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來
《周禮》以大司徒為地官之長,北周依《周禮》置六官,為地官府之長,以卿任其職。漢元壽二年(前1),改丞相為大司徒。西漢末至東漢初,以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為三公。至漢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省大司馬,又置太尉,以太僕趙熹為之,而與司徒、司空為三公。《史記·五帝本紀》:“舜曰:‘契,百姓不親,五品不馴,汝為司徒,而敬敷五教,在寬。’”《漢書·百官公卿表上》:“相國、丞相,皆秦官……哀帝元壽二年更名大司徒。”《後漢書·百民志一》:“司徒,公一人。本註:掌人民事……世祖即位,為大司徒,建武二七年,去‘大’。”三國時期: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魏文帝時,置度支尚書寺,專掌軍國支計。
晉以相國、丞相與八公為諸公官。《通典》卷二《職官二》“三公總敘”條說:“後魏以太師、太傅、太保謂之三師,上公也。大司馬、大將軍謂之二大,太尉、司徒、司空謂之三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