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劉和飛,男,出生於1980年,綽號“大料”,被稱為潛山殺人狂魔,在一年半時間,連殺四人,兩次入室搶劫並強姦婦女。
2011年6月30日上午8點30分左右,這起備受社會關注的重大殺人案在懷寧縣法院開庭審理。
劉和飛全家有三口人,很小的時候母親就離他而去,由單身父親撫養長大,他和弟弟都是單身未婚,由於缺少親職教育,劉和飛很小就小偷小摸、四處作案。曾因盜竊被潛山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
出獄後,劉和飛不思悔改,反而總結提高自己的作案手段,在2009年為劫財殺死兩人後,為了防止作案時受害人反抗,他買來了弓弩,通過弓弩先射殺受害人後,再劫財、劫色。
殺人案件
行竊時被發現 侵害六旬老太
2009年7月21日夜晚,劉和飛來到懷寧縣小市鎮良湖村境內一房屋行竊。在翻找財物時,被57歲的被害人夏某發現,劉和飛隨即用匕首向夏上身亂刺,夏跑向屋外逃命,劉和飛追上後,又持匕首朝其頭面部及上半身狠狠地紮下數刀,致使夏某頸部血管斷裂,滾落倒地失血休剋死亡。
殺人後,劉和飛並沒有逃離現場,反而返回被害人的臥室繼續翻找財物。未找到財物後,劉遂持匕首撬開廚房的木門,進入67歲的女被害人劉某的房間,在翻找財物時,遭到醒來的被害人劉某的阻止,兇殘的劉和飛遂將67歲的劉某強姦。之後,劉和飛不顧被害人的阻止撬開房間的木櫃,劫得現金2000元。在逃離現場時,劉和飛聽見被害人劉某哭喊著聲稱要報警,遂在廚房拿起一塊石頭返回被害人劉某房間,用石頭朝被害人劉某的頭部猛擊,致其當場死亡。
討水喝遭拒絕 持弓弩殺兩人
2010年12月26日夜晚,劉和飛攜帶弓弩、飛鏢和手電筒來到懷寧縣小市鎮毛安村、良湖村一帶盜狗。行至毛安村境內一住戶家,敲門討要食物和水,遭到43歲的畢某和38歲的王某拒絕後,心生怨氣。
當晚,劉和飛趁著兩人熟睡之際,翻牆進入該住戶家,先推門進入男子畢某的房間,二話不說,手持弓弩朝畢某的頭面部發射兩支毒鏢,在確定畢某沒有動彈後,取下鏢頭轉身來到被害人王某的房間,直接用腳踹開房間木門,進入室內,強行對王某實施姦淫,姦淫後,劉和飛故伎重演,持弓弩朝王某連射兩鏢,並用被子將王某頭部捂住,雙手掐住王某脖子,致其死亡。臨走時,劉和飛還不忘翻找財物,共竊得一包煙盒和一部手機。
另外,2007年2月13日,劉和飛還夥同被告人夏振江攜帶匕首、砍刀和透明膠帶,來到江蘇省常熟市古里鎮新橋村嚴某家作案,入室後,持刀威脅,將嚴某夫妻二人用透明膠帶捆綁,劫得現金8535元。
2010年12月30日,懷寧縣警方在該縣高河鎮一棋牌室內將劉和飛抓獲歸案。
此外,2000年5月18日,劉和飛還曾因犯盜竊罪被潛山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
受審情況
庭審現場
165公分的身高,粗壯的體型,緊皺的禿眉下,一對三角眼射出兇狠而凌厲的目光。2011年6月30日上午8點,殺害四人、綽號“大料”的潛山殺人狂魔劉和飛帶著手銬、腳鐐,在多名法警的押解下,搖晃著肩膀走上了法庭。
“不用問,我在公安局都說過了”,在法庭上,面對公訴機關的詢問,性格暴躁的劉和飛開始顯得極不耐煩。
就在法庭審理期間,暴戾的他甚至突然兩目圓瞪,對一名工作人員大吼一聲“滾”。在主審法官多次說明,這是保障他的權利後,性格反覆無常的劉和飛才逐漸平靜下來。
約3個多小時的審理,劉和飛對於公訴機關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只有兩個字“事實”。
當庭被判死刑
經合議庭合議,審判委員會討論,當天上午,法院當庭作出了宣判,被告人劉和飛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犯搶劫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聽到法官的宣判,記者在劉和飛臉上沒有看出絲毫的緊張,回答得依舊乾脆,“服判”、“不抗訴”。
犯罪心理
劉和飛的代理律師李立輝表示,和劉和飛接觸時發現,劉對生命非常的漠視,他甚至要律師不要為其辯護,說自己乾的,事實在那裡。
懷寧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長吳志偉表示,他從警20多年,還是第一次遇上這樣兇殘的殺人嫌犯。嫌犯殺人時非常的冷靜,有計畫有預謀,而殺了四人後,沒有絲毫的心理負擔,派自己的哥哥去現場看看,而自己則去棋牌室打麻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