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生活中的張超是怎樣一個人?據張超的同學介紹說是普通女生。與張超相熟的一名男生說:她並不是那種長得很漂亮或者在校園很活躍的那種,打扮像其他一些女生一樣比較時尚,但不“跳”、不是很前衛,很多人都是在事發後才知道張超這個名字。
案件概述
2007年12月19日,木鴻章徹夜未歸。其妻子李女士多次撥打他的手機,前兩次都無人接聽,可當第三次撥打時,手機卻已關機,而木鴻章的司機也表示當晚木鴻章並沒和他在一起。在多方打聽都沒有結果的情況下,木家人報案。
12月21日,警方在麗江城郊的玉河中村找到木鴻章的車,就停在離麗江“天上人間”娛樂城300米遠的一處僻靜村道。12月22日,民警在玉龍縣護城河一帶發現木鴻章的屍體,可木鴻章的屍體已被碎成200餘塊,裝在不同袋子裡多處拋屍。
警方發現木鴻章的銀行卡多次被人取錢共達10餘萬元。12月23日,警方經全力偵破,鎖定重大嫌疑人——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經濟系工商管理專業大二女生張超及兩名男子。讓人沒想到的是,這起殺人碎屍案的主謀竟是只有19歲的大學女生,張超是雲南大學旅遊文化學院於2006年招收的第一批北京生源中的一個。
在警方的訊問中,張超坦然交待了殺人碎屍的過程:木鴻章是包養她的情人,而兩名幫凶中的一人是她的男朋友,另一人是她男朋友的男性朋友。2007年12月19日晚上,他們殺死了木鴻章,並將木碎屍、拋屍,之後他們拿著木的銀行卡取了10餘萬元錢。麗江市人民檢察院以搶劫罪和故意殺人罪提出控訴,一審法院判決三人構成搶劫罪,張超、謝宏判處死刑,陳光呂判處死緩。
詳細經過
2007年6月份,被告人張超在“天上人間”夜總會與被害人木鴻章認識後,長期交往,關係曖昧。
2007年12月上旬,被告人謝宏約其戀人張超一起到昆明,還有謝在昆識的朋友即被告人陳光呂。謝宏編造麗江有人欠他錢,請陳光呂幫忙一起討債。
12月16日,謝宏打電話通知陳光呂到麗江,陳光呂17日凌晨到達麗江。12月18日、19日兩天,被告人謝宏、陳光呂陸續購買了尼龍繩、橡膠手套、黑色塑膠垃圾袋等作案工具,在移動營業店購買了兩張不需用身份證登記的“159”手機卡,並於19日將購買的其中一張卡號為15912229022的手機卡交給了被告人張超,被告人張超從19日下午14時22分開始用卡號為15912229022的手機不斷地給木鴻章發簡訊聯繫,邀約相會。
19日20時許,被害人木鴻章駕車來到張超租住的出租房樓下,張超下樓將木鴻章接到房間,進入房間後被躲在門後的謝宏、陳光呂用刀逼住,謝宏持刀威逼木鴻章說出了銀行卡密碼後,由謝宏在出租房內看住木鴻章、張超、陳光呂兩人換上事先準備好的衣物,騎腳踏車趕到事前踩好點的麗江市醫院門口的農行自動取款機上蒙面取出人民幣2萬元。
返回出租房後,三被告人商議後害怕木鴻章報案,決定將其殺死。被害人死後,又被三人一起碎屍,屍體共被切割成達260餘塊,並被拋置於多處。
案發後,被告人張超於2007年12月23日在麗江被抓獲歸案,被告人謝宏、陳光呂於2007年12月25日在昆明被抓獲歸案。
自我開脫
張超曾自己手書過一份《抗訴事實及理由》,達近四千字。這份“抗訴書”最終沒成為正式的抗訴材料,也並未在昨日法庭上宣讀。觀其內容,其思維清晰和理直氣壯的程度令人驚訝。該“抗訴書”中,張超語氣冷靜地自稱“天真無知”,並將其犯罪的原因歸咎於“社會風氣”。
被害人家屬
木鴻章的妻子李女士,對於外界傳言木、張兩人的包養關係表示:我們夫妻感情很好,除了出差,他從來沒在外面過夜,每次在外應酬,他都會主動打電話給我說,一般在晚上11點前他都會回家。她認為,丈夫被害只有“謀財害命”的可能,最多,她只相信丈夫是為了應酬在外唱唱歌、喝喝酒,逢場作戲嘛,那也就是普通男女朋友關係,這是很正常的。案件結束後,李女士一直在家,沒有再去上班,她所任教的國小,離天上人間娛樂城只有10分鐘步行路程。李女士表示:社會傳言給我壓力太大了!我擔心對我9歲的兒子造成傷害,我只對他說爸爸是不幸遇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