩。

●2009年3月3日,經湖北省高級法院經開庭審理,作出“駁回抗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並報請最高法院核准。

●2009年3月31日,最高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核准省高級法院的終審裁定,並於當日簽發死刑執行命令。

●2009年4月13日,隨州市中級法院收到死刑執行命令。

●2009年4月16日,在湖北隨州市被執行死刑。

人物軼事

報復心強

2009年1月11日,一向深居簡出的貫莊國小老師錢玉國走下山,在村口的牆上看到一張通緝令,看後吃了一驚:照片上被通緝的34歲男人,竟是自己當年教過的一個國小生。

除了長出成年人的胡茬,照片還能看出小時的模樣。錢老師頓覺時空錯幻,這個小時印象還不錯的可愛娃子,20多年沒見,居然成了殺害8人的通緝犯。

“天真活潑,比較聰明,學習成績也還可以。”上世紀80年代初,國小二三年級時,熊振林是錢玉國班上“很特別”的一名學生。除了比一般學生聰明,其母占紅英也是村裡的國小老師,和錢共過事,這讓錢對他印象深刻。

現年35歲的余家志曾和熊振林同窗4年,他的記憶中,熊性格比較活潑,學習成績不差,就是說話陰陽怪氣,好出風頭,老搞些滑稽的事。

童年時期,余家志和熊振林經常去河邊玩水,“他報復心很強,吃不得虧,你要用水擊他,他非要搞過來,那時就看出不是一般的好勝!”

熊的家庭背景,在同學中令人羨慕。母親是老師,父親在信用社工作,全家都是非農戶口,這在湖北隨州市何店鎮貫莊村是少有的家庭。

但知道內情的老年人都知道,熊振林成長的家庭並不幸福。

熊振林在家排行老四,綽號“熊四”,但在母親占紅英的眼中,他卻是個“獨生子”。2009年1月10日,熊振林出事後,在老家一直閉門不出的占紅英接受了南方都市報記者的採訪,她後悔“小時候給他的愛太少”。

上世紀70年代,占紅英的前夫在“文革”中投湖自盡,留下3個兒子。後來,占紅英轉到鄰近的洛陽鎮教書,在那裡認識了貫莊人、在洛陽鎮手工聯社做鐵匠的熊大英,兩人結婚後,1974年有了兒子熊振林。對於外界猜測熊是否有精神病,占紅英說,她與熊大英兩家都無精神病史。

“熊家三代都是獨子,小時候對熊振林也是百般嬌慣,養成了他經常對父母吼來吼去的性格。”而且婚後不久,占紅英就回到了貫莊教書,熊大英則一直住在洛陽鎮,熊振林跟著母親直到讀完技校,“小時候就沒跟爸爸住”。

貫莊多位老年人透露,占紅英和熊大英結婚後,關係不太融洽,“女方文化高,能力強,兩個人不般配,長期分居。”

占紅英也承認,熊振林小時候很孤單,3個哥哥比他大很多,都在外工作或讀書,他也很少與父親相見,“跟我的關係也算一般。”

1992年,在隨州市技校剛讀一年的熊振林,因打架被學校開除,此後便離開母親,到10公里外的洛陽鎮,跟著父親收購廢品。

破爛王

做生意實在,有時請賣廢品的人吃了飯再回家

洛陽鎮迎賓旅館老闆娘喻秀玲依然記得熊振林初來鎮上時的模樣,“很瘦,像個癟三,有時衣服扣子都扣歪了,油膩膩的那種”。

熊振林作案現場:廢品收購站 熊振林作案現場:廢品收購站

鎮上人回憶,當年熊大英在車站後一個小門市部收破爛,門面很小,生意也不大,熊振林和父親住在一起。

1995年,熊大英因患肺結核去世。同年,洛陽鎮人劉季華經人介紹和熊振林相親,次年3月結婚。

“那時候他還是很勤快、能吃苦的人。”2009年1月11日,劉季華向南方都市報記者談起當年對熊振林的印象,“從心裏面很喜歡他。”

另一個願意和熊振林結婚的原因,劉季華說:“當時看到他窮,我也是窮人出身,女人有一種天生的同情心。”

結婚後,兩人曾放棄廢品生意,改到武漢開摩的,後來又回到洛陽鎮賣鞋,1999年兩人重操舊業。

2000年前後,在鎮上經營洗車的郭老闆就經常看到熊振林上門來收廢品。“這個人算賬腦子活,你剛把東西稱好,他的價錢立馬就算出來了。”

熊振林在洛陽鎮曾租過居民羅安義的房子收廢品。羅告訴記者,6年合作期間,他們一直相處很好。賣廢品的也喜歡他,有時他們回家吃飯來不及,熊就請這些人在他那裡吃完飯再回家。羅說,熊做生意比較實在,價格也合理,很能吃苦。

2003年底,武漢到十堰的“漢十高速”修到洛陽鎮,當地居民說,熊振林真正發家致富,就是靠修高速公路的這幾年。

直通鎮門口的高速公路,成了村民們的“唐僧肉”。很多人撿工地上的鋼筋、破爛賣給熊振林,甚至有很多人把施工用的好銅管、螺紋鋼、空心管等,偷來賣給他。收進鋼管論斤稱,七八毛一斤,賣出去卻論根,能賣幾十塊錢,“這幾年讓熊振林發了橫財!”

2005年左右,熊振林在現收購站的地盤花2萬元買下幾畝地,蓋起一棟很漂亮的兩層樓房,還買了兩間門面和一套房產,成了鎮上有名的“破爛王”,傳聞有過百萬的家產。

劉季華說,實際上遠沒有傳言那么誇張,熊振林賺的錢幾乎都用來買地、買門面、蓋房了,手上的現錢只有幾萬。“他喜歡吹捧,讓人覺得有什麼了不起。”

劉季華認為,有了錢之後,熊振林開始變了。

婚外生情

婚離了,房產沒了,生意不好做了,諸種困頓和壓力一起碾上了熊振林的心頭

2000年,婚後一直沒有小孩的夫妻倆到醫院做了一次檢查,占紅英透露說,是女方的原因,而不是外界傳言的“男人不行”。

其實早在此之前,夫妻感情已見緊張。“有錢之後,他就變了,打我打得狠,越打越凶。”劉季華甚至被打得送到醫院搶救。

也是在2000年,劉季華領養了別人扔棄在廢品站門口的一個小女孩,但熊振林一直想要個兒子,一次對他的一個哥哥說:“你有兒子,我沒有兒子,我要花錢買個兒子。”

占紅英說,兒子和媳婦關係真正惡化,是兒子和朱德清“好上”之後。此前,熊振林被傳幾次在外拈花惹草。

朱德清是附近鐵塔寺村的寡婦,43歲(2009年),比熊振林大9歲,有個2歲半的孫子。根據余啟章的說法,大約在2007年,朱德清來店裡賣廢品,很快與熊振林“好上”。余曾在熊振林的廢品站打工兩個月。

鎮上人描述說,朱德清長相不算差,穿著挺時髦,看起來跟劉季華年齡差不多。鎮上廣為人知的是,熊振林經常晚上住在朱家,次日早上回。

2008年4月的一個晚上,劉季華才終於知道了這個秘密。

她提出了離婚,但是沒有離成,因為“考慮到娃子,法庭也出面調解”。

此後,熊振林偷偷把一套房產給賣了。為此劉找到買房的,以她沒簽字賣房無效為由把房要了回來。

兩人關係因此再度惡化。一次,劉季華找了她鎮上的一個侄子,把熊振林狠狠打了一頓。有知情人說,熊振林因此感覺蒙受羞辱,一直喊著要報仇。

第二次離婚是熊振林提出來的,2008年9月,兩人正式離婚。

離婚後熊的財產“大傷元氣”,兩層新樓作價16萬判給了前妻,女兒撫養費3.5萬元熊至今未付清。而離婚後劉季華在兩層樓的院子裡也開起了廢品收購站,與前夫競爭。這些都讓熊懷恨在心,劉季華說,熊振林曾不止一次威脅:“你早晚要死在我手裡。”深感恐懼的她,曾向當地派出所反映過此事。

劉季華認為,熊振林離婚是因為情婦朱德清承諾給他生兒子,但最後朱又不肯結婚了。

余啟章曾聽熊振林拉家常,說“朱德清的媳婦、兒子在電話里哭,不同意”。占紅英也說,朱德清曾對熊振林說過“不想結婚,做了奶奶的人再做媽媽,不好,怕別人在外面說閒話”。

熊振林變得焦躁不安。去年底,因為老被懷疑“偷賣東西”而離開的余啟章,後來去了隔壁劉季華的收購站幫忙,經常聽到熊在隔壁對工人吼來吼去。“他這個人疑心很重,經常懷疑工人們把收購站的東西偷出去賣。”

離婚後的熊振林,經濟上似乎也陷入困頓。

2008年11月,熊曾當著余啟章的面說,他從朱德清那裡借過2.8萬元,用來周轉生意。此後,熊還向朱再借了1萬元。

占紅英反映,2008年熊振林也從她手上拿走近6000塊錢,“離婚後他其實已經沒什麼錢了。”

洛陽鎮一家廢品站的李姓老闆說,從2008年五六月份開始,廢品收購價猛降,生意越來越難做,以前廢紙箱每斤收四五毛,去年底降到一毛五,熊振林的生意肯定受到了影響。

婚離了,房產沒了,朱不願結婚,四處借錢,生意不好做了,諸種困頓和壓力在這個新舊交替的年關,一起碾上了熊振林的心頭。

血腥之日

其中一人被殺前見地上有血,熊平靜地說:“那是豬血。”

隨州到處張貼著熊振林的通緝 隨州到處張貼著熊振林的通緝

熊振林也曾經反悔,多次找劉季華要求復婚,劉沒有答應。後熊又多次找她,威脅要殺她。2009年元旦和1月3日,熊兩次找到她並威脅,不僅要殺她,還要殺她身邊的人,“只殺年輕人,不殺老人,因為年輕人可以傳宗接代。”劉季華說,熊振林心胸狹窄,報復心強,只要跟他有過節的人,過多長時間他都還想報復對方。

熊振林的國小同學余家志發現,老同學開始變得和以前不太一樣了,說話、舉止呈現說不出的異常。他揣摩是離婚受刺激太大,以前賺那么多錢,什麼都有了,突然之間什麼都沒有了,“按他要強的性格,打擊蠻大。”

熊振林顯露殺機,余啟章早有預感。元旦前一天,老余發現熊在家門口燒廢鞋面,火很大,將劉季華門口的牆燒黑了,便叫他不要燒,熊滿目凶光地吼他:“你個老狗兒乾什麼?我一刀子把你殺死!”

後來在警方審訊中,被問及為何要殺死那些僱工時,熊振林說,他們“占過我的便宜”,“所以殺一個也是殺,殺幾個也是殺,反正是犯下了案,難逃一死,”為此他還制訂了詳細的殺人計畫。

熊振林收購站的3名幫工,其中兩人是曾經流浪在外的智障人,後被熊收留,每月有200元工錢。另外3人是賣廢品給熊的老客戶,平日經常到熊那裡幫忙。“這些人可能平常多多少少和熊有些小的矛盾。”警方分析說。

元旦前,余啟章聽到隔壁熊振林不僅罵幫工“狗兒的”,而且傳來踢打智障人的聲音。

根據熊對警方的交代,2009年1月4日早餐時,熊振林將其中2名僱工灌醉,然後逐一騙到豬欄,用斧頭砍死,用雜物將兩人的屍體掩蓋。然後,把住對面的丁永蘭喊來,藉口讓她去廚房幫忙搬桌子,實施了殺害。

熊振林用同樣的方法殺害了其餘3人,其中一人被殺前見地上有血,便問是怎么回事。熊平靜地說:“那是豬血。”

當晚,熊振林來到劉季華住處,想把住在裡面的她和余啟章殺死,但余似有覺察,死活不肯開門。無奈之下,熊振林又趕往朱德清家中,趁夜深人靜時把朱德清和她的孫子砍死。

朱德清的孫子僅有2歲半,案發前一天中午,和遠在深圳打工的媽媽通過最後一次電話:“媽媽你快回來,我們一起過年。”

2009年1月5日凌晨,熊振林給母親打電話:“你以後再不要給我打電話了。我走了,現在就走。家裡有些值錢的東西,您來拿過去。”當天,隨州飄起了入冬以來的第一場雪。

他逃去了海南,5天后仇恨又把他拉回湖北,準備在臘月二十九這天,對逃過一劫的劉季華、余啟章和另“幾個與他有過節的以及占過他便宜的幾個人”再下殺手。這讓人想起2年多前陝西殺人狂魔邱興華在逃脫圍捕後,沿著鐵路回家,決心殺死曾經相濡以沫的妻子。

最終,和邱興華一樣,熊振林栽在了回家的路上。他對警察說:“終於可以睡個好覺了。”

公安部A級通緝犯熊振林故意殺人案於2月9日9時在湖北省隨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次公開審理,合議庭11時45分當庭宣判熊振林故意殺人罪成立,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終審過程

2009年2月27日,隨州迎來第二場雪,讓人不由想起第一場雪時熊振林製造的那場慘案。上午9時,隨州近百民眾自發湧進審判庭看熊的終審下場。不少武漢市民也驅車趕來旁聽。

庭審中,身著囚衣的熊振林時常主動起身回答詢問並為自己辯解,偶爾低頭翻看手中的紙條。在法官準許下,他宣讀特別聲明稱“作案前那半年多始終精神抑鬱,請求科學鑑定”。

熊案的抗訴意見歸納有3點:請求精神鑑定;真誠悔罪求從輕;請求“大赦”保命贖罪。

庭審中,熊還向法庭“揭發看守所內3起犯罪行為”,以求立功減罪。省檢察院出席庭審的檢察員認為,熊的精神鑑定請求應予駁回,其悔罪表現難以彌補其罪大惡極,終審法庭當維持一審的死刑判決。

庭審持續約兩小時,控辯雙方圍繞該否進行精神病鑑定展開激辯。主審法官表示,將對雙方意見記錄,合議庭法官合議後提交省高院審判委員會、院長會討論再作決斷。法庭未當庭宣判。主審法官還表示,按照我國憲法,熊振林請求“國慶特赦”非法官所能決斷,建議熊的辯護人直接向全國人大提交建議。

庭審時,最高人民法院派員旁聽了該案。

高院旁聽

婉拒記者採訪

昨日,最高法院派出刑事審判人員旁聽了熊振林抗訴一案。記者看到,這位特殊“旁聽觀眾”手持一份熊案一審判決書,時而聆聽庭審,時而與陪同的省高院人士私語。

庭審結束後,記者請求對其採訪。他認可記者對其身份的判斷,但婉拒對熊案發表看法,說:“我是來武漢辦其他事,碰上了就順便聽聽。”

有關人士分析,最高院人員前來旁聽,主要是熊案社會影響極大。若該案終審維持原判,那么執行死刑的覆核程式將由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此次最高院人員親臨旁聽,可促使最後的死刑覆核程式效率加快。

庭審直擊

被害人朱某的親人 被害人朱某的親人

上午9點,熊振林被押進法庭。他鬍鬚颳得很淨,還顯出一絲文靜,回答問話時語聲太低,法官不時提醒他“大點聲音”,讓人很難想像他殘殺8人時的兇殘。

交悔過書

在法官宣布完抗訴人享有的申請迴避權利後,熊振林連說“不迴避”,手伸進衣袋說,“我還有兩份材料要交給法官、律師,現在在身上”,法官告知“等一會兒可以交”。

法官宣讀一審判決書約15分鐘,開始對其詢問。

問:是否與你收到的判決書一致?

熊(迅速站起身):是一致。

要舉報立功,稱一審判決“有一句話不準確”

辯護人宣讀完熊的悔過書、抗訴狀並作歸納補充後,法官詢問。

問:你還有沒有要補充的?

熊:有,我有新的材料要轉交法官、檢察官,有新的意思。

法官:可以提交,你也可以說說。

熊:要保密……我要舉報看守所里有人犯罪,有人偷小轎車、有人偷機車、有人強迫女子賣淫……是在看守所聊天時聽到的。

法官:已作記錄,對判決書還有無異議?

熊:有一句說我“聲稱‘殺一個是一個’”不該寫進去,這不是我的真實意圖。那時我一直昏昏沉沉,可能是迷迷糊糊說的。

殘害無辜

問:你為什麼先殺掉幫工,一個啞巴和一個智障人?

熊:當時喝了酒後衝動,控制不住自己,想找發泄對象。

問:你曾交待是為了壯膽?

熊:為了壯膽,為了排除妨礙。

問:為什麼殘殺兩歲的孩子?

熊:當時他哭起來了,我比較煩躁,又喝了酒,也是為了排除妨礙。

問:為什麼扯斷電話線?

熊:怕他們醒來打電話,暴露了我。“我精神憂鬱,想科學鑑定一下”

法庭調查階段,檢察官補充了4份來自熊的前妻、村幹部、國小老師等人的調查筆錄,都認為熊沒有精神疾病,其家人也無精神病遺傳。

問:你為什麼殺人?

熊:我當時精神憂鬱,對生活失去信心,婚姻失敗,生意失敗。

問:你認為自己有精神病?

熊:精神憂鬱是不是精神病?我需要科學鑑定一下,那半年多我夜不能睡,胡思亂想,夜裡常流眼淚。

問:你的前妻、村幹部、老師都認為你沒精神病?

熊:我的精神憂鬱都是在晚上,他們並不知道;村幹部我不認識,國小老師說的是20多年前的我,其實我早已發生了變化。

上京求情

問:你還多次提到請親屬到中央找領導,為什麼?

熊:去求一下情(旁聽席笑)。

問:是希望得到“赦免”嗎?

熊:不是,我只想活命。

最後陳述中,熊振林再次起身說:“再次向受害者的家屬表示極大道歉,對不起他們……”。約10時50分,法官宣布休庭,將熊振林還押。兩名法警架著熊振林走出大廳。

這時,旁聽席上,熊振林的母親悲愴地呼喊:“熊四,我的兒啊……”

73歲的老人在審判大廳內哭得癱倒在地。

熊回望母親一眼,噙淚低頭出門。

認罪態度

2009年2月27日,熊振林向法官遞交了一份《悔過書》,這是一審二審以來,他當庭遞交的第3封《悔過書》。

《悔過書》中,熊振林稱自己並非十惡不赦,是個老實人,為情所傷、由愛變恨才釀成驚天血案,“我自感罪行深重,給受害人家屬帶來深重的精神創傷和物質損失。我願認罪,深表自責和歉意,請領導給我一個生的機會,一個改造的機會!”

一審判決認為熊振林無任何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對其認罪態度未置可否。但昨日,二審主審法官小結庭審時,肯定了其悔罪態度:“熊振林對殺死8人的證據無異議,認罪態度好,今天又真誠道歉,其對作案時精神狀況提出鑑定,法庭均已記錄在案。”

抗訴答覆

(1)熊振林辯稱自己聲稱的“多殺一個是一個”,是公安人員引供、誘供的,不是自己的真實想法。

終審認定:其作案動機屬主觀範疇,其供述自然、穩定,其內心想法公安機關不可能引供、誘供。

(2)熊振林辯稱是酒後作案,神志不清,作案期間精神憂鬱,申請對其進行精神病司法鑑定。

終審認定:熊振林作案動機明確,作案對象特定且大多與他有過節;具體實施犯罪過程中,有預謀、有計畫、有步驟地殺人,作案後清理現場並潛逃,有很強的自我保護意識;

其個人及其家族均無既往精神病史,其及其辯護人未能提供證據證明其作案時精神有異常表現;從偵查到一、二審中回答問題切題,記憶準確,無任何異常反應,提出申請精神病鑑定的抗訴理由沒有事實依據和正當理由,不予支持。

(3)熊振林認為歸案後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認罪態度好,願賠償被害人損失,並當庭提交悔罪書,真誠悔罪,請求從死刑輕判處死緩刑。

終審認定:熊振林認罪態度較好,但其罪行極其嚴重,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4)熊振林當庭檢舉他人犯罪線索,請求認定有立功表現。

終審認定:熊振林提供的他人犯罪線索,公安部門早已掌握,故不能認定熊振林有立功表現。

(5)熊振林要求特赦。

終審開庭時審判長當庭答覆:依據憲法規定,“特赦”不屬於法院職權範圍,申請人可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申請。

執行死刑

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並簽發死刑執行命令,2009年4月16日,連殺8人的熊振林在湖北隨州被執行死刑,終年35歲。

熊振林被五花大綁、押赴現場、執行死刑。 熊振林被五花大綁、押赴現場、執行死刑。

2009年4月16日上午8時30分許,熊振林被驗明正身之後,被繩索五花大綁、押赴刑場。據介紹,押赴刑場途中,熊振林面部表情比較平靜,但其雙腿一直在微微發抖,悄悄地流下了眼淚。

被執行死刑前,執行人員對熊振林宣布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和死刑執行命令。熊振林說,我本質不壞,不是殺人惡魔,但他表示,自己做的事自己願意承擔責任,沒有太多的遺憾。

熊振林還說,從和諧社會角度考慮,國家應廢除死刑,熊振林希望自己用藥物注射死刑,用槍打很疼。隨州沒有藥物注射死刑的條件,執行人員對熊振林實行槍決。

但在囚車上,他還是悄悄地流下了眼淚。

法警詢問熊振林有無遺言時,熊振林淚流滿面地說:“想見見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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