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史
《遼史》撰成於元代,全書一百一十六卷,包括本紀三十卷,志三十二卷,表八卷,列傳四十五卷,國語解一卷。《遼史》記載的是遼朝的歷史。遼朝是十世紀至十二世紀前期契丹族在我國北部、東北部以至西北部遼闊地區建立的強大王朝。契丹的名字,最早見於《魏書》,它的含意,據《金史》上說是“遼以賓鐵為號,取其堅也。”現代史學界雖有不同看法,但多數仍持此說。契丹族的祖先屬東胡的一支。後又為鮮卑一部分。原居遼河上游一帶,在悠長的歲月里,縱橫於千里草原上,“草居野次,靡有所定”,“生生之資,仰給畜牧”。從東晉到隋唐之際,契丹有八個部落;到唐朝末年,契丹勢力開始強大起來;十世紀初,契丹領袖耶律阿保機稱帝,建立契丹國,都城設在上京(今內蒙古巴林左旗南)。到遼朝第二代皇帝耶律德光時,改國號為遼,以後有時稱遼,有時稱契丹。遼朝與北宋、西夏並立,比北宋的疆域還要大。
歷史
阿保機建國後。任用漢人韓延徽等,接受了漢族文化。受中原皇朝重視史學的傳統的影響,在政府機構中,設有國史院,置監修國史、史館學士、史館修撰、起居部、起居舍人等史官。像遼景宗耶律賢統治時期,就以樞密使、北府宰相室防監修國史。室防修“實錄”二十卷,受到遼聖宗的表揚。遼興宗耶律宗真時的史家蕭韓家奴,能堅持我國史學的優良傳統,秉筆直書。有一次,遼興宗出去打獵,跟從他的人中有幾十個被熊、虎咬死咬傷,蕭韓家奴如實記載了這件事。遼興宗看到後,命令他刪去這個內容。蕭韓家奴刪去這個內容後,重又寫上去。幾天后,遼興宗看到蕭韓家奴的記載說:“史筆當如是。”正是由於遼朝統治者重視修史,因此遼朝的史料能夠保存下來,為以後修遼史提供了有利條件。
遼朝受漢族文化影響很大。早在遼太祖時,就設有“監修國史”的官職。從遼聖宗時起。仿照五代和宋朝,編修了“實錄”。遼末天祚帝時,又讓監修國史的耶律儼修太祖諸帝“實錄”。遼朝時,也沿用唐及五代各國的制度,設立有國史館,修纂有起居注、日曆、實錄、國史等,但這些原始材料大部分已經散佚。元後期修《遼史》依據的主要是遼、金、宋人的著作中的第二手資料。原始文獻主要只有以下幾種:一、遼耶律儼的《遼實錄》70卷。二、金陳大任的《遼史》。金滅遼之後,曾兩次下令纂修《遼史》。一次是在熙宗皇統年間(1141—1149年)由耶律固主持修纂,由其弟子蕭永琪最後完成的《遼史》75卷,但未刊行;一次是在章宗時期,因為皇帝的重視和支持,這次修《遼史》頗花了些功夫,時間長達17年之久,參加的史官除陳大任之外,還有党懷英、郝俁,移刺益、趙渢等十餘人,最後由陳大任完成。後人一般稱此書為陳大任《遼史》。不過此書亦未正式刊行,到元修遼史時稿本已散佚無存。三、南宋葉隆禮的《契丹國志》。第二次在完顏璟(章宗)時代,由移剌履、党懷英等十三人纂修,泰和七年(公元1207年)由陳大任最後完成,後人稱之為陳大任遼史。當時由於修史的所謂“義例”未定,主要是金朝繼承哪一朝的“帝統”問題還未解決。所以陳大任遼史也沒有經金朝批准刊行。
元代《遼史》的編寫是從元世祖中統二年(1261年)開始的。元世祖中統二年(1261年)七月,原金朝狀元,時任元朝翰林學承旨的王鄂,向元世祖忽必烈建議修遼、金二史,忽必烈接受了這一建議,但因軍事繁忙,時局未穩,沒能實行。
至元元年(1264年),王鄂再次建議修遼、金二史,時元翰林國史院也建立起來,但這一次也未見諸行動。以後仁宗延祐、文宗天曆曾多次詔修遼、宋、金三史,都因正統問題的爭論未決,義例未定,因而都未成功。直至元順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右丞相脫脫、平章也先帖木兒、鐵睦爾達世、右丞太平、參議長仙、郎中孛里不花、員外郎老老等人的奏請下,詔修遼、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脫脫裁定三史各為正統、從而徹底解決正統、義例問題的前提下,《遼史》才最後纂修成功。當時以脫脫為遼、金、宋三史都總裁官,《遼史》的總裁官是鐵木兒塔識、賀惟一(太平)、張世岩、歐陽玄、揭傒斯、呂思誠。由廉惠山海牙、王沂、徐昺、陳繹曾等4人分別執筆撰寫而成。與金章宗時修《遼史》不一樣,元代在組織撰寫、成書,特別神速。從至正三年四月(1343年)始修,至次年三月便大功告成,只用了11個月時間。
特點
《遼史》的特點是列表較多,共有八表,僅次於《史記》和《漢書》。《遼史》的表多,減少了立傳之繁,省卻了許多篇幅,彌補了紀、志、傳記載的不足。其中的《游幸》、《部族》、《屬國》三表,是《遼史》的創新。通過列表,使讀者對各部族、各屬國的情況,以及與遼朝中央的關係,都一目了然。減省了不少筆墨。當然,表里記載的材料難免與紀、志、傳中的重複,但列表多彌補了《遼史》過於簡略的缺點,從而使“一代之事跡亦略備”。
在《遼史》的志書中,新創《營衛志》,記載了契丹營衛概況、各部族的建置和分布等;把《兵志》改為《兵衛志》,記述了遼的軍事組織情況,包括御帳親軍、宮衛騎軍、大首領部族軍、眾部族軍、五京鄉丁、屬國軍、邊境戍兵等等。這兩種志書對了解和研究遼代的政治、軍事和民族情況有很大幫助。
另外,《遼史》的最後有《國語解》一卷,對書中用契丹語記載的官制、宮衛、部族、地名等分別加以注釋,為閱讀《遼史》提供很大方便。不過譯音有不少錯誤,後來清朝時敕撰的《遼金元三史國語解》,彌補了這一不足。
近人說《遼史》“在歷代正史中最為下乘”,此說不無道理。《遼史》同《宋史》一樣成書也很倉促,而依據史料範圍又比較狹窄,書中的缺陷確實是比較多的。《遼史》所據資料既少,又匆匆成書,存在許多缺點便是很自然的了。因此,數百年來,一直受到學者們的批評和指責。清代史學家顧炎武、錢大昕、趙翼等對它都有過評論。概括地說,其缺點主要表現在:第一,過於簡略,以致漏載了許多修史所必不可少的內容。如建國後,曾幾次改變國號,先稱契丹、後稱大遼、後又稱大契丹、又後復稱大遼。這樣重大的事實,在《遼史》中竟然沒有反映。又如從整體上看,《遼史》有116卷,卷數為《宋史》的1/5,而字數卻僅47萬字,只有後者的1/10。第二,記事前後矛盾。如《太祖記》載:“天贊三年,獲甘州回鶻都督畢離遏,因遣使諭其主烏母主可汗。”而《屬國表》記載同一事件卻說成是“天贊三年,獲甘州回鶻都督烏母主可汗。”究竟俘獲的是畢離遏還是烏母主可汗?使人無所適從。第三,記事錯誤甚多。其中既有紀年錯誤,如《太祖紀》:元年(907年)“夏四月丁未朔,唐梁王朱全忠廢其主,尋弒之,自立為帝,國號梁,遣使來告。”而據歐陽修《五代史記》等書記載:宋全忠自立為帝是在四月甲子,明年正月才弒濟陰王;也有文字、史實錯誤,如《遼史》中記載道宗有壽隆年號。這顯然是錯誤的。因為第一,道宗先帝聖宗名隆緒,斷無取祖先名字作年號的道理。第二,現在所見遼代碑刻、錢幣皆作“壽昌”。
元修遼史時,既沒有認真蒐集和考訂史料,再加上紀、志、表、傳之間相互檢對也很不夠,因此前後重複,史實錯誤、缺漏和自相矛盾之處很多。甚至把一件事當成兩件事,一個人當成兩個人或三個人。這種混亂現象在二十四史中是很突出的。但由於耶律儼實錄和陳大任遼史都已失傳,元修遼史成了現存唯一的一部比較系統、完整地記載遼的官修史書。它提供了一些研究當時階級鬥爭、生產鬥爭、民族關係等問題的材料。
例如,天祚紀反映出,當遼朝對女真的戰爭節節失敗的時候,漢族農民和各族人民紛紛起義,其中由安生兒、張高兒領導的起義軍多達二十萬人。又如營衛志、禮志提供了契丹部落的建置、分佈,以及遊牧民族風俗習慣的材料。地理志和百官志記録了當時的地理建置和農牧區統治機構的概況。本紀、部族表、屬國表、二國外紀等部分還保存了一些研究契丹以外各族歷史以及中外關係史的參考資料。從遼史里還可以看到,當時草原上由於農業的發展,手工業人口的增加,逐步出現了一些農業聚落和城市。特別是先後建立的上京和中京,與南京(今北京)有著密切的聯繫,從而溝通了這一廣闊地區的經濟和文化。
重要性
《遼史》的缺陷雖多,《遼史》作為現存唯一的一部比較系統、完整地記載了遼朝歷史事實的著作,其珍貴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遼史》保存了許多由耶律儼的《遼實錄》和陳大任的《遼史》二書所記載的許多材料,因而其史料價值還是比較高的。後人對《遼史》的增補、校注,有清朝厲鶚著的《遼史拾遺》二十四卷,蒐集各類書籍三百餘種,對《遼史》加以補充校訂,很有參考價值。此外還有清朝楊復去著的《遼史拾遺補》五卷,對《遼史》進一步作了補充。
遼史於元順帝至正五年(公元1345年)與金史同時刊刻,只印了一百部,這次的印本已經失傳。明初修永樂大典引用的很可能就是這個初刻本。商務印書館影印的百衲本,系用幾種元末或明初翻刻本殘本拼湊而成,雖有不少脫誤,但也有許多勝於後出諸本的地方。明南監本源於百衲本所據的元本。北監本脫誤與南監本同,且偶有誤改。清乾隆殿本系據北監本校刻。道光殿本據四庫本改譯人名、官名等,有失原書面目。
清厲鶚《遼史拾遺》二十四卷,摘錄《遼史》原文為綱,參考他書條列於下,凡有異同,則分析考訂,綴以按語,引用群書至三百餘種,足備參考。楊復吉又以厲鶚未曾見到的《舊五代史》和《契丹國志》等徵引未臻周備的資料作《遼史拾遺補》五卷,都是研究遼史的重要參考資料。
補正與修改
在《遼史》出現後的約300年間,此書及遼朝史沒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視。有明一代,僅有楊循吉撰《遼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況有所變化,陸續有關於《遼史》補正、考訂之類撰述問世。
(一)拾遺補闕。如厲鶚撰《遼史拾遺》24卷。該書廣采博搜,徵引書籍358種,或注或補,將有關紀事繫於《遼史》紀、志、傳文之下。此書雖未臻完善,有許多史料如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鄭麟趾《高麗史》等,厲鶚都未見過全本,但它還是給後來治遼史者以很大方便。梁啓超說:“遼金元三史最為世詬病。清儒治遼史者莫勤於厲樊榭(鶚)之《遼史拾遺》二十四卷”(《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第294頁,中國書店,1987年)。後來,楊復吉又撰《遼史拾遺補》5卷,采厲鄂未見書及散見他書中有關遼事400條,與厲書相輔流行。厲、楊兩書是研究遼史的重要參考書。
(二)增補表志。補表有萬斯同《遼大臣年表》、汪遠孫《遼史紀年表》等。補藝文志尤多,如黃虞稷《千頃堂書目》、吳騫《四朝經籍志補》、厲鄂《遼史拾遺》補經籍志、楊復吉《遼史拾遺補》經籍志、倪燦和盧文弨《補遼金元藝文志》、金門詔《補三史藝文志》、錢大昕《補元史藝文志》附遼代部分、《續文獻通考·經籍考》、繆荃孫《遼藝文志》等,分別含有或專補遼藝文。
(三)紀事本末體史書編撰。李有棠《遼史紀事本末》40卷。分正文與考異兩部分。正文以《遼史》為主,參之以五代與宋、金諸史及各傳記,“區別條流,各從其類”;考異占全書大半,凡與他史及各傳記事有異同,詞有詳細,兼仿裴松之補註《三國志》及胡三省之注《通鑑》,並取司馬光所著《考異》30卷散入各條例,分載每條之下。本書對人名、地名、職官、年代等多所考證,徵引書目達600多種。有光緒十九年(1893年)初刻和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重刻本。
(四)詩文輯錄。由於遼代“書禁甚嚴”,所印書籍不許流至境外,“傳入中國(指北宋)者法皆死”(沈括《夢溪筆談》卷一五),加之以後的散佚,所以遼人著作流傳下來者甚少。因此遼人詩文輯錄工作受到學者的關注。清周春撰《遼詩話》1卷,後來增補為2卷,定名為《增訂遼詩話》(1797年)。書中除收錄遼人詩作外,還有宋人使遼詩以及後人詠遼代遺蹟的詩。光緒中葉,繆荃孫輯《遼文存》6卷,所收資料以金石碑刻居多。
先談關於《遼史》補正、校勘和遼人著作輯錄。
進入本世紀以來,有關這方面的撰述相繼問世。有李慎儒《遼史地理志考》5卷,這應是本世紀最早出現的《遼史》考訂之作。是書“於遼五京州縣山川悉為考核,標明今之某處,凡舛錯者逐一駁正,疑者闕之”。此外,將四捺缽,五國部,南北各三關,散見於紀、志、傳中者為《遼地附錄》二篇,《天祚播遷處考》、《西遼地考》各一篇,並附於書後。本書以《遼史》正文為本體,中加小字,詳為考證。丁謙《遼史各外國地理考證》1卷(浙江圖書館叢書第一集,1915年),“就百官志中所標王府者,計四十餘國為主,有遺采他條補之”。吳廷燮《遼方鎮年表》,為氏所著《歷代方鎮年表》之一卷。黃任恆《遼代年表》1卷(1915年),以遼為主,與“中國”(五代、宋)、西夏、高麗紀年相對照。譚其驤《遼史地理志補正》、《遼史訂補三種》(《浙江大學文學院集刊》第二集,1942年),後者包括“訂正皇子表”、“補皇子傳”、“訂正皇族表”三日。羅繼祖《遼漢臣世系年表》1卷(1937年)。作者因《遼史》中“漢臣有傳者僅二十餘人,漏略滋多”,於是採摭有關史書、文集,編成此表,“凡得族三十有九,得姓二十有五”。張亮采《補遼史交聘表》5卷(有中華書局1958年本)。因《金史》有交聘表而《遼史》無之,作者乃“鉤核群籍,綴補闕遺,以備研史者考覽”。傅樂煥《宋遼聘使表稿》(《史語所集刊》14本,1949年;後收入《遼史叢考》,中華書局,1984年),主要據李燾《長編》,參照《遼史》、《宋會要》、《宋史》以及宋人筆記文集等,編成此表,並有“附考”及“使名索引”。王仁俊《遼史藝文志補證》1卷、黃任恆《補遼史藝文志》1卷等,是繼前人所作有關遼代藝文志的補殘綴拾之作。尤其是王仁俊《遼史藝文志補證》將以前諸家所有,悉皆標註,又補30餘種,統加考證,並附“宋金人談遼事書目”及清人談遼書目凡26種,與以前同類補志相比最為完備。後收入《遼海叢書》第6集。陳漢章《遼史索隱》8卷(綴學堂叢書初集本,1936年;中華書局本,1960年),作者“採摭故典,探求異聞”,“探頤索隱”,將有關紀事繫於《遼史》紀、志、傳文之下。此書重在考證地理。
《遼史》校勘成果可觀,是本時期遼史學取得進展的一個重要標誌。《遼史》的缺略、訛誤勘稱二十四史之最。對於《遼史》的缺略,如前所述,從清代以來就不斷有學者為之拾補;而對其訛誤的校勘,到本世紀才有較大進展。主要有:馮家昇《遼史初校》。馮氏自1931年秋起,遍閱所能見到的《遼史》各種版本,凡23種,歷時2年,撰成《遼史初校》。以同文書局本為底本,以“百衲”、“南監”、北監”各本互校。此書後來收入《〈遼史〉誤證三種》(中華書局1959年)。羅繼祖《遼史校勘記》8卷。作者在序中指出,《遼史》“繆戾非僂指所可計”,撮其要者約為四端:一曰姓名之異,二曰名字互稱致稱歧誤,三曰記事矛盾,四曰疏漏。於是依清武英殿本,而參以元刊及明南北監本校之。此書撰成於1938年。1958年由上海人民出版社重版。張元濟《遼史校勘記》(稿本)也是這方面的重要著述。此外,馮家昇《〈遼史〉與〈金史〉〈新舊五代史〉互證舉例》(《史學年報》2卷1期,1934年;後收入《馮家昇論著輯粹》),傅樂煥《遼史復文舉例》(收入《遼史叢考》),也屬《遼史》校勘方面的著作。這些校勘成果,為後來中華書局出版的校點本所採用。
二十四史
序號 | 書名 | 記載年代 | 成書年代 | 作者 | 體例 | 卷數 |
1 | 史記 | 始於黃帝,止於漢武帝元狩元年 | 西漢 | 司馬遷 | 紀傳體 | 130 |
2 | 漢書 | 始於漢高祖六年,止於王莽地皇四年 | 東漢 | 班固 | 紀傳體 | 100 |
3 | 後漢書 | 始於劉秀起兵推翻王莽,止於漢獻帝禪位於曹丕 | 南朝宋 | 范曄 | 紀傳體 | 120 |
4 | 三國志 | 始於漢靈帝中平元年(公元184年),止於晉武帝太康元年(公元280年) | 西晉 | 陳壽 | 紀傳體 | 65 |
5 | 晉書 | 始於司馬懿,止於晉恭帝元熙二年(公元420年) | 唐 | 房玄齡等 | 紀傳體 | 130 |
6 | 宋書 | 始於宋武帝永初元年(公元420年),止於宋順帝升明三年(公元479年) | 南朝梁 | 沈約 | 紀傳體 | 100 |
7 | 南齊書 | 始於齊高帝建元元年(公元479年),止於齊和帝中興2年(公元520年) | 南朝梁 | 蕭子顯 | 紀傳體 | 59 |
8 | 梁書 | 始於梁武帝蕭衍稱帝(公元502年),止於陳霸先滅梁(公元557年) | 唐 | 姚思廉 | 紀傳體 | 56 |
9 | 陳書 | 始於陳武帝陳霸先即位,止於陳後主陳叔寶亡國前後三十三年間 | 唐 | 姚思廉 | 紀傳體 | 36 |
10 | 魏書 | 始於公元四世紀末,止於六世紀中葉 | 北齊 | 魏收 | 紀傳體 | 114 |
11 | 北齊書 | 始於北魏分裂前十年左右,止於北齊亡國 | 唐 | 李百藥 | 紀傳體 | 50 |
12 | 周書 | 始於北周宇文氏建立周朝(公元557年),止於公元581年 | 唐 | 令狐德棻等 | 紀傳體 | 50 |
13 | 隋書 | 始於隋文帝開皇元年(公元581年),止於隋恭帝義寧二年(公元618年) | 唐 | 魏徵 | 紀傳體 | 85 |
14 | 南史 | 始於宋永初元年(公元420年),止於陳禎明三年(公元589年) | 唐 | 李延壽 | 紀傳體 | 80 |
15 | 北史 | 始於北魏登國元年(公元386年),止於隋義寧二年(公元618年) | 唐 | 李延壽 | 紀傳體 | 100 |
16 | 舊唐書 | 始於唐高祖武德元年(公元618年),止於唐哀帝天祐四年(公元907年) | 後晉 | 劉昫等 | 紀傳體 | 200 |
17 | 新唐書 | 始於太原起兵 | 宋 | 歐陽修、宋祁 | 紀傳體 | 225 |
18 | 舊五代史 | 始於後梁開平元年(公元907年),止於周世宗顯德七年(公元960年)北宋滅後周 | 宋 | 薛居正 | 紀傳體 | 150 |
19 | 新五代史 | 始於後梁開平元年(公元907年),止於後周顯德七年(公元960年) | 宋 | 歐陽修 | 紀傳體 | 74 |
20 | 宋史 | 始於趙匡胤建宋 | 元 | 脫脫等 | 紀傳體 | 496 |
21 | 遼史 | 始於遼太祖耶律阿保機(公元907年),止於天祚帝耶律延禧遼朝歷史(公元1125年),兼及耶律大石所建立之西遼歷史 | 元 | 脫脫等 | 紀傳體 | 116 |
22 | 金史 | 始於女真族的興起,止於金朝滅亡 | 元 | 脫脫等 | 紀傳體 | 135 |
23 | 元史 | 始於從蒙古族興起,止於元朝滅亡 | 明 | 宋濂等 | 紀傳體 | 210 |
24 | 明史 | 始於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止於明思宗崇禎十七年(1644年) | 清 | 張廷玉等 | 紀傳體 | 332 |
相關 | 新元史 | 止於北元昭宗宣光八年(1378年) | 民國 | 柯劭忞等 | 紀傳體 | 257 |
相關 | 清史稿 | 始於清太祖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建國稱汗(1616年),止於清朝滅亡(1911年) | 民國 | 趙爾巽等 | 紀傳體 | 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