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大臣[清代官名]

內大臣[清代官名]
內大臣[清代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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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清代僅次於領侍衛內大臣的侍衛親軍統領,負責協助領侍衛內大臣。清代制度,設“侍衛處”,《清史稿·職官志》說:“侍衛處設領侍衛內大臣,正一品;內大臣,從一品,各六人”。另有散秩大臣若干人。協助領侍衛內大臣掌管統率侍衛親軍,護衛皇帝,地位頗為尊崇,以八旗中鑲黃、正黃、正白(稱上三旗)旗中選拔侍衛(侍衛分四等,另有藍翎侍衛等),由內大臣協助領侍衛內大臣統率。

唐後期置樞密使,以宦官任之,掌承受表奏;又用宦官任護軍中尉,統領神策軍,防守京師。樞密使和護軍中尉稱為"內大臣"。

清制,選滿洲鑲黃﹑正黃﹑正白三旗子弟作為皇帝侍衛,以勛戚大臣統之,稱為領侍衛內大臣,共六人,鑲黃﹑正黃﹑正白三旗各二人。其次稱內大臣,亦六人,掌先後宸御,左右翊衛,出入扈從。參閱《清朝通典·職官九》﹑清王士禛《池北偶談·談故二·內大臣》。

《清史稿》記載,內大臣,初制正一品,後改從一品。各六人。鑲黃、正黃、正白旗各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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