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伯倫

張伯倫出生在美國華盛頓,1920年畢業於美國衣阿華大學,而後進入美國密執安大學任講師,1922年獲該大學碩士學位,1924年又獲哈佛大學碩士學位,1927年獲哈佛大學博士學位。1929年起任哈佛大學副教授,1934年以後一直任哈佛大學教授。
二、主要著作
《雙頭壟斷:賣方很少時的價值》
《壟斷競爭理論》
《壟斷競爭的再考察》
《論“寡頭壟斷”的起源》
《走向更一般的價值理論》
《壟斷競爭理論的起源和早期發展》等。

張伯倫認為,壟斷與競爭力量的混合來源於產品差別,產品差別是造成壟斷的一個決定性因素。一種產品具有差別,就意味著賣者對他自身的產品擁有絕對的壟斷,但卻要遭受非常接近的替代品的競爭。這樣每一個賣者都是壟斷者,同時也是競爭者,因此是“壟斷的競爭者”。
張伯倫根據產品差別的概念建立了他的壟斷競爭價值理論。他認為,在壟斷競爭情況下,每家廠商的銷售量受價格、產品性質和銷售開發三個因素的影響。壟斷競爭價值理論就是研究這三個因素和銷售量的均衡關係。

張伯倫還分析了產品性質和銷售活動對產品需求和廠商產量的影響。從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現實情況考察,大量的壟斷競爭是非價格競爭。主要形式是產品性質和銷售活動中的競爭。產品性質的競爭就是所說的質量競爭。產品性質的變化常常引起生產成本曲線的變化,從而影響到對它的需求。由於產品性質的變動是質量的而不是數量的變動,因此無法用一個具體圖式來表示。他還指出,銷售成本是為了改變產品的需求曲線的位置或形狀而支出的成本。銷售支出中,廣告支出是最重要的項目。銷售成本曲線是U形的,銷售支出在開始時,其效果是遞增的,以後就轉變為遞減的了。由此,在生產成本完全相同的情況下,壟斷競爭的均衡價格,首先由於增加了銷售成本,然後由於需求曲線切總成本曲線於其最低點的左面這兩重因素,而高於純粹競爭的均衡價格。

“張伯倫革命”

一直到20世紀30年代中期美國哈佛大學的張伯倫和英國劍橋的羅賓遜夫人分別出版了《壟斷競爭理論》和《不完全競爭經濟學》才正式宣告“斯密傳統”的徹底結束。始於張、羅二人的“張伯倫革命”的主要貢獻在於:他們擯棄了長期以來以馬歇爾為代表的新古典經濟學關於把“完全競爭”作為普遍的而把壟斷看作個別例外情況的傳統假定,認為完全競爭與完全壟斷是兩種極端情況,提出了一套在經濟學教科書中沿用至今的用以說明處在兩種極端之間的“壟斷競爭”的市場模式,並在其成因比較、均衡條件、福利效應等方面運用邊際分析的方法完成了微觀經濟的革命,將市場結構分成了更加符合資本主義進入壟斷階段實際情況的四種類型。
“張伯倫革命”的經濟學意義就在於,20世紀中期總量經濟學之所以能夠得到長足的發展,其天然邏輯的發展起點就是對壟斷的分析,從這個起點出發,恰恰使得西方經濟學比較正確地描述和表達了百年經濟歷史的本質和現狀。
運作機制

壟斷競爭論

一、壟斷競爭論的歷史淵源
在20世紀30年代以前,英、美經濟學界占統治地位的是A.馬歇爾的經濟理論。他的基本思想是,資本主義世界仍然處於自由競爭階段,壟斷只是例外現象。他的主要著作《經濟學原理》(1890)是以資本主義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為分析對象,雖然其中有專談《壟斷理論》的一章,承認壟斷組織在於獲得“壟斷收益”或“最大可能的淨收益”,可是,卻否定了壟斷價格的存在,認為這些收益是通過一種“適度價格”取得的。張伯倫和羅賓遜的著作在馬歇爾原有論點的基礎上作進一步的推進。兩本書的性質基本一樣,但使用的概念和敘述方法並不相同。不過一般認為他們是這一理論的共同創立者。
在《壟斷競爭理論》一書的緒論中,張伯倫對當時西方經濟學界流行的把競爭和壟斷截然劃分開的兩分法,提出了異議。他認為,市場上的實際情況既不是競爭的,也不是壟斷的,而是這兩個因素的混合。在他看來,許多市場價格都具有壟斷因素,因此企業家心目中只有壟斷競爭,而沒有純粹競爭的概念。因此,在理論上把壟斷與競爭這兩種基本的市場力量給予明確的定義,把它們各自孤立起來考察是不夠的,必須把它們綜合在一起進行分析。

二、產品差別論
張伯倫認為,壟斷與競爭力量的混合來源於產品的差別性。只要有任何一種明顯的標準使一個銷售者的產品或勞務能與其他銷售者的區別開來,這類產品就是有差別的。只要有差別存在,不管這種差別是多么小,購買者與銷售者之間的交易就不是隨機的,而是憑他們的喜好而有所選擇。
差別可以是具體的,也可能是想像中的。具體的差別來源於產品本身物質的或法律上的特點,還來源於進行銷售的不同條件。前者包括產品的品質、設計、顏色、式樣、包裝等特點,還包括專利、商標和商店名稱在內;後者包括例如在零售交易中,銷售者的地點、工作效率、經營方式、公平交易的信譽、店員對顧客的態度等。在其他人的有關著作中,銷售條件還包括信貸條件、交貨的及時性和可靠性等。張伯倫認為,在購買者看來,以上各種情況下的產品都或多或少地有些不同。

三、壟斷競爭的特點
張伯倫對壟斷競爭的特點分析。他認為,在純粹競爭情況下,由於需求曲線是水平的,個別銷售者按照現行市場價格願意出售多少就可以銷售多少。但是在壟斷競爭市場上,銷售量不但受價格的限制,而且受到銷售者的產品性質和廣告支出的影響。壟斷競爭是那些產品都有牌子和商標,能夠自行決定價格的廠商之間進行的價格、質量、服務和廣告的競爭(質量競爭、服務競爭和廣告競爭統稱非價格競爭)。
經濟學知識(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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