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72.02-1975.02江西省修水縣白嶺公社團委副書記。
1975.02-1977.12江西省師範學院外語系英語專業學習。
1977.12-1980.09江西省師範學院外語系幹部、團總支書記。
1980.09-1983.08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刑事訴訟法專業碩士研究生。
1983.08-1988.09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幹部、調研室副主任。
1988.09-1993.03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其間:1992.02-1992.06江西省委黨校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1993.03-1997.02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其間:1995.09-1996.01中央黨校地廳級幹部進修班學習;1996.09正廳級)。
1997.02-1998.10中共江西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常委、副書記。
1998.10-1998.12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
1998.12-2006.11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大法官(其間:1999.09-1999.11中央黨校省部級幹部進修班學習;2005.03-2005.05中央黨校省部級幹部進修班學習)。2006.11-2008.04上海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22008.04-2018.03,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正部長級)、常務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8.03-2018.06,十三屆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8.06-,十三屆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
2018年8月,沈德詠被中國政法大學聘任為特聘講座教授。
中共十八屆、十九屆中央委員。中共十六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常委。中共十七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黨的十九大代表。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常委。
任免信息
2018年3月16日,政協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沈德詠任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
2018年6月22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免去沈德詠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2018年8月27日下午,中國政法大學聘任十三屆全國政協常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原常務副院長沈德詠同志為特聘講座教授儀式在學院路校區舉行。校黨委書記胡明、校長黃進出席儀式,我校相關院、部負責人參加儀式。儀式由副校長馬懷德主持。儀式上,馬懷德宣讀了特聘講座教授聘任決定。隨後,黃進向沈德詠頒發了聘任書。
學術著作
主要編寫有關死刑、刑事訴訟法修改、民事強制執行、審判監督等論著、文集及法律工具書十餘部,其中1992年出版的《死刑制度比較研究》為中國研究死刑問題的第一本專著。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委員名單
中國大法官
大法官都是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的領導幹部,既有審判權力,也有管理權力。大法官應始終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法律意識和廉潔意識,繼續貫徹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始終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切實承擔起帶領廣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保障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歷史使命和政治責任,為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貢獻應有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