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懷山

孫懷山

孫懷山,男,漢族,1952年7月出生,江蘇漣水人,中共黨員,哈爾濱工業大學畢業,碩士學位。曾任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主任。2018年5月9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孫懷山受賄一案。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孫懷山孫懷山

1970年——1973年,江蘇省金湖縣農機廠工人,農村工作隊隊長、副指導員;

1973年——1978年,共青團江蘇省金湖縣工業系統團委書記、共青團金湖縣委書記;

1978年——1987年,共青團中央辦公廳秘書處幹事、副處長、處長;

1987年——1994年,共青團中央辦公廳副主任、主任;

1994年——1999年,全國政協辦公廳正局級幹部、行管局局長、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兼中協服務開發中心(服務局)總經理(局長);

1999年——2008年,十屆全國政協副秘書長、機關黨組成員;

2008年——2010年,十一屆全國政協常委、副秘書長、機關黨組成員;

2010年——2013年,十一屆全國政協常委、副秘書長、機關黨組書記;

2013年——2015年,十二屆全國政協常委、常務副秘書長、機關黨組書記(正部級);

2015年——2016年,十二屆全國政協常委、常務副秘書長、機關黨組副書記(正部級);

2016年——2017年,全國政協港澳台僑委員會主任。

中共十八屆中央委員,中共十七大代表,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常委。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7年3月2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訊息:十二屆全國政協常委、港澳台僑委員會主任孫懷山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免去職務

2017年3月10日,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鑒於孫懷山涉嫌嚴重違紀,根據中共中央建議,依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及有關規定,政協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免去孫懷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港澳台僑委員會主任職務,撤銷其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委員資格。

依法雙開

2017年6月2日,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第十八屆中央委員,全國政協原常委、港澳台僑委員會原主任孫懷山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孫懷山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搞團團伙伙,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公款宴請,安排有關單位公款接待家屬旅遊;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其子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孫懷山身為中央委員,政治上對黨不忠誠,經濟上貪婪,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孫懷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八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2017年10月14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孫懷山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給予孫懷山開除黨籍的處分。

提起公訴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原常務委員、港澳台僑委員會原主任孫懷山涉嫌受賄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2018年2月,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孫懷山利用擔任共青團中央辦公廳主任,全國政協副秘書長、常委,中共中央委員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審理

2018年5月9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全國政協原常委、港澳台僑委員會原主任孫懷山受賄一案。
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1994年至2016年,被告人孫懷山利用擔任共青團中央辦公廳主任、全國政協副秘書長、常委、中共中央委員會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獲取土地使用權、企業經營、項目審批、職務提拔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000年至2016年,孫懷山直接或通過其家人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總計折合人民幣3975萬餘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孫懷山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孫懷山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全國和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三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和各界民眾60餘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委員名單

中央委員會總書記 習近平
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委員 習近平 李克強 張德江 俞正聲 劉雲山
王岐山 張高麗
中央政治局委員 習近平 馬凱 王岐山 王滬寧 劉雲山
劉延東 劉奇葆 許其亮 孫春蘭 韓正
李克強 李建國 李源潮 汪洋 張春賢
張高麗 張德江 范長龍 孟建柱 趙樂際
胡春華 俞正聲 栗戰書 郭金龍
中央書記處書記 劉雲山 劉奇葆 趙樂際 栗戰書 杜青林
趙洪祝 楊晶
中央軍事委員會 主席 習近平


副主席 范長龍 許其亮

委員 常萬全 房峰輝 張陽 趙克石
張又俠 吳勝利 馬曉天 魏鳳和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書記 王岐山


副書記 趙洪祝 黃樹賢 李玉賦 杜金才
吳玉良 張軍 陳文清 王偉
中央委員會委員
于廣洲 | 習近平 | 馬凱 | 馬飈 | 馬興瑞 | 馬曉天 | 王君 | 王俠[國家計生委主任] | 王珉 | 王勇[國資委主任] | 王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 | 王毅[中央委員] | 王三運 | 王萬賓 | 王玉普 | 王正偉 | 王東明[四川省委書記] | 王光亞 | 王偉光[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 | 王安順 | 王志剛[科學技術部黨組書記] | 王岐山 | 王滬寧 | 王國生[湖北省長] | 王學軍[國務院副秘書長] | 王建平[武警部隊司令員] | 王勝俊 | 王洪堯 | 王憲魁 | 王冠中[解放軍副總參謀長] | 王家瑞 | 王教成 | 王新憲 | 王儒林 | 支樹平 | 尤權 | 車俊 | 尹蔚民 | 巴音朝魯 | 巴特爾[內蒙古自治區主席] | 盧展工 | 葉小文 | 田中 | 田修思 | 白瑪赤林 | 白春禮 | 吉炳軒 | 朱小丹 | 朱福熙[成都軍區政委] | 全哲洙 | 劉鵬[中國國家體育總局局長] | 劉源[劉少奇之子] | 劉鶴 | 劉雲山 | 劉亞洲 | 劉成軍 | 劉偉平 | 劉延東 | 劉奇葆 | 劉曉江 | 劉家義 | 劉粵軍 | 劉福連 | 許達哲 | 許其亮 | 許耀元 | 孫懷山 | 孫建國[上將] | 孫春蘭 | 孫政才 | 孫思敬[解放軍將軍] | 蘇樹林 | 杜青林 | 杜金才 | 杜恆岩 | 李偉[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 李斌[安徽省省長] | 李從軍 | 李東生[公安部副部長] | 李立國[民政部部長] | 李紀恆 | 李克強 | 李學勇[江蘇省省長] | 李建華[國家行政學院常務副院長] | 李建國[人大副委員長] | 李鴻忠 | 李源潮 | 楊晶[中央統戰部副部長] | 楊傳堂 | 楊金山 | 楊棟樑 | 楊潔篪 | 楊煥寧 | 肖鋼 | 肖捷 | 吳昌德 | 吳勝利[海軍司令員] | 吳愛英 | 吳新雄 | 何毅亭 | 冷溶 | 汪洋[廣東省委書記] | 汪永清 | 沈躍躍 | 沈德詠 | 宋大涵 | 宋秀岩 | 張陽[上將] | 張茅 | 張毅[寧夏區委書記] | 張又俠 | 張仕波 | 張慶偉 | 張慶黎 | 張志軍 | 張國清 | 張寶順 | 張春賢 | 張高麗 | 張海陽 | 張裔炯 | 張德江 | 陸昊 | 陳希[中國科協副主席] | 陳雷[水利部部長] | 陳全國 | 陳求發 | 陳寶生[中共中央黨校副校長] | 陳政高 | 陳敏爾 | 努爾·白克力 | 苗圩 | 范長龍 | 林軍[中國僑聯主席] | 林左鳴 | 尚福林 | 羅志軍 | 羅保銘 | 周濟 | 周強[湖南省委書記] | 周本順 | 周生賢 | 鄭衛平[中將] | 房峰輝 | 孟學農 | 孟建柱 | 項俊波 | 趙實 | 趙正永 | 趙樂際 | 趙克石 | 趙克志 | 趙宗岐 | 趙洪祝 | 胡澤君 | 胡春華 | 俞正聲 | 姜大明 | 姜異康 | 駱惠寧 | 秦光榮 | 袁純清 | 袁貴仁 | 耿惠昌 | 聶衛國 | 栗戰書 | 賈廷安 | 夏寶龍 | 鐵凝 | 徐守盛 | 徐紹史 | 徐粉林 | 高虎城 | 郭聲琨 | 郭金龍 | 郭庚茂 | 郭樹清 | 黃興國 | 黃奇帆 | 黃樹賢 | 曹建明 | 戚建國[解放軍副總參謀長] | 常萬全 | 鹿心社 | 彭勇 | 彭清華 | 蔣定之 | 蔣建國 | 蔣潔敏 | 韓正 | 韓長賦 | 焦煥成 | 謝伏瞻 | 強衛 | 樓繼偉 | 解振華 | 褚益民 | 蔡武 | 蔡名照 | 蔡英挺 | 蔡赴朝 | 雒樹剛 | 魏亮 | 魏鳳和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