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證
主要治療卵巢癌、乳腺癌、膀胱癌和消化道癌。
臨床套用
1.靜注或肌注
10mg/次(或0.2mg/kg),1次/日,連用5日後改為每周3次;總量200~300mg為1療程。
2.腔內注射
10~50mg/次,每周1~2次,3~5次為一療程。
3.膀胱內灌注
60mg/次,溶於生理鹽水或注射用水30~60ml中,將尿排出後經導尿管注入,變換體位,保留2小時,每周1次,4周后改為每月1次,共10次。
不良反應
主要為骨髓抑制、消化道反應,但一般較輕微,本品可引起男性患者無精子,女性無月經,少數患者尚可有發熱、皮疹。
注意事項
有痛風史、感染、腫瘤細胞浸潤骨髓、泌尿繫結石者應慎用。用藥期間應嚴格檢查血象。稀釋後如發現混濁,即不能用。
用藥禁忌
對本品過敏者、嚴重骨髓抑制者、嚴重肝腎功能損害者禁用。本品有致畸、致突變作用,孕婦禁用。哺乳期婦女禁用。
藥物相互作用
與放療同時套用時,應適當調整劑量。與琥珀膽鹼同時套用可使呼吸暫停延長,在接受塞替派治療的患者,套用琥珀膽鹼前必須測定血中假膽鹼酯酶水平。與尿激酶同時套用可增加塞替派治療膀胱癌的療效,尿激酶為纖維蛋白溶酶原的活化劑,可增加藥物在腫瘤組織中的濃度。本品可增加血尿酸水平,為了控制高尿酸血症可給予別嘌醇。
說明:上述內容僅作為介紹,藥物使用必須經正規醫院在醫生指導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