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意義
“冠”之解說
“冠”,《說文解字》解為:“弁冕之總名也。”冠字有三從,從“冖”,即以布帛蒙覆;徐鍇曰:“取其在首,故從元。古亦謂冠為元服”;從“寸”,而“寸”字有兩意:《漢書·律曆志》云:“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一黍為分,十分為寸,十寸為一尺。又寸者,忖也,有法度可忖也。凡法度字皆從寸”。所以,《說文》說:“冠有法制,故從寸。”
首上之服,即首服,總稱“冠”。這是廣義之“冠”。“冠”還有狹義,指首服中等級較高的一類,是古時貴族的首服。其中,又可細分為“冠、冕、弁”等類型。
冠禮與華夏禮儀
禮文化是華夏文化的核心,華夏禮儀分為“吉禮、凶禮、軍禮、賓禮、嘉禮”五種類型,冠禮屬於嘉禮的一種,它是一個新的成人第一次踐行華夏禮儀,冠禮也是冠者理解華夏禮儀的起始,進入華夏禮儀系統的起始。
《禮記·冠義》篇記載:“冠者禮之始也。”《禮記·內則》把一個人的生命劃分為不同階段,每個階段都有不同的任務。“二十而冠,始學禮”,二十歲,是學習和踐行華夏禮儀的開始,一個孩童,經過了冠禮的教育和啟示,獲得新的思想導引和行為規約,在冠禮的引導下,真正進入華夏禮儀的語境。 因此,冠禮就是“以成人之禮來要求人的禮儀”。換句話說,冠禮是華夏禮儀在華夏成員心中的“奠基工程”、“基礎工程”,所以,儒家將冠禮定位於“禮儀之始”,給了它極高的文化地位。
先民論“冠禮”
以婚冠之禮親成男女。——《周禮》
冠者,禮之始也。——《禮記·冠義》
夫禮始於冠、本於昏、重於喪祭、尊於朝聘、和於射鄉,此禮之大體也。——《禮記·昏義》
男子二十冠而字。——《禮記·曲禮》
婚姻冠笄,所以別男女也。——《禮記·樂記》
既加冠,益慕聖賢之道。——明·宋濂《送東陽馬生序》
男子幼,娶必冠。——《白虎通》
笄冠有成人之容。—— 《通典》
冠禮,人倫之所重者也。——《六藝綱目》
古者重冠禮,將以責成人之道。——柳宗元《答韋中立論師道書》
三苗髽首,羌人括領,中國冠笄,越人劗鬋。——《淮南子·齊俗訓》
首服既加,而後人道備,故君子重之,以為禮之始矣。——《五經要義》
正其衣冠,尊其瞻視,儼然人望而畏之。——《論語·堯曰》
冠者表成人之容,正尊卑之序。——《通典》
冠禮衍生的漢語名詞:
冠歲:男子二十歲
弱冠:剛成年
冠者:成年人
冠字:男子二十而冠,並賜以字
冠士:已行過冠禮的成年之士
冠子:已行過冠禮的男子,指二十歲成年男子
歷史流變
周代
《禮經正義序》:“周公攝政六年,制禮作樂,頒度昌於天下,所制之禮則《周官》、《儀禮》也。”自周公“興正禮樂”,冠禮就成為周代通行數百年的禮儀,《國語》、《左傳》、《史記》中都不乏周代天子、諸侯行冠禮的記載:“彭名御戎,蔡景公為左,許靈公為右。二君弱,皆強冠之。”(《左傳·成公二年》)
“趙文子冠。”(《國語·晉語六》)
“晉悼公冠襄公於衛。”(《史記·魯周公世家》)
“惠文君三年,王冠。”(《史記·秦本紀》)
對於帝王而言,冠禮具有特殊的意義。周代實行嫡長子繼承制,在位之王去世,嫡長子無論年長或年幼都可以即位,但若未成年行冠禮則不可親政。周成王幼年繼武王之位,但周公攝政直至其成年。嬴政十三歲即秦王位,但也是直到二十二歲,“冠,帶劍”,方才親政。從天子至士庶,冠禮都是“成人之資”,未行冠禮,“不可治人也”。
周代冠禮,士依《儀禮·士冠禮》,年二十而行,三加,初加緇布冠,象徵將涉入治理人事的事務,即擁有人治權。緇布冠為太古之制,冠禮首先加緇布冠,表示不忘本初;再加皮弁,象徵將介入兵事,擁有兵權,所以加皮弁的同時往往配劍;三加爵弁,擁有祭祀權,即為社會地位的最高層次。周代天子、諸侯、大夫等階層的冠禮另有不同,天子冠禮年齡,古籍說法不一,有十二歲、十五歲、十九歲等。儀程或為四加,《大戴禮》云:“公冠四加,三同士,後加玄冕。天子亦四加,後加袞冕。”
漢代
漢代極重冠禮,《後漢書·儒林列傳》載,周防年十六,仕郡小吏。世祖巡狩汝南,召掾史試經,見他“尤能誦讀”,欲拜為守丞。而周防“以未冠”,不能從命。
漢代皇帝冠禮稱加元服,漢惠帝行冠禮,宣布“赦天下”,開帝王行冠禮而大赦天下之始。漢昭帝加冠,大加賞賜、減免稅賦、普天同慶。昭帝加元服,為與臣下冠禮區別,還專撰冠辭,為後世帝王另撰冠辭之始。 漢代士庶冠禮,據東漢與“經神”鄭玄齊名的“學海”,經學家何休所制冠禮,參用《儀禮·士冠禮》而簡化,為一加。
魏晉
魏晉時,皇帝的冠禮在正殿舉行,並且開始以樂伴奏。從南北朝到隋唐,冠禮一度廢而不行。南北朝時,南朝宮廷還有一些皇家冠禮,中原則完全陷入五胡亂華的空前動盪。
隋唐
隋唐恢復了漢家禮儀,唐天子、皇太子、親王、品官等,都制定了各種等級的冠禮。不過,實行的並不是很多。經過漢後數百年的衝擊,冠禮衰弱之勢明顯。
柳宗元在《答韋中立論師道書》中談到,“冠禮,數百年來人不復行”,說當時有一位名叫孫昌引的人,“獨發憤行之”,冠禮畢,仿當年趙文子見欒書等的故事,次日上朝,希望眾卿士能對他有所教導。到外廷後,孫氏薦笏對卿士說:“某子冠畢。”不料眾卿士莫名其妙,京兆尹鄭叔則怫然曳笏卻立說:“這與我有何相干?”文武大臣哄堂大笑。可見,朝廷的大臣已不知冠禮為何物。
宋代
宋代的一些士大夫痛感佛教文化是對大眾的強烈衝擊,主張要在全社會復興冠、婚、喪、祭等禮儀,以此弘揚儒家文化傳統。
司馬光在其《書儀》中,制訂了冠禮的儀式:男子年十二至二十歲,只要父母沒有期以上之喪,就可以行冠禮。為了順應時變,司馬光將《儀禮·士冠禮》加以簡化,使之易於為大眾掌握。此外,還根據當時的生活習俗,將三加之冠作了變通:初加巾,次加帽,三加幞頭。《朱子家禮》沿用了司馬光《書儀》的主要儀節,但將冠年規定為男子年十五至二十,並從學識方面提出了相應的要求,“若敦厚好古之君子,俟其子年十五以上,能通《孝經》、《論語》 ,粗知禮義之方,然后冠之,斯其美矣。”
宋代士大夫還在冠禮的年齡問題上發生了分歧和爭論。有人援引《左傳》中魯襄公十二而冠的記載,主張將冠禮年齡提前到十二歲,理學家程頤堅決反對。他說,“此不可。冠所以責成人,十二年非可責之時。”他認為,既冠矣,就必須責以成人之事,否則就成了虛禮。如果冠禮之後不能責以成人之事,則終其一身都不能期望他成人,所以,“雖天子諸侯,亦必二十而冠。”
元代
元朝蒙古入主中原,史載,“元之五禮,皆以國俗行之,惟祭祀稍稽諸古。”宮廷沒有冠禮,而民間仍有保存。
明代
明朝迅速恢復了被破壞的華夏禮儀制度,冠禮實現了第二次復興。明洪武元年詔定冠禮,從皇帝、皇太子、皇子、品官,下及庶人,都制訂了冠禮的儀文,總的來看,明代冠禮比較盛行。
清代
清軍入關,華夏文化再度遭受了空前嚴重的破壞,冠禮進入了自南北朝以來第二次長時間的沉淪期。清廷頒布“十從十不從”政策,其中,“老從少不從”使清初幼兒仍可保留漢族髮式、著童子服,及至成年,還可勉強行冠禮,但行禮之日即剃髮之時,漢民族從此告別了延續幾千年的加冠禮儀。
在社會整體全面滿化的文化環境下,冠禮逐漸湮滅在歷史之中。近代西風東漸、西化思潮衝擊下,冠禮漸被中國人徹底遺忘。
冠服制度
根據《通典》、《明集禮》等禮典的記載,歷代建立了從天子至士庶,各階層不同的冠禮冠服制度:
·天子冠禮冠服
古代冠禮相當莊重,漢朝以前天子諸侯的冠禮冠辭因秦焚書,多不可詳考。《通典卷第五十六》引用:“《大戴禮記公冠篇》曰:公冠四加,三同士,後加玄冕。天子亦四加,後加袞冕。”《五禮精義》則說,天子五加袞冕。漢代,天子四加。魏則以天子至尊無加進之禮,故一加袞冕。唐、明,都是一加。
漢改皇帝冠禮為加元服。初加緇布進賢,次爵弁,次武弁,次通天冠。東晉諸帝冠儀,一加幘冕,脫帝絳紗服,加袞服。北齊,先著空頂幘,次介幘絳紗袍,次袞冕。唐初,著空頂黑介幘雙童髻玉導絳紗袍,次加袞冕服。明朝,先服空頂幘絳紗袍,次加袞冕服。
·皇太子冠禮冠服
家語以為四加。魏再加。宋一加。北齊再加。隋復三加。唐宋明都是三加。
北齊空頂幘公服加進賢三梁冠,再加遠遊冠。隋空頂幘遠遊冠,加緇布冠,再加遠遊冠,三加袞冕。唐初服空頂黑介幘雙童髻玉導寶飾采衣,加緇布冠,再加遠遊冠,三加袞冕。宋初加折上巾,再加遠遊冠十八梁,三加袞冕。明代一加折上巾,再加遠遊冠,三加袞冕。
·親王冠禮冠服
魏初加皮弁,次長冠,次進賢冠。唐初服雙童髻,初加緇布冠,再加遠遊冠,三加袞冕。宋初加折上巾,再加七梁冠緋羅大袖衫,三加九旒冕青衣朱裳九章。明朝一加折上巾,再加七梁冠,三加九旒冕。
·品官冠禮冠服
唐一品至五品初加緇布冠,再加進賢冠,三品以上進賢冠三梁纓青緌導,四品五品兩梁,六品以下一梁,三加冕,一品袞冕,二品鷩冕,三品毳冕,四品絺冕,五品元冕,六品以下用爵弁。宋同唐。明則初加緇布冠,再加進賢冠,三加爵弁。
·士庶冠禮冠服
《開元禮》、新舊《唐書》、《宋史》禮儀志皆不載庶人冠禮,唯《宋史》輿服志有朱子定冠禮之證。然則朱子之制亦取法前賢,其淵源待考。宋朱子重更定,後代尊之。根據《明集禮》載,明代士庶冠禮基本沿用宋朱子《家禮》之制。
《儀禮·士冠禮》冠服:
冠者初服:采衣、紒。
冠者加冠前:緇纚、笄。
冠者一加:玄端。玄裳、黃裳或雜裳。緇帶、爵鞸。冠緇布冠,用缺項固定,加青組纓。用黑屨,青色絇、繶、純,邊飾半寸。
冠者再加:皮弁服。素積(素衣、素裳),用白緇布為之。素鞸、緇帶。皮弁用白鹿皮,加白色笄。配白屨,緇絇繶純,邊飾半寸。
冠者三加:爵弁服。絲製玄衣,纁裳,緇帶,韎鞈。爵弁外玄里紅,加笄,加緇色纁邊的紘。纁屨,黑絇繶純,邊飾半寸。
儀程詳解
(一)周禮士冠禮
1)周禮士冠禮概況
《儀禮·士冠禮》篇詳細記載了周代士冠禮的儀節。古代,“四民世事,士之子恆為士也。 ”(《齊語》)。士冠禮是士之子年二十行冠禮的禮儀,也是“士身年二十加冠法。”值得注意的是,周代講究“天子之元子猶士,天下無生而貴者”,所以天子之子雖早冠,亦用士禮而冠。所不同者,唯四加而已。
著名禮學學者、清華大學歷史系彭林教授在其著作中介紹品讀了周代士冠禮的簡要過程。
2)周禮士冠禮冠服和禮器
《儀禮·士冠禮》冠服
1、冠者初服:采衣、紒。采衣,大概深衣制,采緣(據深衣,太父母、父母皆在,純繢,即此意也。)一說,朱紅色緣。梳雙丫髻,用帶系起。
2、冠者加冠前:緇纚、笄。纚黑色,寬終幅(古制布幅二尺二寸,約今50厘米),長六尺。笄長尺二寸。
3、冠者一加:玄端。根據父親身份,用玄裳、黃裳或雜裳。緇帶、爵鞸。冠緇布冠,用缺項固定,加青組纓。用黑屨,青色絇(鞋頭裝飾,有空可串鞋帶)繶(鞋底邊飾)純(鞋口邊飾),邊飾半寸。
4、冠者再加:皮弁服。素積(素衣、素裳),用白緇布為之。素鞸、緇帶。皮弁用白鹿皮,加白色笄。配白屨,緇絇繶純,邊飾半寸。
5、冠者三加:爵弁服。絲製玄衣,纁裳,緇帶,韎鞈(赤黃色蔽膝)。爵弁外玄里紅,加笄,加緇色纁邊的紘。纁屨,黑絇繶純,邊飾半寸。
《儀禮·士冠禮》賓客
主人:筮日時,戴玄冠,身穿玄衣白裳的朝服,系黑色大帶,飾白色蔽膝。身著士玄端,玄或黃或雜裳,黑色大帶,赤黑色蔽膝。
擯者:玄端
正賓:同主人。玄端服。
贊者:玄端
眾親戚:玄衣玄裳,緇帶。
《儀禮·士冠禮》禮器
·筮日:蓍草、蓍筒、蒲蓆、卜具
·加冠:篋、簞、蒲葦席、勺、觶、匙、篚、匴、甒等
·醴醮:鼎、豆、籩、爵等
(二)宋代士庶冠禮
1)《朱子家禮·冠禮》概況
北宋,司馬光將《儀禮·士冠禮》加以簡化,制定了冠禮的儀式。儀式載於其《書儀》之中,規定,男子年十二至二十歲,只要父母沒有期以上之喪,就可以行冠禮。他還根據當時的生活習俗,將三加之冠作了變通:初加巾,次加帽,三加幞頭。《朱子家禮》沿用了司馬光《書儀》的主要儀節,但將冠年規定為男子年十五至二十,並從學識方面提出了相應的要求:“若敦厚好古之君子,俟其子年十五以上,能通《孝經》、《論語》,粗知禮義之方,然后冠之,斯其美矣”。
2)《朱子家禮·冠禮》冠服和禮器
《朱子家禮·冠禮》冠服:
1、童子服:雙紒,四(衣字旁加癸,kui4,衣衩)衫、勒帛、采履
雙紒,即雙丫髻,也叫總角,這是最普遍的兒童髮式,一般繪作左右兩個髮髻,但也有認為是將髮髻做成兩個環,髮髻用朱紅色錦絛扎系,這叫“紒”。兒童髮式還有“鵓角”:留前發及兩側發,其餘剃去,前發下垂至額,兩側頭髮編成辮,下垂。宋代還有童子剃髮只留錢大,偏於左側,叫“偏頂”;還有留在頂前,束以彩繒,名“鵓角”。穿四衩衫,顯然這是便於活動,與童子不裘裳、不帛襦袴是相同的。童子衣一般叫采衣,該用緇布為衣,而飾以錦緣,錦一般用朱紅。一說,童子衣不加腰帶,但在兩襟有帶子系束,但明代是用帶子的。采履,但明代有用白鞋。
2、初加:緇布冠,服深衣、大帶、納履。
宋代,好以幅巾代緇布冠。
3、再加:帽子,服皂衫、革帶、系鞋。
帽子為紗帽,或縐紗帽。宋史-輿服志說:士大夫嘗好帽以烏紗,衫以皂羅,角帶,系鞋,皂衫大概為直裰一類。明代用襴衫。襴衫唐代出現,以當時衣率通裁,由於古代布幅較窄,故而衣前後正中皆有縫合線,唯這類衣服於下擺處加一幅布作緣或者在膝部加一幅作裝飾,像是用一條布攔斷,故而稱為襴。襴衫多圓領。宋史上說,襴衫用白細布,腰間有襞積。明代則所謂帽子的,用巾。也有說明代用對襟衫的(類似背子的,合領或直領),但沒有圖畫為佐證,待考。鞋,說到系,可能是與深衣配套的黑履。
4、三加:幞頭,服公服、革帶、納靴、執笏。或襴衫(父無官者),納靴。
幞頭又名折上巾,有漆、紗二種,宋明公服同之,較有稜角,展腳各長一尺二寸。公服用貯紗或紗羅絹,袖長回肘,袖寬三尺(約合今一米二)。明代公服有擺,連在後片上,然後在後邊左右有繫繩輔助固定。宋代公服下擺處也有襴。
主人:深衣
正賓、贊者:各其盛服
3)《朱子家禮·冠禮》儀程詳解
①定冠期(決定行冠禮的日期)
②戒賓(行冠禮的前三日,主人祭告祖先於祠堂)
古禮筮日,主人是冠者的祖父,自為繼高祖的宗子,若不是宗子,則必須由繼高祖的宗子主之。如果宗子已不在,則命其次宗子主之。若冠者的父親自主之,告禮、見祠堂、章祝版,與前同,但云:“某之子某,若某之某親之子某,年漸長成,將以某月某日加冠於其首,謹以……”後同。若宗子已孤而自冠,則自為主人,祝版前同,但云:“某將以某月某日加冠於首,謹以……”後同。
③宿賓(行冠禮的前一日,陳冠服等,主人以下序立)
行禮前一日再次恭請正賓。遣子弟以書致辭說:“來日某將加冠於子某,若某親某子某之首。吾子將蒞之,敢宿。某上某人。”正賓答書曰:“某敢不夙興,某上某人。”如果是宗子自冠,也相應修改致辭。
④陳設
設盥洗、帨巾於廳,如祠堂的布置。以帟幕(帷幄)圍成房於廳東北。如果廳無兩階,則畫出階形。
⑤厥明夙興陳冠服
主人有官者公服、帶、靴、笏,無官者襴衫、帶、靴,通用皂衫、深衣、大帶、履、櫛、掠,都用桌子陳設於東房中東部,以北為上首。酒注、盞盤亦以桌子陳於冠服北面。幞頭、帽子、冠並巾,各以一盤盛之,用帕蒙上,以桌子陳於西階下。一位執事守在旁邊,如果冠者是長子,則布席於阼階上之東稍偏北的地方,西向;眾子則階上之西,南向。宗子自冠則如長子之席,阼階上之東稍偏南的地方)
⑥主人以下序立
主人及以下,著盛服就位。主人在阼階下,稍偏東的地方,面向西。子弟親戚童僕在其後面,排成行,面向西,以北為上。從子弟親戚習禮者中選一人為儐,站在大門外,面向西。將冠者雙紒,四(衣字旁加癸,kui4,衣衩)衫、勒帛、采履,在東房中,面向南。
⑦賓至,主人迎入升堂
正賓自己選擇其子弟親戚習禮者為贊者。正賓、贊者都盛服至大門外,面向東。贊者在正賓右側,稍退後一點的地方。儐者入,通報主人,主人出門,面向西,向正賓行再拜之禮。賓答拜主人。主人向贊者行揖禮,贊者報揖主人。然後主賓一揖入門。正賓、贊者跟隨主人入門,揖讓到階下,又揖讓一次,登階。主人由阼階,先登階,在阼階上偏東的地方站立,面向西。正賓由西階後登階,在西階上偏西的地方站立,面向東。贊者先盥洗、拭手,由西階登階,立於房中,面向西。擯者在東序布筵席,稍偏北,面向西。將冠者出房,面向南。
⑧賓揖將冠者
正賓向將冠者行揖禮。將冠者出房立於席右,面向席。贊者取櫛掠,置於席左,興,立於將冠者之左。正賓揖將冠者,即席跪。贊者即席,如正賓向跪,進為之櫛,合紒,施掠。賓下階,主人也下階,賓盥洗,主人揖賓,登階復位。執事者以冠巾盤進,賓下一級台階,接過冠笄,執之,正容,到將冠者前,向將冠者祝曰:“吉月令日,始加元服,棄爾幼志,順爾成德,壽考維祺,以介畢福。”然後跪,為冠者戴上冠。贊者以巾跪進,賓接過,加之,興,復位,揖冠者。冠者到東房中,脫去四(衣旁加癸)衫,換上深衣,加大帶,納履,出房,正容,南向,立良久。
⑨再冠(加帽、服革帶、繫鞋帶)
賓揖冠者。冠者即席,跪。執事者以帽子盤進,賓下兩台階接過,執帽到冠者前,祝之曰:“吉月令辰,乃申爾服,謹爾威儀,淑順爾德,眉壽永年,享受胡福。”跪下,加之,興,復位,揖冠者。冠者到東房中,脫去深衣,換上皂衫革帶,系鞋,出房站立。
⑩三冠(幞頭戴冠)、公服、革鞋、納鞋
禮儀如再加,惟執事者以幞頭盤進,賓降三級台階接受,祝辭曰:“以歲之正,以月之令,鹹加爾服,兄弟具在,以成厥德,黃耇無疆,受天之慶。”贊者為冠者取下帽,賓加幞頭。執事者接過帽,撤櫛,入於房。
⑾醮
擯者在堂中間偏西處設醮席,面向南。贊者酌酒於東房中,出房,立於冠者之左。賓揖冠者,冠者就席右,面向南。正賓取酒到席前面向北念祝辭曰:“旨酒既清,嘉薦令芳,拜受祭之,以定爾祥,承天之休,壽考不忘。”冠者向正賓再拜,直身,面向南,接酒盞。賓復位,面向東答拜。冠者在,跪祭酒,直身,就席末,跪,飲酒,興,把盞遞給贊者,面向南,再拜。賓向東,答拜。冠者拜贊者。贊者在賓左稍後處,面向東答拜。
⑿賓字冠者(取字)
賓從西階下階,面向東。主人從阼階下階,面向西。冠者從西階下階,立偏東處,面向南。賓字冠者,致辭曰:“禮儀既備,令月吉日,昭告爾字,爰字孔嘉,髦士攸宜,宜之於嘏,永受保之,曰伯某父。”(或仲叔季)。冠者對曰:“某雖不敏,敢不夙夜祗來。”賓也可以另外作祝辭。
⒀出就次(冠者復出)
賓請求告退。主人邀請禮賓,賓答應,至更衣處等候。
⒁冠者見於祠堂
主人立於祠堂香桌之前,告辭曰:“某之子某,若某親某之子某,今日冠畢,敢見。”冠者進立於兩階間,再拜。
⒂冠者見於尊長
冠者的父母在堂中面向南而坐,諸叔父兄在東序,諸叔父面向南,諸兄面向西,諸婦女在西序,諸叔母姑面向南,諸姊嫂面向東。冠者面向北向父母行拜禮,父母受禮,扶起。同居如有尊者,則父母帶冠者到其房室拜之,尊長受禮,扶起冠者。回到東西序,向每列親友再拜,親友皆答拜。
⒃乃禮賓
主人以酒饌禮賓及贊者。以幣(帛)酬謝,拜謝。幣多少隨宜,賓和贊者有所差別。
⒄冠者遂出見於鄉先生及父之執友(冠者到祠堂外,向觀禮者行鞠躬禮)
⒅禮成
⒆宴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