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長經歷
滕顯賀,男,出生於1989年,遼寧人,國中文化,2009年華北電力大學情侶被殺案主犯。
滕顯賀家在遼寧省一個農村,其父母均務農,其兄長在南方打工。
在父母的眼中,滕顯賀性格有些內向,從不在外打架惹事,也比較孝順,在家裡屬於“有眼力見”的,經常搶著幫父母幹活。滕顯賀是二兒子,相比老大而言,他受父母的溺愛更多點,但其父母說,滕顯賀並不淘氣,從小就讓家長省心,都不用怎么管。
就是這樣一個在家裡時表現良好的“乖孩子”,出門打工僅1年,就作案多起,並成為殺人案的主犯。
校園殺人案
2009年4月8日晚上,華北電力大學一對學生情侶在校外約會時雙雙失蹤。幾天后,學校師生在學校西側的小樹林裡尋找時,發現一個新土堆,周邊有一雙鞋和一些血跡。接到報案9小時後,警方將滕顯賀等4名嫌犯抓獲。
滕顯賀曾在一家建材城當保全,有兩名同案犯是他的同事。滕顯賀說,他不想幹活,嫌幹活太累了,可是他缺錢花,就去搶錢了。
案發當晚,滕顯賀與姚某、曹某等經預謀,在昌平區回龍觀鎮華北電力大學校園附近樹林內,持刀對一對19歲的大學生情侶實施搶劫,在滕顯賀的指使下,曹某和姚某分別持刀將男、女學生刺死。滕顯賀等4人搶走兩名被害人財物。滕顯賀等3人還對遇害女生的屍體進行姦淫。此外,滕顯賀還有過搶劫行為。
2009年12月7日,此案宣判,法院以搶劫罪、強姦罪、犯侮辱屍體罪、盜竊罪,數罪併罰,決定對滕顯賀執行死刑。
執行死刑
一審宣判後, 滕顯賀對被認定為主犯有意見,其他3名被另案處理的同案犯是未成年人,滕顯賀據此認為他這個成年人就被當做主犯判重了,因此他進行了抗訴。
2011年5月27日訊息,曾轟動一時的保全劫殺華北電力大學一對大學生情侶並強姦女大學生屍體案,以滕顯賀被執行死刑告終。北京市一中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滕顯賀執行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