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

商周

商周時期(約公元前1600—公元前256年)考古通常分為商朝(約公元前1600—約前1046年)、西周(約前1046—前771年)、東周(前770—前256年)三個時期,而東周又可分為春秋(前770—前476年)、戰國(前475—前256年)兩期。商周考古是中國考古學的一個重要階段。出現了比較完善的文字制度,進入了文明的歷史時期。創造了燦爛奪目的青銅文化,並進而完成了由青銅時代向早期鐵器時代的轉變。這一時期城市興起。經過半個多世紀的發掘和研究,特別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的工作,商周考古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現在已經有可能建立起商周文化發展的完整序列,大量新的考古資料使文獻不足的商周古史得到豐富和充實。但是,也還有不少問題至今未能解決或沒有取得一致的意見,仍有待於今後去探索。

基本信息

詞語釋義

《左傳.桓公十一年》:"師克在和,不在眾。商周之不敵,君之所聞也。"後用"商周"比喻兩者難以匹敵。使用文字為金文。

商朝又稱殷、殷商(約前17世紀—約前11世紀)是中國第一個有直接的同時期的文字記載的王朝。商朝前期屢屢遷都。而最後的二百七十三年定都於殷(今中國安陽市),所以商朝又叫殷朝。有時候也稱為殷商或者殷。商朝晚期,中國的歷史從半信半疑的時代過渡到信史時代。商是中國歷史上繼夏朝之後的一個帝國,相對於夏具有更豐富的考古發現。原夏之諸侯國商部落首領商湯率諸侯國於鳴條之戰滅夏帝國後建立。經歷17代31王,末代君王商紂王於牧野之戰被周武王擊敗而亡

商的年代無定說,若根據最新之夏商周斷代工程,商朝取代夏朝的時間約前1600年至前1556年之間,大約前1046年1月20日被周武王所滅,共510年(或554年),該時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史學界採用。若按民國初年史學家董作賓依曆法推算,商朝立國的時間應為前1766年至前1111年,共655年

商朝六百五十多年間曾五次遷都,五個都城中的四個都在河南境內

。在河南的安陽市、偃師市、鄭州市都發現了城市規模的遺址,在信陽市、溫縣、輝縣、新鄭市等許多地方還發現大量商朝文化遺存。其中只有安陽殷墟是盤庚以後諸王世的都城,學術界看法比較一致

關於商朝的文獻資料,多來自於其後面的周朝的紀錄,漢朝司馬遷的《史記》,以及商朝金文和甲骨文的記載。其中,甲骨文和金文的記載是目前已經發現的中國最早的成系統的文字元號。

安陽的殷墟遺址於20世紀上半葉被發現後,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幾乎完全印證了司馬遷《史記》中所記載的商王世系。近代,在以前被普遍看作蠻夷之地的非中原地區,如成都、廣漢為中心的三星堆文化,湖南寧鄉的炭河裡遺址等出土的文物也證明,在商時期的長江流域也平行存在發達的非中原文明

周朝是中國歷史上繼商朝之後的朝代。周朝分為“西周”(前11世紀中期-前771年)與“東周”(前770年-前256年)兩個時期。西周由周武王姬發創建,定都鎬京(宗周);公元前770年(周平王元年),平王東遷,定都雒邑(成周),此後周朝的這段時期稱為東周。其中東周時期又稱“春秋戰國”,分為“春秋”及“戰國”兩部分。周王朝存在的時間從約前11世紀至前256年,總計存在約為791年,另一說是868年,兩者相差一百多年,問題點在於周朝的建國之年一直無法確認

。周朝是中國第三個也是最後一個世襲封建王朝,其後秦漢開始成為具有從中央到地方的統一政府的大一統國家

史書常將西周和東周合稱為兩周。另外,史學界通常所提到的先秦,主要指周朝,如先秦諸子中之先秦

歷史沿革

先商起源

學術界針對商族的發源地問題提出東方、西方、北方三種假說。《禮記·緇衣》引《尚書·商書·尹誥》曰"惟尹躬天,見於西邑夏",說明商在夏之東。卜辭中的"夒"可能指嚳。

考古發掘發現,以邯鄲為中心、北至邢台,南至安陽的地域,有大量的商人的原始文化遺存,考古學上稱為下七垣文化。

下七垣文化有十分豐富的遺存,其分布主要集中在西半部的武安、涉縣、磁縣、礦區、永年及邯鄲縣境內。在漳河、滏陽河及洺河的中上游地區,有先商遺址近百處。其中,下七垣遺址共分四層,疊壓關係清楚,遺物特徵明顯,為冀南地區商文化的分期提供了可靠的地層依據,故以其命名商族未滅夏前的原始文化。

下七垣文化是中原龍山文化山西類型興起於晉南,發展於晉中,再向河北方向發展而來的支系。

《史記·殷本紀》記載商的始祖契生活於堯舜禹時代,曾在舜帝下任職司徒 。他因輔佐大禹治水立下功績,被"封於商,賜姓子氏",其後裔便從地名自稱。《世本》又載"契居蕃",王國維根據《漢書·地理志》認為,此二地分別在今河南商丘和山東棗莊滕州。卜辭所見"宗"可能指契,說明商人為他立有宗廟。戰國時期的文獻記載契逝後,其子昭明繼位,"居砥石"。"昭明卒,子相土立"。相土是繼契後較為著名的商族首領,《世本·作篇》記載他訓練馬匹,使用馬駕車充當運輸工具。《詩經·長發》記載相土的活動區域相當廣泛,聲譽傳播海外,說明這時期商族的航海技術已經可以通往近岸的海島。此時商族活動於冀中豫北的古黃河流域,在東方海濱也有相當的勢力,《左傳》載相土有"東都"。相土逝,子昌若立。昌若逝,子曹圉立。曹圉逝,子冥立。文獻記載冥任夏後氏的水官,夏後杼在位時冥因治水之事而殉職。《禮記》記載殷人將冥與嚳、契、湯四位先祖先公齊列祀典。卜辭多見殷人為"季"舉行侑祭,王國維結合《天問》"該秉季德"、"恆秉季德"的記載,認為"該"、"恆"是王亥和王恆,"季"為其父與卜辭記載相符,當是史書記載的冥。

王亥、王恆為冥的二子,冥卒後相繼為王。殷人對王亥格外尊敬,他是首位被稱作"王"的君主。卜辭中總以"王亥"、"高祖亥"、"高祖王亥"尊稱他,從不單稱其為"亥",一些卜辭還在其名號的上角刻畫代表早期商族的玄鳥圖騰。王亥在殷人的心目中似乎擁有很大的神威,殷人時常向他祈年祈雨。關於王亥的卜辭有一百三十餘條,數量之多居諸先公之首。王亥在位時,商族經濟達到新的高峰,卜辭記載王亥一次祭祀可用牲多達五十頭牛。為解決牲口過剩、不易畜養的問題,王亥將部分牛羊托寄於鄰近的河伯氏和有易氏。之後王亥與有易氏首領綿臣發生爭執,綿臣強迫王亥交出所有牲口,王亥拒絕,綿臣便將其殺害,奪走牛羊。後來王亥之弟王恆繼位,從綿臣手中奪回了牛羊。關於王恆的卜文有十餘條,與王亥同樣尊稱為"王",但王恆卻不見於傳世文獻的商王世系中,其原因不明。王恆死後,其子上甲微又聯合河伯氏討伐有易氏,殺死綿臣。商族在有易氏沒落的同時強盛了起來。戰勝有易後,上甲的諸弟各懷私心,紛爭起事,蓄意謀害上甲,上甲隨機應變,平息了叛亂,保證了商族後嗣的延續。上甲在殷人的周祭順序中排列首位,祈雨卜文均以"自上甲……"開始,卜辭對上甲以降的商王有了明確的世系排列,或許是因為商族在上甲時期才開始有文字記載,而之前的世系源於傳說。今所見關於上甲的卜辭多達一千一百餘條,位居諸商王之首,可見殷人對上甲之崇敬。

上甲之後報乙、報丙、報丁、主壬、主癸五公先後即位,在卜辭中,"報"寫作"匚","主"寫作"示",五位先公合稱"三匚二示"。上甲後的三匚全以天干"乙丙丁"相次,二示時則應續以"戊己庚辛"排列,卻跳至"壬癸"。同時,二示的配偶妣庚和妣甲的天干亦不相次。說明三匚的廟號可能是殷人後來追擬的,而二示的廟號則有典冊記載。"惟殷先人有冊有典"記載到的祭祀典冊,可能始於二示時期。二示時期,商族勢力不斷擴大,他們拉攏黃河下游各氏族部落,一步步逼近夏後氏腹地伊洛地區。

殷革夏命

大乙湯乃示癸之子,關於湯的名字記載較為複雜,《古本竹書紀年》雲"湯有七名"。殷墟卜辭中多稱其為合字"大乙"、又稱單字"唐"或"成"。周原卜辭以及齊國彝銘稱其為"成唐"。《尚書》、《楚辭·天問》稱其為"湯"。《詩經》、《國語》等稱其為"湯"、"武湯"或"武王"。《史記》、《荀子》等稱其為"天乙"。《論語》、《墨子》、《竹書紀年》等稱其為"履"。

商湯商湯

夏朝的末代君主履癸又名桀,史書記載他是位昏庸好色的君王,他暴虐民眾,大興土木修建傾宮、瑤台,使得諸侯叛離。桀便派軍四處討伐不服的屬國。此時的商湯是專為夏王室征伐的夏方伯,史書中稱讚他修德愛民、寬厚仁慈,與夏桀形成鮮明的對比。《呂氏春秋·異用》、《史記·殷本紀》、《帝王世紀》等形容夏桀"網張四面"如此鳥禽全入網中,一個也不落,而商湯"網開三面"僅留一面捕禽,其餘三面放之,表示商湯的仁慈大度。諸侯見勢便紛紛棄桀歸湯,湯籍此機會網羅人才、拉攏諸侯。有莘氏居於夏後腹地伊洛平原,不滿桀的統治,決定與商湯聯姻結盟。伊尹隨有莘氏女進入商湯王室,始任庖正,而後得到了湯的重視,被授予"天下之政",立為小臣。湯以伊尹為士朝貢夏廷,潛入觀察夏地的動靜。除伊尹外,仲虺、咎單、女鳩、女房、義伯、仲伯等官賢也先後歸湯。

湯將都邑遷回先王之地--亳。亳與葛國為鄰,葛是滅夏的必經之地。湯聞葛伯不祭祀神祖,便遣人前去查問究竟,葛伯答覆沒有可供犧牲的牛羊,湯遂送去牛羊,葛伯卻宰了牛羊供自己食用,回覆說葛國缺糧,湯再遣去亳邑民眾協助耕種,並派童子到田間送飯,葛伯卻奪其飯殺其人。於是湯自亳邑出發征伐葛伯。湯戰勝葛後見夏桀並未譴責,於是又相繼征伐洛、荊、蘇、董、溫等國。自稱征伐是弔民伐罪,為民除禍,故而湯東征西怨、南征北怨,得到了民眾的支持。滅溫後戰爭發生轉折,商亳遭到溫的同姓鄰國昆吾的反擊,此後商湯轉而討伐親夏的屬國。此時商湯感覺羽翼豐滿,在景亳匯集諸侯盟國,宣告與夏作戰,是為"景亳之命"。先後消滅韋、顧、昆吾等親夏政權,翦除夏後屬國,削弱夏後勢力,經過"十一征而無敵於天下。"湯趁夏地發生旱災,自陑起兵西進,桀抵擋不過,且戰且逃,戰敗於有娀氏舊址,逃至鳴條。湯與夏桀在此展開了鳴條之戰。

戰前,湯作《湯誓》,舉說桀的罪狀是"率遏眾力,率割夏邑"。桀戰敗,經歷山逃至南巢,夏朝復滅。湯遷徒夏族遺民於杞,湯欲遷夏社,伊尹認為會引起夏民的憤恨,作《夏社》反對。湯經泰卷返回亳,仲虺作《仲虺之誥》向夏諸侯闡明伐桀的正義性。《逸周書》稱"三千諸侯大會"於亳,湯三讓天子位於天下有道者後即位。遂遷九鼎於亳都,商朝建立。這是中國傳統歷史的首次王朝交替,《周易》贊稱商湯受天命而滅桀,是"順乎天而應乎人"的一次革命。滅夏後,湯擴建亳都,並在夏之舊都斟鄩附近建設西亳用以監視夏王朝的殘餘勢力。湯命臣咎單作《明居》以法治民,製作禮樂。為了鞏固統治,又改正朔,易服色,以白色為上等服飾顏色,作五祀八政

伊尹放太甲

伊尹伊尹

根據文獻記載,湯有三子,太丁、外丙、仲壬。太丁乃湯之嫡長子,被立為太子,但太丁未即位便先湯而死。湯二十九年,湯王過逝。其後,文獻記載出現分歧:《尚書序》、《三統曆》、《漢書·律曆志》、《偽古文尚書》等載湯崩,太丁之子、湯之嫡長孫太甲即位;而《史記·殷本紀》、古今本《竹書紀年》、《孟子》等記載湯崩後,湯的次子外丙、三子仲壬先後即位六年,再由嫡長孫太甲即位為王。殷墟卜辭中,太丁刻作"大丁",外丙作"卜丙",太甲作"大甲",但尚未發現仲壬(中壬)的痕跡。根據卜辭的周祭順序,"大乙-大丁-大甲-卜丙-大庚"為次,即嫡長孫太甲即位於其叔父外丙之前。太丁生前被立為太子,雖未即位但因其子太甲稱王所以被納入周祭直系,而外丙無子稱王所以屬於周祭旁系。文獻記載湯在位時間較長,長子太丁早逝,次子外丙、三子仲壬先後即位,但總共在位時間僅短短六年。同時文獻記載伊尹輔佐太甲攝政,太甲即位之初,"暴虐,不遵湯法,亂德",於是伊尹放太甲出亳都並置其於湯所葬之地--桐宮。古今本《竹書紀年》等文獻甚至稱伊尹篡位稱王。一種解釋認為長子太丁逝時,湯尚健在,立次子外丙為太子,而湯逝後,太甲奪權,在其叔父外丙(以及仲壬)之前即位,破壞了嫡長子繼承制度。這可能是文獻記載中多稱太甲起初不賢的緣故,所以伊尹放太甲於桐,並作《伊訓》、《肆命》、《徂後》使其反省悔過。期間伊尹復立湯次子外丙、三子仲壬相繼為王,但二人年邁,總共在位六年便過世。太甲在桐宮修德,認識到自己的過錯,伊尹見此便迎接太甲回都,還政於太甲。

還政後,伊尹又作《太甲》三篇教育太甲。"太甲修政,殷道中興","諸侯鹹歸…百姓以寧",創造了商朝的第一次中興。太甲歸亳後十二年陟,逝後上廟號"太宗",又稱"明王"。文獻記載太甲有沃丁、太庚二子,先後即位為王。周祭中未見沃丁之名,但有"羌丁"(羊丁),因為是單版祭祀,尚不明確其與前後帝王的關係。文獻記載沃丁八年,伊尹過世,"沃丁葬以天子禮",服喪三年。咎單接管政事,作《沃丁》訓王。十九年,沃丁陟,太庚立。周祭中太庚作"大庚"。太庚有子即位為王,所以屬於直系先王。太庚在位五年陟,此後小甲、太戊、雍己三子相繼為王,在王位繼承制度上出現了兄終弟及的亂象。

比九世亂

小甲乃太庚之子,旁系先王。小甲時期,開始了商王朝的第一次衰敗。小甲在位十七年崩。根據傳世文獻記載,雍己繼位為王,而常玉芝等現代學者利用殘辭互補法,對卜文中殘缺的周祭順序作了整理,認為太戊在雍己之前繼位為王。太戊在卜辭中作"大戊",是位直系先王。即位之初,冊命伊陟、臣扈、巫鹹等輔佐商王管理朝政。太戊繼其兄小甲之位為王,有違嫡長子的王位傳承制度。傳說太戊時,發生了"祥桑谷共生於朝"的災異現象,太戊恐懼中求問伊陟此事,伊陟說是殷道德衰的惡兆,太戊聽從後,修行修德,使得祥桑枯死。太戊對山川鬼神格外恭敬,命巫鹹加倍祭祀活動,巫鹹作《鹹艾》、《太戊》稱讚太戊。太戊改革軍隊,命車正中衍作寅車。太戊在賢臣的輔佐下,扭轉了小甲時期的衰敗。五穀豐盛,諸侯歸附,商王朝進入了第二次中興時期。根據文獻記載,太戊在位七十五年陟,廟號"中宗"又作"太宗",而卜辭中沒有太戊廟號的記載。雍己或繼其兄太戊為王,或繼其兄小甲為王,其在位期間,殷道復衰,諸侯叛離,商王朝二次衰敗。雍己為旁系先王,在位僅十二年,事跡遠不如太戊。而太戊時期的興盛則為其子爭奪王位創造了條件。雍己之後,太戊有中丁、外壬、河亶甲三子相繼為王。

中丁乃太戊長子,在周祭順序中是太戊之後的直系先王,其王位很可能是從叔父雍己那裡爭來的。中丁奪位遭到了王朝內部其他統治勢力的反對。元年,諸侯侵犯京畿,中丁被迫放棄經營了一百多年的都城--亳,東遷於囂,由此保住了王位。東土邊境的藍夷部落趁機作亂,中丁伐之。中丁在位九年或十一年崩,其弟外壬繼位,都於囂。其王位是平穩傳承還是爭奪而來的,由於記載的缺乏,無法明了,但外壬即位元年,邳人、侁人叛亂,這可能說明其王位是爭奪而來的。外壬在位五年或十年崩,其弟河亶甲奪位稱王,遷都於相。奪權徒都導致商王朝政權內部分裂,國力劇減,諸侯侵犯,商王朝第三次衰落。河亶甲連年用兵討伐叛離諸侯。征藍夷,又征班方,侁人聯盟班方,河亶甲聯合彭伯、韋伯克邳、降班方,侁人臣服。河亶甲為旁系先王,在位九年崩。中丁之子,祖乙即位。即位之初遷都於邢,其王位可能是爭奪而來的。祖乙作為太戊的嫡長孫,可能得到了王朝內部舊貴族勢力的支持,立舊臣巫鹹之子巫賢為相,管理政事。如此政權逐漸穩定,修築新都。命高圉為邠侯,鞏固對西土邊疆的統治。商王朝二次復興。祖乙受殷人的尊崇程度與湯不相上下。祖乙在位十九年崩,廟號"中宗"。祖乙之子祖辛即位,政權平穩過渡。祖辛在位十四年或十六年崩,其弟沃甲繼位。沃甲在卜辭中作"羌甲",因為其子南庚繼位為王,所以初屬直系先王,但因南庚未有子成王,所以在後期的黃祖卜辭中以旁系先王祭祀。沃甲在位五年崩,其侄祖丁繼位。祖丁是祖辛之子,有陽甲、盤庚、小辛、小乙四子先後成王。四子同父異母,使得祖丁的四位配偶全部納入周祭祀譜,在先王行列中獨占鰲頭。在位九年而陟,堂弟南庚繼位。南庚是沃甲之子,即位三年後遷都於奄,因奄地偏南,所以此王得名"南庚"。南庚在位僅六年,祖丁之子陽甲即位。自此"祖辛-祖丁-陽甲"一系代替"沃甲-南庚"一係為直系,南庚在位時間較短,可能是遜位於陽甲,或是陽甲奪位。王位傳承的紛爭,削弱了政治統治的勢力,國力銳減,邊境諸侯內侵。帶來了商王朝的第四次大衰落。陽甲三年,西征丹山戎,得丹山。陽甲在位四年崩,其弟盤庚即位。

太庚三子小甲、太戊、雍己相繼為王,破壞了嫡長子傳承制度,此後弟子相互代立,爭奪王位,屢遷都邑,使得國力衰亡,諸侯莫朝,邊境遭侵。是為商代中期的"比九世亂"。

盤庚遷殷

司母戊鼎司母戊鼎

盤庚在卜辭中作"般庚"。商代前期多次遷都,在商湯時,曾建都於鄭亳(地點尚存爭議),到盤庚在位時,約在前1300年定都於殷(今河南安陽),並固定下來,從此商朝也稱殷朝。盤庚遷殷以後,商朝社會經濟進一步發展。直至武丁即位以後,商四出討伐,征服了周圍許多小國,擴大了領土,商朝達到全盛時期。

武王伐紂

周武王姬發周武王姬發
牧野之戰牧野之戰

武丁死後,商朝逐漸衰落。商代最後一個王帝辛(商紂王)對開發中國東南,對淮河流域和長江流域的經濟文化交流有很大促進;但由於連年發動戰爭和大規模建造瓊宮瑤台,大大耗費社會的人力與資財,促使社會矛盾激化,周武王聯合羌、髳、盧等部落,共同伐紂,一直打到朝歌(今河南鶴壁市淇縣)。人們不願為荒淫無度的紂王賣命,紛紛倒戈,牧野之戰後,紂王自焚,商朝從此滅亡。周王朝建立。

周武王分封諸侯時,仍然封紂王的兒子武庚於殷,以奉其宗祀。武王死後,武庚叛亂,被周公平叛殺死,另封紂王的庶兄,當年曾降周的微子啟於商丘,國號宋,以奉商朝的宗祀,殷商遺民一分為二,成為後來的衛、宋兩國。宋國在戰國時亡於齊,衛國在秦二世時被秦朝吞併。在遼東,又有商朝宗室箕子開國朝鮮,後亡於燕人衛滿。辰國也是殷族國家。在《詩經》中辰也是指殷,辰國就是商族國家。

成康之治

武王滅商之後,前1045年,實施封建制度,大封皇族及功臣,如封太公望於齊、召公奭於燕等,另封子受辛之子武庚於朝歌(今河南淇縣),又封叔鮮(管侯)、叔度(蔡侯)、叔處(霍侯)為"三監",以監視武庚的行動,前1043年,周武王歿,子誦即位,是為周成王,由周公旦輔政,前1041年。三監(蔡叔度、管叔鮮、霍叔處)看不慣周公旦輔政,而管叔鮮更怨恨周公旦比自己年歲小卻執掌輔政大權,於是聯合武庚叛亂,史稱"三監之亂",周公旦不得已出征,花了三年,於前1039年平定此亂,武庚及管叔鮮被殺,蔡叔度被流放,霍叔處被廢為庶民。周公旦命這些商朝遺民修築雒邑(今河南省洛陽市附近)。前1037年,洛陽城修築完成。前1021年,周成王歿,子釗即位,是為周康王,前996年,周康王歿。前1042年至前996年四十六年之間,天下安寧,刑錯四十餘年不用,史稱"成康之治"。

國人暴動

周康王死後,子瑕繼位,是為周昭王。周昭王十六年,昭王親征荊楚,直至江漢地區。南征共3年,周昭王還師渡漢水時溺死,全軍復沒。其子滿繼位,是為周穆王,繼位時年已五十。穆王好大喜功,仍想向四方發展。又好遊行,以致朝政鬆弛。東方徐國率九夷侵周。穆王南征,聯楚平亂,得勝。

經過昭穆時代,周朝實力大減。這一時期,西北戎狄漸興。周懿王時,戎狄交侵,暴虐中國。周人深為所苦。

周厲王時期,連年戰亂,百姓苦不堪言。同時,厲王以榮夷公為卿士,壟斷社會財富及資源。為壓制國人不滿,周厲王命衛巫監視,有謗王者即殺。結果人人自危,終於釀成國人暴動。前841年,中國(周朝)暴動,厲王出奔到彘(今山西霍縣)。朝中由召穆公虎、周定公兩大臣行政,號為共和(一說由諸侯共伯和攝行政事)。

共和十四年(前828年),厲王死於彘,太子靜即位,是為周宣王,在位四十六年。宣王勵精圖治,政通人和,諸侯來朝得宗周。宣王晚年,周王朝重新出現衰象。宣王干涉魯國君位承繼,以武力強立魯孝公,引起諸侯不快。三十六年,征伐條戎、奔戎,慘敗。三十九年,與西戎別支姜氏之戎戰於千畝(今山西介休南),再慘敗。

前781年,周幽王繼位,任用好利的虢石父執政,朝政腐敗,國人怨聲四起;幽王三年(前779年),伐六濟之戎失敗;同時天災頻仍,周朝統治內外交困。幽王廢正後申侯之女及太子宜臼,改以嬖寵美人褒姒為後,其子伯服為太子。宜臼逃奔申國,申侯聯合繒國與犬戎進攻幽王。幽王與伯服均被犬戎殺死於戲(今陝西臨潼東)。前771年,西周復亡。

春秋時期

春秋時期春秋時期

公元前770年至公元前476年的春秋時期,那時一些較大的諸侯國,為了爭奪土地、人口以及對其他諸侯國的支配權,不斷進行兼併戰爭。誰戰勝了,誰就召開諸侯國會議,強迫大家公認他的"霸主"地位。 先後起來爭當霸主的有:齊桓公、宋襄公、晉文公、秦穆公、楚莊王。歷史上把他們稱為"春秋五霸"。

在諸侯爭霸的過程中,大國兼併小國,諸侯國數目逐漸減少,華夏民族各部族接觸頻繁,促進了民族融合。春秋末年,長江下游和錢塘江流域的吳國和越國,也參加了爭霸戰爭。起初,吳國打敗了越國,強迫越國臣服。越王勾踐天天舔嘗苦膽,立志報仇。他注意增加生產,訓練士兵,積聚力量。經過長期努力,越國終於重新強盛起來,最後滅掉了吳國。

春秋時期,鐵器已經在農業、手工業生產中使用。農業生產中使用鐵鋤、鐵斧等。鐵器堅硬、鋒利,勝過木石和青銅工具。鐵的使用,標誌著社會生產力的顯著提高。那時,也開始用牛耕地。耕作技術提高了,農業生產進一步發展起來。一些貴族把公田化為私田,逐漸採取了新的剝削方式,讓種田的勞動者交出大部分產品,保留一部分產品。

戰國時期

公元前475年至公元前221年,是中國的戰國時期,經過春秋長期激烈的爭霸戰爭,到戰國開始,主要的諸侯國有齊、楚、燕、韓、趙、魏、秦等七國,歷史上稱之為"戰國七雄"。

經濟發展

商人從一開始就是一農業為主的民族,商湯曾派毫人幫助葛人種地。甲骨卜辭中多次見到「其受年」(能獲得豐收嗎?)的問語,反映商朝統治者對農業的重視。在畜牧業在商代出土的除了有六畜的遺骸外,還有象骨,說明當時北方還有訓象。並且掌握了豬的閹割技術,開始了人工養淡水魚。手工業全部由官府管理,分工細,規模巨,產量大,種類多,工藝水平高,尤以青銅器的鑄造技術發展到高峰。成為商代文明的象徵。而且商朝人已經發明了原始的瓷器,潔白細膩的白陶頗具水平,造型逼真,刻工精細的玉石器表現了商代玉工的高超技藝。絲織物有平紋的紈,絞紗組織的紗羅,千紋縐紗的縠,已經掌握了提花技術。

商代農業和手工業的進步促進了商品交換的發展,出現了許多牽著牛車和乘船從事長途販運的商賈。到商代後期,都邑里出現了專門從事各種交易的商販,呂尚就曾在朝歌以宰牛為業,又曾在孟津賣飯

軍事制度

軍事制度

商朝的軍事制度在甲骨卜辭中有較多的記載。如“□方出,王自征”(《柏根氏舊藏甲骨卜辭》.25)、“□王自征人方”(《殷契粹編》.1185)等卜辭表明,商王是最高軍事統帥,有時親自出征。王室婦女,如商王武丁的配偶婦好,也曾率軍出征。高級軍事領導職務由貴族大臣和方國首領擔任,他們平時治民,戰時領兵。甲骨文中常有“□”、“□”、“射”、“戍”等名號出現,可能表明當時軍隊成員已有不同的職守。士卒由貴族和平民充當,平時要練習射、御;並以田獵的形式進行演習

“王登人五千征土方”(《殷虛書契後編》上.31.5)等卜辭說明,戰時常根據需要進行“登人”(徵兵),一次徵發1000、3000或5000人,也有超過1萬人的。兵以庶民為主,奴隸多擔任雜役。

商朝除王室擁有強大的軍隊外,各宗族或各方國也都掌握相當數量的軍隊。“王其令五族戍□”(《殷契粹編》.1149)、“令多子族從犬侯寇周,葉王事”(《殷虛書契續編》.5.2.2)等卜辭表明,這些宗族或方國的軍隊須聽從商王的調遣。商朝軍隊有步卒和車兵,作戰方式以車戰為主。戰車一般由兩匹馬駕挽,車上有甲士3人,居中者駕車,居左者持弓,居右者執戈。車下隨行徒若干人。甲骨文中也曾出現過“步伐”的記載,可能表明當時有獨立的步兵隊伍。

“王作三師右中左”(《殷契粹編》.597)等卜辭說明,當時軍隊的最大編制單位可能是師。“登百射”(《甲骨文合集》.5760)、“左右中人三百”(《殷虛書契前編》.3.31.2)、“王令三百射”(《殷虛文字乙編》.4615)等卜辭說明,當時軍隊的組織可能以100人為基層單位,300人為中級單位,並有右、中、左的區分。

武器配備

商朝軍隊的武器裝具,據考古發掘和甲骨文記載,主要有戰車、弓、箭、戈、矛、刀、斧、鉞、乾盾、矢鏃、頭盔、甲冑等,其中戈、矛、刀、斧、矢鏃、頭盔等是用青銅鑄造的。河南安陽侯家莊1004號商王陵墓內有大量武器出土,其中有70捆矛,每捆10個,說明商朝對於武器的存放可能有一定的制度。

科學發展

天文:商代日曆已經有大小月之分,規定三百六十六天為一個周期,並用年終置閨來調整朔望月和回歸年的長度。商代甲骨文中有多次日食、月食和新星的記錄。

數學:商代甲骨文中有大至三萬的數字,明確的十進制制,奇數、偶數和倍數的概念,有了初步的計算能力。

光學知識在很早就得到套用,商代出土的微凸面鏡,能在較小的鏡面上照出整個人面

外交情況

周國的領袖季歷,對商稱臣納貢,商王文丁任命季歷為“牧師”,掌管西部地區的征伐之事。崇國(陝西戶縣地區)是商朝西邊最大的屬國,是商朝在西土的核心盟國。季歷之子姬昌被封為西伯,力行仁政,日後周國越過黃河,吞併了許多小國,然後出兵討伐崇國,殺死崇侯虎,接著遷都豐邑(陝西省鄠縣)。

服飾情況

冕服

禮服中最專貴的一種,冕服均在祭典中穿著,是主要的祭服。其服式主要由冠、衣、裳、蔽膝等要件所組成。冕服的主體是玄衣、衣裳上面繪繡有章紋,而在最隆重的典禮時,穿九章紋冕服。衣裳之下,襯以白紗中單,即白色的襯衣,古代襯衣通常是白色。下身前有蔽膝,天子的蔽膝為朱色,諸侯為黃朱色。鞋是雙底的,以皮革和木做底,鞋底較高,周代天子,在隆重典禮時穿赤色的。

弁服

其隆重性僅次于冕服,衣裳的形式與冕服相似,最大不同是不加章。弁服可分為爵弁,韋弁、冠弁等幾種,它們主要的區別在於所戴的冠和衣裳的顏色。

玄端

為天子的常服,諸侯及其臣的朝服。

深衣

古代凡是服禮都是上衣下裳不相連,惟此種衣裳是上下相連,分開裁但是上下縫合,因為「被體深邃」,所以稱為「深衣」。

政治制度的特點

商朝的“兄終弟及”和百官制度

把“王位”看作是國王一家一姓的私產,是從夏朝開始。不過夏、商兩代還沒有完全實行嫡長子繼承制,而是嫡長子繼承和“兄終弟及”並行。

——《中外歷史問題八人談》

商代從湯至紂,共歷十七代三十一王。湯制定了兄終弟及再傳兄子的制度,即兄死由弟繼承,直到同輩諸弟全不在世,再由長兄之子繼承。

——韋慶遠主編《中國政治制度史》

商代有很龐大的官僚機構……《尚書·酒誥》中有以下記載:“越在外服:侯甸男衛邦伯;越在內服:百僚庶尹……”這裡提出了“內服”、“外服”之稱。……商代“內服官的數量很多,有各種職守……商代最高的官吏是“相”,常在王之左右……(有)所謂“卿士”……為官吏中的“貴者”……商代還有“三公”之稱……並非常設機構……商代有史官……如大史、小史……常在王之左右,遇事時,可以發表意見……“師”也是官名……師長是武官。……商代有侯伯之稱。按照“內服”、“外服”的說法,侯伯屬於“外服”官……這些侯伯,並不是商王朝官僚機構的組成部分,他們的國家是與商王朝並立存在的方國……(有些)侯伯,在本國內雖然也是一國之主,但他們都是商政權中的高級官吏。例如《戰國策·趙策》云:“昔者,鬼侯、鄂侯。(周)文王,紂之三公也”……

——孫淼《夏商史稿》

西周的嫡長子繼承制和宗法制

周代的王位繼承制度基本是承襲商末,但有了比較重要的發展,這就是在“文王世子制”的基礎上確立了嫡長繼承制度。所謂的“文王世子制”,就是周文王在位時確立武王為世子,文王不在國內,武王代行國政。這種世子制度當時還是處在初創階段,武王死後由周公旦攝政6年,返位於成王時才確立了嫡長子繼承和預先冊立太子的制度。根據嫡長子繼承制度,擇立太子的標準是:“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這就是說,在后妃所生的諸子中,必須確定嫡後所生諸子的優先繼承地位,而且要以嫡後所生的長子來繼承;如果嫡後無子,在眾多妃嬪所生的庶子之中,要擇立妃嬪家世有一定社會地位的庶子作為繼承人,而不以其是否年長。這種擇立太子的標準一經出現,便在其後約3000年的時間內被遵守為正統的定規。

——韋慶遠主編《中國政治制度史》

至西周時期,宗法制進一步完備,與政治結合得更緊密,嫡長子繼承制實行得更嚴格。《詩·大雅·文王》曰:“文王孫子,本支百世”。注曰:“本,本宗也。支,支子也”。鄭箋曰:文王“以受命造始周國,故天下君之。其子孫適(嫡)為天子,庶為諸侯,皆百世”。如缺嫡,其補充制度是“無適(嫡)則擇立長,年鈞(均)以德,德鈞則卜。王不立愛,公卿無私”。上述立嫡制度及其補充制度總的說來,比較完備,對於王位世襲起到了順利執行的作用,對於穩定政局,動員統治階級以全力加強對全國的統治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中外歷史問題八人談》

宗法制度是中國古代維護貴族統治的一種制度,它由原始的父系家長制血緣組織,經過變質和擴大而成。……按照宗法制度,周王自稱天子,王位由嫡長子繼承,稱為天下的大宗,是同姓貴族的最高族長,又是天下政治上的共主,掌有統治天下的權力。天子的眾子或者分封為諸侯,君位也由嫡長子繼承,對天子為小宗,在本國為大宗,是國內同宗貴族的大族長,又是本國政治上的共主,掌有統治本國的權力。諸侯的眾子或者分封為卿大夫,也由嫡長子繼承,對諸侯為小宗,在本家為大宗,世襲官職,並掌有統治封邑的權力。卿大夫也還分出有“側室”或“貳宗”。在各級貴族組織中,這些世襲的嫡長子,稱為“宗子”或“宗主”,以貴族的族長身份,代表本族,掌握政權,成為各級政權的首長。

——楊寬《西周史》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公社制中的父系家長制直接演變而來的。其主要作用是用規定宗族內嫡庶系統的辦法以確立並鞏固父系家長在本族中的地位。此制度的最大特點是,以始祖的嫡長子一系的嫡系世代相承為大宗,其餘各代庶子為小宗。庶子各在本支為大宗,其嫡子、庶子又分別為本支的大宗、小宗。如此推衍傳繼,嫡永為大宗,庶永為小宗,構成一個龐大的宗支網,狀如樹之乾與枝的關係。周王為姬氏家族的大宗,就是所謂“君之宗之”(《詩·大雅·公劉》)。以周王為首,根據宗法制度的宗支原則與分封制度相結合,將他們的既得利益按照等級分配給各個姬氏家族。

——《中外歷史問題八人談》

宗法制的核心是維護奴隸主貴族的嫡子,即兄長地位的不可動搖性。“別子為祖,繼別為宗,繼禰者為小宗。有五世而遷之宗,其繼高祖者也。是故祖遷於上,宗易於下”(《禮記》)。長子立為“嫡子”,為世代相傳的大宗。而其餘的庶子(即諸弟)即為別子,對長子來說是為小宗。從別子起要自立新宗,他即為這個宗的始祖,即“別子為祖”。別子的嫡長子也世代相傳,“繼別為宗”,也成了“百世不遷”的宗。而他的諸弟(庶子)不能繼別,庶子之子也不能繼別,只能繼承自己的父親(即庶子),即“繼禰者為小宗”。……

——白鋼主編《中國政治制度史(上)》

根據文獻記載,中國至遲在周初已經出現了“宗子”、“大宗”等名稱。《詩經·大雅·板》中有“大宗維翰,……宗子維城”,這裡所說的“大宗”和“宗子”均指周代貴族中根據血緣關係對族人擁有管轄和處置權的人。這表明當時已經出現了宗法制度。有的學者認為,在有關商代歷史的文獻中,也可發現類似的記載。如《左傳》所記的周初商朝遺民的“宗氏”和“分族”,可能就是指宗法制度下的血緣團體。但迄今對中國早期宗法制度的了解,主要還是關於周代的。

——《中國大百科全書·中國歷史Ⅲ》

在宗法制度支配下,宗子有保護和幫助宗族成員的責任,而宗族成員有支持和聽命於大宗的義務。惟其如此,大宗和宗子對宗族組織起著支柱的作用,所以《詩經·大雅·板》說:“大邦維屏,大宗維翰,懷德維寧,宗子維城”。而小宗對大宗起著輔助的作用,所以《左傳·襄公十四年》說:“是故天子有公,諸侯有卿,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朋友……以相輔佐也”。

——楊寬《西周史》

宗法制度的基礎是奴隸制大家族,周王和各級貴族都是奴隸制大家族的族長,每個奴隸制大家族具有共同的姓氏,共同的直系祖先,共同的宗廟,共同的墓地,有互相保護的義務……

——陳茂同《歷代職官沿革史》

西周的分封制

分封制在中國古代原叫做“封建制度”。但這個“封建”與我們用於社會發展史稱“中世紀”為“封建”不是一個含義,而是“封諸侯,建藩衛”的簡稱。為了將這兩個“封建”相區別,今天史學界多稱“封諸侯,建藩衛制度”為“分土封侯制”或簡稱“分封制”。

西周所封諸侯主要有三類:一類是王室的姬氏同姓親屬,如……伯禽封於魯、康叔封於衛等。另一類功臣,如姜太公(呂尚)封於齊。再一類是邊遠地區較強大的異姓氏族或部落首領,實行羈縻政策。……因分封制與宗法制相結合,所有受封者都是宗法貴族,所以我們稱此制為“宗法貴族分封制”。這種制度是西周的主要地方行政制度,也是主要的國家制度。

——《中外歷史問題八人談》

周公東征勝利以後,推行大規模的分封制,既是鞏固和擴大周朝統治的手段,又是貴族內部對財產和權力進行再分配的一種方式。《左傳·昭公二十八年》記載說:“武王克商,先有天下,其兄弟之國十有五人,姬姓之國四十人”。《荀子·儒效》又說: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周公這種分封制,雖然以姬姓貴族為主體,但是為了穩定統治的大局,又不能不照顧到異姓貴族,還得分封一些異性諸侯。

——楊寬《西周史》

周初的分封諸侯,在武王時即已開始,但大規模分封是在成王及其子康王的時期……康王之後,周朝疆域大體固定,分封的機會減少……但分封並未絕跡。直到周宣王二十二年(前806),宣王還把其弟友分封在鄭(今陝西華縣東)。

——《中國大百科全書·中國歷史Ⅲ》

西周滅商,推行“封建”,所謂的封建,就是封侯建國,裂土封爵。分封的諸侯在封國內享有世襲特權,對天子有朝貢和提供軍賦、力役的義務,負責藩衛王室。

——韋慶遠主編《中國政治制度史》

宗法制度是與分封制度互為表里的。周人滅殷以後,獲得了廣大土地和大批奴隸。為了加強對廣大被征服地區的控制,西周王朝把子弟、同姓和親戚分封到全國各個戰略要地。……周公東征以後,又“封建親戚以藩屏周”,把周王族子弟,諸如“文之昭”、“武之穆”、“周公之胤”分封在全國各地。

——白鋼主編《中國政治制度史(上)》

在西周鼎盛時期,周王對諸侯擁有很大的權威。各封國的諸侯要定期朝見周王,報告自己國內的情況,聽取周王及其輔佐的指令;如臨時發生重大事故,要及時向周王報告。他們還必須向周王貢獻封國的產物和周王需要的東西。他們還有保衛王室的義務,包括為周王提供作戰的軍隊。如果他們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或超越周王賦予他們的特權,周王可以收回或削減他們的爵祿,改變他們的封地,可以廢除和另立國君,甚至滅掉他們。

——陳茂同《歷代職官沿革史》

2.課文注釋

商朝的年代

課本上商朝興亡年代依據2000年10月公布的《夏商周斷代工程1996—2000階段成果報告》,建立於公元前1600年,滅亡於公元前1046年,也即武王伐紂滅商之年。

商王盤庚

盤庚為歷史上的名王之一。一般把盤庚遷殷前作為商前期,遷殷後為商後期。根據夏商周斷代工程成果年表,盤庚遷都定在公元前1300年。課本上所述盤庚傳位給他的弟弟,《史記·殷本紀》有記載說:“帝盤庚崩,弟小辛立,是為帝小辛……帝小辛崩,弟小乙立,是為帝小乙。商小乙崩,子帝武丁立”。這四代王中,有兩代是兄終弟及的,只有武丁父子相承。

紂王子承父位

商朝最後一個國王紂是父王帝乙的少子。《史記·殷本紀》載:“帝乙長子曰微子啟,啟母賤,不得嗣。少子辛,辛母正後,辛為嗣。帝乙崩,子辛立,是為帝辛,天子謂之紂”。帝辛就是紂,看來當時商王室已頗講嫡庶,微子啟為長子,因庶出不得立,紂為正後所生,雖非長子,卻可以繼承王位。

周公

周公是西周初年著名政治家,周文王之子,武王之弟。因所封采邑在周(今陝西寶雞東北),因此稱為周公。他曾作為周武王的主要輔佐,在伐紂滅商中立了大功。武王死後,“天下聞武王崩而叛”,危難中周公立武王年幼子誦為周成王。同宗管叔、蔡叔、霍叔勾結商後裔武庚叛亂。周公輔佐成王經過三年,平定了叛亂,又一次立下大功。周公藉此又繼周初武王分封諸侯,進行第二次大分封,據荀子記載“立七十一國”,其中姬姓王族占五十三。姬姓和姜姓進占了周朝統治的重要地區,鞏固了周王朝統治。後來周公又建設東都洛邑(今河南洛陽),進一步控制東方。他請成王到新都祀典,開始親政。史書對周公評價很高,《尚書·大傳》說:“周公攝政,一年救亂,二年克殷,三年踐奄(奄為東方與武庚共為叛亂的部族),四年建侯衛(指分封),五年營成周(東都),六年制禮作樂,七年致政成王”。

西周控制的地區

西周強盛時控制的地區,已遠遠超過商朝。《左傳·昭公九年》引當時周大夫詹桓伯的話說:“我自夏以后稷,魏、駘、芮、岐、畢,吾西土也。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東土也;巴、濮、楚、鄧,吾南土也;肅慎、燕、亳,吾北土也”。學者們認為,上述記載與考古發現的地理分布證明相合。西周控制地域應當是西起今甘肅東部,東達海濱,北起遼寧,南達長江,是三代中疆域最大的王朝。

楚、吳、越相繼稱王

楚、吳、越先後稱王是在春秋時期。首先楚從公元前740年熊通始稱武王,公元前585年吳王壽夢繼起稱王,公元前496年,越王勾踐稱王,一說其父允常時已先稱王。

鼎原為人們的炊具,早在七千多年以前我國原始社會就出現過陶鼎。後來鼎從日常生活器皿中分化出來,成為祭祀中最重要的禮器。鼎形最早為圓腹、圜底、三足。後來陶鼎演變為銅鼎,器狀也由圓腹椎足發展為柱足方鼎、扁足鼎數種,盛行於商周時期。商朝司母戊鼎、西周大盂鼎、毛公鼎為其典型器具。司母戊鼎已成為商朝象徵權力的重器。到西周時鼎更成為等級制度和分封、宗法制的重要標誌。據《春秋公羊傳·桓公二年》載:“天子九鼎,諸侯七鼎,卿大夫五鼎,士三鼎”。擁有鼎數多少,成為等級高低的標誌。古代神話傳說中,夏禹是鑄鼎的始創者。相傳禹鑄九鼎,以象徵九州。《漢書·郊祀志》說:“禹收九牧之金,鑄九鼎。夏德衰,鼎遷於殷;殷德衰,鼎遷於周”。周武王滅商後,將九鼎從殷都朝歌遷到洛邑。春秋時楚王強大稱霸中原,不僅自稱王,還覬覦象徵天子權力的九鼎,方有楚王問鼎的故事。戰國末年,公元前256年,西周國滅亡,九鼎由洛邑遷至秦,但運途中下落不明,成為千古之謎。3.學術觀點

① 夏朝是否已進入奴隸制社會?

這個問題曾經長期在我國學術界引起爭論,有的認為夏朝只是一個傳說時代的王朝,沒有考古和古文字的實證;有的學者認為夏朝是我國奴隸社會的第一個王朝,不僅史有記載,而且也有許多考古資料的實證。近年來河南偃師二里頭遺址遺物的發現,使得史學界大多數專家傾向於夏朝確是我國第一個奴隸制王朝的看法。例如:

白壽彝主編《中國通史·上古時代(上)》中認為:

“根據文獻記載看來,我們同意夏代處於原始社會向奴隸社會轉變時期的觀點。這是我國古代史上的一個重要轉折點。”“關於禹傳啟的傳說,文獻中的記載是很不一致的,但也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公天下’向‘家天下’的轉變”。

張豈之主編《中國歷史·先秦卷》中認為:

“夏朝(前2070年—前1600年)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朝代,自禹至桀傳17君,14世,共四五百年。夏朝的中心地區在豫西晉南,四境‘東為江,北為濟,西為河,南為淮’。這裡說的江指鴻溝水,……濟指濟水……河指今陝西、山西、河南三省之間的黃河;淮即淮水。由此可知,夏朝的領土範圍大致東起豫東平原,西至華山,北起濟水,南達淮河”。“二里頭文化時期是否出現了文字尚未完全肯定,但已有青銅器出現,包括爵、戈、鏃……,並發現了鑄銅的坩鍋、陶范、銅渣,經測定所出土的銅爵屬於錫青銅,由此確定二里頭文化屬於中國早期的青銅文化。……二里頭遺址還發現了占地1萬平方米的大型宮殿遺址……不同形制、葬式和隨葬品的墓葬的存在,說明二里頭文化時期貴族與平民的對立已十分明顯。研究者一致認為二里頭文化是探討夏文化的主要對象……偃師二里頭遺址即是夏都陽城”。

《中外歷史問題八人談》中張傳璽在《中國古代國家的歷史特徵》一文中認為:

“禹繼位後,社會進一步發展,階級已經形成,組成國家的各政治、軍事要素已經具備,國名‘夏’,禹就是‘夏後氏’(夏朝)的第一代國王”。

白鋼主編《中國政治制度史(上)》也認為:

“大約在公元前21世紀時建立起來的夏朝,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奴隸制的國家。從那時候起,一直到現在,四千多年間,中國的政治制度,依次出現過奴隸制的政治制度、封建制的政治制度、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政治制度、人民民主制的政治制度等四種形態……從公元前21世紀至公元前476年,即夏、商、西周、春秋時代,實行的是奴隸制的政治制度”。

《中國大百科全書·中國歷史Ⅲ》中載:

“夏中國古代的第一個朝代。根據文獻記載和古代傳說,隨著中國原始氏族社會組織的逐漸解體,聚居在中原地區黃河中下游的夏部族,通過與周圍地區其他部族聯盟的形式,首先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代王朝,史稱夏”。

② “家天下”是從禹還是啟開始?

關於我國“家天下”和“世襲制”究竟是從禹還是從啟開始的問題,學界一直存有爭議。

任莉萍提出:“從禹建立夏朝到啟登上王位這一段時期還是‘公天下’嗎?既然禹已建立了夏朝,那就意味著在禹的時候已初步建立了奴隸制的國家機器來鎮壓奴隸和平民的反抗。因此,禹建立夏朝就標誌著‘家天下’局面的出現。而禹死後,其子啟登上王位,只標誌著王位世襲制代替了禪讓制”。

張豈之主編《中國歷史·先秦卷》中的說法:“禹即位,立國號夏,夏朝在中國歷史上出現。……禹即位號稱‘天子’,實際仍是一位部落聯盟的軍事首長,而不是國家的君王……夏啟即位破壞了軍事首長由部落聯盟酋長會議推舉產生的‘禪讓’制度,首領職位繼承原則由推選變為選子,執行酋長會議意志的部落聯盟的軍事首領,開始變成國家的君王,夏啟即位是一件標誌著中國國家形成的劃時代的大事”。古雲天《談談“禪讓制”向“世襲制”的過渡問題》中說:“把禹視為夏王朝的創建者,是因為當時的夏政權已經具備了一個國家政權的基本職能,但這個國家只處於草創階段,很多制度仍不完備,禹也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君王,只有當啟確立了世襲制之後,夏王朝才真正地建立起來”;“無論禹把王位傳給了伯益還是直接傳給了啟,他都是中國歷史上成功地培植家族勢力、讓家族勢力把持國家政權的第一人。從這個角度說,‘禪讓制’向‘世襲制’過渡,或者是‘公天下’向‘家天下’過渡是發端於禹而完成於啟。……他是一個過渡性的人物,我們只能說他努力地促使‘公天下’向‘家天下’轉變,而他的這種努力,終於在他的兒子啟繼承王位的那一刻取得了勝利”。

③ 西周封建論者對周朝分封制和宗法制的不同論點。

長期以來,我國史學家對中國古代史的分期問題,存在著明顯的分歧,一般有三種觀點,一種認為我國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的分期應從春秋戰國算起,其中又分為春秋說和戰國說。現在大多數學者主張戰國時期我國開始進入封建社會,具體年代為公元前475年。這一種觀點是前輩史學家郭沫若等的觀點。目前多採取這一觀點。第二種是西周封建說,即認為我國自西周開始已進入封建社會,這一觀點的代表人物有范文瀾、翦伯贊、呂振羽等。第三種為魏晉封建說,認為遲至三國兩晉我國才進入封建社會,持這一觀點的有著名學者尚鉞、王仲犖、何茲全等。

西周封建論者對西周分封制和宗法制有他們不同的解釋。《中國古代史分期討論五十年》一書列舉西周封建論的觀點說:“大多數的西周封建論者都把西周初年的分封制看作是中國封建領主制形成的重要標誌。例如,范文瀾認為,西周的‘天子、諸侯、采邑主都從分封里建立起自己的權力,形成一整套的統治體系’。王亞南把周在滅商後逐漸選擇和創製的‘封建諸侯以屏藩周室’,分別等級和頒田制祿等一整套辦法,概括地稱為‘封建制度’。束世澄認為西周的分封既封賜采邑,同時又任命為地方官,這是采邑制的發展和領主制的肇端”。“西周封建論者一般都認為,宗法制度和封建制度有著密切的關係,甚至把宗法制度看作是中國封建制的特點。范文瀾說,西周封建社會最重要的上層建築就是宗法制度,而宗法制度的基本精神就是以宗主為中心,按血統關係的遠近來區別親疏貴賤,從而規定出無可改變的等級制度。這種制度在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里都是存在的,它對貴族領主來說是一種加強統治的力量,對農夫來說也是一種組織力量。王亞南認為,西周封建制和歐洲中世紀不同的特點,就表現在鞏固專制主義的宗法組織上。童書業更徑直把西周的封建制稱作‘宗法封建制’……因為它把‘宗法’系統擴大為政治系統,並與封建制度密切結合起來,構成宗法封建制的社會”。

4.圖畫說明

太廟

本課文太廟圖系明清時的太廟,在北京天安門東側,今為北京市勞動人民文化宮。原創建於明成祖永樂十八年(1420年),後在明嘉靖、萬曆和清順治、乾隆時多次重修。主要建築為三層大殿及配殿,殿宇均為黃琉璃瓦頂,雄偉壯麗;前殿四周圍以雕石護欄,巍峨壯觀。清朝滅亡後,1924年闢為和平公園,1950年改為勞動人民文化宮。

夏禹像

禹在歷史上又稱夏禹、大禹、夏後禹等。在古史中夏禹王、商湯王、周武王並稱“三王”。他的生平事跡與堯、舜分不開,是我國原始社會最後一位傑出聖賢首領,但又是我國階級社會第一個王朝夏的建立者。從最近公布的《夏商周斷代工程成果報告》夏商周年表排列,他是夏朝第一個王, 建立年代為公元前2070年。這和司馬遷《史記·夏本紀》記載“禹於是遂即天子位”的說法是一致的。課本中所用“戴冠冕的夏禹”,用自《中華古文明大圖集》,表示了他已是帝王的身份,而這和今浙江紹興禹廟大殿正中所塑身穿華袞、雙手捧圭、頭戴冠冕大禹立像是一致的。冕是古代帝王專戴的禮帽,圭為古代帝王舉行禮儀所用的玉器。

周公輔佐成王圖

這是一幅漢代畫像石,見於山東嘉祥宋山1號小石祠堂。這是一座型石祠堂,規模較小。此圖見於小祠堂的西壁畫像,西壁畫像僅有這幅周公輔成王和另一幅孔子見老子兩幅歷史故事畫。畫面正中座位上為幼年的周成王,旁有周公輔佐,主題為要求臣子對君上要像輔佐成王的周公一樣忠心耿耿。

宜侯矢銅簋

系1954年在江蘇丹徒煙墩山考古發現的西周青銅器。簋音ɡuǐ。簋是古代盛食物的器具,圓口,兩耳。宜侯矢銅簋通高15.7厘米,口徑22.5厘米,飾有鏇渦紋、虁紋。此簋腹部有銘文12行,共120字左右。大意是說,四月丁未這天,周康王察看了武王、成王伐商和東方之圖,又有宜這個地方進行了貞卜祭祀,而後對原來的虞侯命令說,立即改封虞侯到宜地為宜侯,賞賜給禮器、土地和人口,宜侯矢感謝王的恩典,稱頌王之功德,因而作此寶器以紀念其父虞公。這一銅器銘文記載了西周分封制的事實和過程,並記述了西周開發江南(宜)的真實情況。此器的地名學術界各有不同看法,寫有眾多論文,因此,此簋被認為是為學者們考釋最多的器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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