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履歷
1977.05——1978.09,雲南省保山地區通用機械廠工人
1978.09——1982.08,雲南大學政治系哲學專業學習,獲哲學學士學位
1982.08——1985.04,雲南省保山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1985.04——1986.04,雲南省保山地委政法委辦公室副主任
1986.04——1988.04,雲南省保山地區保山市板橋區副區長
1988.04——1990.02,雲南省保山地委辦公室秘書
1990.02——1993.05,雲南省保山地委政法委辦公室主任、副書記
1993.05——1997.11,雲南省保山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其間:1994.09—1997.01在中央黨校法學專業在職研究生班學習)
1997.11——1999.10,雲南省保山地委副書記兼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1999.10——2002.03,雲南省思茅地委副書記
2002.03——2002.12,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
2002.12——2007.12,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
2007.12——2008.01,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
2008.01——,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八屆雲南省委委員,九屆雲南省政協委員,中國共產黨海南省第七屆委員會委員
任免信息
2013年1月31日,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董治良為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兼任海南省委政法委副書記。
中國大法官
大法官都是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的領導幹部,既有審判權力,也有管理權力。大法官應始終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法律意識和廉潔意識,繼續貫徹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始終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切實承擔起帶領廣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保障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歷史使命和政治責任,為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貢獻應有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