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書過程
成書過程
清史稿是民國初年設立的清史館編寫的記述清代歷史的未定稿。它按照歷代封建「正史」的體例,也分為紀、志、表、傳四部分,共五百三十六卷。清史館由趙爾巽任館長,先後參加編寫的有柯劭忞等一百多人。一九一四年工作開始,至一九二七年大致完稿,歷時十四年。本書雖編成於辛亥革命以後,而編者卻基本上還是站在清王朝的立場來寫清史的。由於成於眾手,彼此照應不夠,完稿後又未經仔細核改,刊行時校對也不認真,是以體例不一,繁簡失當,以至年月、事實、人名、地名的錯誤往往可見。對於編纂上的這些問題,編者也是有所了解的,因此發刊綴言中指出,此書僅僅是作為史稿公之於世,「乃大輅椎輪之先導,並非視為成書也」。
儘管此書存在錯誤和缺點,它根據的大部分材料如清實錄、清代的國史列傳、清會典和一些檔案等,今天也可以見到,但編者把大量的資料匯集起來,初步作了整理,這就使讀者能夠得到比校詳細系統的有關清代史事的素材。而且有些志和清末人物的列傳,並非取材於常見的史料,當另有所本。因此,這部書仍有它的參考價值。
此書的刊印,是由袁金鎧主持,金梁經辦,於一九二八年出書,共印一千一百部。其中四百部由金梁運往東北發行,這批書我們稱為「關外一次本」。後來清史館的人發現金梁對原稿私自做了改動,他們不同意金梁的增刪,於是把北京的存書又做了一些抽換,這批書通稱「關內本」。以後東北又印過一次,內容也有所改動,我們稱為「關外二次本」。這三種版本的異同,主要表現在:
一、全篇的增刪。關內本刪去關外一次本原有的張勛傳、張彪附傳,康有為傳,以及金梁所寫的校刻記。關外二次本只刪去關外一次本的張彪附傳,抽掉公主表序和時憲志中的八線對數表,增加了陳黌舉、朱筠、翁方綱三傳。
二、同一篇中內容改動。關內本抽換了關外一次本的藝文志序,刪去志中易類書目六十四種,修改了勞乃宣、沈曾植的傳論,改訂了清史館職名。關外二次本壓縮了趙爾豐傳。
民國三年(1914年),經民國國務院呈文,大總統袁世凱設清史館,以趙爾巽為館長,繆荃孫、柯劭忞等人為總纂,總領清史修撰工作,參與者先後有一百餘人,沒有固定編制,人員由館長聘用。如趙爾巽曾親自拜訪夏孫桐,請其出面任總纂。
撰稿期間,往往須請人抄稿,“第一次抄稿,由各人自覓書手繕寫,按千字小洋一角,由館計算”。1920年編成初稿,1926年修訂一次,到1927年大致完稿。
版本歷史
《清史稿》在刻印過程中,出現了版本問題。袁金鎧因忙於他事,轉託金梁協助校刻此書。金梁遂趁時局紛擾之際,利用職權,擅改原稿,並將印成的一千一百部書中的四百部運往東北發行,這就是所謂“關外本”(又稱關外一次本)。當原編纂人員發現金梁私自篡改原稿,便決定將留在北京的原印本更正重印。如刪去《張勛傳》(附張彪傳),《康有為傳》及金梁所寫的“校刻記”;改訂了“清史館職名”;刪去了“易類”書目六十四種;抽換了《藝文志·序》;修改了個別傳記,這就成了所謂“關內本”。以後,金梁堅持以“關外本”為基礎,並根據當時學者對《清史稿》提出的批評和關內本所作的一些重要更正,再作刪改、增補,刪去了《張彪附傳》、《公主表·序》和數學工具書“八線對數表”,增加或壓縮了個別傳略,較前兩個版本均少了七卷,僅有五百二十九卷,這就是所謂“重印本”(又稱關外二次本)。版本的不同造成了混亂,後來,市場上又有所謂“聯合書店影印本”和“日本人鉛印本”兩種流傳。南京國民政府曾兩次組織人力。要修改《清史稿》,但因種種原因,毫無結果。《清史稿》的版本比較多,主要有關外本、關內本、金梁重印本、上海聯合書店影印本、日本印本等,其中以關外本與關內本最早流傳,影響頗大。馮爾康《清史史料學初稿》列舉了以下幾種:
關外本(或曰“關外一次本”)《清史稿》纂定以後,總計536 卷,於1928年在北京印刷。當時資助清史館的黑龍江方面的金梁擔任“校對”,他利用負責刊印之便,私下給自己加了“總閱”的名義,附刻了他自己的《清史稿校刻記》,又修改了某些文字,然後將印成的一千一百部中的四百部運往東北。運到東北的這四百部《清史稿》就被稱為“關外本”。後來這個版本經過修改重印,故又稱作“關外一次本”。
關內本1928年印刷的一千一百部《清史稿》留在關內的七百部,被清史館的一些人發現了金梁的篡改,又將它改回來,並取消了金梁的“校刻記”和《張勛傳》《張彪附傳》《康有為傳》,就是所謂的“關內本”。實際上,關內本與關外本是同一次印刷的,只是關內本在局部上作了一點抽調。關內本與關外兩次本之版本異同,大致如下:關內本刪去關外一次本原有的《張勛傳附張彪傳》中的《張彪傳》、《康有為傳附康廣仁傳》中的《康廣仁傳》以及金梁所撰《校刻記》。而關外二次本只刪去關外一次本的《張彪附傳》,並抽掉《公主表·序》和《時憲志》末附的《八線對數表》七卷,增加了陳黌舉、朱筠、翁方綱三傳。按關內本此卷原是《勞乃宣傳》《沈曾植傳》,無《張勛傳》《康有為傳》。傳後有論,其文為“論曰:乃宣、曾植皆學有遠識,本其所學,使獲競其所施,其治績當更有遠到者。乃朝局遷移,掛冠神武,雖皆僑居海濱,而平居故國之思,無時敢或忘者。卒至憔悴憂傷,齎志以沒。悲夫!”清史館對張勛、康有為原定暫不立傳,是金梁將二傳底稿私自付刻。今關外一次本於《張勛傳》後附有《張彪傳》。
又關內本抽換了關外一次本的《藝文志·序》,因增入的《序》過長,以致脫奪自《易》類《易經通注》、《日講易經解義》、《 周易折中》、《 周易述義》、《易圖解》、《 周易補註》、《易翼》、《讀易大旨》、《周易裨疏》、《考異》、《周易內傳》、《發例》、《周易大象解》、《周易外傳》、《易學象數論》、《周易象辭》、《尋門餘論》、《圖書辨惑》、《讀易筆記》、《周易說略》、《易酌》、《易聞》、《田間易學》、《 大易則通》、《 閏》、《 易史》、《 周易疏略》、《易學闡》、《讀易緒言》、《易經衷論》、《讀易日鈔》、《周易通論》、《周易觀彖大指》、《周易觀彖》、《周易淺述》、《周易定本》、《易經識解》、《易經筮貞》、《周易明善錄》、《易原就正》、《 周易通》、《 周易辨正》、《合訂刪補大易集義粹言》、《周易筮述》、《周易應氏集解》、《仲氏易》、《推易始末》、《春秋占筮書》、《易小帖》、《太極圖說遺議》、《河圖洛書原舛編》、《喬氏易俟》、《大易通解》、《 周易本義蘊》、《周易傳注》、《周易筮考》、《學易初津》、《易翼宗》、《易翼說》、《 周易刳記》、《 易經詳說》、《 易經辨疑》、《 周易傳義合訂》、《易宮》、《讀易管窺》、《讀易觀象惺惺錄》、《讀易觀象圖說》、《 太極圖說》、《 周易原始》、《 天水答問》、《 羲皇易象》、《羲皇易象新補》、《孔門易緒》、《易圖明辨》、《身易實義》、《先天易貫》、《易互》、《周易玩辭集解》、《易說》、《易說》、《周易函書約存》、《約注》、《別集》、《易箋》、《周易觀象補義略》、《索易肊說》、《周易孔義集說》、《陸堂易學》、《易經揆》、《易學啟蒙補》、《易經詮義》、《易經如話》、《周易本義爻征》、《周易圖說正編》、《易翼述信》、《周易原始》、《周易淺釋》、《易學大象要參》等八十八種之多。關內本有《趙爾豐傳》的傳文長達二千四百字,而關外二次本壓縮至九百二十字,不啻減去了一半以上。關內本《趙爾豐傳》作者以趙爾豐為清史館館長趙爾巽之親弟,作此長傳,不免有迎合討好館長之嫌,故以刪削為是。
金梁重印本(關外二次本)。1934年,金梁在東北刊行,絕大部分依關外本,只是去掉了志卷29-34的《時憲志》六卷,《公主表·序》等部分,增加了朱筠等三傳,總卷數為529卷。
上海聯合書店影印本。1942年出版,對關內、關外兩本的不同處加以選擇,多處採用了關內本。它同二十四史《新元史》合為“二十六史”,故亦稱為“廿六史本”。
日本印本。據說有兩個本子,一為大本兩冊,一為小本二冊,從“關外一次本”翻印而來。
香港文學研究社印本。1960年出版,依關外一次本付梓。
中華書局本。中華書局組織史學工作者,依關外二次本為工作本,將《清史稿》作了標點、分段, 他們審查了關內本、關外一次本、關外二次本三種本子的篇目,內容上的不同,作了附註,錄出異文,以儘量反映各種本子的優點,對史文的脫、誤、衍、倒和異體、古體字作了校改;清朝的避諱字,儘量改回,對已發現的由於行、段錯排造成事理不合的地方,進行了查核校正,對於史實錯誤及同音異譯的人名、地點、官名、部落名稱等,一般不予改動,但大也作了一定的統一工作。於1977年出版,這是此書問世50 年來最好的版本。(《中國通史第十一卷-近代前編(上冊)》)
台北新文豐出版公司印本。1981年印行,兩大冊。系據關外二次本刻印而成,計529卷,有金梁的校刊記。
此外, 張其昀、 蕭一山、 彭國棟等人在台灣將《清史稿》略加修改和補充,將其列傳分類予以調整而成,名曰《清史》,於六十年代出版,計550卷。
全書體例
《清史稿》編寫的體例大致取法《明史》,但又有所創新。如本紀部分不僅逐年記載了皇帝的軍國大事,而且在前代遜君還健在、無謚可稱時,創了“宣統紀”的新格局;各志、表中除記錄天文、地理、禮樂、選舉、藝文、食貨及皇子、公主、外戚、封臣等各方面活動外,新修的交通志、邦交志及表中的軍機大臣、理藩院,都是前史所未有的。列傳中創立了疇人、藩部、屬國三傳,反映了清代社會的新發展。另外,對於反清鬥爭的重要人物如張煌言、鄭成功、李定國、洪秀全等,《清史稿》也都列了傳。這些都是值得稱讚的。
但是,由於參加修史的人多是清朝的遺臣,因此書中貫穿著反對民主革命,頌揚清朝正統的思想。例如誣衊明末農民起義軍為“土賊”,稱太平軍為“粵匪”,視辛亥革命為“倡亂”。而對帝國主義的侵華罪行和清朝統治者的反動行徑卻多處隱瞞,傾向性錯誤顯而易見。對此,連當時的南京國民政府人員都極為不滿。1929年12月14日,故宮博物院院長易培基列舉了十九條理由,呈請政府下令禁止《清史稿》發行,其中有;反革命、蔑視先烈、稱揚諸遺老、鼓勵復辟、反對漢族、為清朝諱等內容。
同時,由於《清史稿》是眾人編纂而成,編寫時彼此缺少照應,更因時局動盪,倉促成書,未經主編總閱審定便“隨修隨刻,不復有整理之暇”,過於粗陋。因此,體例不一,繁簡失當,史實之中也有不少錯誤。其實,這與趙爾巽的主導思想有關。因為他把此書看做是“急就之章”,“並非視為成書”,只是想以此作為“大輅椎輪之先導”,對於書中所有疏略紕繆處,“敬乞海內諸君子切實糾正,以匡不逮,用為後來修正之根據。”顯然,按其本意。《清史稿》只是類似現代的一部徵求意見稿。這樣,易培基所指責的“體例不合,人名先後不一致,一人兩傳,目錄與書不合,紀表傳志互不相合,有日無月,人名錯誤,泥古不化,簡陋,忽略”等謬誤也就成了先天性的問題。至於遺漏、顛倒、文理不通等現象更屬意料中事。
編纂隊伍
編撰人員
館長: 趙爾巽總纂: 郭曾炘、 沈曾植、 寶熙、 樊增祥、 柯劭忞、 吳廷燮、 繆荃孫
纂修兼總纂: 李家駒、 勞乃宣、 于式枚、 金兆蕃、 吳士鑒、 李瑞清、 耆齡、 陶葆廉、於式棱、 王乃征、謝遠涵、朱鍾琪、溫肅、楊鍾羲、袁勵準、萬本端、鄧邦述、秦樹聲、王大均、章鈺、王式通、顧瑗
協修: 宋書升、 唐晏、 宗舜年、 李葆恂、 安維峻、 張仲炘、 俞陛雲、 姚永朴、 羅敦曧、 吳廣霈、袁金鎧、吳懷清、張書雲、張采田、張啟後、韓朴存、陳敬第、陳毅、袁嘉穀、藍鈺、李岳瑞
後來添聘者
馬其昶、姚永朴、姚永概、唐恩溥、劉師培、黃翼曾、曾夏佑、王樹楠、夏孫桐、吳昌綬、瑞洵、戴錫章、朱師轍、邵瑞彭、檀璣、劉樹屏、何震彝、陳曾則、陳田
受聘未到或到館未久者
簡朝亮、袁克文、朱孔彰、王崇烈、陳能怡、方履中、商衍瀛、秦望瀾、史恩浩(培)、唐邦治、陳曾矩、呂鈺、余嘉錫、王以慜
校勘兼協修:王慶平、齊忠甲、吳璆、葉爾愷、田應璜、李景濂、傅增淯、何葆麟(駱)、成昌、徐鴻寶、趙世駿、楊晉、金兆豐、胡嗣芬、朱希祖、李哲明、朱方飴
提調:陳漢第、李經畲、金還、周肇祥、邵章
收掌:謝緒璠、黃葆奇、尹良、王文著、尚希程、容濬、曹文燮、文炳、孟昭墉
收掌校對科長:董峻清、周仰公、秦化田、金善、劉景福、趙佰屏、史錫華、曾恕傳、諸以仁、惠澄、胡慶松、劉濟、伍元芝、錫蔭、張玉藻、金梁
以上受聘者131人,實際到館工作者前後共117人,其中撰稿者68人,收掌、提調等30餘人。
○2名譽總纂、纂修顧問一百多人,不在此列。
○3前後三期實際撰稿者
第一期:1914—1916年體例初定,開館經費充足,故撰稿人最多,共66人到館,其中總纂8人,纂修15人,協修43人。
第二期:1917—1926年,因受時局影響,經費支絀,薪水疊減,停薪自去者眾多,撰稿人僅剩24人,新增聘協修2人,共有撰稿者26人,其中總纂8人,纂修7人,協修11人。
第三期:1926—1928年,此時館中僅剩14人堅守撰稿,其中總纂4人,纂修3人,協修7人。
人員信息
參加清史稿編纂的人員,按當時標準,這些人“當有學術文章,能通史例為上選,而以有文采兼能潛心撰述者為次”。但這僅是對撰稿者的起碼要求,從所聘撰稿者的實際情況看,還顯示出下列幾個特點:1.遺臣居多
撰稿者中,以清朝正途出身的官宦居多,也有少數旗人因祖輩、父輩居功位顯蔭及子孫為官者。
柯劭忞光緒丙戌(1886)科進士,歷官翰林院侍講、日講起居注官等。
王樹楠光緒丙戌(1886)科進士,歷官戶部主事、知縣、蘭州道、新疆布政使,宣統庚戌(1910)罷任還京,民國時遂不復出。
吳廷燮光緒甲午(1894)順天鄉試舉人,歷官知府、巡警部郎中,民國時任國務院統計局局長。
夏孫桐光緒壬辰(1892)科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授編修,與修《國史會典》,文淵閣校理。歷官知府、護寧紹台道。辛亥革命後,辭官歸里。
繆荃孫光緒丙子(1876)恩科進士,改庶吉士,次年散館一等,授職編修。庚子之變後,張之洞在湖南推行新政,繆積極贊襄,並赴日本考察學務,回國後創辦江南圖書館。
秦樹聲光緒丙戌(1886)科進士,歷官雲南府知府、調護迤東(西)道,特旨以道員補用,擢迤南道、遷雲南按察使,庚戌(1910)改提法使,辛亥改授廣東提學使,革命軍起,嘆時事不可為,避居滬上,自是不談世事。
吳士鑒壬辰(1892)科進士,授職編修,充會典館漢文總校,並武英殿總纂,提督江西學政,署理湖南提學使。武昌起義後奏請開缺允準,至滬侍奉父母起居。
奭良(1851-1930)貴州按察使承齡之孫,光緒年間,因旗人故,蔭奉天縣令後擢東迤道,山西河東道,湖北荊宜道、江蘇徐州道等職。
瑞洵大學士琦善之孫,烏魯木齊都統恭鏜之子,光緒丙戌(1886)科進士,薦至內閣學士,出任科布多參贊大臣,不久被人以“赴任騷擾台站”劾官,自具疏抗辯,愈拂上意,遂廢置不復用。
撰稿者在清朝為官的經歷和背景,首先使他們對前朝存一種特殊的感情,歌頌清朝、宣揚忠君是他們的共同目標,“修故國之史,即以恩故國”。其次,他們熟悉清朝典制,了解政體運行過程,又多為文職官員,有的還直接任國史館編史修志之職。當事者修當朝史,成了修中國古史的特例,提高了修史的速度和史實的可靠性。為官的背景使他們中的大多數人具有很強的組織能力,在世事多變,兵荒馬亂的條件下,協調關係,想盡辦法,使《清史稿》得以成書。
2.文人為主
主要撰稿者中大多功名出身,博學多聞,國學底蘊較深,有的是當世公認的專家學者,他們為《清史稿》纂修奠定了堅實的思想文化基礎。
柯劭忞元史專家,集30餘年心力,征外籍、考大典、博採佚存舊聞,撰成《新元史》257卷。1920年徐世昌出資為之刊刻,並以大總統身份頒令,以《新元史》增入廿四史,而為廿五史。日本東京帝國大學因此特贈柯劭忞名譽文學博士。有自刻詩集《蓼園集》,著有《文選補註》等書。
王樹楠年青時隨讀蓮池書院,深得曾國藩、李鴻章賞識。殫心著述,至老不少輟,尤以國小特精,常以《爾雅》、《廣雅》、《夏小政》諸書訂證經文,在晚清學界獨樹一幟。其著書共53種,685卷,內容涉及訓詁、算數、地輿等方面。
王式通法學家,清末任刑部主事,參稽律例,充修訂法律館纂修,更定新律。後擢刑部員外郎,提調法律學堂。學部成立之初,往日本考察學務,奏請調查法典,總辦法律館。民國時任司法次長代理部務,因反對袁稱帝,遂謝病去官。預修《四庫書目》,合撰輯《清儒學案》《清詩鈔》等,自著《志盦詩文集》。
朱孔彰曾國藩督師皖南,延攬人才,詣安慶上書,被曾國藩所器重。後欲入曾國藩幕,委襄校江南官書局。著有《說文粹》,輯有《十三經漢注》等。
朱希祖經史學家,晚清藏書家。學治史於日本早稻田大學,師從章炳麟,創製漢語注音字母。任北京大學中國文學系、史學系系主任、教授。倡導語體文,主張治史當兼治政治、經濟、法律、社會諸學。主要著述有《明季史籍題跋》、《汲冢書考》等11種,58卷。
劉師培主持《警鐘日報》,創辦《天義報》、《衡報》,曾在四川國學院講學,後任北京大學教授。著述凡群經國小、學述及文辭、群書校釋、詩文集、讀書記等60餘種。
勞乃萱宣統元年任憲政編查館參議官,兼資政院碩學通儒議員,後擢大學堂總監督,署學部副大臣。其著作多散佚,現存《遺安錄》、《古籌算考釋》等14種,43卷。
吳士鑑古文字學家,翰林院編修,會典館漢文總校,武英殿總纂,曾往日本考察學務。對鐘鼎文字頗有研究,撰《商周彝器釋例》,有著述11種152卷。
吳廷燮清末任民政部右參議,兼憲政編查館編輯,法制局參議。民國時任國務院統計局局長。對近代掌故研究較多,著述有《明春秋草》、《萬曆百官表》等9種100餘卷。
羅敦曧民國時任總統府秘書,曾為袁克定老師。後熱衷於戲曲創作,曾為程硯秋編《紅拂傳》、《孔雀東南飛》等戲。
姚永朴經史學家,專治經於註疏,旁及子史、國小、音韻自成一家,歷主廣東起鳳書院、山東大學、安徽高等學堂、北京大學法政學校、東南大學、安徽大學講席。所著書有《尚書誼略》、《蛻私軒易說》等18種約數百餘卷。
袁嘉穀翰林院編修,先後任學部編譯圖書局局長,國史館協修。通音韻之學,尤重《廣韻》。著有《滇繹》、《臥雪堂詩集》等7種49卷。
繆荃孫翰林院一等編修,晚清藏書大家,目錄學家。是江南圖書館和京師圖書館的主創人之一。歷主南菁、鐘山、濼源、經心等書院講席,畢生研究文史,考錄金石,校訂舊籍,撰《書目答問》,編纂《順天府志》等共25種,約315卷。
金兆豐文史學家、書法家,翰林院庶吉士,留學日本。充大學堂教務提調,先後兼充國史館協修,編書處協修,實錄館纂修,武英殿校對各職。著有《校補三國疆域志》、《爾雅郭注補》等。○16
馬其昶學部主事,經學家,師從桐城古文派吳摯甫。《易》、《書》、《詩》、《禮》,皆有成書,共17種300餘卷。
《清史稿》的主要撰稿者以文人為主,他們熟讀經史,遠崇孔孟,近效萬(斯同),大多膺任史(文)職,君死臣辱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雖然《清史稿》的纂修為他們提供了展示自身才華的機會,但陳腐的觀念使史稿的思想性和學術水平受到嚴重影響。
3.關係密切
《清史稿》主要撰稿者中的文人和官宦,由趙爾巽主宰而成,文人主要以桐城古文派為主,也有一些旗籍文人。實際撰稿中桐城派多主文,主寫漢傳、列傳;旗籍文人多主義,主寫滿傳、本紀。昔日雖然滿漢官宦間政治上的防範根深蒂固,學術上的門戶之見又由來已久,但兩派的學術旨趣在編纂清史時漸趨一致。總之,兩派的成員關係較為密切,諸如同出一門,父子相隨,兄弟相從,鄉鄰同呼,師生相望,功名同科,同學相應,可謂人才濟濟。
桐城古文派在清代文壇占有主要位置,“天下文章,其出於桐城乎”。清史稿主要撰稿者中大多出此門下。柯劭忞皈依桐城古文派門下,娶桐城大家吳摯甫之女為妻。馬其昶、姚永朴、姚永概皆為桐城人,三人同鄉同里又同為吳摯甫高足,二姚為胞兄弟,桐城大家姚鼐後裔,姚永概又為馬其昶妻弟。夏孫桐之母姚太夫人為姚鼐之裔,自小受教於其下。夏孫桐與繆荃孫為同鄉,其三妹嫁與繆荃孫。朱孔彰為朱師轍之父,朱家世習桐城古文,朱方飴為朱師轍堂兄,夏孫桐“三女緯磷,適朱方殆”,故朱師轍稱夏氏為“夏閏丈”。秦樹聲為固始桐城派傳人,朱師轍為其門下弟子,且為其婿。八旗籍文人中,奭良為趙爾巽表侄,瑞洵與(駱)成昌為表兄弟。吳廷燮、金梁為趙爾巽幕府中人。王樹楠、柯劭忞、秦樹聲、瑞洵為光緒十二年同榜進士。夏孫桐、吳士鑒為光緒十八年同榜進士。秦樹聲、柯劭忞二人入仕後,詩詞唱和,直至秦終,張爾田曾師秦樹聲。
總之,清史館人中的組成結構和人員的情況雖“遠不如修明史人才”,但主要撰稿者中,特別是第三期編纂人員中,清朝遺臣居多,前朝文人為主,且相互間關係密切,顯示其獨有的特點,為《清史稿》在其軍閥混戰,經費枯竭的條件下成書創造了條件,“在館之員,等於半盡義務,皆為贊成清史必成之人”。
《清史稿》有關外本和關內本的區別。
全書目錄
本紀一,太祖(努爾哈赤)本紀
本紀二,太宗(皇太極)本紀一
本紀三,太宗(皇太極)本紀二
本紀四,世祖(福臨)本紀一
本紀五,世祖(福臨)本紀二
本紀六,聖祖(玄燁)本紀一
本紀七,聖祖(玄燁)本紀二
本紀八,聖祖(玄燁)本紀三
本紀九,世宗(胤禛)本紀
本紀十,高宗(弘曆)本紀一
本紀十一,高宗(弘曆)本紀二
本紀十二,高宗(弘曆)本紀三
本紀十三,高宗(弘曆)本紀四
本紀十四,高宗(弘曆)本紀五
本紀十五,高宗(弘曆)本紀六
本紀十六,仁宗(顒琰)本紀
本紀十七,宣宗(旻寧)本紀一
本紀十八,宣宗(旻寧)本紀二
本紀十九,宣宗(旻寧)本紀三
本紀二十,文宗(奕詝)本紀
本紀二十一,穆宗(載淳)本紀一
本紀二十二,穆宗(載淳)本紀二
本紀二十三,德宗(載湉)本紀一
本紀二十四,德宗(載湉)本紀二
本紀二十五,宣統皇帝(溥儀)本紀
志一,天文一
志二,天文二
志三,天文三
志四,天文四
志五,表略
志六,表略
志七,表略
志八,表略
志九,表略
志十,表略
志十一,天文十一
志十二,天文十二
志十三,天文十三
志十四,天文十四
志十五,災異一
志十六,災異二
志十七,災異三
志十八,災異四
志十九,災異五
志二十,時憲一
志二十一,時憲二
志二十二,時憲三
志二十三,時憲四
志二十四,時憲五
志二十五,時憲六
志二十六,時憲七
志二十七,時憲八
志二十八,時憲九
志二十九,地理一
志三十,地理二
志三十一,地理三
志三十二,地理四
志三十三,地理五
志三十四,地理六
志三十五,地理七
志三十六,地理八
志三十七,地理九
志三十八,地理十
志三十九,地理十一
志四十,地理十二
志四十一,地理十三
志四十二,地理十四
志四十三,地理十五
志四十四,地理十六
志四十五,地理十七
志四十六,地理十八
志四十七,地理十九
志四十八,地理二十
志四十九,地理二十一
志五十,地理二十二
志五十一,地理二十三
志五十二,地理二十四
志五十三,地理二十五
志五十四,地理二十六
志五十五,地理二十七
志五十六,地理二十八
志五十七,禮一(吉禮一)
志五十八,禮二(吉禮二)
志五十九,禮三(吉禮三)
志六十,禮四(吉禮四)
志六十一,禮五(吉禮五)
志六十二,禮六(吉禮六)
志六十三,禮七(嘉禮一)
志六十四,禮八(嘉禮二)
志六十五,禮九(軍禮)
志六十六,禮十(賓禮)
志六十七,禮十一(凶禮一)
志六十八,禮十二(凶禮二)
志六十九,樂一
志七十,樂二
志七十一,樂三
志七十二,樂四
志七十三,樂五
志七十四,樂六
志七十五,樂七
志七十六,樂八
志七十七,輿服一
志七十八,輿服二
志七十九,輿服三
志八十,輿服四鹵簿附
志八十一,選舉一
志八十二,選舉二
志八十三,選舉三
志八十四,選舉四
志八十五,選舉五
志八十六,選舉六
志八十七,選舉七
志八十八,選舉八
志八十九,職官一
志九十,職官二
志九十一,職官三外官
志九十二,職官四武職籓部土司各官
志九十三,職官五內務府
志九十四,職官六新官制
志九十五,食貨一
志九十六,食貨二
志九十七,食貨三
志九十八,食貨四
志九十九,食貨五
志一百,食貨六
志一百一,河渠一
志一百二,河渠二
志一百三,河渠三
志一百四,河渠四
志一百五,兵一
志一百六,兵二
志一百七,兵三
志一百八,兵四
志一百九,兵五
志一百十,兵六
志一百十一,兵七
志一百十二,兵八
志一百十三,兵九
志一百十四,兵十
志一百十五,兵十一
志一百十六,兵十二
志一百十七,刑法一
志一百十八,刑法二
志一百十九,刑法三
志一百二十,藝文一
志一百二十一,藝文二
志一百二十二,藝文三
志一百二十三,藝文四
志一百二十四,交通一
志一百二十五,交通二
志一百二十六,交通三
志一百二十七,交通四
志一百二十八,邦交一
志一百二十九,邦交二
志一百三十,邦交三
志一百三十一,邦交四
志一百三十二,邦交五
志一百三十三,邦交六
志一百三十四,邦交七
志一百三十五,邦交八
表一,皇子世表一
表二,皇子世表二
表三,皇子世表三
表四,皇子世表四
表五,皇子世表五
表六,公主表
表七,外戚表
表八,諸臣封爵世表一
表九,表略
表十,表略
表十一,表略
表十二,表略
表十三,表略
表十四,表略
表十五,表略
表十六,軍機大臣年表一
表十七,軍機大臣年表二
表十八,部院大臣年表一上
表十九,部院大臣年表一下
表二十,部院大臣年表二上
表二十一,部院大臣年表二下
表二十二,部院大臣年表三上
表二十三,部院大臣年表三下
表二十四,部院大臣年表四上
表二十五,部院大臣年表四下
表二十六,部院大臣年表五上
表二十七,部院大臣年表五下
表二十八,部院大臣年表六上
表二十九,部院大臣年表六下
表三十,部院大臣年表七上
表三十一,部院大臣年表七下
表三十二,部院大臣年表八上
表三十三,部院大臣年表八下
表三十四,部院大臣年表九上
表三十五,部院大臣年表九下
表三十六,部院大臣年表十
表三十七,疆臣年表一(各省總督,河督漕督附)
表三十八,疆臣年表二(各省總督,河督漕督附)
表三十九,疆臣年表三(各省總督,河督漕督附)
表四十,疆臣年表四(各省總督,河督漕督附)
表四十一,疆臣年表五(各省巡撫)
表四十二,疆臣年表六(各省巡撫)
表四十三,疆臣年表七(各省巡撫)
表四十四,疆臣年表八(各省巡撫)
表四十五,疆臣年表九(各邊將軍都統大臣)
表四十六,疆臣年表十(各邊將軍都統大臣)
表四十七,疆臣年表十一(各邊將軍都統大臣)
表四十八,疆臣年表十二(各邊將軍都統大臣)
表四十九,籓部世表一
表五十,籓部世表二
表五十一,籓部世表三
表五十二,交聘年表一(中國遣駐使)
表五十三,交聘年表二(各國遣駐使)
列傳一,后妃
列傳二,諸王一
列傳三,諸王二:廣略貝勒褚英、子安平貝勒杜度、敬謹莊親王尼堪、杜度子愨厚、貝勒杜爾祜、貝子穆爾祜、恪僖貝子特爾祜、懷愍貝子薩弼
列傳四,諸王三:阿拜、湯古代、子聶克塞、莽古爾泰、塔拜、阿巴泰、子岳樂、博和託、博洛、博和託子彰泰、阿巴泰孫蘇布圖、巴布泰、德格類、巴布海、阿濟格、賴慕布
列傳五,諸王四:多爾袞、多鐸(子多尼、信郡王董額、輔國恪僖公察尼、多尼子信郡王鄂紥)、費揚果
列傳六,諸王五:太宗諸子,豪格(子猛峨、猛峨子延信)、葉布舒、碩塞、允祿、高塞、常舒、韜塞、博穆博果爾?世祖諸子,福全、榮親王、常寧、隆禧
列傳七,諸王六:聖祖諸子,允禔、允礽、允祉、允祺、允祐、允禩、允禟、允礻我、允祹、允祥、允昷、允潖、允禮、允禕、允禧、永瑢、允祜、允祁、允祕?世宗諸子,弘暉、弘晝?、福惠
列傳八,諸王七:高宗諸子,永璜?、永璉、永璋、永琪、永琮、永璇、永瑆、永璂、永璘?仁宗諸子,穆郡王、綿愷、奕誴、綿忻、綿愉?宣宗諸子,奕緯、奕綱、奕繼、奕、奕譞、奕詥、奕譓?文宗子,憫郡王
列傳九:阿哈出(子釋加奴)、猛哥不花、釋加奴(子李滿住)、李滿住孫完者禿、猛哥不花子、撒滿哈失里、猛哥帖木兒、猛哥帖木兒弟凡察、子董山、董山子脫羅、脫羅子脫原保、凡察子不花禿
列傳十:萬子扈爾乾、孟格布祿、扈爾乾子岱善、孟格布祿子吳爾古代、楊吉砮兄清佳砮、楊吉砮子納林布祿、金台石、清佳砮子布寨、布寨子布揚古、布占泰、拜音達里
列傳十一
列傳十二
列傳十三
列傳十四
列傳十五·額爾德尼、噶蓋(噶蓋子武善、布善、布善子夸扎、達海、尼堪)、庫爾纏(弟庫拜)、英俄爾岱、滿達爾漢(弟馬福塔)、明安達禮
列傳十六
列傳十七
列傳十八
列傳十九
列傳二十
列傳二十一
列傳二十二
列傳二十三
列傳二十四
列傳二十五
列傳二十六
列傳二十七
列傳二十八
列傳二十九
列傳三十
列傳三十一
列傳三十二
列傳三十三
列傳三十四
列傳三十五
列傳三十六
列傳三十七
列傳三十八
列傳三十九
列傳四十
列傳四十一
列傳四十二
列傳四十三
列傳四十四
列傳四十五
列傳四十六
列傳四十七
列傳四十八
列傳四十九
列傳五十
列傳五十一
列傳五十二
列傳五十三
列傳五十四
列傳五十五
列傳五十六
列傳五十七
列傳五十八
列傳五十九
列傳六十
列傳六十一
列傳六十二
列傳六十三
列傳六十四
列傳六十五
列傳六十六
列傳六十七
列傳六十八
列傳六十九
列傳七十
列傳七十一
列傳七十二
列傳七十三
列傳七十四
列傳七十五
列傳七十六
列傳七十七
列傳七十八
列傳七十九
列傳八十
列傳八十一
列傳八十二
列傳八十三
列傳八十四
列傳八十五
列傳八十六
列傳八十七
列傳八十八
列傳八十九
列傳九十
列傳九十一
列傳九十二
列傳九十三
列傳九十四
列傳九十五
列傳九十六
列傳九十七
列傳九十八
列傳九十九
列傳一百
列傳一百一
列傳一百二
列傳一百三
列傳一百四
列傳一百五
列傳一百六
列傳一百七
列傳一百八
列傳一百九
列傳一百十
列傳一百十一
列傳一百十二
列傳一百十三
列傳一百十四
列傳一百十五
列傳一百十六
列傳一百十七
列傳一百十八
列傳一百十九
列傳一百二十
列傳一百二十一
列傳一百二十二
列傳一百二十三
列傳一百二十四
列傳一百二十五
列傳一百二十六
列傳一百二十七
列傳一百二十八
列傳一百二十九
列傳一百三十
列傳一百三十一
列傳一百三十二
列傳一百三十三
列傳一百三十四
列傳一百三十五
列傳一百三十六
列傳一百三十七
列傳一百三十八
列傳一百三十九
列傳一百四十
列傳一百四十一
列傳一百四十二
列傳一百四十三
列傳一百四十四
列傳一百四十五
列傳一百四十六
列傳一百四十七
列傳一百四十八
列傳一百四十九
列傳一百五十
列傳一百五十一
列傳一百五十二
列傳一百五十三
列傳一百五十四
列傳一百五十五
列傳一百五十六
列傳一百五十七
列傳一百五十八
列傳一百五十九
列傳一百六十
列傳一百六十一
列傳一百六十二
列傳一百六十三
列傳一百六十四
列傳一百六十五
列傳一百六十六
列傳一百六十七
列傳一百六十八
列傳一百六十九
列傳一百七十
列傳一百七十一
列傳一百七十二
列傳一百七十三
列傳一百七十四
列傳一百七十五
列傳一百七十六
列傳一百七十七
列傳一百七十八
列傳一百七十九
列傳一百八十
列傳一百八十一
列傳一百八十二
列傳一百八十三
列傳一百八十四
列傳一百八十五
列傳一百八十六
列傳一百八十七
列傳一百八十八
列傳一百八十九
列傳一百九十
列傳一百九十一
列傳一百九十二
列傳一百九十三
列傳一百九十四
列傳一百九十五
列傳一百九十六
列傳一百九十七
列傳一百九十八
列傳一百九十九
列傳二百
列傳二百一
列傳二百二
列傳二百三
列傳二百四
列傳二百五
列傳二百六
列傳二百七
列傳二百八
列傳二百九
列傳二百十
列傳二百十一
列傳二百十二
列傳二百十三
列傳二百十四
列傳二百十五
列傳二百十六
列傳二百十七
列傳二百十八
列傳二百十九
列傳二百二十
列傳二百二十一
列傳二百二十二
列傳二百二十三
列傳二百二十四
列傳二百二十五
列傳二百二十六
列傳二百二十七
列傳二百二十八
列傳二百二十九
列傳二百三十
列傳二百三十一
列傳二百三十二
列傳二百三十三
列傳二百三十四
列傳二百三十五
列傳二百三十六
列傳二百三十七
列傳二百三十八
列傳二百三十九
列傳二百四十
列傳二百四十一
列傳二百四十二
列傳二百四十三
列傳二百四十四
列傳二百四十五
列傳二百四十六
列傳二百四十七
列傳二百四十八
列傳二百四十九
列傳二百五十
列傳二百五十一
列傳二百五十二
列傳二百五十三
列傳二百五十四
列傳二百五十五
列傳二百五十六
列傳二百五十七
列傳二百五十八
列傳二百五十九
列傳二百六十
列傳二百六十一
列傳二百六十二
列傳二百六十三循吏一
列傳二百六十四,循吏二
列傳二百六十五,循吏三
列傳二百六十六,循吏四
列傳二百六十七,儒林一
列傳二百六十八儒林二
列傳二百六十九儒林三
列傳二百七十,儒林四
列傳二百七十一文苑一
列傳二百七十二文苑二
列傳二百七十三文苑三
列傳二百七十四忠義一
列傳二百七十五忠義二
列傳二百七十六忠義三
列傳二百七十七忠義四
列傳二百七十八忠義五
列傳二百七十九忠義六
列傳二百八十忠義七
列傳二百八十一忠義八
列傳二百八十二忠義九
列傳二百八十三忠義十
列傳二百八十四孝義一
列傳二百八十五孝義二
列傳二百八十六孝義三
列傳二百八十七遺逸一
列傳二百八十八遺逸二
列傳二百八十九藝術一
列傳二百九十藝術二
列傳二百九十一藝術三
列傳二百九十二藝術四
列傳二百九十三疇人一
列傳二百九十四疇人二
列傳二百九十五列女一
列傳二百九十六列女二
列傳二百九十七列女三
列傳二百九十八列女四
列傳二百九十九土司一
列傳三百土司二
列傳三百一土司三
列傳三百二土司四
列傳三百三土司五
列傳三百四土司六
列傳三百五籓部一
列傳三百六籓部二
列傳三百七籓部三
列傳三百八籓部四
列傳三百九籓部五
列傳三百十籓部六
列傳三百十一籓部七
列傳三百十二籓部八
列傳三百十三屬國一
列傳三百十四屬國二
列傳三百十五屬國三
列傳三百十六屬國四
清史稿發刊綴言
清史館職名
清史稿校刻記
相關評價
價值
《清史稿》匯集了比較豐富的清史資料。由於清朝滅亡時,清廷檔案、私家著述和文化典籍保存得比較完整,這就為編寫《清史稿》提供了充實的 原始資料。當時的主要史料有:《清實錄》,從太祖到宣統凡十二朝,共四千四百卷;
《清國史》,紀、傳、志、表俱全,清亡前,清朝國史館已編成七百五十四卷;
清詔書,又稱《聖訓》,共一千六百二十四卷;
清典志四千九百三十八卷;清朝人物傳記、名人年譜等二千多卷;
清紀事史書《 東華錄》等千卷以上。此外,官方對某一具體事件的紀略,私人記某一事件的始末,更是數不勝數。
總之,《清史稿》取材“以實錄為主,兼采國史舊志及本傳,而參以各種記載,與夫征訪所得,務求傳信。”《清史稿》集中並系統整理了有清一代的史料,為後人研究清代歷史積累了豐富的素材,這是應該肯定的。
局限
自1914年設立清史館起,歷時十四年修成。先後參加縮寫的有柯劭忞等一百多人。本書體例一如歷代的正史,分為本紀、志、表、列傳四個部分,共五百二十九卷。然而,《清史稿》修纂時,纂修者多為清室遺老,眷戀清朝的心態甚重,故書中很多反對革命、誣衊先烈、諛揚清朝之詞,政治立場有很大問題。其次,當時清朝的檔案尚未清理,修史者只能根據原國史館中的稿件和有關史籍,不能直接利用原始檔案,故價值較遜。再次,《清史稿》成書時,國民黨的北伐軍即將入北京,倉猝付印,未能對全書統一修改和認真校勘,故史實、人名、地名、年月日的錯誤遺漏比比皆是。趙爾巽在《發刊綴言》中指出,本書是“作為史稿披露”的“急就之章”,“並非視為成書”。《清史稿》出版後之翌年,即1929年,故宮博物院院長易培基呈文國民黨行政院,建議禁止《清史稿》的發行,《清史稿》遂成禁書。易培基在呈文中說:此書“系用亡清遺老主持其事,……彼輩自詡忠於前朝,乃以誹謗民國為能事,並不顧其既食周粟之嫌,遂至乖謬百出,開千百年未有之奇……故其體例文字之錯謬百出,尤屬指不勝屈。此書若任其發行,實為民國之奇恥大辱”。《清史稿》的編纂者明確站在清朝一邊,反對辛亥革命,故而對清末革命活動少寫或不寫,如興中會、同盟會的成立、民報的出版、辛亥前的起義活動,幾乎全都沒有記載,看不出清朝是怎樣被推翻的。即使有一點記載,也語含貶抑,如寫武昌起義,“八月甲寅,革命黨謀亂於武昌,事覺,捕三十二人,誅劉汝夔等三人……丙辰,張彪以兵匪構變,棄營潛逃……嗣是行省各擁兵據地,號獨立,舉為魁者,皆稱都督”,寥寥數十字,修史者反對革命的立場十分鮮明。對革命中犧牲的烈士,目為“匪黨”。對於孫中山當選臨時大總統這一重要史事,該書稱:“甲戌各省代表十七人開選舉臨時大總統選舉會於上海,舉臨時大總統,立政府於南京,定號曰中華民國”,故意不寫孫中山的名字,使人不明白臨時大總統是誰。孫中山是推翻清朝的革命領袖,《清史稿》中“孫文”的名字僅一見。光緒三十年“五月丙戌,懿旨特赦戊戌黨籍,除康有為、梁啓超、孫文外,褫職者復原銜,通緝監禁編管者釋免之”(《德宗本紀二》)。這是慈禧太后下旨赦免戊戌黨人時,特別指名康、梁、孫三人大逆不赦,這才提到孫文的名字。
相反,該書編纂者對對抗革命者則大加歌頌表揚。《清史稿》卷469,為恩銘、端方、松壽、趙爾豐、陸鍾琦等一批被革命者擊斃的督撫寫傳記,或稱“不屈遇害”,或稱“罵不絕口”,或稱“忠孝節義萃於一門”,篇末論曰“或慷慨捐軀,或從容就義,示天下以大節,垂絕綱常。庶幾恃以復振焉”。這些吹捧之詞,反映了修史者擁護清朝、反對革命的遺老心態。
《清史稿》記述李自成、張獻忠、南明、白蓮教、太平天國等史事時一概稱“匪”、“逆”、“寇”、“賊”,立場亦極為鮮明。《清史稿》記載民國以後的事,不用民國紀年,而用乾支紀年。如民國元年稱“壬子年”,民國二年稱“癸丑年”,民國三年稱“甲寅年”,表示不承認中華民國,不奉民國正朔。《清史稿》是民國政府出錢聘請撰修的,他們竟然誣衊辛亥革命,反對民國。所以易培基在請封禁《清史稿》的呈文中說:修史者“若在前代,其身必受大辟,其書當然焚毀。現今我政府不罪其人,已屬寬仁之至,至其書則決不宜再施行海內,貽笑後人,為吾民國之玷,宜將背叛之《清史稿》一書永遠封存,禁其發行”。
眾所周知,在晚清時期,帝國主義侵略中國,清朝喪權辱國。《清史稿》卻為清朝諱,往往輕描淡寫,語焉不詳。如鴉片戰爭後簽訂南京條約,《宣宗本紀》中僅書(道光二十三年)“八月戊寅,耆英奏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各海口,與英國定議通商”。寥寥50字,只提到五口通商,而對於關係重大的割讓香港、協定關稅、賠償軍費煙費等均未提及。
《清史稿》的編纂者由於知識結構的限制,對外國情況不了解,故而對域外的記述錯誤也很多。如說“俄國界近大西洋者,崇天主教”(《邦交志一》),其實俄國近波羅的海,距大西洋甚遠,信仰東正教,而非天主教。又晚清洋務運動中,設工廠,開礦山,建鐵路,造輪船,開始啟動中國近代化的步伐。《清史稿》僅立《交通志》以概括當時的工礦交通建設,而對當時規模巨大的上海製造局、福州船政局、漢冶萍企業、開灤煤礦、基隆煤礦、大生紗廠、華盛紗廠等均視而不見。這些企業標誌著中國近代化的艱難起步,《清史稿》全無記載,實為重大的遺漏。
新疆於光緒九年建行省,台灣於光緒十一年建行省,這幾乎是眾所共知的。而《清史稿·地理志》卻說“穆宗(同治)中興以後,台灣、新疆改列行省”,把台灣、新疆建省的時間,提前到了同治時。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成立於鹹豐末年,而《清史稿·職官志》稱“延及德宗(光緒),外患躡跡,譯署始立”。按“譯署”即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之簡稱,這裡又把它成立的時間,推遲到了光緒時。
《河渠志》記載全國河流的情況,卻只記了黃河、淮河、運河、永定河四條。我國最長的河流長江遺漏失載,其他像珠江、黑龍江、松花江、雅魯藏布江等大江大河全都不見蹤影,豈不笑話!
《天文志》只記到乾隆末年,乾隆以後一百多年無天文可查。原因是外國傳教士任職欽天監期間,有天文記錄,而傳教士離開後,天文失載,資料空缺,故只有半部《天文志》。
《時憲志》內編入了三卷八線表,這是中學生數學教科書中的對數表,和清史風馬牛不相及。修史者缺乏自然科學知識,把它塞進了《清史稿》實屬不倫不類。
清朝統治期間,存在南明政權,包括弘光、隆武、永曆三朝,歷時十八年。又太平天國政權歷時十四年。《清史稿》簡單處理,南明政權只設立張煌言、李定國、鄭成功三篇傳記,而太平天國僅設洪秀全一篇傳記。列傳的設定也十分凌亂,一人立二傳者共十四人(王照園、烏什哈達、馬三俊、安祿、周春、樂善、蘭鼎元、胡承諾、蘇納、惠倫、羅璧、阿什坦、謝啟昆)。又有應立傳而不立傳者,如翁方綱、朱筠(後有人增補)、呂留良、譚鍾麟均無傳。嚴復是晚清著名思想家,譯介西方文化到中國,影響甚大,也無專傳,僅在林紓之下列有附傳。《清史稿》的列女傳,臚列婦女二三百人,大多是丈夫早死、守節不嫁或夫死殉節,純屬宣揚綱常禮教、三從四德的封建糟粕,更無可取之處。
《清史稿》一書記載之史事,有很多失實之處,至於人名、地名、年月日之訛誤,更數不勝數。如《皇子表》載延信“雍正元年襲貝勒,尋以功封郡王。六年因罪革爵”,誤。延信之最高封爵為貝勒,未封郡王。雍正三年革爵,非六年。《公主表》載宣宗(道光)第六女壽恩固倫公主,“道光十年十二月生,鹹豐九年四月薨,年三十八”,誤。按其生卒年計算,虛歲僅三十歲而非三十八歲。《世祖本紀一》稱:順治二年六月,“(李)自成竄九宮山,自縊死”,誤。按:李自成為地主武裝所擊殺,非自縊。順治二年十月“故明唐王朱聿釗據福建”,誤。按:唐王名朱聿鍵,非聿釗。《聖祖本紀》康熙五年三月“以胡拜為直隸總督”,誤。按:是年直隸總督為朱昌祚,非胡拜。康熙十七年七月,“是月,吳三桂僭號于衡州”,誤。按:吳三桂僭號稱帝,在康熙十七年三月,非七月。康熙十九年三月“吳丹復重慶、達州、奉鄉,諸州縣悉定”,誤。按:四川無奉鄉縣,應為東鄉。康熙二十九年“榮親王常寧為安遠大將軍,簡親王喇布、信郡王鄂札副之”,誤,常寧應為安北大將軍,非安遠大將軍,喇布已死於康熙二十年,其弟雅布襲封簡親王,此處應為雅布,非喇布。又《阮元傳》稱:“集清代天文、律算諸家作《疇人傳》,以彰絕學”,誤。按:阮元所作《疇人傳》,為記載我國歷代科學家之傳記,非僅記有清一代。《邦交志》載“英有里國太者,嘉應州人也,世仰食外洋”,誤。按:里太國亦譯李泰國,曾在中國任第一任總稅務司,英國人,並非華裔,與廣東嘉應州沒有關係。像這類史實、人名、地名、時間的錯誤,比比皆是,難以縷述。汪宗衍先生詳細校勘了部分《清史稿》,摘出上千條錯誤,集成一書,名《讀清史稿札記》。他評論說“翻閱所及,凡年份、官爵、人、地、書名,誤倒衍奪之處,不勝條舉。史實牴牾,體例乖謬,亦多有之。”
《清史稿》記事上起努爾哈赤稱汗,下至宣統三年清朝滅亡時為止。其中一些列傳還涉及到辛亥革命以後的張勛復辟、溥儀離宮後出走天津、王國維投北京昆明湖自殺等事件。本書大部分依據《清實錄》《宣統政紀》《清會典》《國史列傳》和一些檔案資料寫成,編者對這些史料匯集起來,初步作了整理,使讀者能夠得到比較詳細系統的有關清代歷史的素材。而且有些志和清末人物的列傳,並非取材於常見的史料,當另有所本。因此,本書仍有它的參考價值。
儘管《清史稿》存在許多缺陷,可是,在今天還沒有別的清史能替代它時,這部未定稿的正史。也就成了我們研究清史的一部很有價值的史書。
1914年3月,趙爾巽被袁世凱召為清史館館長。他上任以後,聘清朝遺老、著名學者柯劭忞、繆荃蓀等100多人,工作人員200多人,名譽職位300多人,組成纂修班子,開始編修清史。適值軍閥混戰,國力衰微,經費極為緊張,特別是1917年後,費用幾乎到毫無著落的地步。趙爾巽對清王朝心懷眷戀之情,認為事關一代國史,“失今不修,後業益難著手”,再困難也“不敢諉卸”。一方面節約開支,敦促同仁加快進度、多盡義務,一方面以其資望向各軍閥募捐,並言:“不能刊《清史》,獨不能刊《清史稿》乎!”終於1927年編成《清史稿》,為研究清朝歷史提供了權威史料。當年9月3日趙爾巽在北京病逝,時年83歲。翌年,《清史稿》正式付印出版。
名人評價
趙爾巽:乃大輅椎輪之先導,並非視為成書也。金梁:史稿本非定本,望海內通人不吝指教。當別撰校勘記,為將來修正之資,幸甚幸甚。
孟森:《清史稿》為大宗之史料,故為治清代掌故者所甚重。即將領有糾正重作《清史》,於此不滿人意之舊稿,仍為史學家所必保存,供百世之討論。
中華書局:本書雖編成於辛亥革命以後,而編者卻基本上還是站在清王朝的立場來寫清史的。由於成於眾手,彼此照應不夠,完稿後又未經仔細核改,刊行時校對也不認真,是以體例不一,繁簡失當,以至年月、事實、人名、地名的錯誤往往可見。
二十四史
序號 | 書名 | 記載年代 | 成書年代 | 作者 | 體例 | 卷數 |
1 | 史記 | 始於黃帝,止於漢武帝元狩元年 | 西漢 | 司馬遷 | 紀傳體 | 130 |
2 | 漢書 | 始於漢高祖六年,止於王莽地皇四年 | 東漢 | 班固 | 紀傳體 | 100 |
3 | 後漢書 | 始於劉秀起兵推翻王莽,止於漢獻帝禪位於曹丕 | 南朝宋 | 范曄 | 紀傳體 | 120 |
4 | 三國志 | 始於漢靈帝中平元年(公元184年),止於晉武帝太康元年(公元280年) | 西晉 | 陳壽 | 紀傳體 | 65 |
5 | 晉書 | 始於司馬懿,止於晉恭帝元熙二年(公元420年) | 唐 | 房玄齡等 | 紀傳體 | 130 |
6 | 宋書 | 始於宋武帝永初元年(公元420年),止於宋順帝升明三年(公元479年) | 南朝梁 | 沈約 | 紀傳體 | 100 |
7 | 南齊書 | 始於齊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止於齊和帝中興2年(公元520年) | 南朝梁 | 蕭子顯 | 紀傳體 | 59 |
8 | 梁書 | 始於梁武帝蕭衍稱帝(公元502年),止於陳霸先滅梁(公元557年) | 唐 | 姚思廉 | 紀傳體 | 56 |
9 | 陳書 | 始於陳武帝陳霸先即位,止於陳後主陳叔寶亡國前後三十三年間 | 唐 | 姚思廉 | 紀傳體 | 36 |
10 | 魏書 | 始於公元四世紀末,止於六世紀中葉 | 北齊 | 魏收 | 紀傳體 | 114 |
11 | 北齊書 | 始於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止於北齊亡國 | 唐 | 李百藥 | 紀傳體 | 50 |
12 | 周書 | 始於北周宇文氏建立周朝(公元557年),止於公元581年 | 唐 | 令狐德棻等 | 紀傳體 | 50 |
13 | 隋書 | 始於隋文帝開皇元年(公元581年),止於隋恭帝義寧二年(公元618年) | 唐 | 魏徵 | 紀傳體 | 85 |
14 | 南史 | 始於宋永初元年(公元420年),止於陳禎明三年(公元589年) | 唐 | 李延壽 | 紀傳體 | 80 |
15 | 北史 | 始於北魏登國元年(公元386年),止於隋義寧二年(公元618年) | 唐 | 李延壽 | 紀傳體 | 100 |
16 | 舊唐書 | 始於唐高祖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止於唐哀帝天祐四年(公元907年) | 後晉 | 劉昫等 | 紀傳體 | 200 |
17 | 新唐書 | 始於太原起兵 | 宋 | 歐陽修、宋祁 | 紀傳體 | 225 |
18 | 舊五代史 | 始於後梁開平元年(公元907年),止於周世宗顯德七年(公元960年)北宋滅後周 | 宋 | 薛居正 | 紀傳體 | 150 |
19 | 新五代史 | 始於後梁開平元年(公元907年),止於後周顯德七年(公元960年) | 宋 | 歐陽修 | 紀傳體 | 74 |
20 | 宋史 | 始於趙匡胤建宋 | 元 | 脫脫等 | 紀傳體 | 496 |
21 | 遼史 | 始於遼太祖耶律阿保機(公元907年),止於天祚帝耶律延禧遼朝歷史(公元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遼歷史 | 元 | 脫脫等 | 紀傳體 | 116 |
22 | 金史 | 始於女真族的興起,止於金朝滅亡 | 元 | 脫脫等 | 紀傳體 | 135 |
23 | 元史 | 始於從蒙古族興起,止於元朝滅亡 | 明 | 宋濂等 | 紀傳體 | 210 |
24 | 明史 | 始於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止於明思宗崇禎十七年(1644年) | 清 | 張廷玉等 | 紀傳體 | 332 |
相關 | 新元史 | 止於北元昭宗宣光八年(1378年) | 民國 | 柯劭忞等 | 紀傳體 | 257 |
相關 | 清史稿 | 始於清太祖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建國稱汗(1616年),止於清朝滅亡(1911年) | 民國 | 趙爾巽等 | 紀傳體 | 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