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服裝是一種身份地位的象徵,一種符號,它代表個人的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使人人各守本份,不得僭越。因此,自古國君為政之道,服裝是很重要的一項,服裝制度得以完成,政治秩序也就完成了一部份。所以,在中國傳統上,服裝是政治的一部份,其重要性,遠超出服裝在現代社會的地位……這裡專門製作了中國服飾文化這一專欄,分服侍簡史、男服、女服、民族服飾、戎裝專題五個板塊詳細介紹中國服飾文化!中國服飾的歷史源遠流長,從原始社會、商周、春秋戰國、秦漢、魏晉南北朝、隋唐、宋遼夏金元、明清,到近現代,都以鮮明特色為世界所矚目。服裝是一種身份地位的象徵,一種符號,它代表個人的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使人人各守本份,不得僭越。因此,自古國君為政之道,服裝是很重要的一項,服裝制度得以完成,政治秩序也就完成了一部份。所以,在中國傳統上,服裝是政治的一部份,其重要性,遠超出治服裝在現代社會的地位。
按說服裝,對人類來說,蔽體禦寒是它的首要功能。但是人類服裝文明,自走出了唯一實用目的時代以後,它的功能就複雜了。尤其在中國,自古,服裝制度就是君王施政的重要制度之一。
促使服裝發揮它的功能,達到它天下治的目的,最重要的因素在服色。服色有兩大功能:一是區別身份地位;二是表示所處的場合。古代政府對全天下的人,都有規定的服色,尤其,天子、諸候至百官,從祭服、朝服、公服至常服,都有詳細規定,他們幾乎是穿著制服,因穿制服的人,多屬上層階級,是人們企羨的對象,因此制服服色強烈地影響一般的流行服色。時代不斷變遷,中國文化中不斷加入外來文化,流行服色也會反過來影響制服服色,在這兩種服色文化互相激盪的結果,產主了這段看似變化不大,事實上又有翻天覆地改變的服裝史。古代的服裝,依穿著場合,主要可分為:禮服、朝服、常服叄類,每類又可分幾種,原則是地位愈高的人,得以穿的種類愈多,可以用的顏色愈多。就讓我們看看中國之服裝史吧……
原始社會服飾
戰國時人撰寫的《呂氏春秋》、《世本》及稍晚的《淮南子》提到,黃帝、胡曹或伯余創造了衣裳。從出土文物方面考察,服飾史的源頭,可上溯到原始社會舊石器時代晚期。在北京周口店山頂洞人(距今1.9萬年左右)遺址中,發現有1枚骨針和141件鑽孔的石、骨、貝、牙裝飾品。證實當時已能利用獸皮一類自然材料縫製簡單的衣服。中華服飾文化史由此發端。
距今約1萬年,進入了新石器時代,紡織技術發明,服裝材料從此有了人工織造的布帛,服裝形式發生變化,功能也得到改善。貫頭衣和披單服等披風式服裝已成為典型的衣著,飾物也日趨繁複,並對服飾制度的形成產生重大影響。在紡織品出現之後,貫頭衣已發展為一種定型服式,在相當長時期、極廣闊的地域和較多的民族中普遍套用,基本上替代了舊石器時代部件衣著,成為人類服裝的粗型。新石器時代除有籠統式服裝外,還從一些陶塑遺物發現有冠、靴、頭飾、佩飾。
商周服飾
由商代到西周,是區分等級的上衣下裳形制和冠服制度以及服章制度逐步確立的時期。商代衣服材料主要是皮、革、絲、麻。由於紡織技術的進展,絲麻織物已占重要地位。商代人已能精細織造極薄的綢子,提花幾何紋錦、綺,和絞織機的羅紗。衣料用色厚重。
西周時,等級制度逐步確立,周王朝設“司服”、“內司服”官職,掌管王室服飾。根據文獻記載和出土文物分析,中國冠服制度,初步建立於夏商時期,到周代已完整完善,春秋戰國之交被納入禮治。王室公卿為表示尊貴威嚴,在不同禮儀場合,頂冠既要冕弁有序,穿衣著裳也須採用不同形式、顏色和圖案。從周代出土的人形文物看,服飾裝飾雖繁簡不同,但上衣下裳已分明,奠定了中國服裝的基本形制。
春秋戰國服飾
春秋戰國時期織繡工藝的巨大進步,使服飾材料日益精細,品種名目日見繁多。河南襄邑的花錦,山東齊魯的冰紈、綺、縞、文繡,風行全國。工藝的傳播,使多樣、精美的衣著服飾脫穎而出。春秋戰國時期,不僅王侯本人一身華服,從臣客卿也是足飾珠璣,腰金佩玉,衣裘冠履,均求貴重。古人佩玉,尊卑有度,並賦以人格象徵。影響所及,上層人士不論男女,都須佩帶幾件或成組列的美麗雕玉。劍,是當時的新兵器,貴族為示勇武兼用自衛,又必佩帶一把鑲金嵌玉的寶劍。腰間革帶還流行各種帶鉤,彼此爭巧。男女的帽,更引人注目,精緻的用薄如蟬翼的輕紗,貴重的用黃金珠玉;形狀有的如覆杯上聳。鞋,多用小鹿皮製作,或用絲縷、細草編成;冬天皮衣極重白狐裘,價值千金。女子愛用毛皮鑲在袖口衣緣作出鋒,還有半截式露指的薄質錦繡手套,無不異常美觀。春秋戰國時期的衣著,上層人物的寬博、下層社會的窄小,已趨迥然。深衣有將身體深藏之意,是士大夫階層居家的便服,又是庶人百姓的禮服,男女通用。公元前307年趙武靈王頒胡服令,推行胡服騎射,便於騎射活動。春秋戰國時期的衣服款式空前豐富多樣,不僅表現於深衣和胡服。樂人有戴風兜帽的,舞人有長及數尺的袖子,有人還常戴鴟角或鵲尾冠,穿小袖長裙衣和斜露臂褶的下裳。這些都與多彩的社會生活相關。
秦漢服飾
這一時期的衣料較春秋戰國時期豐富,深衣也得到了新的發展。特別在漢代,隨著輿服制度的建立,服飾的官階等級區別也更加嚴格。秦漢服裝面料仍重錦繡。繡紋多有山雲鳥獸或藤蔓植物花樣,織錦有各種複雜的幾何菱紋,以及織有文字的通幅花紋。西漢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張騫奉命兩次出使西域,開闢了中國與西方各國的陸路通道,成千上萬匹絲綢源源外運,歷魏晉隋唐,迄未中斷,史稱絲綢之路。於是,中華服飾文化傳往世界。自秦而漢,深衣有了一些發展和變化。從東漢社會上層來看,通裁的袍服轉入制度化。秦代服制與戰國時無大差別,保持深衣的基本形制。西漢男女服裝,仍沿襲深衣形式。不論單、綿,多是上衣和下裳分裁合縫連為一體,上下依舊不通縫、不通幅;外衣裡面都有中衣及內衣,其領袖緣一併顯露在外,成為定型化套裝。下著緊口大褲,保持“褒衣大裙”風格。足下為歧頭履。腰間束帶。
秦代服制,服色尚黑。漢代有了輿服制度。史書列有皇帝與群臣的禮服、朝服、常服等20餘種。服飾上的等級差別已十分明顯。主要表現在:
①冠服在因襲舊制的基礎上,發展成為區分等級的基本標識;
②佩綬制度確立為區分官階的標識。
魏晉南北朝服飾
魏晉和南北朝時期,等級服飾有所變革,民族服飾大為交融。冠帽已多用文人沿用的幅巾代替,有折角巾、菱角巾、紫綸巾、白綸巾等。魏初,文帝曹丕制定九品官位制度,“以紫緋綠三色為九品之別”。這一制度此後歷代相沿雜而用之,直到元明。晉代的首服除幅巾為社會沿用之外,有官職的男子還戴小冠子,而冠上再加紗帽的稱漆紗籠冠,本是兩漢武士之制,傳之又傳,不僅用於男官員,並流傳民間且男女通用。
南北朝時,北方少數民族入主中原,人民錯居雜處,政治、經濟、文化風習相互滲透,形成大融合局面,服飾也因而改易發展。北方民族短衣打扮的袴褶漸成主流,不分貴賤、男女都可穿用。女子衣著“上儉下豐”。東晉末至齊、梁間,衣著為襦裙套裝,原始於漢代,晉代時具有了上衣短小、下裙寬大的特色。足穿笏頭履、高齒履(一種漆畫木屐),流行一時。另一方面,少數民族服飾受漢朝典章禮儀影響,穿起了漢族服裝。鮮卑族北魏朝於太和十八年(494)遷都洛陽後,魏孝文帝推行華化政策,改拓跋姓氏,率“群臣皆服漢魏衣冠”。原來鮮卑族穿著夾領小袖衣服這次改革舊俗,史稱孝文改制,使秦漢以來冠服舊製得以賡續,推動了中華服飾文化的發展。
隋唐服飾
隋唐時期,中國由分裂而統一,由戰亂而穩定,經濟文化繁榮,服飾的發展無論衣料還是衣式,都呈現出一派空前燦爛的景象。彩錦,是五色俱備織成種種花odong.com/wiki/%E5%8D%8A%E8%87%82'>半臂和衣領邊緣服飾。特種宮錦,花紋有對雉、斗羊、翔鳳、游鱗之狀,章彩華麗。刺繡,有五色彩繡和金銀線繡等。印染花紋,分多色套染和單色染。隋唐時期男子冠服特點主要是上層人物穿長袍,官員戴幞頭,百姓著短衫。直到五代,變化不大。天子、百官的官服用顏色來區分等級,用花紋表示官階。隋唐女裝富有時裝性,往往由爭奇的宮廷婦女服裝發展到民間,被紛紛仿效,又往往受西北民族影響而別具一格。隋唐時期最時興的女子衣著是襦裙,即短上衣加長裙,裙腰以綢帶高系,幾乎及腋下。
隋唐女子好打扮。從宮廷傳開的“半臂”,歷久不衰,後來男子也有穿著的。當時還流行長巾子,系用銀花或金銀粉繪花的薄紗羅製作,一端固定在半臂的胸帶上,再披搭肩上,鏇繞於手臂間,名曰披帛。唐代婦女的髮飾多種多樣,各有專名。女鞋一般是花鞋,多用錦繡織物、彩帛、皮革做成。唐人善於融合西北少數民族和天竺、波斯等外來文化,唐貞觀至開元年間十分流行胡服新裝。
宋遼夏金元服飾
宋代基本保留了漢民族服飾的風格,遼、西夏、金及元代的服飾則分別具有契丹、党項、女真及蒙古民族的特點。各民族服飾再度交流與融合。
宋代服飾大致有官服、便服、遺老服等三式。宋代官服面料以羅為主,政府因五代舊制,每年要贈送親貴大臣錦緞袍料,分七宋代靈鷲球紋錦袍等不同花色。官服服色沿襲唐制,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綠,九品以上服青。官服服式大致近於晚唐的大袖長袍,但首服(冠帽等)已是平翅烏紗帽,名直腳幞頭,君臣通服,成為定製。宋代官服又沿襲唐代章服的佩魚制度,有資格穿紫、緋色公服的官員都須在腰間佩掛“魚袋”,袋內裝有金、銀、銅製成的魚,以區別官品。“方心曲領”也是朝服的特徵,即朝服項間套上圓下方的飾物。宋代官員公服、制服之外的日常便服,主要是小袖圓領衫和帽帶下垂的軟翅幞頭,依然唐式,腳下卻改著更便於平時起居的便鞋。宋代遺老的代表性服飾為合領(交領)大袖的寬身袍衫、東坡巾。袍用深色材料緣邊,以存古風。東坡巾為方筒狀高巾子,相傳為大文學家蘇東坡創製,實為古代幅巾的復興,明代的老年士紳還常戴用。
宋代民間首服也有種種流行。男子流行幞頭、幅巾,女子則流行花冠和蓋頭。婦女髮式和花冠,是當時對美追求的重點,最能表現宋代裝束的變化。唐及五代的女子花冠已日趨危巧,宋代花冠再加發展變化,通常以花鳥狀簪釵梳篦插於髮髻之上,無奇不有。
遼、西夏、金分別為中國古代契丹、党項、女真民族建立的政權,其服飾反映了在與漢民族進行長期文化交流中,各自發揚民族傳統的發展軌跡。党項族婦女多著翻領胡服,領間刺繡精美。契丹、女真族一般穿窄袖圓領齊膝外衣,足下著長統靴,宜於馬上作戰射獵;婦女穿窄袖交領袍衫,長齊足背,都是左衽,正與漢人相反,所習慣穿用的釣墩傳到內地曾廣為流行。
遼金政權考慮到與漢族雜處共存的現實,都曾設“南官”制度,以漢族治境內漢人,對漢族官員採用唐宋官服舊制。遼代以絲綢官服上山水鳥獸刺繡紋樣區分官品,影響到明清官服的等級標識,金代則以官服上花朵紋樣大小定尊卑,品級最低的用無紋或小菱紋的芝麻羅。契丹、女真男服因便於行動,也為漢人採用。
元代於延祐元年(1314)參酌古今蒙漢服制,對上下官民服色等作了統一規定。漢官服式仍多為唐式圓領衣和幞頭;蒙古族官員則穿合領衣,戴四方瓦楞帽;中下層為便於馬上馳騁,最時興腰間多褶的辮線襖子(圓領緊袖袍,寬下擺、折褶、有辮線圍腰),戴笠子帽。
元代紡織物有納石矢金錦、渾金搭子、金段子、兜羅錦、三棱羅、大綾、小綾、南絹、北絹、木錦布、番錦布……種種名目。元代每年舉行10餘次大朝會,屆時萬千官員穿同一顏色、式樣並加飾納石矢金錦珠寶的高級禮服,稱作質孫服,糜費為歷朝少有。這種服式到明代卻被用作差役服裝。
明清服飾
明代以漢族傳統服裝為主體,清代則以滿族服裝為大流。而兩代上下層社會的服飾均有明顯等級。上層社會的官服是權力的象徵,歷來受到統治階級的重視。自唐宋以降,龍袍和黃色就為王室所專用。百官公服自南北朝以來紫色為貴。明朝因皇帝姓朱,遂以朱為正色,又因《論語》有“惡紫之奪朱也”,紫色自官服中廢除不用。最有特色的是用“補子”表示品級。補子是一塊約40~50厘米見方的綢料,織繡上不同紋樣,再縫綴到官服上,胸背各一。文官的補子用鳥,武官用走獸,各分九等。平常穿的圓領袍衫則憑衣服長短和袖子大小區分身分,長大者為尊。明代官員的主要首服沿襲宋元幞頭而稍有不同。皇帝戴烏紗折上巾,帽翅自後部向上豎起。官員朝服戴展翅漆紗幞頭,常服戴烏紗帽。受到誥封的官員妻、母,也有以紋、飾區別等級的紅色大袖禮服和各式霞披。此外,上層婦女中已著用高跟鞋,並有里高底、外高底之分。明代普通百姓的服裝或長、或短、或衫、或裙,基本上承襲了舊傳統,且品種十分豐富。服飾用色方面,平民妻女只能衣紫、綠、桃紅等色,以免與官服正色相混;勞動大眾只許用褐色。一般人的帽,除唐宋以來舊樣依然流行外,朱元璋又親自製訂兩種,頒行全國,士庶通用。一種是方桶狀黑漆紗帽,稱四方平定巾;一種是由六片合成的半球形小帽,稱六合一統帽,取意四海昇平、天下歸一。後者留傳下來,俗稱瓜皮帽,系用黑色絨、緞等製成。
清王朝時,以暴力手段推行剃髮易服,按滿族習俗統一男子服飾。順治九年(1652),欽定《服色肩輿條例》頒行,從此廢除了濃厚漢民族色彩的冠冕衣裳。明代男子一律蓄髮挽髻,著寬鬆衣,穿長統襪、淺面鞋;清時則薙髮留辮,辮垂腦後,穿瘦削的馬蹄袖箭衣、緊襪、深統靴。但官民服飾依律涇渭分明。
清代官服主要品種為長袍馬褂。官帽與前朝截然不同,凡軍士、差役以上軍政人員都戴似斗笠而小的緯帽,按冬夏季節有暖帽、涼帽之分,還視品級高低安上不同顏色、質料的“頂子”,帽後拖一束孔雀翎。翎稱花翎,高級的翎上有“眼”(羽毛上的圓斑),並有單眼、雙眼、三眼之別,眼多者為貴,只有親王或功勳卓著的大臣才被賞戴。皇帝有時還賞穿黃馬褂,以示特別恩寵。影響所及,其他顏色的馬褂遂在官員士紳中逐漸流行,成為一般的禮服。四、五品以上官員還項掛朝珠,用各種貴重珠寶、香木製成,構成清代官服的又一特點。絲紡繡染及各種手工專業的進步,為清代服飾品種的豐富創造了條件。
清代女裝,漢、滿族發展情況不一。漢族婦女在康熙、雍??以後,衣服漸肥漸短,袖口日寬,再加雲肩,花樣翻新無可底止;到晚清時都市婦女已去裙著褲,衣上鑲花邊、滾牙子,一衣之貴大都花在這上面。滿族婦女著“旗裝”,梳旗髻(俗稱兩把頭),穿“花盆底”旗鞋。至於後世流傳的所謂旗袍,長期主要用於宮廷和王室。清代後期,旗袍也為漢族中的貴婦所仿用。
現代服飾
(1912年以來)辛亥革命結束了2000多年的封建君主專制,中華民族的服飾進入了新時代。
在此之前,改良主義者康有為於1894年、外交大臣伍廷芳於宣統初年,曾上書改革服制和服式;中國留學生也改穿西裝。隨著中外交流的加強,五彩紛呈的服裝終於衝垮了衣冠等級制度。傳統的袍、衫、襖、褲、裙越來越多地接受西方服飾影響,並被許多新品種新款式取而代之。
①男裝。民國初年出現西裝革履與長袍馬褂並行不悖的局面。穿著中西裝都戴禮帽,被認為是最莊重的服飾。20年代前後出現中山裝,逐漸在城市普及。廣大農村一直沿用傳統的襖褲,頭戴氈帽或斗笠,腳著自家縫納的布鞋。
②女裝。辛亥革命帶來了多樣化,一身襖褲之外,又多穿用襖裙套裝。20年代以來,婦女喜愛旗袍,旗袍逐漸成為時裝而不衰。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服飾崇尚簡樸實用。50~70年代,中山裝漸成男子主體服裝,此外流行過軍便裝,人民裝;女裝受蘇聯影響,連衣裙風靡城市,此外還流行過列寧裝等。但在農村,上衣下褲一直是大多數農民的傳統裝束。1978年後,中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體現時代精神,具有中華民族特色的服飾如雨後春筍般發展起來,面貌簇新。
影響
歷史描述
然而,儘管中國傳統服飾文化沒有或者很少突出對人體美的直接讚賞,但在一些古典文學作品裡不乏對人體美的描寫。從《詩經》,騷賦到明清的小說和傳奇,其中都有這類描寫,譬如“肌如白雪,腰如束素”。“膚如凝脂”、“虎背熊腰”,而且更多的是人與服飾共同構成的美的形象;“著我繡莢裙,事事四五通,足上躡絲履,頭上玳瑁光,腰若流紈素,耳著明月鐺,指如削蔥根,口如含珠丹,纖纖作細步,精妙世無雙。”(《古詩為焦仲卿妻作》);“三月三日天氣新,長安水邊多麗人。態濃意遠淑且真,肌理細膩骨肉勻。繡羅衣賞照暮春,蹙金孔雀銀麒麟。頭上何所有?翠微訇葉垂鬢唇。背後何所見?珠壓腰穩稱身。”(《麗人行》)
傳統觀念
如果說西方服飾文化刻意追求表現人體美,而完全忽視了服飾倫理,那么,中國服飾文化由於受到傳統的倫理價值觀念的影響還或多或少地保留著一些道德上的體統。譬如《禮記·王制》說:“作淫聲異服。奇球奇器以疑眾,殺!”(易·繫辭》認為:‘始容誨淫”。《左傳》稱“貪色為淫”。《繫辭》是秦、汗間的儒生所作,其後,趙飛燕、梁冀及其妻子等在服飾上的追求奇異和生活的淫亂,更說明了“冶容誨淫”。
與西方服飾
或許有人會以現代女性服裝中的旗袍為例,來證明中國女裝也著重表現人體的自然美,其實,這種旗袍是在本世紀上半葉受西方服飾審美趣味影響的結果,直至光緒年間,旗袍還不是目前的式樣。傳統旗袍在肩、胸、腰、臂、臀等部位的表現與突出人體美的西方女性服裝完全不一樣。和西方服飾藝術不同的是:中國服飾藝術不是突出人體美,而是充分調動藝術造型等手段追求一種裝飾美,即一種超越形體的精神空間。從中國清朝以前的服裝款式來看,遮蔽人體的寬袍大袖是中國傳統服飾的主流。即使某些人的形體很美,這種服裝也不去展現這個美的形體。《資治通鑑》引蕭何的話說:“天子以四海為家,不壯不麗無以重威,”從這層意義上去看寬抱大袖的中國古代皇帝禮服,我們應會明白它們為什麼不去表現皇帝的形體美,而是著重寫意傳神,突出他們端莊威嚴的精神力量。屈原在《涉江》中言:“余幼好此奇服兮,年既老而不衰,帶長鋏之陸離兮,冠切雲之崔嵬。”他以穿戴富有自己個性的服飾來表現自己憤世嫉俗,不趨炎附勢的氣度和情懷。西方服飾人體直觀美和中國服飾人體裝飾美的區別反映了兩種文化形態價值取向的不同。林語堂就曾經指出:“大約中西服裝哲學上不同之點,在於西裝意在表現人身形體,而中裝意在遮蓋它。”(《生活的藝術》)萊辛說:“我承認衣服也有一種美,但是比起人體美來,衣服美算得上什麼呢?”(轉引自《西方美學家論美和美感》)而林語堂則持相反觀點:“只有在沒有美感的社會,才可以容得住西裝……西裝的式樣是這樣的,使街上的行人都會知道你的腰身是三十二寸或三十八寸……一般痴肥的四十歲婦女,穿起祖胸露背的晚服來赴歌劇的初夜公演,這也是西洋發明的刺目事物之一。(《生活的藝術》)
與伊斯蘭服飾
然而,由於中國服飾文化缺乏象伊斯蘭一樣的宗教觀念的制約,所以很難抵卸西方突出人體美的服飾審美價值觀的侵蝕。近代的旗袍和現代都市女性的各種扭四人體的服裝便證明了這一點。中國有句俗語:“穿衣戴帽各隨所好”。這說明中國服飾文化在一定程度上缺少倫理的約束。
當然西方服飾也吸收中國傳統服飾的某些特點,譬如,當中國現代服裝採用西方女裝那種坦肩露背的領式時,西方則採用中國旗袍的立式領,但西方對中國傳統服飾特點的吸收和借鑑畢竟是微乎甚微的。中國傳統服飾的審美價值觀不可能從整體上去改變或者去替代西方人的審美定勢,而西方服飾文化則已形成對中國傳統服飾文化的強大衝擊波,中國人似乎不知不覺地在面臨著服飾上的異化。和伊斯蘭服飾文化不同的另一個方面是:中西當代和現代服飾最引人注目的一個特點是:服飾款式不斷翻新,追求品牌,高速淘汰,從而給經濟資源帶來巨大的浪費。這同反對奢靡浪費的伊斯蘭服飾倫理學形成了鮮明的對比。翻閱近二十年來中西各國時裝雜誌,我們很容易發現,許多服裝款式的平均壽命只有三至六個月,甚至更短。僅以裙子的款式為例,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就有“中庸裙”、“密實裙”、“密摺把裙裝”、“開裙”、“層疊裙裝”、古典式裙裝”相繼問世。許多服裝設計師每年都要推出許多新的服裝款式,在不斷地人為地刺激服裝款式高消費的同時也不斷地刺激人們的其他欲望。據國外有關資料報導,當英國王妃黛安娜得知自己被列為一九八三年‘十大衣著最差女性”榜首時,感到十分羞傀和難堪,連英國的許多平民百姓也為她祈禱。這一事例極具有諷刺意義。它表明:服飾早已超越了普通人,甚認為,服飾不僅具有實用和裝飾的功效,而且更重要的是,它有體現人類在信仰上的崇高精神境界的作用和意義。而中西服飾文化則將服飾藝術視為服裝設計的首要原則,前者重裝飾藝術;後者重人體藝術。倫理觀念對服裝設計與製作的調節作用受到不同程度的弱化或擯棄。甚至是英國成員的消費標準和審美標準。這種情形正如喬維諾.龐達諾曾指出的:“我們每天都看到服裝是這樣變更花樣,四個月前還認為滿意的服裝,今天就已經過時而遭到擯棄。這种放盪不羈,只能受到譴責而無法加以禁止。”(《君主論》)雖然服裝上的鋪張浪費和追求新奇效應在中國傳統服飾文化中從未占據主導地位,但不少有識之士對此卻有警世之言在先,譬如,墨子就曾講過:“為衣服之法,冬則練帛之中,足以為輕且暖;夏則締絡之中,足以為輕且清,謹此則止。故聖人之為衣服,適身體和肌膚而足矣,非榮耳而觀愚民也……當今之主,其為衣服……鑄金色為鉤,珠玉以為佩,女工作文采,男工作刻接,以為身服。此非雲益暖之情也,單財勞力,畢歸之於無用也。以此觀之,其為衣服,非為身體,皆為現好。是以其民淫僻而難治,其君奢侈而難諫也。”(《墨子·辭過》)墨子的話語是多么的中肯和精闢,但至今仍遭非議。此外,當今的有些時裝設計師還有意追求某種荒誕離奇的視覺效應。譬如在西方和日本等國曾一度流行過的“乞丐裝”,人們故意把衣服弄破,東拖一片,西掛一片,甚至弄成衣不蔽體的樣子。或者用陳舊骯髒的布來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