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歷
1956年10月出生於山東省博興縣。
1973年1月至1975年10月在吉林省農安縣插隊。
1975年10月至1978年8月在共青團長春市委宣傳部工作。
1978年8月至1982年8月在吉林大學法律系學習,獲法學學士學位。
1982年8月至1985年8月,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學習,獲刑法學碩士學位。
1985年8月至1992年12月,先後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綜合處、刑事處書記員,刑事處副處長,最高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其中,1991年11月至1992年11月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任助理審判員。
1992年12月至2001年8月,歷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處處長、研究室副主任、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最高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委員、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其中,2000年獲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2001年8月至2001年12月任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黨組副書記、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001年12月至2003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二級大法官。
2003年7月—2005年8月任法務部副部長、黨組成員。
2005年9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此外,張軍還是國家法官學院教授,兼任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特聘顧問教授,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武漢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外交學院、社科院法學所等院校法學院、科研單位兼職教授及法律專業碩士研究生兼職導師,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2012年10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免去張軍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2012年11月增選為中央紀委副書記。
2012年11月,十八屆一中全會批准張軍任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副書記。
學術貢獻
參與國家立法工作
1995年和1996年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參與了國家立法機關主持的《刑事訴訟法》和《刑法》的修訂工作,所提出的許多立法建議最終被立法機關吸收成為法律條文。
參與司法解釋制定工作
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通過後,具體組織並主持起草了20餘部執行“兩法”的重要司法解釋,主要有《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關於適用刑法時間效力規定若干問題的解釋》、《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規定》、《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
參與司法體制改革工作
在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研究小組負責人期間,主持並起草了《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在任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體制改革小組組長期間,主持研究落實十六大提出的司法體制改革目標的具體建議。
科研工作
在《人民日報》 、《中國法學》、《法學研究》、《人民司法》等報紙、刊物上發表論文50餘篇。出版著作30餘部。主要有《刑事錯案追究》(個人專著),《國家賠償問題研究》、《刑事訴訟:控·辯·審三人談》、《刑法縱橫談:理論·立法·司法(總則部分)》(合著),《刑法罪名精解》(主編),《刑法的修改與適用》、《刑事訴訟法的修改與適用》(副主編)等。參與或主持省部級科研課題多個。
代表著作
1、《刑事錯案追究》,個人專著,人民法院出版社1990年7月出版;
2、《刑事審判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個人專著(電子版),法律出版社、法制音像出版社2003年6月出版;
3、《英國刑法導論》,譯著(合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1年8月出版;
4、《國家賠償問題研究》,合著,人民法院出版社1992年6月出版;
5、《中國現實國家賠償制度》,合著,人民法院出版社1992年7月出版;
6、《刑事訴訟:控?辯?審三人談》,合著,法律出版社2001年8月出版;
7、《法治的使命》,合著,法律出版社2001年12月出版;
8、《刑法縱橫談:理論?立法?司法(總則部分)》,合著,法律出版社2003年6月出版;
9、《刑法罪名精釋》,主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9月出版;
10、《刑法的修改與適用》,副主編,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年4月出版;
11、《刑事訴訟法的修改與適用》,副主編,人民法院出版社1996年6月出版;
12、《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主編,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9年9月出版;
13、《中國刑法罪名大全》,主編,民眾出版社1997年12月出版;
14、《解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主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3年6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