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證
癌性胸腹水,肺小細胞癌及鱗狀細胞癌、鼻咽癌、喉癌及淋巴肉瘤等。食管癌、肝癌、腦瘤、多發性骨髓瘤及絨癌。乳腺癌、宮頸癌的局部注射用藥。
臨床套用
1.靜脈注射
每次20~40mg,每日或隔日1次,10~20次為1療程(療程總量為200~400mg)。
2.動脈注射
劑量同靜脈注射。
3.腔內注射
每次60~80mg,1次/周,注射前應儘量抽出胸腔積液。
4.瘤內注射
20mg/d或隔日40mg,溶於生理鹽水中分點注射。口服:60mg/d,分2~3次服,連續10~14日為1療程。
不良反應
常見有胃腸道反應,如噁心、嘔吐、食慾下降等。多數患者有骨髓毒性表現:白細胞或血小板減少,少數較嚴重,停藥後2~3周可恢復。其他不良反應有脫髮、皮疹、倦怠、乏力和血栓性靜脈炎等。
注意事項
肝腎損傷者慎用。骨髓抑制、嚴重感染、腫瘤細胞浸潤骨髓、曾接受過化療或放療者慎用。本品可能引起心肌損傷;能透過血腦屏障。用藥期間應密切隨訪白細胞和血小板。
用藥禁忌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嚴重骨髓抑制者、嚴重肝腎功能損害者、妊娠期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說明:上述內容僅作為介紹,藥物使用必須經正規醫院在醫生指導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