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服形制
在周代以前,中國的服裝主要採用一種形制,即上衣下裳制。《禮記·玉藻》中就有"朝玄端,夕深衣"的記載,意思是說早朝為大禮,一定要用玄端朝服,到了夕朝,就可採用輕便一些的深衣。諸侯以天子之燕服為朝服。朝服雖然可代替祭服用於祭祀,但主要用途還在於朝會,它是古代君臣百官的議政之服。先秦以皮弁、玄端為朝服,皆以十五升夏布為之,即二尺二寸幅內含一千二百縷的薴麻布。漢明帝制定朱衣朝服,後世朝服則所謂進賢冠、絳紗袍,以羅為之。一直沿用至明朝。大唐開元禮規定朝服包括:冠,幘,纓,簪導,絳紗單衣,白紗中單,白裙襦,赤裙衫,革帶,鉤觫,假帶,曲領方心,絳紗蔽膝,襪,舄,劍,雙綬。韠長三尺,上廣一尺,下廣二尺,其頸五寸,肩革帶博二寸。
朝服 | 首服 | 外衣 | 足衣 | 配飾 | 禮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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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朝服 | 通天冠 | 絳紗袍 | 赤舄 | 諸祭、上朝、元會、冬會 | |
諸王朝服 | 遠遊冠 | 絳紗袍 | 舄 | 佩山玄玉,垂組、腰劔 | 謁廟、元日、冬至朔日入朝 |
文官朝服 | 進賢冠(梁冠) | 絳紗袍 | 舄 | 印綬、紐 | 陪祭、朝享、拜表 |
武官朝服 | 籠冠(武弁) | 絳紗袍 | 烏皮靴 | 佩水蒼玉 |
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有個名叫田恬的武安侯,穿著一件名叫"襜褕"的衣服上朝,結果被漢武帝怒斥為"不敬",儘管他身份不低,結果還是被免去了侯爵。
歷史
從文獻記載來看,早在周代已有朝服。《周禮·春官·司服》:"掌王之吉凶衣服,……視朝,則皮弁服。"皮弁服就是最早的朝服。這種衣服多採用細白布製成,衣裳分制,下裳也用白色。和這種衣服相配套,頭上也戴白色的冠帽:其制為尖頂,造型像兩隻手掌相合,名稱叫"弁"。製作弁的材料,通常用白色鹿皮,所以又稱為"皮弁"。皮弁之服不僅用於天子,士以上的男子覲見君王也可用之。由於衣裳採用白色,素而無紋,不能辨別各人的身份,所以特在皮弁上加以區分。具體做法是在皮弁上加以玉飾,天子用五采玉;侯、伯、子、男用三采玉;卿大夫用三采玉;士一級則不用玉飾。另外在玉飾的數量上也有些區別。以示尊卑。明代朝服沒有文武之分,只有品級之分。
卿士退朝以後回到府邸,如果要自己聽朝,
即朝見比自己身份低的人,則不能再著皮弁之服,而要換上一種"緇衣",即以黑布製成的朝服。《詩經·鄭風·緇衣》中即有"緇衣之宜兮"的說法。漢代的毛亨對《詩經》加以注釋:緇,黑色,卿士聽朝之正服也。"宋代儒學大師朱熹則說得更加明白:"卿士朝於王,服皮弁不服緇衣,退食私朝服緇衣,以聽其所朝之政也。"
春秋戰國時的卿士朝會之服,大多用黑色布帛製作,其形端莊方正,因稱"玄端"。和玄端配套的首服是委貌,這是和皮弁造形相似的一種冠飾,只是不用鹿皮,而代之以黑色繒絹。因為這種朝服是用委貌和玄端組成的,所以"委端"就成了朝服的代名詞。《春秋穀梁傳·僖公三年》記載:"陽穀之會,桓公委端搢笏而朝諸侯。"晉范寧註:"委,委貌之冠也。端,玄端之服。"唐楊士勛也解釋說:"謂之玄端者,其色玄而制正幅無殺,故謂之玄端。桓公會諸侯,因使諸侯朝己'故服朝服也。"也有將"委端"兩字倒過來,
稱作"端委"的,如《左傳·昭公元年》:"吾與子弁冕、端委,以治民臨諸侯。"
西漢君臣朝會之服也用黑色,只是在領袖部分緣以絳邊。曾經因為替妻子畫眉而名噪天下的漢京兆尹張敞說過:"敞備皂衣二十餘年,嘗同罪人贖矣,未聞盜賤起也。"他所說的"皂衣",就是指朝服。"備皂衣二十餘年",就是說當了20餘年的官。可見西漢時,儘管祭服制度不甚完備,但朝會之服仍有章可循。司馬相如《上林賦》:“於是(天子)歷吉日以齋戒,襲朝服,乘法駕。”
漢明帝永平二年依據周代冠服之制,參酌秦制,制定了冕服、佩、綬和朝服等一系列制度。漢明帝制定朱衣朝服,成為後世典範。
唐宋朝服
唐代官吏,除穿圓領窄袖袍衫外,在一些重要場合,如祭祀典禮仍穿朝服。朝服的樣式,承襲漢朝隋朝舊制:頭戴介幘或籠冠,身穿對襟大袖衫,下佩圍裳,玉佩組綬一應俱全。
隋唐時期,雖然在最隆重的禮儀服裝朝服仍跟上傳統,但是穿得最多是公服,成為了後代服色制度的另一個傳統。
宋代延續了漢朝隋唐的朝服,也叫具服,朝會時使用。上身用朱衣,下身系朱裳,即穿緋色羅袍裙、襯以白花羅中單,
束以大帶,再以革帶系緋羅蔽膝,方心曲領,掛以玉劍、玉佩、錦綬,著白綾襪黑色皮履。穿朝服時必戴"進賢冠"(一種塗漆的梁冠帽),"貂蟬冠"(又名"籠巾",是以藤絲編成形,上面塗漆的冠帽),獬豸冠(屬進賢冠一類)。
明朝朝服
洪武二十六年定製,凡大祀、慶成、正旦、冬至、聖節、頒詔、開讀、進表、傳制都用梁冠、赤羅衣,青領緣白紗中單,青緣赤羅裳,赤羅蔽膝,赤白二色絹大帶,革帶,佩綬,白襪黑履。以梁冠上的梁數區別品位高低。公冠八梁,侯、伯七梁,都加籠巾貂蟬(貂原來掛貂尾,後以雉尾代替,蟬是金飾)。公冠八梁,加籠巾貂蟬,立筆五折,四柱,香草五段,前後玉蟬。侯七梁,籠巾貂蟬,立筆四折,四柱,香草四段,前後金蟬。伯七梁,籠巾貂蟬,立筆二折,四柱,香草二段,前後玳瑁蟬。俱插雉尾。駙馬不用雉尾,其餘與侯同。一品七梁,玉帶玉佩具。黃、綠、赤、紫織成雲鳳四色花錦綬,下結青絲網,玉綬環2。二品六梁,革帶,綬環犀,余同一品。三品五梁,金帶,佩玉,黃、綠、赤、紫織成雲鶴花錦綬,下結青絲網,金綬環2。四品四梁,金帶,佩藥玉(即玻璃),余同三品。五品三梁,銀帶鈒(音sà颯)花(即銀質飾有凸紋金花),佩藥玉,黃、綠、赤、紫織成盤雕花錦綬,下結青絲網,銀鍍金綬環2。一至五品都用象牙笏。六、七品二梁,銀帶,佩藥玉,黃、綠、赤織成練雀三色花錦綬,下結青絲網,銀綬環2。御史服獬豸(神羊)。八、九品一梁,烏角(牛角)帶,佩藥玉,黃、綠織成鸂鶒二色花錦綬,下結青絲網,銅綬環2。六品至九品用槐木笏。
嘉靖八年(公元1529年)將朝服上衣改成赤羅青緣,長過腰止七寸,不掩沒下裳。中單改成白紗青緣,下裳赤羅青緣,前三幅後四幅,每幅三襞積(褶襉),革帶前綴蔽膝,後佩綬,系而掩之。大帶表里用素色。萬曆五年令百官正旦朝賀,不準穿朱履。冬十一月百官可戴暖耳。
朝鮮朝服
高麗國王王建臨死前召大匡朴述希親授十條訓要,其四曰“惟我東方舊慕唐風,文物禮樂悉遵其制。殊方異土人性各異,不必苟同。契丹是禽獸之國,風俗不同,言語亦異。衣冠制度慎勿效焉。”朝鮮世宗大王命令擬定吉凶兵軍嘉五禮,“取本朝已行典故,兼取唐、宋舊禮及中朝之制。”中朝指的就是當時朝鮮的宗主國明朝。朝鮮李朝的祭服、朝服大體上保持了明朝嘉靖八年改制前的樣式。1884年,朝鮮進行了甲申衣制改革。朝鮮高宗頒布衣服簡化令,朝服逐漸退出公共領域,士庶都將漆笠、周衣改良作為日常服。
日本朝服
日本朝服被稱為禮服。1871年夏季召開宮中服制改革會議,太政大臣三條實美提出改革服制。1871年9月3日,明治天皇廢止奈良朝以來的唐風樣式的詔書認為“如今衣冠之制、模仿自中古唐制、風格流於軟弱”。1872年11月12日太政官布告第339號廢除了朝服制度,代之以衣冠、狩衣,且僅作為神道祭禮禮服。國家公務活動則代以洋服。
傳統漢族服飾(一)
漢服,又稱漢衣冠,中國漢族的傳統服飾,又稱為漢裝、華服,是從黃帝即位(約西元前2698年)至明末 (公元17世紀中葉)這四千多年中,以華夏禮儀文化為中心,通過歷代漢人王朝推崇周禮、象天法地而形成千年不變的禮儀衣冠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