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論
紐約金屬交易所分為NYMEX及COMEX兩大分部,NYMEX負責能源、鉑金及鈀金交易,其餘的金屬(包括黃金)歸COMEX負責有金、銀、銅、鋁的期貨和期權契約。COMEX的黃金期貨交易市場為全球最大,它的黃金交易往往可以主導全球金價的走向,買賣以期貨及期權為主,實際黃金實物的交收占很少的比例;參與COMEX黃金買賣以大型的對沖基金及機構投資者為主,他們的買賣對金市產生極大的交易動力;龐大的交易量吸引了眾多投機者加入,整個黃金期貨交易市場有很高的市場流動性。黃金交收成色標準與倫敦相同。COMEX的黃金買賣早期只有公開喊價,後來雖然引進了電子交易系統,但COMEX並沒有取消公開喊價,而是把兩種模式混合使用。市場早期是採用公開喊價,然後由電子交易系統接力,兩者相加使參與買賣者差不多可以24小時在COMEX交易。倫敦與紐約黃金交易市場有密切的互動關係,並衍生出如倫敦現貨金與紐約期貨黃金的掉期交易。在交易場地關閉的18個小時裡,NYMEX分部和COMEX分部的能源和金屬契約可以通過建立在網際網路上的NYMEXACCESS電子交易系統來進行交易,這樣就可以使日本、新加坡、香港、倫敦、以及瑞士的參與者們在他們的正常工作時間內積極主動地參與到能源和金屬期貨市場。市場的誠信是通過市場、交易和財務監督系統來保證的。票據交換所作為每一筆交易的最終交易對象,面對賣主時它扮演著買主的角色,而面對買主時又扮演著賣主的角色。通過票據交換所的保證金制度,減輕了市場參與者在交易所進行交易時交易雙方的信譽風險。
主要交易品種
黃金全球或許沒有哪個市場象黃金市場那樣具有吸引力。幾百年來,黃金以其獨有的稀缺、美麗以及幾乎不滅的特點而被人覬覦。國家的財富儲備就是收儲黃金,黃金是國際硬通貨。個人擁有黃金以保值,可以隨時兌換紙幣。
紐約金屬交易所(COMEX)的黃金期貨交易和黃金期權交易給市場提供了重要的投資渠道。黃金期貨契約也是商業生產者和金屬消費者重要的貿易工具。黃金分布的範圍很廣:存在銅和鉛礦中,存在石英礦中,存在河流的沙礫中以及在硫化礦中(硫化鐵)。海水也有驚人的金礦含量,但是海水中採集黃金是不經濟的。
最早的冶煉黃金熱潮是從哥倫布首次航行之後出現。從1492年到1600年,美國的中部和南部以及加勒比海在全球黃金貿易占了大部分。哥倫比亞、秘魯、厄瓜多、巴拿馬和海地在17世紀全球新發現的黃金中占了17%,18世紀,他們的供應量達到80%。
加利福尼亞的黃金在1848年被發現,從1850年到1875年美國北部成為全球主要的黃金供應地,比350年前發現的黃金還多。1890年,阿拉斯加阿和Yukon的金礦成為主要的供應地,很快,非洲的Transvaal發現的黃金蘊藏量超過了這些地區。目前,主要的黃金生產國包括南非,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中國,印尼和俄羅斯。
美國在1792年首次賦予黃金為正式貨幣。國會制定全國貨幣流通金本位制,包括黃金和白銀。1930年經濟大蕭條期,大部分國家被迫中止黃金流通試圖穩定經濟。黃金重新進入全球貨幣體系是在1944年,當時布雷頓森林協定確定全球的貨幣與美元掛鈎,美元與黃金掛鈎。這個協定一直執行到1971年,美國總統尼克森廢除了美元與黃金掛鈎體系。今天,黃金價格波動與供應和需求變化一致,政治和經濟事件很快就會在黃金價格波動上反應出來。
黃金是重要的工業日用品,黃金是極好的導電體,抗腐蝕力很強,化學特性非常穩定,可以製成精密的電子和其他高科技產品。
黃金行業具有代表性的公司,從採礦公司到產品生產的公司都可以利用COMEX的黃金期貨和期權進行套期保值,規避風險。此外,黃金作為傳統的投資品種,黃金期貨和期權都能擔當很好的投資角色。
白銀
人們在數千年前就對白銀感興趣了。在遠古時期,白銀蘊藏豐富或者接近地球表面,古代的出土文物包括珠寶,宗教器物和食物容器的加工都用持久耐用、可鍛造的金屬白銀。
1792年,白銀一度在美國貨幣體現中擔當主要角色,美國國會貨幣流通以白銀為基礎,與固定的黃金掛鈎。白銀在國家的造幣中被使用直到1965年停止。經過百年的演變,白銀被賦予更多的重要的經濟功能,是重要的工業原材料。今天,白銀成為貴重的工業日用品以及誘人的投資品種。白銀主要用在照相、珠寶和電子工業中。
主要的訊息來源是供需狀況,墨西哥,美國和秘魯主要的白銀生產國。其次的訊息來源包括鑄造硬幣,廢料的提煉以及國家拋售庫存等。白銀價格對第二類訊息反應敏感。
採礦公司,生產者以及白銀消費商都能利用COMEX的白銀期貨和期權進行套期保值,規避風險。作為貴金屬,白銀也是很好的投資品種。
銅
銅是人們最早知道的日用品之一,產量豐富,是直接反映世界經濟狀況的一種產品。銅是世界排行第三的最廣泛使用的金屬,排在鐵和鋁之後,而且主要用於高度循環的產業,如建築和機器製造業.銅礦的利潤主要依靠低成本、高產量的採礦技術,那些受政府計畫控制的銅礦對政治形勢反應敏感。由此銅確立了具有商業價值的日用品。在1800年中期,英國憑藉上好的熔煉技術,控制了超過世界銅貿易的四分之三,當礦石的品位下降的時候,冶煉廠和精煉廠靠近礦區變的更為經濟,而且直接將產品裝船運送到市場上銷售,19世紀,主要的銅礦在北美,智利和澳大利亞被發現,英國的超強地位受到挑戰。20世紀初,新的採礦和冶煉技術套用,美國的低品位礦石加工獲得發展,致使全球銅市場迅速擴張。自從1950年以來,時常處於升水期的銅市場進入了一個長時期的貼水期。
銅市場參於者通過利用COMEX高級銅期貨和期權交易可以規避價格風險,銅期貨契約也是一個很好的投資品種。
鋁
鋁是21世紀經濟的象徵,是重量輕,耐腐蝕的金屬,分布廣泛。用於宇宙航空領域,廣泛用於如建築材料,包裝,汽車,鐵路和數以千計的其他領域。
運輸業是最大的單一消費領域,消費量占美國鋁產量的30%,包裝和鋁容器消費占20%,建築領域消費了10%,從國家的一端到另一端的輸電高壓線路通常是用鋁做的。
今天鋁的廢料可以很容易得到利用,在美國,鋁罐子的循環使用自身能產生10億美元的市場貿易額。實際上目前美國用鋁製造的所有飲料容器有三分之二被循環利用。一個罐子進入循環使用的箱櫃,精練、製造以及再回到貨架上的循環時間僅有60天而已。鋁的生產主要依靠強大不間斷的電能供應,電能是最主要的成本。
COMEX的鋁期貨和期權契約給每年35億美元的美國鋁生產和出口者提供了透明的價格。價格的風險貫穿於鋁的熔煉到終端產品的全部生產環節,所以價格風險的控制是非常重要的。COMEX鋁的期貨和期權為市場提供了價格上漲和下跌的風險管理工具,COMEX期貨價格是北美市場的基準價,利用期貨契約,鋁的買家可以預先鎖定成本,鋁的賣家能夠鎖定銷售價格。期貨契約的交割立足於美國中西部市場。
鉑
鉑是六種金屬組中的最主要一種,其他的金屬是鈀,銠,釕,鋨和銥。他們都有獨特的化學和物理特性,使他們成為重要的工業原料。珠寶是鉑的最大需求,占鉑消費的51%,推進催化劑占29%,化學和石油精煉催化劑占13%。
由於鉑是優良的導體,耐腐蝕,比其他金屬有更低的反應度,因而鉑被用於計算機和其他高科技電子領域,這個領域占鉑消費的7%左右。
鉑是稀有金屬,一年的新礦產量大約總計只有500萬盎司。與此鮮明對比的是,金礦每年的產量達到8200萬盎司。銀每年的產量大約有五億四千七百萬盎司。
鉑的供應主要集中在南非,大約占80%,俄羅斯占11%,北美占6%。因為是工業原料的貴金屬,相應的低產量以及供應量的稀少,價格波動振盪,因此鉑是一個非常誘人的投資品種。
鈀鉑合金鈀鉑合金是白金家族中另一個主要的品種。其與鉑是共生礦,與鉑有很多相似之處,然而這兩種金屬還是有很大不同。鈀鉑合金也是鎳礦的副產品。俄羅斯占全球總供應量的67%,南非占23%,北美占8%。每年的產量大約在810萬盎司。
汽車催化劑是鈀鉑合金最大的消費領域,占63%,電子儀器占鈀鉑合金消費的21%,假牙消費占據12%,珠寶消費占4%。
交易時間
台北時間·二十四小時制交易時間20:50-03:35
夏時制執行時間
美國4月第一個星期天——10月最後一個星期天
時差
紐約/北京-13小時
*美國法定節假日
①新年(1月1日)
②總統日(2月第三個星期一)
③戰爭紀念日(5月最後星期一)
④美國獨立節(7月4日)
⑤勞工節(9月第一個星期一)
⑥感恩節(11月最後一個星期四)
⑦聖誕節(12月25日)
交易規則
定義1.00單數;性別除非有上下文要求,文字中使用的單數包括複數,文字中使用的男性性別也包括女性和中性
1.01董事會.董事會指交易所的董事會。
1.02交易日.交易日是指交易所進行交易的任何一天
1.03細則
細則指出於交易所的規則和管理需求,股東們所採用的交易所細則o
1.04執行會員
執行會員指執行一個或多個客戶賬戶的會員o
1.05清算組織,清算部門
清算組織和清算部門可以指交易所的一個部門或其他任何公司、組織或實體。是經董事會授權,對在交易所執行的商品期貨和期權契約進行清算。
1.06平倉區域
(A)除了在(B)中的規定,平倉區域是指對於上市交易的單個商品的期貨和期權契約來說,在交易大廳的常規交易時間段內最後兩分鐘的交易時間。對於能源期貨契約來說,最近交付月交付的最後一天,他的平倉區域是指契約交易時間的最後半個小時。
(B)平倉區域對於只在NYMEXACCESS中上市交易的各個NYMEX電子契約和中東硫化石油的期貨和期權契約采說,是指NYMEXACCESS中這些契約的交易時間段的最後10分鐘。
1.08商品
商品是指任何或所有在將來交付的契約、現在的期權契約及將來處理的契約中的貨物、物品、服務、權利和利益。也包括將來細則牙口規定中所提及的。l.09客戶
客戶是指個人,也包括其他會員,只要其的賬屍是由其他會員執行的。
1.10客戶賬戶
客戶賬戶是指為客戶執行的賬產,包括綜合性賬產。
1.11交付月
交付月是指根據細則和規則要求,商品實物的交付月份或者期貨契約的最後清算月份。
1.12交易所
交易所是指紐約商品交易所,是遵循德拉瓦州一般公司法所創立的一個公司。1.13執行價格
執行價格和協定價格是同義的,都是指在執行期權時,相關的期權契約下期貨契約的買入或賣出價格。
1.14到期日
到期日是指期權契約執行成相關期貨契約的最後日期o
1.15公司
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合夥企業、組織、個人獨資企業和其他法律實體。
1.16場內經紀人場內經濟人是指依照細則和規則,被授權在場內進行交易的A類會員,他們能夠按照上述細則和規則,為其他個人或自己在交易所買賣商品期貨或期權契約o
1.17場內會員
場內會員是指作為場內經紀人或場內交易商的A類會員o
1.18場內交易商
場內交易商是指依照細則和規則,被授權在場內進行交易的A類會員,他們能夠按照上述細則和規則,為其自己的賬戶在交易所買賣商品期貨或者期權契約。
1.19期貨契約
期貨契約是指根據交易所的細則和規則所進行的,買賣將來交付商品的任何契約。
1.20良好信譽
良好信譽在形容會員的時候,是指會員不會被中止會員身份或被驅逐出會,會員能夠及時的支付&付賬款、稅額、費用和罰款;該會員也不會收到商品期貨貿易委員會中止的命令,也不會被商品期貨貿易委員會宣布註冊無效,或者被任何交易所取消交易授權。
1.21休息日
休息日是指董事會指定的交易所休息日,那天交易所將會關閉。1.22會員
會員是指交易所和會員公司的A類會員。
A類會員
A類會員是指擁有在交易所交易權的會員。
B類會員
B類會員是指在交易所法人認證中定義的B類會員。
1.23會員公司
會員公司是指已被授予交易所會員權利的公司。
1.24非會員
非會員是指不是交易所會員的個人鷹
1.25綜合性賬戶
綜合性賬戶是指一個以個人名義所持有的賬戶,被用來放置和清算他的—個或多個的未平倉客戶或者期權契約。
1.26個人
個人是指個人或公司。
1.27董事會主席
董事會主席是指交易所的董事會主席或經其授權的代麥。
1.28價格
在這些規則中,價格這一術語包括了術語溢價(premium)。
1.29規則
規則是指董事會所採用的交易所規則。
1.30清算溢價
清算價格是指交易所決定的商品期權契約的每日收盤價格。
1.31清算價格
清算價格是指交易所決定的商品期貨契約的每日收盤價格。
1.32跨式交易
跨式交易是指
(A)對於管理保證金的規則來說,在一個交付月買入(賣出)交易所期貨契約的客戶賬戶可以用賣出(買入)另一個交易所契約進行對沖,對客戶賬戶來說,另一個契約是針對同一種商品但在不同交付月進行交付。
(B)對於其他規則來說,如果涉及該術語,會有專門解釋。
1.33交易會員
交易會員是指場內會員良。
1.34交易
交易是指在交易所進行的任何購買銷售商品期貨和期權契約的行為。
會員規則
2.00對個人的要求
(A)任何會員和會員申請人必須年滿18周歲或者達到會員或會員申請人能夠對交易契約中所規定的許可權進行負責的最小年齡要求。
(B)在會員資格委員會和董事會看來,每個申請人都必須有良好的品格、經濟基礎和交易經驗。
(C)任何被交易所僱傭的個人不再具有會員資格,除非在他辭職後的6個月後才可申請會員資格。然而,會員資格委員會可以根據董事會主席的建議,根據自己的判斷,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這6個月的期限。
2.01工對會員的財務要求
每個非場內會員(除所有B類會員外)和申請非場內會員資格的個人在所有時間都必須維持淨流動資產不少於$25,000,或者由會員公司擔保他的所有因在交易所交易而產生的義務達到$25,000的水平。
2.02保證人
要符合當選會員的資格,會員申請人必須有兩個良好信譽的會員作保證人。其中至少有一個會員要在會員資格委員會前公開露面並向會員資格委員會報告保證人所知到的申請人的個人歷史和財務事件。
2.03會員資格申請;申請費用
(A)會員申請人必須以董事會規定的形式向交易所提交會員資格申請書,這些檔案要使會員資格委員會相信是必須和恰當的。
(B)被秘書處認為是不完整的申請書將被以檔案形式保留4個月。然後,申請書應當被退回,在會員資格委員會考慮其會員資格之前,申請人必須提交一份新的申請書。
(C)申請會員資格應支付一筆申請費用,申請費用不可退還,金額可由董事會適時變動。
(D)除非董事會主席依照自己的判斷所做的決定外,規則2.02到2.08不適用於那些轉讓了他的最後一個會員資格,但在45天裡又購買了一個新的會員資格的會員。假設在會員在記錄轉讓他的最後一個會員資格後的兩天內,他通知過秘書處他有購買新會員資格的意向,並向秘書處提交了申請表。
2.04申請通知;會員義務
(A)至少在會員資格委員會召開會議的前10天內,申請人姓名、他的保證人和僱主名單要提交給委員會的所有成員,這樣申請才會被予以考慮。
(B)每個會員都有不容置疑的義務來被告知所有的會員資格申請情況,並提供給會員資格委員會有關申請人品格,財務或交易歷史上任何不良的第一手資料。任何會員蓄意不提供上述資料給會員資格委員會,將被視為對交易所犯了一個主要過錯。
2.05決定交易會會員資格申請人合適性的程式
(A)交易所要對會員資格申請書進行獨立地調查,以確定是否已向交易所報告過去的或未決的犯罪行為以及處罰記錄和調查。
(B)在申請書上所列的證明人必須是交易所的會員,交易所會單獨聯繫會員以獲得申請人的機密評估。
(C)申請人的財務狀況表將會通過單獨詢問其資產所在的所有銀行來證明真實性。通過詢問,每個申請人應當提供合適的支持性檔案的副本。然而,如果申請成為非場內會員,而且有會員公司僱主的無限擔保,那么申請人就不需要提供資產狀況表或支持性檔案,除非申請人申請場內交易的權利。此時會員資格委員會要對財務信息進行檢查,以決定是否符合交易所的財務要求。
2.06會員資格委員會
(A)會員資格委員會應當檢查每份會員申請書。會員資格委員會可以指導申請人補足所提供的信息,也應引導交易所研究相關信息o
(B)當申請書是完整的,如規則2.032.042.05和2.06(A)所述,會員資格委員會將投票來向董事會表示是否通過申請。會員資格委員會的建議將隨有關申請的事實檔案一起上呈給董事會,這樣有助於董事會考慮申請。
2.07申請者要求的出現形式、
在會員資格委員會面前,每一個會員申請人都以個人名義出現,且至少有一個保證人。根據自身的判斷,會員資格委員會可以取消申請人或證明人的出現權。除了被會員資格委員會取消出現權外,如果申請人沒有在會員資格委員會規定的日期里出現,那么也會被退回申請書。
2.08會員的選舉
(A)董事會應當考慮到每份申請書所收到的和所附的會員資格委員會的建議。
(B)董事會可以在所有會議上通過申請。只有至少所有出席會議的2/3懂事選舉通過,申請人才能成為會員。
(C)如果會員資格委員會未達法定人數,或者是申請書被會員資格委員會擱置,則這些情況必須向董事會上報,董事會應自行通過申請。
(D)被董事會否決申請的申請人自否決之日起1年之內,將不會被會員資格委員會重新考慮。
2.09會員資格的否決
董事會可以否決以下申請人的會員資格
(A)申請人未達到一個或多個會員資格要求,或者沒有遵守規則中的會員申請程式。
(B)被商品期貨貿易委員會或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拒絕註冊、撤銷註冊或最近被中止的申請人。
(C)申請人被判重罪,或犯有關買賣商品股票或期權的輕罪。
(D)臨時或永久地涉及商品期貨貿易委員會、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他各州證券權威機構或代表處的命令、判決和政令,要求其不能再從事或繼續任何商品期權、證券期權或類似金融工具的操作。
(E)根據商品期貨貿易委員會發布的重要要求,否決了申請人在任何契約市場中的交易權以及在任何契約市場上被中止或撤銷會員資格的申請人。
(G)曾經被宣告有道德奸惡的罪犯或者是在申請前的10年中,被宣告或辯護犯有重罪的申請人。
(H)被任何商品或證券交易所、相關清算組織、註冊的期貨協會、證券經銷商國家協會,其他自律組織、其他商業或專業協會,因為違反這些組織的規則,而遭中止或開除會員資格的申請人。
(I)有其他任何實質上令董事會不滿意的留置權和判斷權的申請人。
(J)已經破產,不能償還到期債務,出於債權人的利益進行產權轉讓的申請人。或者是申請人作為債務人自願或非自願地在申請前7年內進行清算、重組和進入破產程式。
(K)在交易所申請檔案中,做出了重大錯誤的聲明或者沒有按照事實聲明。
(L)不能達到董事會根據交易所的最高利益而適時決定的條件。
(M)沒有披露不利於申請會員資格的任何信息。
2.10公司
(A)除了在規則9.02(J)中所提到的,經董事會批准,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將會員資格權利授予給公司:授予公司為擁有和持有兩個會員資格的一個會員,或者授予他為各自擁有和持有一個會員資格的兩個會員。
(B)在授予一個會員的情況下,這個會員必須是公司的執行官員。
(C)除了在規則9.02(J)中所提到的,在授予兩個會員的情況下,至少有一個會員必須是公司的執行官員,另一個被授予的會員可以是公司的執行官員、官員、董事或優秀的全職員工。
(D)對於此規則2.10來說,持有會員資格的會員必須服從於規則2.60和2.61下的資助協定才能擁有會員資格。
(E)此規則2.10中提到的執行官員是指他必須有權對公司在交易所執行的交易的有關事項有命令權或者是公司高級商品官員。
2.11合夥企業
(A)經董事會批准,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將會員資格權利授予給合夥企業:授予合夥企業為擁有和持有兩個會員資格的一個會員,或者授予他為各自擁有和持有一個會員資格的兩個會員。
(B)在授予一個會員的情況下,會員必須是普通合伙人或者是合夥關係中有執行權的普通合伙人,他可以擁有不受限制地處理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職權。
(C)在授予兩個會員的情況下,至少有一個被授予的會員滿足規則2.11(B)的要求,另一個被授予的會員可以是合夥企業的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和優秀全職員工。
(D)在任何以普通或限制合伙人名義下個人或實體賬戶中進行的交易,如果不是以會員身份,將以非會員費率計算。只有合夥企業獲得了會員公司地位,才能以會員費率計算。
(E)會員資格委員會可以指導合夥企業在獲得交易所批准的申請書上提供他的有限合伙人的任何信息。合夥企業要承擔交易所可能執行的背景調查的相關費用。在獲得會員公司地位後的所有時間裡,合夥企業應當立即告知交易所他的有限合伙人的人數或地位的變動。
(F)在商品交易法和相關規則下,合夥企業被註冊成或被要求註冊成為商品倉儲公司,或者作為一個商品倉儲公司進行運作,但沒有註冊,這些合夥企業在規則2.11下都不符合獲得會員公司地位的條件。
(G)對此規則2.11來說,持有會員資格的會員必須服從於規則2.60下的資助協定才能擁有會員資格。
2.11個人獨資企業
(A)經董事會批准,可以以下方式通過將會員資格權利授予給個人獨資企業:授予個人獨資企業為擁有和持有兩個會員資格的一個會員。
(B)至少在授予個人獨資企業會員資格權利的5天前,被授予個人獨資企業會員資格權利的會員要有以擁有紐約郡職員的私營業主的身份提交交易的證明檔案。
(C)被授予會員資格權利的個人獨資企業不會獲得交易所清算會員資格。
2.12合作組織
(A)經董事會批准,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將會員資格權利授予給商品交易法5(c)中提及的生產者合作組織類型:授予合作組織為擁有和持有至少兩個會員資格的一個會員,或者授予他為各自擁有和持有一個會員資格的兩個會員。
(B)在授予一個會員的情況下,會員應是該組織適當授權的代表。
(C)在授予兩個會員的情況下,兩個被授予的會員都應是該組織適當授權的代表。
(D)對此規則2.1l來說,持有會員資格的會員必須服從於規則2.60下的資助協定才能擁有會員資格。
2.13會員公司的申請
(A)願意授予給公司會員資格權利的會員(們),如規則2.102.112.12中所述的,應當向交易所提交申請,申請的形式必須經董事會認可,其他檔案則應按照細則和規則或董事會的要求。
(B)公司申請會員資格權利應當提交以下檔案,包括在2.13(A)中提及的申請。
(i)一個使交易所接受的辯證觀點,能將公司視為(a)在組織所在法律管轄範圍中,公司適當和恰當地組織和存在(b)公司主要交易地所在法律管轄範圍中,進行的交易符合規定(c)在紐約州進行的交易符合規定,否則上述規定全是不必要的。
(ii)一份董事會指定形式的協定,與所有的細則和規則相一致,要求與會員一樣必須遵守。這份協定不會被撤銷,除非一份包含撤銷意圖的書面通知書提交秘書處,然後在所有協定中規定的義務都被實現後,在董事會規定的一天裡,協定失效。
(iii)一份由秘書處、其他權利機構、公司合伙人、公司管理機構適當核准的決議副本,授權進行會員資格權利申請和上述協定的執行。
(vi)關於合夥企業,需要一份描述其所在行業的聲明和最近合夥關係協定的經核准的副本。公司的檔案應當包括紐約州授權合夥企業在紐約進行交易的檔案的經核准的副本。所有合夥協定的變動都應以檔案形式提交秘書處。
(v)申請會員資格權利應支付一筆申請費用,申請費用不可退還,金額可由董事會適時變動。
(C)規則2.042.052.062.08和2.09中的規定,除非與公司申請會員資格權利的適用條款不一致。
2.14對會員公司的財務要求
(A)除非被董事會免除要求或者依照(F)被任命者,每個會員公司應當擁有和維持營運資本不少於$100,000(根據一般公認會計準則進行計算)。根據規則2.14計算營運資本,將權利授予會員公司的會員可以將每個會員資格作價不多於$50,000作為流動資產。然而,如果會員資格的市場價值少於$50,000,市場價值的80%(根據出價)則可作為流動資產價值。進一步地說,會員公司依照規則2.23(C)對於他的雇員提供財務擔保應符合規則2.30(B)的特殊財務要求。
(B)在規則2.30下,每個會員公司提供任何擔保要提交給秘書處每個財政年度的財務報告。報告應根據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準備,經獨立的註冊會計師認證。報告在不遲於會員公司財政年度結束後的90天內提交。
(C)在規則2.30下,每個會員公司提供任何擔保要提交給秘書處每個財政年度前6個月的則‘務報告,報告由授予會員、會員公司總裁、會員公司或其他會員公司合適的官員完成。報告應在會員公司財政年度第二季度結束後的45天內提交。
(D)除非根據(1)被免除要求的情況,如果會員公司的淨資產因各種理由下降到規則2.14所規定的水平之下或者事實上與最後一次向交易所報告時相比下降了20%,則會員公司應在10天內向秘書處上交該情況的書面通知。依照(F),可從(A)中被免除的會員公司,如果董事會使用的金融工具或者他任命的作為金融有效性的備用工具,下降到規定水平以下或者事實上與最後一次向交易所報告時相比下降了20%,會員公司應在10天內向稅務執行部門上交該情況的書面通知。
(E)會員公司,除了不是清算會員的期貨代銷商,都應向交易所繳納年費,年費金額可由董事會適時進行變動。
(F)董事會或者他的任命人可以根據規則(A)提出的營運資本的要求而免除會員公司的要求,如果根據自己的判斷,依照會員公司作為金融有效性的備用工具(如淨資產的最低水平)來進行判斷則更為合適。
2.15對期貨代銷商的財務要求;報告;費用
(A)在商品期貨貿易委員會註冊為期貨代銷商的每個會員和會員公司都應該維持調整過的淨資本不少於扎00,000或者金額達到商品期貨貿易委員會規則1;17的規定。
(B)在商品期貨貿易委員會註冊為期貨代銷商的每個會員和會員公司都應該提交秘書處商品期貨貿易委員會規則1.10要求的報告和檔案以及在不同時間交易所和規則要求提供的檔案。
(C)是會員或會員公司,但不是清算部門的會員的每個期貨代銷商都應該向交易所繳納一定的費用,金額可由董事會適時變動。
(D)每個在商品期貨貿易委員會註冊成為期貨代銷商的會員公司應當開發和執行書面的反洗錢計畫,計畫經高級管理層書面認可,並且被設計成能夠合理監管會員符合銀行保密法的相關要求,執行的規則由財務部門發布,且商品期貨貿易委員會也適用。對反洗錢計畫最少能做到以下幾點。
(1)合理地制定和執行政策、程式及內部控制,以保證符合銀行保密法的規定和以下的執行規則。
(2)由會員個人或合格的外部團體進行獨立的符合性測試。
(3)任命人員對每天執行管理計畫的實施與部控制。
(4)對合適的人員提供繼續教育。期貨代銷商會員也必須監管和保證他們擔保引進的經紀人都符合規則中反洗錢的規定。
2.16對授予會員的限制
(A)會員不能在同一時間將會員資格權利授予不同的會員公司。
(B)會員將會員資格權利授予給會員公司,就是同意從銷售會員資格的清算中獲得收益,會員資格能夠對所有會員或會員公司的權利進行清算。然而,依照此規則9.02(K),對授予權利給會員公司的承租人來說,就不會獲得權利清算而產生的收益。
2.17權利的註銷
(A)如發生以下事項,授予會員和會員公司都可以註銷會員公司權利。
(1)公司或會員向交易所上交有註銷權利意向的書面通知書,包括雇員和依照規則2.23(C)主要擔保的身份。
(2)交易所已經至少已有10天給了會員公司書面退回通知書。
(3)會員公司和會員向交易所遞交了書面聲明,指出會員和會員公司因交易所交易產生的所有賠償權利以及根據規則2.23(C)擔保的會員權利都已經解決。
(4)沒有會員或會員公司對會員公司、擔保會員或授予會員的退回提出權利主張。
(B)如有以下情況,會員公司權利將不允許被註銷。
(1)如果交易管理委員會對會員公司、授予會員或會員公司的任何雇員提起訴訟。
(2)如果針對會員公司的審判起訴已經開始。儘管如前所述,會員公司可以通過執行和上交一份交易所的協定來註銷權利,由此會員公司要同意在此期間繼續接受交易所的管轄,根據交易所的判斷這被認為是必需的。
2.18會員公司權利的終止
(A)出現以下情況,會員公司權利可自動中止或終止。
(1)如果任何授予會員死亡,或不再是執行官員、普通合伙人、代表、有限合伙人、會員公司雇員,或者是出售及轉讓了會員資格的話,在這些事件出現90天后,會員公司權利應當被終止,除非在終止前,會員公司被授予了新的權利。
(2)如果單獨的授予會員因任何理由被暫停或開除,則暫停或開除也應對會員公司適用。
(B)根據細則和規則,交易所有權採取中止或終止會員公司權利的行動。
2.19會員公司權利的恢復
因任何理由被終止會員權利的會員公司可以向會員資格委員會提出恢復會員公司的權利。如果會員資格委員會同意請求,會員公司應當將請求連同建議一起上呈給董事會,在這種條件下,董事會連帶自己的判斷,可能恢復會員公司的權利。
2.20場內交易權利
只有滿足規則2.212.222.232.242.252.262.27及2.29的會員才能享有交易所場內交易會員的資格,董事會有計畫地將進場權利授予其他個人。
2.21清算會員的賦予資格
(A)每個場內會員必須由清算會員授予場內交易的資格。要授予場內會員的資格,清算會員必須執行交易所要求的抵押品和其他檔案。
(B)每個場內會員必須由清算會員賦予場內交易的資格同時要經過清算委員會的認可。授予資格的清算會員應對所有他授予資格的交易會員進行清算,這些交易會員不能由其他清算會員進行清算,也不能不進行清算。仍然假設符合規定的清算會員不被要求接受任何在交易執行日後的第二天提交的交易。進一步假設,在此部分提到的授予資格的清算會員對交易的接受不能解除任何會員或會員公司的請求、處理和清算的交易責任。所以交易行為應有良好的信譽,還需有合理謹慎和勤奮。
(C)資格條件應以書面形式,由清算會員提交秘書處,並通知交易會員。資格條件可以提交給秘書處書面撤銷通知的形式撤回。下列情況發生,撤銷有效。
(1)秘書處接受書面撤銷書。
(2)清算會員通知場內會員撤銷事宜。
(3)在交易所場內宣布撤銷。
(4)秘書處宣告撤銷
(5)將場內會員的交易標誌從交易所的清算體系中除去。收到秘書處的書面撤銷書,交易會員資格則立即被終止。
2.22場內會員的培訓
(A)在被授予場內會員權利之前,會員應該成功地完成由培訓教育委員會管理的經紀人培訓課程。
(B)出於好的外在理由,培訓教育委員會對於特定的會員或會員班級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的經紀人培訓課程。
(C)為了使場內會員保留場內會員權利,會員必須每三年參加由培訓教育委員會認可的繼續教育計畫。如果場內會員沒有參加,則會被自動中止場內會員和NY衄XACCESSo交易權利。這樣的中止從會員最後一次完成繼續教育和道德教育計畫後三年到期日後的第一個交易日開始,將會持續到有證據表明完成了繼續教育和道德教育計畫
2.23對場內會員的財務要求
(A)除了在規則2.23中提及的情況,每個場內會員必須擁有且隨時保持$50,000淨資產價值在授予資格的清算會員的交易賬戶中。
(B)然而,對規則2.23、2.27和2.30(B)來說,在此部分2.23(A)中對賬戶淨資產價值要求對於以下會員持有和擁有的會員資格來說,可以完全免除。
(1)如果當時的會員資格的市場價值低於$50,000,賬戶淨資產價值要求可以被降低到會員持有和擁有的會員資格的當時市場價值的80%。
(2)如果場內會員擁有的會員資格作為登記在秘書處的未償還貸款的抵押晶或擔保品,則場內會員必須要有和繼續維持在授予資格的清算會員交易賬戶中的淨資產價值要相當於貸款條款下要求的金額。
(C)對規則2.23、2.27和2.30(B)來說,在此部分2.23(A)中對賬戶淨資產價值要求對以下場內會員可以完全免除。
(1)持有依照資助協定的會員資格的會員,以及只有在規則2.60和2.61下,經交易所認可並上報秘書處,為“全值交易所會員資格”的會員公司。
(2)在會員公司有良好的僱傭關係,達到規則2.14的資本要求,經交易所同意並上報秘書處的場內會員,同時還需對擔保場內會員的雇員對交易所的義務及其他因交易所交易而產生的義務。
(D)在規則2.23中,“全值會員資格”有如下定義
(1)會員資格的價值達$50,000。
(2)當時的會員資格市場價值的80%與持有者在授予資格的清算會員交易賬戶中淨資產價值之和不少於$50,000
2.24保留
2.25保留
2.26保留
2.27場內交易權利的終止
(A)出現下列事件,場內交易權利自動終止。
(1)清算會員終止其資格。
(2)場內會員不能滿足規則2.23的要求。
(3)場內會員或授予資格的清算會員的會員資格被中止、開除或終止。
(4)出於細則或規則中的其他具體原因。
(B)當出於任何理由場內交易權利被中止或終止,必須按照規則提出恢復申請。
(C)當出於任何理由場內交易權利被中止或終止,會員在收到終止或中止的通知後,應當遵從權利的終止,立即交出他的NYMEX合格交易者徽章,給予場內委員會主席或副主席,或他們的任命人。
2.28保留
2.29保留
2.30擔保和授予資格
(A)在規則2.01中提出,會員公司可以擔保會員包括場內會員由交易所的交易事項而產生的義務,額度達$25,000。對於每個進行的擔保,會員公司的營運資本要求維持在超過其他規則要求的資本$25,000的水平上。
(B)會員公司可以對所有的優秀場內會員的雇員、許可的持有者或電子交易者在交易所因交易而產生的義務進行擔保。超過規則2.23(C)、2.74(H)、2.75(H)和11.05的規定而進行的財務擔保,會員公司的營運資本要求維持在超過其他規則要求的資本$50,000的水平上。
(C)(1)按照規則2.2l,清算會員可以對場內會員的義務授予資格,並可對義務進行擔保。也可依照規則11.04,對NYMEXACCESS中主要清算會員進行擔保。
(2)清算會員授予的資格受以下限制:對於每個超過24小時的資格,清算會員被要求維持在超過其他規則要求的資本$50,000的水平上。然而,如果被授予資格的場內會員有超過S100,000的淨流動資產,並且場內會員提交給清算會員他在日曆年底的財務年報,同時具有NYMEX提供的其淨流動資產超過$100,000的證明檔案。清算會員要在每年1月31日前得到上述的財務年報和支持性報表,並將這些檔案保留作為清算會員賬簿和記錄的一部分。
(D)所有的擔保須經會員資格委員會認可。
(E)在本規則2。30“)、幅)、(C)對超額資本要求應當進行累積計算。
2.31被擔保的和具有資格的會員的責任
(A)被會員公司或清算會員擔保的會員,及被清算會員授予資格的會員都應該提交給會員公司或清算會員他的財務報告的副本,及提交交易所的其他檔案的副本。
(B)被會員公司或清算會員擔保的會員,及被清算會員授予資格的會員都應當書面通知會員公司或清算會員他的每個商品賬戶及執行賬戶的期貨代銷商的名稱。任何被清算會員無條件提供擔保的會員都不能在其他清算會員執行的商品賬戶持有直接或間接的利益關係。
(C)除非會員公司或清算會員有其他要求,被擔保的會員應當送交所有與他的商品賬戶相關的聲明和確認書給擔保人或授予資格的清算會員。其中商品賬戶是指會員有直接或間接利益的賬戶和直接或間接控制的賬戶。
(D)在沒有獲得會員擔保人或授予資格的清算會員發表書面同意之前,被擔保的會員或被授予資格的會員不得開新的商品賬戶。
(E)每個場內會員在進行會員資格購買的融資或作為會員資格的承租人的時候,必須向授予資格的清算會員提交融資或承租協定。
2.32擔保人和授予資格的清算會員的責任
(A)每個擔保人和授予資格的清算會員的責任應當決定場內會員是否滿足了規則2.23中的財務要求,並且應當確認地監管每個被自己擔保或授予資格的場內會員的財務狀況。
(B)授予資格的清算會員應當每天監管被授予資格的場內會員的交易賬戶的淨資產價值,以確定依照規則2.23是否滿足了適用的財務要求。也應當在發現場內會員交易賬戶出現不足時,迅速地通知秘書處並採取終止授予資格的行動。然而,假設場內會員的賬戶淨資產價值在交易日結束時低於$25,000,並在下一個交易日交易開始前將賬戶價值恢復到$50,000,如果場內會員的賬戶淨資產價值在交易日結束時下降到$25,000和$49,000之間,並在下兩個交易日交易開始前將賬戶價值恢復到$50,000。則授予資格的清算會員就不被要求通知秘書處及採取終止授予資格的行動。進一步假設,如果場內會員的賬戶淨資產價值下降到$0和$50,000之間,並不能在上述期間內恢復到$50,000,則授予資格的清算會員在不超過30天(日曆日)之內,要對場內會員的交易所義務及其他因交易產生的義務進行完全擔保。這種擔保必須立即上報NYMEX的財務監管經理。
上述的暫時擔保是在任何12個月中,對特定會員提供的2次擔保。另外,清算會員不能提供,場內會員也不能接受連續性的暫時擔保。
(C)授予資格的清算會員要根據規則對場內會員交易賬戶餘額的要求,保留他的賬戶淨資產價值,直到秘書處提供書面豁免批准。
(D)授予資格的清算會員每天要向有各類會員資格租賃協定的出租人或有優秀雇員的被擔保僱主提供承租人或雇員在交易所執行買賣交易的確認書,仍需假設出租人或僱主可單方書面可免除該義務。
2.33擔保和授予資格的終止
(A)會員公司或清算會員已經只對常規的交易時間內會員、場內會員及許可的持有人進行擔保和授予資格的,除不符和規則2.21(C)中的註銷資格的要求,都可以在常規交易時間內,向秘書處提交終止的書面通知書來終止擔保或授予資格。對於與NYMEXACCESS系統全部或部分相關的擔保和授予資格來說,會員公司或清算會員可以在交易日的上午9點到下午3點,向秘書處提交終止的書面通知書來終止擔保或授予資格。在其他的時間,通知書應該給NYMEXACCESS系統的控制中心,並將副本送交秘書處。通知應表明終止的有效日期和時間。終止的書面通知書的副本應給予被擔保會員、被授予資格的場內會員及許可的持有人。
(B)終止通知應當指出會員公司或者是清算會員是否聲稱被擔保會員、被授予資格的場內會員及許可的持有人的任何因在交易所交易而產生的權利。
(C)會員公司或清算會員權利的中止、開除或終止應當使由該會員公司或清算會員進行的擔保和授予資格也被終止。
(D)秘書處應當對任何擔保或授予資格的終止事宜立刻通知會員。
2.34被授予的資格和擔保的替換
(A)如果會員的活動因被授予的資格的終止而被擾亂,會員可以按會員資格委員會要求,將用於替換被授予的資格的信息和檔案都上呈會員資格委員會或其附屬委員會。如果經會員資格委員會或其附屬委員會批准,在董事會的下次會議上,董事會對替換被授予的資格事項進行批准或駁回,此時替換被授予資格才有效。
(B)如果會員的活動因擔保終止而被擾亂,會員可以按會員資格委員會要求,將用於替換擔保的的信息和檔案都上呈會員資格委員會或其附屬委員會。如果經會員資格委員會或其附屬委員會批准,在董事會的下次會議上,董事會對替換擔保事項進行批准或駁回,此時替換擔保才有效。
2.35擔保的恢復
除了在規則2.24中提及的,當擔保出於任何理由被終止,被擔保的會員應當被暫停會員資格權利,而場內會員應當被暫停場內交易的權利。這些會員應按照規則2.20的規定進行恢復申請。
2.36另一分部的會員申請會員資格
(A)符合以下的條件,NYMEX分部和COMEX分部的任何會員在填完申請表格後可自動具有另一分部的會員資格。
(1)申請者必須在他申請時所持有會員資格的分部中被董事會一直認為有良好的信譽。對規則2.36來說,會員是指通過直接所有、ABC協定和租賃協定而近期以自己名義持有會員資格的個人。另外,對規則2.36來說,只租借出他的席位的個人也被認為是持有會員資格。
(2)申請人必須以交易所指定的形式簽署一份聲明,證明自從向其會員所在的分部提交申
請以來,沒有發生過依照規則2.42需要通告的事件。
(3)申請人應當支付交易所對他進行的獨立調查的費用。調查按照規則2.05(A)的要求進行。
(4)申請人應當滿足他申請會員資格的分部的所有財務要求。
(B)在規則(A)(3)中要求的報告應被會員資格委員會的主席和副主席檢查,也要由作為COMEX管理委員會成員的另一個會員資格委員會成員檢查。經檢查被認為是滿意的申請應當提交董事會進行批准。如果發生按規則(A)(3)進行的獨立調查不能證實申請人提交的證明的情況,事件將會提交到符合性部門,申請將會同其他會員資格申請一同處理。
2.37清算會員申請另一分部的會員資格
(A)NYMEX分部的清算部門(對此規則來說,就是NYMEX分部)和COMEX的清算組織或其他可為COMEX分部的契約進行的清算的部門(對此規則,就是COMEX分部)的會員,只要符合以下條件,就可以在完成申請表後,自動獲得另一分部的會員資格。
(1)申請者必須在他申請時所持有會員資格的分部中被董事會一直認為有良好的信譽。
(2)申請人必須以交易所指定的形式簽署一份聲明,證明自從向其會員所在的分部提交申請以來,沒有發生過依照規則2.42需要通告的事件。
(3)申請人應當支付交易所對他進行的獨立調查的費用。調查按照規則2.05(A)的要求進行。
(4)申請人應當滿足他申請會員資格的分部的所有財務要求。
(B)在規則(A)(3)中要求的報告應被會員資格委員會的主席、清算委員會副主席和另外兩個清算委員會成員檢查。經檢查被認為是滿意的申請應當提交董事會進行批准。如果發生按規則(A)(3)進行的獨立調查不能證實申請人提交的證明的情況,事件將會提交到符合性部門,申請將會同其他會員資格申請一同處理。
2.38保留
2.39保留
2.40會員對會員公司行為的責任
會員將會員資格權利授予會員公司就要對他負責,並受制於會員公司為或不為,遵守或違反的細則和規則的紀律性行為的結果。
2.41會員和會員公司對雇員行為的責任
(A)會員、會員公司、許可的持有者和電子交易者要對雇員負責,並受制於雇員為或不為,遵守或違反細則和規則的紀律性行為的結果。
(B)會員公司要對他的合伙人、懂事和官員負責,並受制於他們為或不為,遵守或違反細則和規則的紀律性行為的結果。
2.42會員、會員公司、許可的持有者、電子交易者和NYlmXACCESS~的操作者通知要求
(A)每個會員、會員公司、許可的持有者、電子交易者和NYMEXACCESS~的操作者在發生以下事件後,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交易所。
(i)在財務狀況上有任何不利的實質性變動。
(ii)會員、會員公司、許可的持有者、電子交易者和NYMEXACCESS~的操作者與擔保人或授予資格的清算會員之間的關係發生了實質地改變。
(iii)被其他商品或證券交易所、相關清算組織、國家期貨協會、國家證券交易者協會、自律組織及商業或專業組織發生的事項,如被拒絕接納為會員、申請會員資格被退回、中止、驅除、禁止、罰款、責難、會員資格的否定、註冊或許可、任何註冊申請的退回、停止或終止訂單、臨時性或永久性禁令、交易資格的否認、其他通過相反決定做出的制裁和懲戒、自動清算等。
(iv)由下列組織做出了被拒絕接納為會員、申請會員資格被退回、中止、驅除、禁止、罰款、責難、會員資格的否定、註冊或許可、任何註冊申請的退回、停止或終止訂單、臨時性或永久性禁令、交易資格的否認、其他通過相反決定做出的制裁和懲戒、自動清算等的決定。
(a)證券交易委員會、會員資格委員會、證券委員會或其他州、區域、哥倫比亞區和外國職能相近的權威機構。
(b)任何聯邦法院、州法院、上文中沒有提到的規章機構和類似政府機構。
(v)任何定罪、罪行揭露、公認罪行、抗辯罪行、對誤告的重罪或輕醉的無罪申訴、欺詐、欺騙、行竊、盜用、賭博、侵占、濫用信託關係以及諸如此類的行為。
(vi)由會員資格委員會、證券交易委員會、證券委員會、其他州、區域、哥倫比亞區和外國職能相近的權威機構、商品或證券交易所、相關清算組織、國家期貨協會、國家證券交易者協會、自律組織及商業或專業組織對會員開始發布正式調查(或相似形式)的命令。以及這些機構開始進行司法、行政或自律起訴的發布、服務和書面起訴(或相似形式),根據不同情況而定。
(vii)依照(B)段中,會員公司指定聯絡人員的變動。
(viii)如果會員、許可的持有者、電子交易者和NYMEXACCESS的操作者被會員公司擔保,或者被會員、會員公司和電子交易者所僱傭,則個人擔保的撤回及在人員僱傭地位上的實質性變動。包括對終止無任何限制、自願地或在其他方面與會員、會員公司和電子交易者發生僱傭關係。
(B)每個會員、會員公司、許可的持有者、電子交易者和NYMEXACCESS~的操作者應當向秘書處提交以下檔案。
(i)同意交易所助理秘書指定的書面通知。交易所助理秘書作為會員、會員公司、許可的持有者、電子交易者和NYMEXACCESS的操作者的服務代表處。服務僅限於會員、會員公司、許可的持有者、電子交易者和NYMEXACCESS的操作者,為他們處理交易所相關的事項和交易。
(ii)如果是會員公司,任命官員、雇員和合伙人作為交易所聯絡人的書面通知。交易所聯繫聯絡人以獲得與規則中提及的問題相關的任何額外信息或檔案。
(C)任何會員公司應提交給交易所他的合伙人的變動的書面通知,無論是普通合伙人還是有限合伙人,是官員還是理事。
(D)每個會員公司對於會員公司的提議的合併、收購、聯合或銷售這些事項給予秘書處預先的書面通知,不論會員公司處於上述行為哪一方。預先通知應附上秘書處要求的檔案或信息。
2.43對交易所提起的訴訟
1.對這些規則來說,
(a)原告可以是現在或過去受紐約商品交易所或紐約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簡稱NYMEX)及各自的母公司、子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附屬公司管轄的任何個人或法律實體(包括B類會員)、包括但不僅限於A類會員、COMEX分部的會員、A類承租人、COMEX分部承租人、A類會員公司、COMEX分部會員公司、A類清算會員、COMEX分部清算會員、許可的持有人、場內經紀證券實體、電子交易者、是經授權的終端使用者的電子交易者、期權會員、金屬鋁會員、Eurotop會員、NYMEX權益會員、COMEX權益會員、與下面定義的選擇性電子交易系統相關的使用人和使用代表人(有關概念在11章中進行定義)、在NYMEX及他的子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和附屬公司中擁有部分或全部會員資格權利或所有權的任何其他個人或法律實體(包括B類會員)、有權進行商品交易或引導交易操作不僅限於對只能在NYMEX進行清算的產品清單提供服務的個人或實體、包括他們的任何雇員(包括但不僅限於辦事員和終端使用者)。對本規則來說,選擇性電子交易系統是指包括NYMEXACCESS~在內的所有可對NYMEX分部和COMEX分部的產品進行交易的電子交易系統,但不含GLOBEX在內。
(b)交易所是指NYMEX及他們各自的母公司、(包括B類會員)、子公司(直接或間接控制)、他們各自的附屬公司、會員、繼承者、受讓人、理事、總裁、官員、委員會成員、雇員、諮詢人員或代理處。
2.原告確認在交易所的交易是通過在交易場中公開叫價的方式完成的,以及要承認因為交易大廳是一個與他人身體親密接觸的環境,而會造成與他人的實質性的身體接觸。原告要進一步承認這種在交易場的狀況在交易或契約期滿時會變得更加惡化。原告要承擔所有因交易大廳的狀況而產生的所有的個人或其他的損失、賠償和受傷的風險,因此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放棄因這些狀況而產生的權利主張。
3.除了損失、費用、賠償、權利主張被歸類為交易所的故意過失,重大疏忽、不良信用、欺詐和犯罪行為以及其他在規則中提到的情況,交易所對從以下產生或相關的任何對損失、費用、賠償(包括直接、間接、因果性和懲罰性賠償)、權利主張的要求都不承擔責任。
(a)因以下原因而產生的個人受傷、醫療及死亡。
(i)使用或利用交易所的設備和服務,無論服務或設備是交易所還是第三方提供的。
(ii)設備和服務的中斷、故障或無效,無論服務或設備是交易所還是第三方提供的。
(iii)交易所進行的任何訴訟和破產。(b)在對交易所交易的期貨契約和期權契約計算或散布實時、收盤、清算價格、價值、執行報價或其他信息中出現的錯誤、遺漏和延遲。
(c)數據轉發和終端的使用、以交易所名義、由交易所指定的報告權威機構、包括但不僅限於關於期貨契約和期權契約的交易報告、報價和其他信息、直屬價值和相關數據的報告、以及在與數據相關的使用,交易所對這些數據不承擔明確或暗指的擔保,包括但不僅限於:
(i)獲得的結果數據
(ii)對特定目的或使用的可購買性或恰當性
(d)任何在完成、執行、操作、維持、使用或無力使用部分或全部交易所系統及用宋支持相關的交易所系統的服務和設備過程中的中止、錯誤、中斷、終止或其他原因,無論服務或設備是交易所還是第三方提供的。另外,交易所對交易所系統提供信息的錯誤或不準性不承擔責任,對於由於未經授權的方法或任何個人濫用交易所系統而造成的損失、傷害或賠償也不負責。
(e)上述的對責任和拒絕的限制應當是這些規則中其他責任限制條款的附加,規則應控制他們的不一致性程度。
(f)規則中提到的責任限制不能運用到或者說影響到對原告或交易所違反商品法和規章的權利或法律救濟上去。
4.任何原告在任何法院對交易所提起訴訟或相似起訴並且敗訴,除了承擔交易所的法定費用,還應當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所所有因應對訴訟或起訴而發生的合理費用和開支,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5,原告接受和服從於位於紐約城和紐約州的州法院和聯邦法院的管轄。除了在紐約州的法庭之外,不能對交易所進行任何起訴。對原告免除個人服務,接受將已註冊或已證明的信寄到原告最近提供給秘書處的地址的服務。規則中的任何條款都不能影響到交易所以法律允許的形式提供法律程式服務,也不會影響到交易所在任何管轄法院對原告提起訴訟或進行起訴。
6.交易所和原告之間擁有免除對訴訟或起訴由陪審團審判的權利。在法律允許的程度上,在訴訟和起訴中,對原告免除懲罰性的損失賠償、因果性損失賠償、多重損失賠償和律師費用。
7.規則應根據紐約州的法律進行解釋和執行,並不與其他法律相牴觸,除了聯邦法律預先規定的牴觸程度外。規則的每條規定在法律上應視為獨立的,與其他條款相區別的。如果規則中的任何條款被視為無效,此條款將不會影響其他條款的合法性和法律上的執行性。
2.44會員間的糾紛
任何涉及交易所交易關係的會員、清算會員、許可的持有者、電子交易者、NYMEXACCESS系統的操作者和職員,對於交易關係而產生了不能解決的糾紛,應當做出最為迅速可行的行為,以緩解和限制交易或關係對任何一方的損害程度。這裡有一個可以爭論的假定就是這種緩解行為是不被產生糾紛的交易或關係相關的責任所認可的。
2.45保留
2.46保留
2.47保留
2.48保留
2.49保留
2.50會員資格的轉讓
(A)會員只能將他的會員資格的所有權轉讓給相同分部的會員或選舉會員,允許按以下方式轉讓。
(i)根據規則2.52銷售會員資格。
(ii)作為獎賞的禮物,但捐贈人和受贈人必須是同一家族的成員(如夫婦、父母、孩子、兄弟姐妹、祖父母、孫子孫女)。
(iii)法律執行。
(iv)銷售,但買賣雙方必須是同一家族的成員(如夫婦、父母、孩子、兄弟姐妹、祖父母、孫子孫女)。受讓人在交易所的會員記錄完成轉讓登記,會員資格所有權的轉讓應當有效。
(B)會員可以保留會員資格的所有權,通過租賃或ABC協定,將其在中提及的特定權利或義務轉讓。權利與義務的轉讓應與租賃或ABC協定的有效期和終止日一致。
(C)交易所將視交易所會員記錄上登記的會員資格的人為會員資格的唯一持有人,儘管ABC協定的條款和條件是依據持有會員資格的人。除了在細則和規則中提及的,任何其他人都一定不能實現對會員資格的權利主張和利益,不論交易所是否通知過這種據說的權利主張和利益。
2.51會員資格轉讓的程式
(A)如果一個會員希望轉讓他的會員資格的所有權,轉讓人應當向會員部門提交轉讓意向通知書,由轉讓人或者他的法律代表執行。轉讓意向通知書應該包括席位識別號、轉讓預期有效日和提議的受讓人名稱。在收到會員的會員資格轉讓意向通知書後,會員部門應當通過張貼10天的轉讓意向通知書,立即通知交易所的全體會員。
(B)只有滿足下列條件,會員才能轉讓會員資格的所有權。
(i)應向交易所支付的所有應付款、稅款、罰款、罰金和其他應付款(包括但不僅限於席位費、辦公室租金和電話費)都已支付完畢。
(ii)(a)所有產生於交易所交易或與其相關的會員權利主張或者是在交易所給全體會員轉讓意向通知布告的十天內上報會員部門的會員權利主張都已經解決或撤銷。
(ii)(b)在上面(ii)(a)中提到的條件不能適用到會員公司的權利中,會員公司依照ABC協定是做為提議的轉讓會員資格的受益人。
(iii)受讓人支付給交易所的轉讓費用金額是可由交易所適時訂立的。然而,如果會員購買一個會員資格是出於將它轉讓給其他會員或選舉會員的,並將轉讓意向通知檔案送交其他會員或選舉會員,則轉讓給其他會員或選舉會員不被要支付轉讓費用。
(C)雖然(A)和(B)對此有所提及,但會員資格所有權的轉讓還是可能會受以下幾點產生影響
(i)在被轉讓的會員資格所在的交易所里,轉讓人擁有和持有的會員資格多於1個。
(ii)轉讓人在交易所認證的賬戶中的可付交易所的存款金額,與權利主張的金額相同,其中包括支付成本和律師費用的合理金額。可用存款來結清清算過的權利主張、未經清算的權利主張(金額由交易所決定)、假設這些金額不高於會員資格最後的賣出價或買報價。交易所應當保留這些賬戶,直到收到轉讓意向通知書的10天后或在10天張貼通知內所有上報的權利主張都解決後(取兩者中較早的日期),也可直到上述特定的轉讓人在交易所存入在10天內上報的權利主張的所有金額等同的存款後。
(D)正在接受交易所的紀律性起訴和調查的承租人依照會員資格租賃,可以在租賃終止時,將他被授予的權利和義務轉讓回出租人,雖然紀律性行為仍然存在。並且要做到以下幾點。
(i)承租人要服從交易所的管轄,個人要對與起訴和調查相關的評估罰金負責。
(ii)對於交易所採取任何執行他們權利的行動,承租人應當被相信已經同意紐約郡的紐約州法院的司法管轄。
(iii)在承租人滿足規則2,23的財務要求,維持了他交易賬戶中的淨資產價值的情況下,這些資金應當
(1)凍結直到調查結束或程式完畢。
(2)用來支付交易所全部或部分補償罰金。
(3)直到收到交易所符合性部門發出的對承租入主要清算會員的批准才能解凍。
(E)在租賃終止時將會員資格的權利和義務轉讓回出租人,但對承租人的涉及承租人任何未決的紀律性調查和起訴、因承租人行為引起的任何起訴、在未決起訴中的任何違反行為交易所仍將繼續對其的管轄權。出租人對承租人的紀律性罰金的支付不應當負有責任或義務。承租人對於因調查和起訴產生的紀律性罰金繼續負有責任個人責任。
(F)除了(D)部分提到的情況,承租人可以在席位轉讓的時候收到他交易賬戶中所有的資金,假設他的存款是會員資格部門的保付支票或者是從清算會員賬戶開取支票的話,對NYMEX分部的承租人來說要應付S50,000給交易所。
(G)根據規則2.52出售的會員資格可以轉讓給購買者,可以免除對權利主張的要求儘管在(B)中已經進行了。根據本規則(C)(ii),要求的收益部分不能進行分配,直到細則858中的所有權利主張都解決。
2.52購買和銷售會員資格的程式
(A)所有購買和銷售A類會員資格,除了依照規則2.50(C)(Vi)的購買和銷售,都必須通過秘書處進行,需要保留買賣報價的檔案。想買賣會員資格的個人需要向秘書處提交一份書面的報價。
(B)從交易所購買A類會員資格的成本可有交易所適時修訂。
(C)要根據細則861的規定,分配銷售任何會員資格的收益。
2.53選舉會員獲得會員資格
(A)每個選舉會員會造成在選舉會員的45天之內對選舉會員的會員資格的轉讓,在這段時間內,應當同意細則和規則從而發誓遵從細則和規則及其修訂本。
(B)選舉會員不能遵守(A)中的要求,他的選舉就會無效,除非董事會出於任何理由將遵守的時間延長。
2.54提交轉讓意向通知書的效力
在提交關於轉讓他的會員資格通知書的當天,擁有唯一會員資格的會員將不在擁有場內交易權利。
2.55對購買的會員資格進行支付
除了依照規則2.50(C)(vi)的購買和銷售,購買所有A類會員資格的成本必須由購買者存款在交易所,以購買者的名義電子劃轉,或者在購買會員資格後的兩天內,可以通過支票從清算會員的賬戶中提款。交易所在根據條款和規則會員資格的轉讓完成後,以支票方式支付銷售人。
2.56交易所資助A類會員資格和COMEX會員資格
(A)對於已經是A類會員、COMEX分部會員或交易所許可持有者(依照規則2.56至少距提交申請一年以上)的個人購買第一個A類會員資格成本的60%,交易所可根據席位資助計畫對其進行資助。另外,對A類會員或COMEX分部的會員如已經售出他們僅有的會員資格也適用,他們也能獲得購買另一個A類會員資格和COMEX會員資格成本的60%的資助,但個人必須是A類會員或COMEX分部會員(依照規則2.56至少距提交申請一年以上),可以是在規則2.60中ABC協定下的A類會員資格和COMEX會員資格的承租人或持有人。要獲得資助,個人必須完成並提交秘書處一份經交易所認可的申請書。董事會根據委員會的建議,做出合格的決定和批准。董事會有最後決定權。
(B)在董事會批准和發出了貸款證明後,借款人應當執行經交易所認可的資助協定和相關的檔案。
2.57保留
2.58保留
2.59保留
2.60雇員被資助的會員資格
會員或會員公司可以資助會員或會員公司的優秀雇員或負責人購買會員資格。做出的資助協定必須依照會員資格委員會認可的約定,並必須提交秘書處。
2.61資助協定的條款
資助協定至少要包含以下條款和條件。
(i)會員或會員公司必須服從對會員的權利主張和有效的和被證明的其他會員或會員公司的權利主張。
(ii)持有會員資格的A類會員必須同意不對會員資格進行銷售、轉讓或其他抵押,除非經提供資助的會員或會員公司的同意,同時也要同意經授權的會員資格的銷售收益作為提供資助的會員或會員公司的財產。
(iii)如發生下列狀況,則協定必須終止。
(a)提供資助的會員或會員公司停止或將停止意向通知書交給了會員或會員公司。
(b)被資助的會員不再是會員或會員公司的雇員。
(iv)只有經會員資格委員會批准,協才有效。
(v)協定必須詳細規定在在資助協定終止時會員資格的處置協定。
(vi)協定應當說明在出現有關協定的爭論性問題時,他的協商、解釋或終止必須根據規則第5章的條款進行仲裁。
2.70會員資格的交易權利的出租
(A)會員可以依照交易所規定方式的協定向另一個會員或選舉會員出租會員資格的交易權利,假若會員資格受制於規則2.56下的未結清席位資助協定則不能出租,出租協定的副本必須提交會員部門和承租人的主要清算會員。
(B)除了在規則2.60中提及的,出租可以包括會員對任何會員資格的轉讓,轉讓的會員可以保留會員資格的所有者權益、保留會員格升值或貶值的權利、及保留重新獲得會員資格的權利。
(C)已刪除
(D)會員(出租人)對他的最後一個或僅有一個會員資格的交易權利進行出租,則他沒有資格對他執行的交易賬戶使用會員費率。會員對他在NYMEX分部的最後一個或僅有的一個會員資格的NYMEX交易權利進行出租,則他沒有資格(i)成為董事會成員,除細則或契約有其他規定外(ii)不能收到給予NYMEX會員的人壽保險和殘障保險福利。然而將關於他所有或任何的會員資格的所有或任何的交易權利進行出租的NYMEX會員,被授予接受以下分配的正當份額的資格(i)在交易所的收入、資產和收益(ii)在交易所發生清算、解散或終結時,在交易所的資產。會員(出租人)對他的最後一個或僅有的一個會員資格的交易權利進行出租,在各個交易所分部出現的時候,不應當被授予下訂單、與場內會員或場內職員直接聯繫或執行任何期貨或期權契約的資格。(除非註冊成為職員,可以傳達客戶的訂單以被執行)
(E)儘管沒有任何與(D)相反的規定,在NYMEX分部出租常規交易權利的這段期間,權利的承租人(常規交易權利的承租人)應當被授予成為董事會成員、收到給予NYMEX會員的人壽保險和殘障保險福利及在常規交易時間時段內對他賬戶執行的交易使用會員費率的資格。
(F)保留
(G)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可以在細則和規則允許範圍內,經董事會決定成為交易所委員會會的成員。
(H)所有的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必須遵從於董事會適時決定的應付款和稅款。
(1)常規交易權利的承租人不能被授予除規則2.70明確提出的其他權利資格。承租人的擔保人在滿足了擔保條款的情況下對出租人對承租人的權利主張沒有保障的權利。出租人應當對於在租賃期間承租人的擔保人沒有滿足的發生的權利主張繼續他的個人責任,如承租人沒有支付的紀律性罰金以及其他沒有完成的對交易所或會員的財務責任。
2.71出租協定的條款
(A)會員資格出租協定必須應當至少有以下條款
(i)關於承租人死亡,在協定中有到期條款或其他終止事項,則協定應當終止。協定雙方應立即將書面通知上交會員部門。
(ii)無論是出租人還是承租人都不允許在出租協定期間出售或轉讓已出租的會員資格,除非在協定中有特別規定。
(iii)在承租人被選為會員之前,協定無效。
(iv)協定終止或依照規則2.51不能限制的轉讓終止事項與出租會員資格相關的權利和義務將自動從承租人處轉讓回出租人處。
(v)在出租協定期間內,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被授予規則2.70中所列的會員資格權利。
(vi)在出現有關協定的爭論性問題時,他的協商、解釋或終止必須根據規則第5章的條款進行仲裁。
(vii)在相同分部中因交易而產生的對交易所、會員和會員公司對出租的會員資格的權利主張仍沒有被滿足,對於出租人和承租人來說,不會對自動轉讓與出租的會員資格相關的權利和義務產生作用。
2.72對出租人和承租人的通知要求
(A)出租人應提交秘書處提議的出租協定的書面通知或在提交秘書處出租協定的至少10工作日前提交更新版本。
(B)會員資格的出租人或承租人,如不打算更新出租協定,在租賃協定終止的至少10個工作日前,將合適的相關事實的書面通知上交秘書處。
2.73對唯一的會員資格進行出租
(A)擁有一個會員資格的會員可以在任何時候將會員資格出租,然而,擁有一個會員資格的會員將他的會員資格的權利授予了會員公司,則不能在任何時候將會員資格出租。
(B)出租了他唯一的會員資格的會員,要在出租終止時尋求重新獲得會員資格的權利,被要求提交會員資格申請的檔案,除非會員資格委員會主席根據自己的判斷決定的其他情況。可以被免除規則2,02到2.08的條款規定。
2.73A特定的先前轉讓的最後一個或唯一的會員資格的轉回
在規則有效日前,在交易所的記錄上有以前的會員將最後一個或唯一的會員資格轉讓給現在的會員,但不能向交易所滿意地證明他仍然繼續持有會員資格的所有權,則他應當擁有在賬簿上以自己名義轉回會員資格的權利,其中記錄是指在1996年12月31日之前的。假設這些以前的會員使用會員資格是符合交易所規定的,而且目前也符合會員資格的所有標準及執行了交易所指定的形式和協定。依照此規定轉回會員資格的以前會員應當將會員資格立即出租,儘管有管規則2.73(a)的條款規定。同己故的以前會員屬於同一家庭的會員(如夫婦、父母、孩子、兄弟姐妹、祖父母、孫子孫女),持有以前由以前會員所持有的會員資格的所有權可以根據此規則,以自己的名義轉讓會員資格。
2.74保留
2.75Eurotop100許可計畫
(A)許可的性質
交易所應當授權和發出交易許可來對持有者進行授權,使他們能夠進行Eurotop100期貨和期權契約的交易(簡稱Eurotop100許可)。
(B)交易限制
(1)每個Eurotop100許可只能夠授予持有者(即Eurotop100許可的持有者)對Eurotop100期貨和期權契約的場內交易權利。
(2)Eurotop100許可應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i)個人Eurotop100許可,是發給Eurotop100許可的持有者(即Eurotop100許可的個人持有者),讓其用個人賬戶進行交易。如個人受僱於COMEX分部的會員或會員公司,則用COMEX分部會員公司的客戶賬戶進行交易。
(ii)公司Eurotop100許可,是發給擁有公司Eurotop100許可的公司的(即公司Eurotop100許可的擁有者),任命這些公司為Eurotop100許可的持有者,讓其用公司財產(包括Eurotop100許可的持有者的會員公司僱主酌個人和房產賬戶)和公司Eurotop100許可的擁有者(公司Eurotop100許可的持有者)的客戶賬戶進行交易。
(3)每個個人Eurotop100許可的持有者和公司Eurotop100許可的持有者可以身體上進交易場,在交易場,Eurotop100期貨和期權契約被單獨分派。執行Eurotop100期貨和期權契約進行交易的賬戶只能是:
(i)Eurotop100許可的持有者自己的賬戶或者在個人Eurotop100許可的情況下,如今人受僱於COMEX分部的會員或會員公司,則為COMEX分部的會員或會員公司的客戶賬戶。
(ii)公司Eurotop100許可的擁有者或其客戶的賬戶。
(4)對Eurotop100許可的持有者來說,Eurotop100期貨和期權契約的清算費用可免除。
(C)對細則牙口規則的依從每個Eurotop100許可的持有者和每個公司Eurotop100許可的擁有者以及他們各自的代表和雇員都應受制於和依從於所有NYMEX分部和COMEX分部適用的對會員都有效的細則、規則、規章和決議,除交易所董事會認為不適用的除外。
(D)紀律性起訴
每個Eurotop100許可的持有者和每個公司Eurotop100許可的擁有者以及他們各自的代表和雇員都應與會員受制於相同的紀律性司法管轄和起訴。
(E)仲裁
每個Eurotopl00許可的持有者以及他們的代表和雇員擁有交易所仲裁規則中所提及的所有會員的權利,也應當遵從規則中所有會員義務。
(F)權利的限制
除了規則2.75C賦予的特定權利以外,Eurotop100許可不能無限制的授予Eurotop100許可的持有者和公司Eurotop100許可的擁有者任何會員資格的權利,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投票
(2)對公司授予會員資格
(3)參與任何會員福利計畫
(4)參與交易所任何資產的分配
(5)成為交易所董事會成員
(6)成為COMEX管理委員會成員
(G)許可持有者的資格
(1)除了在此提及的,Eurotop100許可的申請人必須滿足COMEX分部常規會員的會員資格的同樣標準,服從與規則的條款。另外,每個公司Eurotop100許可的擁有者必須是交易所任何分部的會員公司。
(2)在要符合會員資格的要求之外,根據執行委員會、會員資格委員會和董事會的判斷,Eurotop100許可的申請人必須能夠有能力進行一定的交易量,從而能夠提高Eurotop100期貨和期權契約市場的流動性,或者必須能夠對Eurotop100期貨和期權契約市場的發展做出貢獻。在計畫過多的情況下,交易所保留對優先頒發Eurotop100許可給資本雄厚的個人或公司的權利。
(H)許可持有者的擔保要求
(1)每個個人Eurotop100許可的持有者在不遲於他的Eurotop100許可有效的那天,以交易所指定的形式,擁有和保持一個被授予資格的擔保人的擔保。對於在交易所的交易而產生的個人Eurotop100許可的持有者的所有義務作為個人Eurotop100許可的持有者的主要清算會員。個人Eurotop100許可的持有者的主要清算會員進行的無限制擔保,除了董事會規定的外,與依照COMEX規則4.13進行的對場內會員的無限制擔保賦予的權利、義務,限制和程式都是一樣的。
(2)每個公司Eurotop100許可的持有者在不遲於他的Eurotop100許可有效的那天,以交易所指定的形式,擁有和保持一個被授予資格的擔保人的擔保。對於在交易所的交易而產生的公司Eurotop100許可的擁有者和公司Eurotop100許可的持有者的所有義務作為Eurotop100主要清算會員。公司Eurotop100許可的擁有者和公司Eurotop100許可的持有者的主要清算會員進行的無限制擔保,除了董事會規定的外,與依照COMEX規則4.13進行的對場內會員的無限制擔保賦予的權利、義務,限制和程式都是一樣的。
(i)清算會員的授予資格
為了清算會員決定是否遵從了COMEX規則7.03加上的對淨流動資產的要求,授予Eurotop100許可資格應視同場內會員資格的授予。
(J)獲得許可的程式
(1)個人。個人Eurotop100許可的申請必須向交易所提交一份交易所指定形式的申請,同時要交納$250檔案費,和執行一份個人Eurotop100許可持有者協定。申請Eurotop100許可是不需要成本的。每個申請人必須要由良好信譽的會員進行擔保,會員要以申請人的名義提交個人Eurotop100許可的申請和一份擔保人聲明。
(2)公司。在公司Eurotop100許可的情況下,每個公司Eurotop100許可持有者和公司Eurotop100許可擁有者的申請人必須向交易所提交一份交易所指定形式的申請,同時要交納$250檔案費。申請Eurotop100許可是不需要成本的。公司Eurotop100許可持有者和公司Eurotop100許可擁有者的申請人應共同地執行一份公司Eurotop100許可持有者協定。每個申請人必須要由良好信譽的會員進行擔保,會員要以申請人的名義提交公司Eurotop100許可的申請和一份擔保人聲明。
(3)會員資格委員會應當檢查每份申請,尋找被認為是相關的其他信息,在面試完申請人和他的擔保人後,向董事會提交申請並附上同意與否的建議。
(4)同意Eurotop100許可擁有者的申請需要經過同意會員資格申請一樣的董事會的贊成選舉。
(5)在通知申請人他的申請經過董事會批准後,秘書應立即向他和他的擔保人發出書面通知。
(6)經董事會批准後,Eurotop100許可立即生效,要滿足對經紀人的培訓要求,並開始在交易所進行Eurotop100期貨和期權交易。
(K)許可的數量
交易所可以發出20個Eurotop100許可。(1)許可的期限。所有Eurotop100許可在第一個Eurotop100許可持有者的Eurotop100許可生效的那天(生效日)起24個月或到期後,會自動對Eurotop100期貨和期權契約交易量最高的4個Eurotop100許可持有者延長一年。然而,如果出現4個或多個Eurotop100許可的持有者的交易量不分勝負,則權利將會給予持有信貸額度(在規則2.75C的(M)(2)中進行定義)較高的一方。
(M)許可的保留
(1)交易要求
(a)出勤。從持有人的許可生效日開始起,每個Eurotop100許可持有者應進行的Eurotop100的期貨和(或)期權契約的每個月的天數不應少於此月Eurotop100的期貨和期權契約的交易天數的70%。
(b)交易量。在從生效日開始的每30天的期限里(Eurotop100許可期限),Eurotop100許可持有者應達到的平均最小交易量為Eurotop100的期貨契約每月全部交易量的1.5%
(2)與許可相關的信貸量。對Eurotop100許可來說,每個Eurotop100許可應當由交易所進行貸款,期限為Eurotop100的期貨契約場內交易的天數,金額為Eurotop100期貨和期權契約交易的數量。
(3)交易表現的監管。在每一Eurotop100許可期限,Eurotop100許可的交易表現應當由交易所進行監管和評價,來決定是否符合上述規則2.75C(M)中所列的表現標準。
(4)撤銷
(a)如果在Eurotop100許可的任何期限中,Eurotop100許可持有者不能達到上述規則2,753(13)中所列的表現標準,他可能會收到一份警告信。如果Eurotop100許可持有者中Eurotop100許可條款任何第二次不能達到上述表現標準,NYMEX執行委員會可以撤銷Eurotop100許可。
(b)如果Eurotop100許可持有者不能符合規則2.75C(B)中的交易限制,NYMEX執行委員會可以撤銷Eurotop100許可。
(N)許可的轉讓。對Eurotop100許可的轉售或轉讓將不會被許可。
(0)泊車津貼
如果Eurotop100許可持有者達到規則2.75C(M)中所列的表現標準及交易所施行的條款和條件,則有資格得到每月S150的泊車津貼。
2.76在死亡後會員資格的轉讓
(A)對於出租人的死亡,協定沒有規定租賃的終止,已故會員的會員資格所有權的受益人應當受制於協定,應當轉讓他(她)的財產,假設在租賃中已故會員的權利和義務都進行了出租。在會員死亡後,沒有新的租賃或現有租賃的的延長。
(B)已故會員的會員資格在交易所執行期限不能超過兩年,從會員死亡之日起。在這兩年到期的肘候,如果己故會員的會員資格沒有根據規則2.77進行銷售或轉讓,根據交易所會員資格的轉讓規則,董事會應當命令已故會員的會員資格按當前買報價出售,
2.77會員死亡後,在同一家庭中的轉讓
(A)已故會員的會員資格可以在規則2.76中規定的期限內轉讓給同一家庭的成員(如夫婦、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孫子孫女),假設受讓人是會員或選舉會員。然而關於在規則2.56下的會員資格資助,除非只有按照根據交易所的細則、規則及資助協定償還了貸款後,轉讓才正式生效。
(B)如果發現轉讓給的家庭成員不符和選舉成為會員的資格,因為他(她)不符合規則2.00(A)中最小年齡的要求,則經交易所批准,已故會員的法律代表人以己故會員遺產的方式保留會員資格直到受讓會員資格的成員達到規則2.00(B)中最小年齡的要求。
2.78保留
2.79保留
2.80會員資格的否定程式
(A)如果出現會員資格委員會向董事會提出不同意會員資格申請的建議的情況,董事會應當指定由三個無利害關係的董事會成員成立一個專門小組,來聽取原因並做出建議性決定以供董事會考慮。
(B)會員資格委員會應當同符合性部門對其不同意的理由進行溝通,然後,會員資格委員會應與符合性部門合作,來提供支持不同意建議的證據。
(C)在會員資格委員會的不同意建議與董事會交流的10天后,符合性委員會應當以規則8.04(A)的方式向申請人發出和提供會員資格否定建議的通知,通知應當指出建議根據的舉動、行為並告知申請人以下事項。
(1)他有對他的申請發表申訴的機會。
(2)他必須以書面的形式請求申訴,並在受到通知的10天內,將會員資格否定建議的通知的回函檔案提交給符合性部門和秘書。
(3)沒有及時提交回函和申訴請求的,將會造成退回會員資格申請的結果。
(D)根據通知書中的主張,申請人的回函應當申明他對要求回復的問題是承認、否認還是確實缺少足夠的信息以及在杜申訴中申請人將要倚賴的關於緩解和修覆信息。在回函表明申請人對要回復的問題缺少足夠的信息則被認為是對主張的否認。
(E)懂事專門小組可以在聽證會之前,決定申訴程式。假定下列程式都會適用於每個案例。
(1)符合性部門代表會員資格委員會,做為其的辯護律師。
(2)申請人可由辯護律師代表,或者他自己選擇的代表人。親自或通過代表律師或其他代表人提出人證或物證,也可以是反問對方證人。
(3)通常的證據規則可以不再適用,董事專門小組根據自己的判斷接受或拒絕證據。
(4)應當有整個過程的速記筆錄。
(5)會員資格否定建議的通知,回函、速記筆錄、文本證據和其他材料都應由雙方上呈給董事專門小組,最終構成申訴記錄。
(6)符合性部門應承擔證明會員資格不合適的責任。
(7)會員資格不合適的調查可以作為過程記錄中的證據。
(8)在申訴之礦申請人在交易所的的控制下,有檢查所有賬簿、檔案和其它有形證據的資格。
(i)在起訴的時候,要依靠符合性部門。
(ii)必須是與申請相關的。
(9)被傳喚作為申訴中人證的任何個人,受交易所的管轄,就必須出席申訴會給出證明或證據。
(10)懂事專門小組擁有對任何屬於交易所管轄並其的行為阻止了申訴的進行的個人強征罰款的權利。
(F)在申訴結束或雙方簽署申訴後備忘錄的最後一天后的30天之內,董事專門小組發布建議性決定。建議性決定應當向董事會報告以下事項。
(1)會員資格否定建議的通知和回函中主張的概括。
(2)申訴中產生的證據的概括。
(3)根據會員資格否定建議的通知,對雙方的發現和結論
(4)向董事會提出是接納還是拒絕會員資格的建議。懂事專門小組進行的綜述。
(G)至少在下次董事會召開的10天前,建議性決定應當以規則8.04姐)所列的方式提供給申請人。至少在會議的5天前,申請人可以向董事會提交關於董事專門小組的備忘錄。
(H)除非有其他好的理由,在董事會上,董事會應當考慮申請人獲得會員資格的問題,並且根據檢查董事專門小組的建議性決定和申請人的備忘錄,在會議後的5天內發布書面決定。決定是關於申請的,包括董事會對於是否決定承認申請人的會員資格做出調查結果和結論。董事會做出的決定為交易所的最後決定。紐約商品交易所委員會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