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簡介
它的前身為國際研究理事會(International Research Council),1931年於比利時布魯塞爾成立。理事會的宗旨是鼓勵及推動國際科技與學術活動,促進國際科學理事會會員及各個國家會員間之合作,促進、規劃、協調或參加國際科技計畫推展事項,擔任國際性科學議題之諮商組織,促進大眾理解科學等等。於1998年4月改為現名,總部及秘書處則遷往法國巴黎。
國際科學理事會雖然是非政府國際組織,但它同聯合國及其許多專門機構有密切的聯繫,是政府間國際組織與科學界之間的橋樑和紐帶。理事會集中了在自然科學各個領域的專家及學者代表,在它所召開的各個會議中經常反映出各國科學界共同關心的研究問題,同時也代表了當代世界科學發展的水準與動向。
該組織集中了自然科學界各個領域的代表,在它所召開的各種會議上能夠反映出自然科學各學科和各國科學界共同關心的問題,它的學術活動反映了當代世界科學發展的水平和動向。該組織主要關心的是跨學科的、對整個科學界和人類社會有較大影響的課題,並經常圍繞這些課題發起一些有重大科學意義的國際研究計畫或項目,組織國際交流活動。
2005年10月18日至22日,國際科學理事會在中國江蘇蘇州舉行第28次全體大會。來自62個國家的220餘位科學家代表將參加會議。
出版物有《國際科學理事會年鑑》、《年報》和《國際科學》(季刊)等。
中國科學技術協會1982年參加國際科學理事會。2009-2012年,華裔著名氣候學家陳德亮出任國際科學理事會執行長,成為國際科學理事會自1931年成立以來首位華人執行長。
會員簡介
正式會員
正式會員分為兩種:國際科學聯合成員及國家會員。
國際科學聯合成員 (Scientific Union)
國際科學聯合成員是指國際性、非政府、某一科學領域內已存在六年以上的聯合性專業組織。
國家(地區)科學團體又分為國家(地區)成員、附屬成員和觀察員。
國際科學聯合成員指研究領域不屬於國際科學聯合會成員,但屬於國際科學理事會範疇的科學組織。截至2002年9月,國際科學理事會有27個國際科學聯合會會員,101個國家或地區的科學團體會員(包括73個成員,15個附屬成員和13個觀察員)、26個國際科學聯繫成員和4個地區性聯繫成員。
必須為國際性的非政府專業組織,而且在某一科學領域內已存在 6 年以上才符合資格。
國際數學聯合會,國際天文聯合會,國際純粹與套用化學聯合會等都屬此類成員。
必須為科學院、研究院、研究理事會、科學機構、學術團體、科學學會或協會等的國家級學術組織。而且至許須存在4年以上,在特定國家或地區內能構代表某一科學領域的學術團體才符合資格。
來自各個國家的科學家也可以成立科學機構(學院、研究理事會等)申請作為國家會員,或是透過國家會員(每個國家不超過 1 個)參加或依附於國際科學聯合會而成為附屬成員。
聯繫會員(Affiliated Member)
聯繫會員是指有資格,但是尚未完全準備成為正式會員的學術機構。聯繫會員有義務支持國際科學聯合會宗旨,堅持科學普遍性的原則,同時承擔財務方面的責任。
聯繫會員之中又分為三種:國家會員、國際科學聯合會成員及區域性學術團體。
國家聯繫會員
必須為有潛力及資格的科學院、研究院、研究理事會、科學機構、學術團體、科學學會或協會等的國家級學術組織。必須為科學院、研究院、研究理事會、科學機構、學術團體、科學學會或其他的學術組織。通常國家聯繫會員在 6 年之後可申請成為正式會員。
國際科學聯繫成員
指研究領域不屬於國際科學聯合會的範圍,但是為相關研究領域(例如人類學、醫學、社會學等)的科學組織,這類組織至少須存在 6 年。此類的會員並沒有投票權。
區域性聯繫成員
來自各個國家的科學家成立的科學組織(科學院、研究理事會等),其研究領域不屬於國際科學聯合會的範圍,但是為相關研究領域。此類的會員並沒有投票權。
觀察員 (Observer)
假如會員無法承擔財務方面的責任,則只能成為觀察員。通常觀察員的身分將保留不超過 6 年。觀察員應該立即檢討或改正,重新申請為會員。
到2002年9月底,國際科學理事會有 101 個國家會員(包括 73 個正式會員,15 個附屬成員及 13 個觀察員),27 個國際科學聯合成員,26 個國際科學聯繫成員和 4 個區域性聯繫成員。
組織架構
全體大會 (General Assembly)國際科學理事會最高決策機構,由國際科學聯合成員和國家成員組成。執行局提報的研究議題與項目就在全體大會中被討論。
全體大會每三年召開一次。
執行局 (Executive Board)
由 6 位官員和 8 位一般成員組成 (從國家會員和國際科學聯合成員中選出各 4 位),一般成員可連任兩屆,但每一屆全體大會須有半數的一般成員 (來自國家會員和國際科學聯合成員各 2 位)更換。除了主席和上屆主席外,任何人不得在執行局連任9年。
執行局對全體大會負責,監督國際科學理事會的運作;向全體大會推薦討論的領域和項目;提議建立內部機構(委員會和行政機構);執行和交流國際科學理事會的政策和觀點。
委員會 (Committees)
一般主要運作的機構,國際科學理事會底下的常設委員會負責主要的國際交流工作。
共分為三大類:
政策委員會 (Policy Committees)
諮詢委員會 (Advisory Committees)
特別委員會 (''Ad hoc'' committees)
秘書處 (Secretariat)
負責一般的聯繫事項。目前秘書處共有 14 位成員。
聯合國及國際組織
這個世界是由多個國家組成的,這些國家為了更好的和平共處和開發資源,而成立了一些國際組織來協調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