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介紹
國際音樂理事會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下屬機構。1949年1月成立,總部設在巴黎。其宗旨在於促進國家之間的音樂傳播和音樂信息交流;全力支持現代作曲家,幫助青年音樂家;提高大眾、特別是青年的音樂鑑賞能力;保護文化遺產,豐富人民生活。 理事會每2年召開一次大會,選出執行委員會,包括一名主席,三名副主席和一名秘書長,下設6個地區秘書處。出版刊物有《國際音樂理事會報》,《音樂世界》(季刊),中國於1979年參加該組織。國際音樂理事會第32屆大會暨第2屆世界音樂論壇於2007年10月16日在北京落幕,會議圍繞音樂的發展和發展中的音樂、智慧財產權、多樣的音樂以及音樂的未來4個論題展開深入討論。在此次論壇中,“全球化”和“數位化”成為被提及最多的兩個辭彙,這兩個辭彙成為4個論題得以展開的背景。主要宗旨
世界音樂論壇的宗旨是搭建一個獨一無二的舞台,讓來自世界各地的各音樂領域內、植根於各色各樣音樂文化中的藝術家、學者、決策者和其他舉足輕重的活動家齊聚一堂,交流經驗,探討關乎音樂未來與未來音樂的各種挑戰。世界音樂論壇是代表世界各地從事音樂製作、音樂傳播和音樂推廣等事業的國際音理會會員的最高講壇,他們在此相聚,與那些工作在與音樂直接或間接相關的領域的同仁交流互動。所有文化藝術領域的從業者都清楚地意識到,要實現我們的目標,必須仰仗與各界人士的合作——例如政界、科技界、法律界、教育界、尤其是商業界。世界音樂論壇為純粹的音樂世界與包括音樂界在內的更廣闊的世界之間試探性的接觸提供了獨一無二的機會。國際音理會的使命是基於《世界人權宣言》中所強調的人人享有自由表達權利這一精神。國際音理會認為,音樂是人們表達思想和進行交流的最得力的手段之一,而大家的奮鬥目標就是實現音樂表達的無限自由。國際音理會確定了五項權利,大家認為這些權利是實現上述自由的前提條件。在此歷史性時刻,國際音樂理事會重點關注音樂與發展的關係—亦即關注作為開放、可持續和民主的社會的發展進程中一個重要元素的音樂,以及音樂生活賴以存在的基礎(音樂文化的擁有者可以從事並弘揚這一事業)。根據大家的考察、研究和會員的報告,認為世界上很少有社會能充分了解他們的音樂文化的潛在價值,如何利用其音樂文化,以及如何滿足其音樂文化的發展需求。國際音理會的使命是基於《世界人權宣言》中所強調的人人享有自由表達權利這一精神。國際音理會認為,音樂是人們表達思想和進行交流的最得力的手段之一,而我們的奮鬥目標就是實現音樂表達的無限自由。國際音理會確定了五項權利,大家認為這些權利是實現上述自由的前提條件。
機構方案
全球化一個最顯而易見的好處就在於各民族音樂的相互借鑑與交流。與會演講人、網路音樂先鋒代表達格芬·巴赫的觀點表現的就是對全球化趨勢的一種鼓勵和歡迎。他把開發中國家的音樂產業在全球化趨勢下面臨的機遇形象地稱為“蛙跳機遇”。這種“蛙跳”來自於對已開發國家音樂產業的借鑑和新技術的採用。其中已開發國家在音樂產業領域對開發中國家的幫助基本是與會代表大都贊成的,但這一觀點背後潛伏的危機也同樣得到了積極的反思。國際音樂理事會主席理察·萊茨認為,開發中國家的音樂就其豐富性而言,並不亞於已開發國家,然而已開發國家的音樂產業明顯走在前列,已開發國家介入開發中國家音樂產業無可厚非,但問題在於這種介入能否讓開發中國家音樂家的創造性得到發揮而不是抑制。人們有理由擔心出現這樣的局面:已開發國家對開發中國家的幫助到頭來使得開發中國家成為音樂被動的接受者,而不是積極的創造者。理察·萊茨的擔心代表的是全球化所帶來的另外一種影響。音樂產業的逐漸形成或許會瓦解全球音樂的多樣性。音樂產業所帶來的統一標準會讓不同的音樂形態削足適履。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傳統創新、文化表現形式及文化遺產司司長溫德·溫德蘭將這一現象稱之為“把方的東西放進圓的洞裡”。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與促進文化表現形式多樣性公約》就是官方對音樂多樣性遭到破壞的積極應對。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北京辦事處文化項目專家比阿特麗斯·卡爾頓介紹,該公約制定的目的是給予各國一定的空間,允許其制定和實施他們認為必要的措施來保護和促進他們領域內多樣性的藝術表達,並推動文化發展。文化多樣性國際組織執行董事加利·內爾表示,這一公約更多強調成員國的權利而不是義務,因為這一公約致力於成為成員國藝術家的文化護照,讓每個成員國藝術家的藝術得到尊重和交流。而遍布世界各地的民間組織也在為維護音樂多樣性做出各種嘗試。
亨利克·麥劉斯是瑞典Spiritus Mundi文化協會的發起人,這一協會為非政府組織,他們希望找到一種工具減少西方媒體對阿拉伯音樂的負面影響,維護音樂的多樣性。著名詞作家陳哲介紹的“土風計畫”旨在運用“活化傳承”的方式保護多樣性的文化,他們的理念是:強調傳承行為的主體應為文化的持有者,而非外界、文化人或保護者。而福建師範大學音樂學院教授王耀華介紹的南音研究團體,對南音的保護同樣在維護音樂多樣性中做出努力。
機構論壇
論壇從另一個讓人印象深刻的辭彙是數位化。數位化同樣是一把雙刃劍,它為音樂帶來好處的同時又帶來危害。國際音樂家聯合會執委亞提·萬提南表示,數位化網路是公眾接觸音樂最好的媒體,它消除了地理、經濟的限制,使每個人都能分享音樂。但在人們越來越容易接觸音樂的同時,音樂家的權益日益需要得到保護,兩者的平衡正是數位化時代面臨的最大問題。解決這一問題的途徑在於智慧財產權逐漸受到重視,而在網際網路如此發達的背景下,智慧財產權的維護更多地依賴於網路技術的提高。正如電子前沿基金會國際協調官員丹尼·奧布萊恩所說,大家沒有辦法讓網際網路停下來進行再造,這種由技術提升所帶來的麻煩或許只能依靠技術再一次提升去解決,這一技術可以保證每一次複製都能得到相應的報償。而這種付費方式,或許並不會如人們所想的得到消費者一概的抵制,這一技術還要考慮的問題在於,如何保持消費者的消費熱情。數位化發行和新媒體專家斯科特·科恩認為,這一技術應首先滿足消費者的需要,而不能成為消費的障礙,否則與音樂的初衷是背道而馳的。這次論壇所討論的問題或許只觸及了問題的冰山一角,但論壇的目的也並不是在於完成一個成熟的方案,然後一勞永逸,而在於在全球化和數位化來臨的時候,讓世界各地的音樂人、音樂管理者相互了解,平等對話,提出問題,得到反思,然後逐步解決問題,從而維護音樂的多樣性,保障音樂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音樂的健康發展。
中國之行
國際音樂理事會第32屆大會暨第2屆世界音樂論壇2007年在北京開幕。這是國際音樂理事會大會第一次在中國舉辦。來自世界各國、各地區的國際音樂理事會成員國代表、國際音樂組織代表、音樂界著名人士、專家以及國際音樂理事會全體成員出席了本次會議。會議將選舉執行理事會和國際音樂理事會主席,舉辦由中外知名專家參與的世界音樂論壇,還安排了多姿多彩的中國傳統音樂演出,以使世界各國的音樂家有機會了解中國優秀的音樂。這次會議由國際音樂理事會和中國音樂家協會共同舉辦。
中國音樂家協會在此間宣布,國際音樂理事會第三十二屆大會暨第二屆世界音樂論壇將於2007年月11日至16日在北京舉行。這是國際音樂理事會首次在中國舉辦。中國音樂家協會常務副主席徐沛東說,中國音樂界德高望眾的前輩,諸如呂驥、賀綠汀、劉光亞、李煥之和吳祖強等人都曾先後在國際音理會擔任榮譽會員、副主席和理事等職,中國音樂家協會一直與國際音理會保持密切合作關係。他表示,此次大會除了將要討論會員事務以外,還將討論很多重要問題,如音樂文化的多樣性、傳統音樂的保護和創新、維護智慧財產權、發展音樂教育及音樂產業等。這些都是中國音樂領域的重要問題。國際音理會主席理察·萊茨表示知道中國有著許多與少數民族有關的音樂,其中有些已是瀕危品種。“令人鼓舞的是,中國政府一貫支持採取行動來搶救和振興這些音樂”,此次中國的東道主亦安排豐富的文藝演出來招待與會者。
發展趨勢
國際音理會正在啟動一個音樂產業開發項目。該項目將積累有關音樂發展的各方面的專業知識並傳授給世界各國的音樂產業。預計至少在開始階段,音樂開發項目將特別關注開發中國家。雖然我們可以預料所有開發中國家的音樂文化都是高度發達的,但是他們在音樂經濟上的發達程度卻往往與這種藝術上的發達程度並不相稱。在已開發國家中,正規的音樂教育往往並不是當務之急。可作為經濟發展的支撐因素以及社群特徵和凝聚力的音樂傳統有可能面臨全球化、城市化和新技術所帶來的威脅。規範音樂產業的法律法規可能已不合時宜或者未付諸實施。音樂產業機構極有可能處於欠發達狀態並且資金短缺。第二屆世界音樂論壇將在接下來的三天內探討這些問題。但是第一次會議將只討論如何在經濟層面上發展作為“創造性產業”之一的音樂,使之能夠支撐其自身及其音樂家和音樂工作者的發展並且成為對國民經濟的一個重要的貢獻者。鑒於音樂已經如此深刻地融入到了數字王國的發展之中,它可以作為開發中國家的技術發展的平台,而後再將這些技術轉化到其它的經濟領域。這一創造性產業模式越來越深刻地影響著我們在發達世界中開展活動的思路。很顯然,發達世界中的音樂經濟已經非常先進,但是其中所包含的結構和程式對發展中世界來說卻是沉重的包袱。由於業已形成的各種阻礙,發展中世界可以更加輕鬆地登堂入室,進而成為發達世界的楷模。音樂產業開發項目研究團隊將追蹤這一進程並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其它項目。要深入研究開發中國家的音樂發展問題的最出色的專家之一。澤里卡·科祖爾-萊特博士在日內瓦的聯合國貿易與發展大會就職。她曾參與過該領域的大量研究工作,其中包括對於加勒比地區音樂產業的全面研究。她撰寫過大量的相關論文,並且在最近與他人共同創作了一部非常精彩的著作:《創造性產業與開發中國家:觀點、選擇與經濟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