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005年初,范澤忠非法開辦“愷撒歌城”,組織多名婦女在“愷撒歌城”從事賣淫活動,從中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獲取經濟來源。綽號“凱撒大帝”。2007年08月03日,被雲南省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
罪行
2004年5月,范澤忠組織黑社會團伙,在2004年5月至2005年9月期間,該組織有計畫、有領導、有分工地大肆進行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民眾,嚴重破壞了當地社會、經濟、生活秩序。
2005年初,范澤忠非法開辦“愷撒歌城”,並安排被告人范澤義、李維瓊負責經營管理,組織多名婦女在“愷撒歌城”從事賣淫活動至案發,從中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獲取經濟來源。其間,范澤忠親自駕駛“雲C38043號”豐田路霸車到四川宜賓組織薛某等多名婦女到“愷撒歌城”賣淫。
2004年5月至2005年5月,為謀取好處,范澤忠先後分別組織團伙成員宋某源、王傲、龔富、陳健等人採取威逼等方式先後為幫塘房鄉的趙志、大灣鎮的劉祥東、趙宗祥分別向宋玉奇、申傑以及段定雲和陳琨收取“六合彩”賭債,涉案金額8萬元。在收取“六合彩”賭債的過程中,還對申傑及鄧成松進行扣押,後被公安民警解救才倖免一難。
2004年6月至2005年底,范澤忠、宋某源分別組織或經范澤忠授意由宋某源組織黑社會人員分別或結夥為他人幫忙,持械報復煤礦工人,索要好處;毆打他人;為收取參與入股巧威公路的工程款,強行扣押工程負責人;侮辱報社記者;在娛樂場所尋釁滋事;為幫助他人索要醫藥費,持械闖民宅,損壞私人財物;持械圍攻治安崗亭,持刀威脅和辱罵執勤人員;無事生端,毆打未成年學生,先後作案12起,致呂強等20餘人不同程度受到傷害,強行索要錢財38900元。
從2005年4月開始,范澤忠先後組織宋某源、宋登、朱啟東、付業超、翟思雄、宋榮森、常某等人為鎮雄縣的富華煤礦、中屯鄉張家院煤礦、塘房鄉興源煤礦提供“保護”,排擠、毆打管理人員;身著警服,持刀入戶威脅他人;威脅因煤礦開採致房屋財產受損的民眾,致多人受傷。通過提供“保護”向3個煤礦索要空股65萬元及價值39.4萬元的日本豐田路霸越野車1輛。
2005年5月至團伙被搗毀期間,以范澤忠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和以王林為首的惡勢力團伙多次發生衝突。5月底,因團伙成員王傑在彭家瓦房賴祥富家被王林一夥的李虹、王波等人持械圍攻,宋某源知道後就組織王傲、陳某學、龔富、宋登、翟思雄、胡波等40餘人持械到彭家瓦房與王林一夥鬥毆,後被“110”出警驅散。事後,宋某源、王傲、陳某學3人商量如果找到王林一夥的人,就見一個砍廢一個,並組織分工,由陳某學帶人在下半城查找,宋某源、王傲帶人在上半城查找。當晚,宋某源、王傲到“愷撒歌城”把情況向范澤忠匯報,范澤忠說“冤有頭債有主,要乾就要乾對方領頭的”。宋某源將范澤忠的意思轉達陳某學,由陳某學指使陳義、喻均帶領王團、陳旺、高進、潘健、王松、王鑫、塗波、塗代祥、胡德勇、汪武健、胡彪等人查找對方團伙成員李虹,王團、王鑫、塗波、塗代祥、胡德勇6人在鎮雄縣城南大街街心花園發現並將李虹砍殺致顱腦損傷搶救無效死亡。爾後,范澤忠又安排宋某源、王傲2人為陳某學外逃提供條件,龔富、胡波受陳某學的安排駕車轉移王團、王鑫、塗波、塗代祥、胡德勇、胡彪等犯罪成員。
懲罰
2007年08月03日,雲南省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一審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組織婦女賣淫罪、敲詐勒索罪、窩藏罪,數罪併罰,判處首犯范澤忠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