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時間
我國於1993年加入ICOMOS,成立了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中國委員會(ICOMOS China),即中國古蹟遺址保護協會。
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ICOMOS)第15屆大會暨國際科學研討會,於2005年10月17日至21日在世界著名古都西安舉行,大會通過了《西安宣言》。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西安國際保護中心,於2006年10月1日在西安成立。
據了解,西安國際保護中心將為世界各地申報世界文化遺產提供諮詢幫助,並積極開展國際文化遺產保護項目的合作和協調工作等,系ICOMOS在世界範圍內設立的惟一業務中心。
組織機構
全體大會
由ICOMOS全體成員組成的最高管理機構,每三年召開一次,選舉執行委員會並制訂下一個三年的戰略計畫和綱領。
執行委員會
是ICOMOS的管理機構。由主席、5位副主席、秘書長、司庫(構成辦公處)及12位執行委員組成,他們代表了世界上的主要地區。執行。
委員會制定規劃和預算,並監督執行情況。它批准建立新的國家委員會和國際學術委員會。
諮詢委員會
由各國家委員會主席及國際學術委員會主席組成。它的職責是向執行委員會提出建議和指導,並舉薦優先項目。
國際秘書處
實施上述各委員會的決議和計畫,負責協調和管理ICOMOS日常工作。其職責包括:為各委員會、會員和公眾提供信息和服務,組織各種會議和研討會,並負責與其他組織的聯絡工作。
會員的權利
★ 參與到國際專業網路組織中來(專家會議,專業工作組,學術交流,培訓計畫等)
★ 獲取國際研討會和講座的信息
★ 接收ICOMOS的通訊
★ 進入檔案中心
★ 優惠購買某些出版物
★ 在全球眾多遺產地和博物館享受減免門票的優惠
主要官員
古斯塔夫·阿羅茲
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主席。
迪努·班巴魯(Dinu Bumbaru)
加拿大人,ICOMOS國際秘書長,本屆大會準備參加秘書長連任競選。其在加拿大為蒙特婁一個致力於《西安宣言》主要起草人之一。
喬拉·索拉教授(Prof. Giora Solar)
ICOMOS財務總監,曾任以色列政府文物管理局保護部主任,1995-2000年3月任蓋蒂保護研究所野外項目負責人,回到以色列後從事地中海地區的野外考古工作。
羅蘭·席爾瓦博士(Dr. Roland Silva)
斯里蘭卡人,ICOMOS名譽主席,1990-1999年當選為ICOMOS第9、10、11屆主席。
卡洛斯·貝爾努教授(CARLOS PERNAUT)
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副主席,阿根廷人,建築師, 建築遺產保護專家,發表過有關遺產歷史及保護等方面的文章和著述。
古斯塔夫·阿羅茲先生(GUSTAVO ARAOZ)
國際古蹟遺址理事會副主席,美國保護建築師,曾在賓夕法尼亞大學和馬里蘭大學歷史保護研究院任教,目前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保護舊耶路撒冷文化遺產諮詢委員會工作。
謝麗登·伯克女士(Sheridan Burke)
澳大利亞人,ICOMOS國際副主席, 從事遺產保護的高級規劃師,1978-1992年澳大利亞新南威爾斯州委員會政策專家,負責州和澳大利亞遺產研究發展項目。1996年起任ICOMOS執行委員會委員。近年的ICOMOS出版物包括《2000、2001和2002年世界遺產瀕危報告》、《ICOMOS道德義務闡述》。
西村幸夫(Prof. Yukio Nishimura)
ICOMOS副主席,日本東京大學教授,專業為建築、城市與建築物規劃、城市景觀規劃。《西安宣言》起草人之一。
克麗斯蒂阿娜·斯繆克勒·拉莫爾女士(Christiane)
法國人,ICOMOS副主席。
雷·邦丁先生(Ray Bondin)
馬爾他人,ICOMOS助理秘書長
道索·辛都先生(Dosso Sindou)
象牙海岸(象牙海岸)人,ICOMOS諮詢委員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