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康

糯康

糯康,又名宰糯康、岩糯康,撣族,原籍緬甸臘戌,外號“教父”,是特大武裝販毒集團“糯康集團”首犯。長期從事製販毒品、綁架殺人等犯罪活動。2011年10月,製造震驚國際的“湄公河慘案”。2012年5月10日,他被抓獲後由寮國依法移交中國。2012年9月20日上午9時30分,於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2012年11月6日判決死刑。與其餘六被告人連帶賠償各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總計人民幣六百萬元。2012年12月20日,二審在雲南高院公開開庭審理。鑒於案情複雜,法庭沒有當庭宣判。於2013年3月1日,在雲南昆明通過注射方式執行死刑。

基本信息

簡介

糯康 糯康
糯康(NawKham,又譯“諾坎”,又名宰糯康、岩糯康,外號“教父”),男, 1969年11月8日生,撣族,緬甸 撣邦人,原籍緬甸臘戌,身高1.68米,通 緬甸語泰語,生性狡猾、多疑,曾參與研製 海洛因4號,在全球造成了很大的危害。他是長期盤踞在湄公河流域“金三角”地區的特大武裝販毒集團“糯康集團”頭目。長期從事製販毒品、綁架殺人等犯罪活動,2011年10月5日,製造“湄公河慘案”,殘忍殺害13名中國船員。2012年5月10日,他被抓獲後由寮國依法移交中國。2012年9月20日上午9時30分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糯康出生在緬甸的臘戌,撣族人。他曾是緬甸毒梟坤沙的手下。坤沙於1996年向緬甸政府投降以謀求特赦。糯康糾集了數百名人員,組建成自己的部隊,活躍於緬甸、寮國、泰國邊境交界之處。隨後收編了坤沙的舊部,逐漸成為金三角地區最大的毒梟。糯康集團以位於撣邦、靠近泰國邊界的大其力縣(Tachileik)為根據地,製販冰毒、海洛因,而且占據了湄公河地區,對過往船隻的船員行綁架、謀殺、敲詐,因此受到中國、緬甸、寮國、泰國四國的通緝。

早期販毒經歷

諾坎 諾坎早期照片

作為金三角湄公河沿岸大其力地區崛起的毒梟,其手下的販毒團伙被稱為“糯康集團”,原屬緬甸大毒梟坤沙集團,曾是“金三角”大毒梟坤沙的部下。

1996年坤沙向緬甸政府投降之後,糯康率部下也在大其力就地投降。隨後,通過賄賂緬甸政府軍高層、勾結拉祜族 民兵團,在泰國、寮國、緬甸三國交界的金三角地帶長期橫行,武裝販毒,組織水匪打劫船隻、綁架船員。直至2009年,他仍然擁有被緬甸政府承認的“合法身份”,即大其力北部一個小鎮的民兵團領導人。

糯康集團最多時擁有成員100多人 ,配備AK衝鋒鎗M16步槍火箭筒機槍等武器。

緬甸寮國泰國、中國政府都曾經對糯康發出過通緝令。

2006年1月10日,當時的緬甸軍政府突然採取“成功行動”,對糯康在大其力的倉庫和工廠進行大掃蕩,繳獲150件武器以及一條安非他命藥丸的生產線。然而糯康因為一些人員的“通風報信”安然逃脫,等風聲過後,他又回到了大其力。

盤踞湄公河

2007年開始,糯康改變了製毒販毒的單一賺錢模式,他的民兵要求過往船隻向他“交稅”,如果不付這筆買路錢,那么貨船就無法將貨物轉運到他控制的偏遠地區。公安部介紹,據不完全統計,僅2008年以來,糯康武裝販毒集團涉嫌針對中國籍船隻和公民實施搶劫、槍擊犯罪活動就達28起,致死16人,致傷3人。

2008年2月25日,糯康武裝販毒集團在寮國老岳哥附近水域公然開槍掃射我雲南省西雙版納州公安局外出工作的水上公安分局巡邏快艇,造成2名民警和1名船員受重傷。

2009年2月18日,中國“宏源3號”、“中油1號”、“富江3號”、“盛達號”等4艘船舶在從泰國清盛碼頭承載貨物返回途中,至孟喜島處先後遭該團伙槍擊,造成我1名船員死亡,船隻受損。

2011年3月,佤邦領導人的外甥遭到了糯康的綁架,支付190萬美元贖金後才獲釋。 

2011年4月3日,糯康團伙在湄公河水域金木棉附近武裝劫持中國“中油1號”、“渝西3號”、“正鑫號”3艘貨船及船員29名,其中中國籍船員17名、緬甸籍船員12名。

2011年4月,糯康集團又綁架了13名在金三角經濟開發區賭場的中國人,在拿到830萬美元贖金後放人。

2011年5月2日,在湄公河距離“金三角”經濟特區上游約50公里處水域,中、老雙方各1人遭該團伙槍殺。

2011年8月23日,糯康團伙在湄公河流域三顆石附近武裝攔截中國旅遊客船“金孔雀1號”(載24人,其中遊客17人、船員7人),搶劫遊客相機、金項鍊等財物價值8萬餘元。。

2011年10月5日,“華平號”和“玉興8號”兩艘貨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劫持和襲擊,13名中國船員不幸遇害。(詳見:湄公河慘案) 湄公河慘案發生後,湄公河流域的治安形勢急劇惡化,河流航運量銳減90%,沿岸國家經濟發展和正常商貿活動受到嚴重損害。

被捕

糯康被移交中方 糯康被移交中方

2011年造成13名中國船員在湄公河泰國水域被槍殺的“10·5”案件發生後,中國政府高度重視,要求儘快查明案情、緝拿兇手,保護中國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外交部立即啟動應急機制,敦促泰方儘快查明情況。

2011年10月26日,中國公安代表團調查案發現場。10月28日,警方鎖定9名嫌疑人。

2012年4月13日,糯康的情婦因非法持有大量安非他命藥丸而被捕。警方從她的藏身處搜到了一公斤黃金和7400萬泰銖的現金。

2012年4月20日,泰國執法人員逮捕了糯康的副手傘康。當天,泰國禁毒中心曾懸賞200萬泰銖(約合6.4萬美元)通緝糯康。

2012年4月23日,糯康手下8人向緬甸政府投案自首。

2012年4月25日晚,糯康在寮國北部的博膠(Bokeo)省Tonpheung區其情婦的住處被中老特警突擊隊聯合逮捕 。《曼谷郵報》報導,同時被捕的還有糯康寮國籍的助手Tao Maitaeng以及其他六名手下。 

2012年5月10日,“金三角”大毒梟糯康被移交中方 。糯康專機抵達北京後,中國警方在機場對其宣布了逮捕令,隨後,糯康在逮捕證上籤字畫押。

審判

審判糯康 審判糯康

2012年9月20日上午9時30分,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糯康對策劃劫持中國船隻、殺害中國船員等罪行矢口否認。

2012年11月6日,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涉嫌製造湄公河中國船員遇害案的糯康、桑康、依萊、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6名被告人進行一審宣判。主犯糯康被判死刑;桑康、依萊、扎西卡均被判死刑,扎波被判死刑緩期執行,扎拖波被判有期徒刑8年。

2012年12月20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湄公河中國船員遇害一案進行二審公開庭審,案件主犯糯康等6人出庭受審。庭審中該案主犯糯康拒不承認一審犯罪供述事實,自稱無罪。鑒於案情複雜,審判長宣布休庭後合議庭進行評議,案件將擇期宣判。

注射死刑

糯康等在執行死刑前 央視公布糯康在執行死刑前的畫面
2013年2月28日,經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湄公河“10.5”案四名罪犯糯康、 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將於3月1日下午在雲南昆明被依法執行注射死刑。在死刑執行後,還將對四名罪犯的骨灰、遺書及遺物等向其近親屬或所在國駐昆明領事館進行移交。糯康的家屬並沒有到看守所看他。其所在國的領事館也未派員探視。

2013年2月28日下午,糯康已經沐浴更衣,央視公布主犯糯康在執行死刑前最後24小時的畫面。

身後之事

《曼谷郵報》3日援引泰國禁毒辦公室第五區長官為差的話稱,一個以扎西波為首的新武裝販毒團伙已經掌控了糯康原來的地盤,該團伙約有40-50名武裝成員,總部就設在糯康以前的湄公河畔老窩。
胡祖俊坦言,對“金三角”地區的整體毒品形勢而言,“10·5”案對毒梟們的遏制力和直接打擊力仍然有限。“畢竟糯康團伙主要販毒,而非製毒,傳統的湄公河販毒水路被掐斷,運送也會轉向陸路。”在今後很長一段時間裡,“金三角”作為世界三大毒源地之一的事實不會有什麼改變,對中國的威脅依然很大。
雲南邊防總隊支隊長旺而甲在糯康被行刑當天接受採訪時說,中、老、緬、泰已經完成8次湄公河流域聯合巡航,“10·5”案後許多中國船長曾賣掉船隻準備另謀生路,但又紛紛重新買船開航了。《曼谷郵報》3日稱,在靠近“金三角”區的泰國北部城市清萊,中國雲南西雙版納警方正與泰國禁毒部門商議湄公河航運安全合作方案,中國、緬甸、寮國都已開設聯合巡航中心,清萊不久後也將開設。
糯康臨刑前兩天曾對著中國媒體的鏡頭說,在“金三角”,正經生意人也會經不住誘惑,最終沾上毒品。雲南省公安廳禁毒局局長鬍祖俊擔憂地表示,除了鴉片、海洛因,各種新型毒品在“金三角”的泛濫正不斷吸引新的製毒者加入,給中國警方及禁毒執法合作的各國提出更大挑戰。胡祖俊說,新型毒品降低了製毒門檻,且不受傳統毒品需按季收穫的原材料限制,提煉加工的技術難度也不大,“金三角”由此出現眾多作坊式的製毒工廠。
雲南警方2010年破案繳獲的16噸毒品中,冰毒占了2/3。2012年5月,中老警方在單次聯合行動中就繳獲冰毒1.5噸,斬斷了一條從緬甸佤邦通過寮國最後抵達馬來西亞的國際販運網路。胡祖俊說,2010年中國警方繳獲冰毒比例首次超過海洛因,此後冰毒等新型毒品的繳獲比例逐年上升。而緬甸正是輸入中國的新型毒品的最大毒源地。“挑戰很大,”胡祖俊坦承,傳統的遙感監測和踏查對新型毒品作用下降,“多數要靠各國間情報合作”。

未留遺書

當法官向糯康宣讀死刑覆核裁定後,糯康仍然說他進行了賠償有認罪表現,希望中國政府能夠寬大。當法官向他解釋這已是最終裁定後,他提出,自己有10個子女,希望見見他們,但已經記不清楚他們的電話號碼。
陸永昌介紹,當桑康等幾名罪犯知道結果已經無法改變後,寫了遺書,留下了遺物,有的在家屬會見時交給了家屬,有的家屬沒來的,托民警轉交。而糯康則相反,截至今日並沒有寫下遺書,也未托民警轉達隻言片語。

犯罪分類導航

犯罪的形式概念是指從犯罪的法律特徵上描述犯罪而形成的犯罪概念,也就是將犯罪表述為是觸犯刑律、具有刑事違法性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犯罪的實質概念是從犯罪的社會內容上描述犯罪而形成的犯罪概念,也就是將犯罪表述為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
恐怖主義黑社會罪犯犯罪組織
謀殺刑法犯罪片暗殺
經濟犯罪罪案劫機腐敗
中國落馬官員連環殺手恐怖組織貪官

罪犯分類導航

罪犯,亦稱犯人,就是指因犯罪而服刑役的人。
連環殺手恐怖分子通緝犯毒梟
日本罪犯中國罪犯美國罪犯英國罪犯
第二次世界大戰戰犯海盜中國貪官強姦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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