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2009年3月16日23時40分,丘北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的電話突然響起,丘北縣一中保衛科打來電話稱,學校的趙華武老師被人殺傷了。警察趕到現場後,發現趙華武老師躺在教學樓前的廣場上,渾身血肉模糊,已奄奄一息,隨後趕來的120醫生對趙華武老師進行搶救,但幾分鐘後,醫生搖搖頭站起來:“不行了!我們已經盡力了。”
案件發生後,丘北縣公安局立即成立特偵組展開調查,經過現場勘查和訪問周圍人群,得知犯罪嫌疑人已逃離現場。警方調查後確認,犯罪嫌疑人名叫潘榮興,是丘北一中高三理科補習一班的學生,遇害者趙華武老師是丘北一中高三理科補習3班的班主任。經過醫生現場察看,趙華武老師後頸部,腰部和腹部共中了8刀,一名醫生現場驚嘆:“太殘忍了,連肝都碎了。”
“學生殺死老師”的訊息很快傳開,丘北一中校園內沸騰了,學校積極配合警方連夜調查,直到次日清晨校園才恢復平靜。
殺人起因
嫌疑人潘榮興作案後潛逃出校園,警方立即對丘北縣的主要交通要道進行設卡查緝。
3月17日凌晨2時30分,在八道哨鄉白臉山加油站附近,潘榮興被警察抓獲,而這條路,正朝著他回家的方向。民警了解到,潘榮興試圖回家喝農藥自殺。在指認現場的時候,潘榮興還曾抓起作為證物的摺疊刀自殺,幸虧民警及時阻止,並將其送醫院搶救,他才自殺未遂。
潘榮興被帶回公安局後,神情黯然,什麼也不說,經過民警教育開導,潘榮興才慢慢說出他殺人的原因:
2007年6月的一天,潘榮興的父親潘先祥在丫堵老寨李子沖放牛,趙華武的小姨妹李榮芬在附近的地里鏟辣椒,其間李榮芬口渴去取水喝,來回均與潘先祥擦肩而過,見到潘先祥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李榮芬認為是潘先祥故意吐她,就吐唾沫在潘先祥臉上,潘先祥隨即就把李榮芬推倒在旁邊的溝里後便回家了。
一星期後,李榮芬邀約她的丈夫、兄弟和姐夫趙華武等5人到潘先祥家,對潘先祥進行毆打,因傷勢不嚴重,事後潘先祥家並沒有報案。當時潘榮興在家目睹了父親被打的整個過程,復仇的念頭一直存在他心裡。
3月16日22時20分許,潘榮興到學校教學樓前等候趙華武伺機報復。23時30分許,趙華武從學校實驗室下來,走到教學樓前時,潘榮興叫了一聲:“趙華武!”確認是趙華武后,就拔出隨身攜帶的單刃摺疊刀朝趙華武連刺數刀,致趙華武失血過多死亡。
法庭旁聽
2009年7月7日上午8時,雖然開庭時間未到,但法庭門外早已圍著不少等待旁聽的人。被害人趙華武的妻子李春芬蹲在法庭門口抱頭哭泣……
8時20分,法庭門剛一開,旁聽人員就蜂擁而入,很快就擠滿了座位,工作人員只好找來些塑膠凳加座,但還是滿足不了。8時30分,當被告人潘榮興被法警押入法庭時,法庭內鴉雀無聲,坐在原告席上的李春芬由於情緒激動、傷心失控,突然對著被告人罵了起來。此外,法庭里也坐著趙華武的父母親和鄉親們。
法庭辯論
隨著法庭調查的深入,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已突現:被告人潘榮興是故意殺人還是故意傷害?
法庭調查後,公訴人出示了相關證據,對大部分證據,被告人潘榮興及其辯護人均沒有異議。公訴人認為:作案時,潘榮興雖是在校學生,但他已是成年人,雖本案的發生有誘因,受害人也有一定過錯,被告人在歸案後態度較好,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潘作案的地點、方式來看,潘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應從嚴懲處。
辯護人則認為:被告人潘榮興只想給被害人點教訓,用刀刺著趙後,由於趙反抗,用他隨身帶的包打潘,潘才用刀亂刺;潘雖是成年人,但他仍是未走入社會的在校學生,由於他目睹父親被打後,對他的心靈造成了傷害,影響了學習,從而產生報復心理,最終才導致了本案的發生。因此,潘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而不是構成故意殺人罪。
潘榮興則自我辯稱,在逃回家的途中被設卡警察攔獲後,他馬上就交代了自己所犯罪的事實,且還主動從褲包里交出了刀具;潘還稱,父親被打讓他受到影響後,他是情緒失控才作的案。
庭審現場
該案共進行了3個小時的庭審後宣告結束。庭審中,還進行了民事部分的審理,受害者家屬向被告人提出賠償請求,共索賠死亡補償費等總計40多萬元。被告人當庭表示願賠償,但卻又表示沒有能力。據悉,潘家雖貧困,但其家人也表示盡最大能力代潘榮興作一定的賠償。
在庭審結束前,當審判長問原、被告還有什麼請求時,潘榮興說:“我只有用自己的生命來告慰死去的趙華武老師及其家人。”而被害者的妻子李春芬及其代理人則傷痛地表示,希望能從嚴從快地懲處兇手,庭審結束時,審判長宣布,鑒於案情重大,此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