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蘇澤林,男,漢族,1951年7月出生,四川資陽人,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1969年2月參加工作,1969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西南科技大學特聘教授。
現任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大法官。
簡歷
曾任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刑事審判庭副庭長;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紀檢組長、副院長、院長、黨組書記;中共成都市委副秘書長、機關黨委書記、中共成都市委八屆委員;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
2001年0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黨組成員、最高人民法院機關黨委書記。
2004年0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二級大法官。
2013年3月16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013年6月29日,免去蘇澤林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教育背景
1983年至1986年西南政法學院函授法律專業學習並畢業 。
四川大學在職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 。
學術兼職
四川省海峽兩岸法律研究會顧問
中國仲裁委員會四川省分會顧問
四川省法官協會常務理事、常務副會長
成都市法官協會會長
四川省邏輯學會副會長
四川大學兼職教授
四川省社會科學院特約研究員
國家法官學院兼職教授。
學術成果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
《審判工作規範》
《法官行為規範》
《法院管理規範》
《法律邏輯學》等專著。
發表了《試論債權保全制度》、《青少年高科技違法犯罪的防範與治理》、《論依法治權》、《走有中國特色的精英法官之路》等論文多篇。
學術觀點
蘇澤林教授在司法公正與司法效率的關係方面、關於依法治權的思考方面、走中國特色的精英法官之路以及建設法官管理機制等方面,都有獨到的思考。他把司法公正與司法效率作為一個系統工程,特彆強調二者之間的辯證關係。他認為,二者都屬於社會主義法所追求的內在價值,是社會主義法的本質要求。在確保公正的前提下,效率越高,對社會的貢獻就越大,司法公正的效果就越好。反之,效率越高,就越不公正,危害後果就越大。所以,必須堅持以公正為基礎,效率為關鍵。為了實現公正與效率統一的目標,則必須抓好最佳化隊伍、深化法院改革、強化審判管理、淨化執法環境、規範各類監督等工作。在執法環境問題上,蘇澤林認為黨政幹部必須樹立起法律至上的意識,普法的重心不在於民眾了解多少法律知識,而在於民眾要樹立起法律的信仰。
關於依法治權的問題,蘇澤林教授特彆強調公共權力需要制約,這是基於我國腐敗現象處於多發和高發期的現實提出來的。他深刻地指出“腐敗問題的存在,損害了黨的威信和形象,破壞了正常的經濟秩序,不僅威脅著改革開放事業和社會的穩定,而且威脅著千百萬先烈用他們的鮮血和生命換來的人民政權,威脅著世界上最大的無產階級政黨和社會主義國家的生存。因此,懲治腐敗、遏制腐敗、剷除腐敗已成為全黨共識。”他認為,權力在鍛鍊和陶冶掌權人的同時,也強烈腐蝕著他們。因此,必須依法設定公共權力,嚴格權力運行程式,依法產生權力主體,監督制約權力運行。
他認為,提高法官任職“門檻”、加大法官培訓力度,狠抓職業道德和思想政治素質教育,明確法官員額比例,完善法官迴避制度等是“走中國特色的精英法官之路”的必要措施。在關於法官管理機制、法官職業化、司法警察隊伍建設等理論上,他都有非常系統的看法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