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巴洛克音樂的一些特點(Baroque),它的節奏強烈、跳躍,採用多鏇律、複音音樂的復調法,比較強調曲子的起伏,所以很看重力度、速度的變化。巴洛克音樂是後期發展的一個基礎。在聲樂方面,巴洛克音樂帶有很濃的宗教色彩,當時的宗教音樂在西方音樂的發展占很大的分量。那個時期的器樂曲發展也很迅速,尤其是弦樂方面的發展,弦樂的音色更能體現出巴洛克的特色,也比較適合我們的吉他翻彈!那個時期的代表人物有:巴赫、維瓦爾蒂和亨德爾。巴赫是音樂之父,由此可見他的威望之高。維瓦爾蒂憑著他的《四季》一舉成名天下知。亨德爾是鏇律大師,他的作品有一種優雅!他們所留下來的東西是巴洛克時期的一大筆財富!時代的音樂
一、巴羅克(Baroque)風格
從年代上說,大體上從十六世紀末到1750年間的音樂,稱為巴羅克音樂。十六世紀末葉,音樂史上第一部歌劇在義大利的佛羅倫斯上演,也是以喬萬尼·加布里埃利(Giovanni Gabrieli,1557(?)-1612)為中心的“威尼斯樂派”的全盛時期。而1750年則是對位法大師約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去世之年,代表巴羅克巔峰的對位法音樂可以認為以巴赫去世而告結束。
巴羅克(Baroque)一詞,原來的意思是形狀不整的珍珠,最初是在建築方面來表明一種藝術形式。文藝復興時期的藝術是以希臘、羅馬的形式美為第一性的,對之而言,巴羅克風格是一種全新的表現形式,也是後來興起的洛可可(Rococo)藝術的前提。巴羅克時代的歐洲音樂以德國、義大利和法國等幾個國家為代表,音樂藝術在這一時期達到了前所未有的迅猛發展。
二、巴羅克時代的德國音樂
巴羅克時代的德意志音樂,可以說以許茨、巴赫和亨德爾為代表。如果把中世紀以來的復調音樂比做金字塔,則他們的音樂就是塔頂,他們吸收了文藝復興以來的義大利的新音樂,並開拓了一條新的道路。許茨(Heinrich Schutz,1585-1672年)比巴赫和亨德爾恰恰早生一百年,二十四歲時赴義大利留學,就讀於威尼斯樂派的大師加布里埃利(Giovanni Gabrieli,1557-1612)。他回德國後,發表了第一部德文歌劇《達夫內》,此外還創作了許多受難曲。許茨的風格對後來的兩位巴羅克音樂大師巴赫、亨德爾的創作有著重要的影響。亨德爾和巴赫的音樂作品,無論在集成傳統音樂方面,還是在追隨新思潮方面,都在音樂史上放著射著異彩。亨德爾的作品,多為歌劇和清唱劇音樂,在器樂作品中也含有強烈的聲樂因素,這顯然是受了義大利的影響;而巴赫的音樂,在聲樂作品中也含有強烈的器樂因素,這預示了以後的古典主義時代的到來。
三、巴羅克時代的義大利音樂
歌劇這一偉大的藝術形式,就誕生在“音樂的搖籃”——歐洲文明古國義大利。古老的城市佛羅倫斯,有許多偉大的藝術家和一批對古希臘藝術感興趣的貴族。這些貴族決心賦予希臘戲劇以新的生命,他們開始給古老的希臘故事譜曲,並且穿上戲裝演出,而整個故事是由一個合唱隊唱出來的,這無疑就是歌劇的雛形了。後來經過發展,故事裡的每個角色由一個歌唱者演唱,而在合唱節目之間,由男女歌唱家分別擔任獨唱。當角色的話語輕柔時,台詞將半唱半說。這種歌唱差不多象一首讚美詩:被叫做宣敘調。而強烈的感情則是用叫做詠嘆調的真鏇律來表現。不久,詠嘆調開始用來炫耀歌手的美好聲音。那時,無論一部歌劇是在義大利還是在英國或德國上演,它的詠嘆調總是用義大利語演唱的,而它的宣敘調部分則用那個國家的語言演唱。
義大利的巴羅克音樂中,弦樂可與早期的歌劇相提並論。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等弦樂器,至今仍是管弦樂隊中不可缺少的樂器,也是極為重要的室內樂及獨奏樂器。在巴羅克時代的義大利,弦樂與歌劇相結合,做為古序曲而得以發展。歌劇的序曲必須是以快速開始,中間部緩慢,最後再以快速終結這樣的三部分構成,這種形式後來成為協奏曲和交響樂的基本形式。而當時的古序曲和協奏曲都是以弦樂為主的。這一時期的義大利盛產小提琴家,如托萊利(Giuseppe Torelli,1650-1708)、科萊里(Arcagello Corelli,1653-1713)、維塔利(T.Antonio Vitali,1665-1735)、維瓦爾第(Antonio Vivaldi,1675-1743)、塔蒂尼(Giuseppe Tartini,1692-1770)等,都是早於巴赫的音樂家,他們全都是小提琴名手,而且都是小提琴音樂的作曲家。另外,義大利的小提琴製作家輩出,如阿瑪蒂、瓜爾奈里和斯特拉迪瓦利等都是義大利北部阿爾卑斯地區的克雷莫納(Cremona)人,他們精心製作的小提琴,一直到今天還活躍在舞台上,顯示出空前絕後的藝術魅力。四、巴羅克時代的法國音樂
在這一時期的法國,以巴黎為中心,以各地王侯貴族的府邸為背景,歌劇和古鋼琴音樂極為盛行。當時的法國歌劇,脫離了義大利歌劇的傳統而獨自成長,可說是接近於舞劇的形式。
巴羅克時代,法國最有代表性的歌劇作曲家是呂利(Jean Baptiste Lully,1632-1687),他創作的歌劇簡潔明晰、鏇律動聽,同時具有很強的舞蹈特點,內容也較為深刻,並大量運用了辛辣、幽默的手法。
與歌劇同時盛行的是古鋼琴音樂。古鋼琴這種樂器,常常附以代表巴羅克文化的裝飾,它與羽管鍵琴等都是今日鋼琴的前身。在這方面最著名的大師,是庫泊蘭(Francois Couperin,1668-1733年)和拉摩(J.P.Jean Philippe Rameau,1683-1764年),他們的作品中有許多是為古鋼琴譜寫的組曲,其中有許多曲目至今仍用現代鋼琴廣為演奏。拉莫於1722年出版的和聲學概論,是音樂史上最早的和聲學理論著作。
之英 國
這裡簡要介紹一下英國的巴羅克音樂。文藝復興時期,英國湧現出一批傑出作曲家,如泰利斯(1505-1585)、拜爾德(1543-1623)、吉本斯(1585-1625)等。到了16世紀後期,英國宗教界出現了一股清教主義運動潮流(清教主義者認為應當清除英國國教中的天主教殘餘影響而得名)。清教思潮反對人文主義思想,排斥塵世的娛樂,認為音樂舞蹈等藝術是有罪的。17世紀前半期,清教徒在政治上逐漸得勢。他們多代表新興的資產階級和新貴族,成為英國資產階級革命的骨幹。宗教、政治的紛爭,清教主義的興起使得18世紀前半期的英國音樂呈現出近乎空白的局面。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勝利後,主要由清教徒組成的政府取消了宗教儀式上的音樂,封閉了所有的歌劇院,英國的音樂界沉默了。1658年斯圖亞特王朝在英國復辟。這一歷史的倒退卻成了英國音樂得以發展的轉機。17世紀後期英國最重要的音樂家是普賽爾。普賽爾一生創作了大量優秀的宗教音樂、歌曲、話劇配樂,最重要的貢獻是晚年的歌劇,帶有明顯的英國市民趣味和民族特色。普賽爾去世後,英國歌劇發展再度陷於停頓,義大利正歌劇充斥英國劇院。1714年,亨德爾定居英國,為沉悶的英國歌劇界帶來了活力。他的正歌劇《里納爾多》等在英國大受歡迎。
18世紀二十年代末,傳統的義大利正歌劇因為其沉悶的腳本、空洞的內容和雷同的劇情不能適應市民階層的口味,逐漸失去了市場。這時一部針砭時弊的《乞丐的歌劇》 (約翰·蓋伊詞,佩普什曲)在倫敦上演,它取材於日常生活,採用通俗幽默的對白和流行的曲調,贏得了市民的廣泛好評。劇中對以亨德爾為代表的義大利正歌劇作了無情的諷刺,使義大利歌劇在英國受到了沉重打擊,亨德爾經營的歌劇院最後因虧損而關閉。這時亨德爾把精力轉向了清唱劇的創作。清唱劇(oratorio)是一種大型宗教性聲樂形式,內容多取材於聖經,所謂“清唱”是指沒有舞台動作和服裝布景的變換。亨德爾把這種形式推向了頂峰。他的《所羅門》 、 《以色列人在埃及》 、 《參孫》都大獲成功,1641年他的《彌賽亞》成了這一體裁的巔峰之作,其中的《哈里路亞》堪與巴赫的《b小調彌撒》並稱為巴羅克聲樂藝術的最高成就。 亨德爾逝世後,英國每年為紀念他都要舉行清唱劇專場演出。但在他之後,英國樂壇再也沒出現堪稱偉大的音樂大師。
評價
總而言之,巴洛克時期的音樂和其美術一樣都有了發展和創新。儘管音樂和美術是兩個不同領域的藝術,然而他們卻是那樣的密切。我們可以從許多畫家的筆下看到當時音樂家的身影而且他們又有著很好朋友關係,如魯本斯的《格魯克》,勒南的《呂利》,霍加斯和亨德爾等,我們也可以從不同國家的畫家的畫中感覺到他們當地的音樂。19世紀後期以來,巴洛克藝術材得到積極的評價,許多學者指出巴洛克是繼文藝復興之後的主要流派,並對其形式特點作了分析和歷史考察。義大利學者E.南喬-尼於1895年進而把17世紀文明的特點歸納為巴洛克主義,學術界逐漸形成了17世紀是巴洛克時代的概念,除巴洛克美術和巴洛克音樂外,甚至有巴洛克文學、巴洛克哲學等提法,使有關問題的研究在藝術史和文化史中逐漸深化。
除了確認巴洛克藝術的歷史地位而外,西方學術界 對有關問題的研究還有另一方面的發展,即把巴洛克相對於文藝復興的風格特點當作具有普遍意義的藝術形式 發展模式,認為其他時代和其他民族的藝術也有這種從 文藝復興到巴洛克的演進,甚至認為這是藝術形式或視 覺形式的不依社會內容為轉移的獨立規律。首先提出這種主張的是沃爾夫林,他把文藝復興代表的古典主義和巴洛克當作藝術表現形式的兩極,各有一系列互為對照的特點,並形成由此及彼 的規律性發展。以此類推,則各地、各時代美術和音樂皆有其古典和巴洛克階段,例如希臘藝術在公元前5~前4世紀為古典階段,希臘化時期則為巴洛克階段;哥德式藝術在13世紀為古典階段,14~15世紀為巴洛克階段;甚至當時的日本藝術也可如此劃分。沃爾夫林的學說開啟了形式主義分析的流派,在西方影響甚大,不少學者認為巴洛克可作為每一文化或文明進入後期階段的特徵,使之具有 更為普遍的意義。
音樂風格概述
1. 簡介“巴洛克”這個詞在音樂史上的含義。
葡萄牙語baroque原意為不圓的、形狀不規則的珍珠,現指歐洲17世紀和8世紀初期豪華的建築風格。音樂家借用此語概括地說明同一時期的音樂風格(見下文)。
2. 巴洛克時期音樂的鏇律有什麼特點?
樂句長度不一,氣息較長,無論是聲樂還是器樂,鏇律都空前地華麗複雜,有相當多的裝飾音和模進音型。和文藝復興時期的鏇律一樣,曲調的進行常常帶有形象化、象徵性特徵。引人注目的是鏇律中有明確的和聲屬性。
3. 巴洛克時期音樂的節奏是怎樣的?
主要分為自由節奏的和律動鮮明、規整的這兩種節奏。前者用於宣敘調、托卡塔、前奏曲等,後者用於詠嘆調、賦格、舞曲等,在一個樂章中會保持始終。這兩種節奏常常搭配使用,如宣敘調與詠嘆調,前奏曲(或托卡塔)與賦格。
大小調體系,它已取代了過去的“教會調式”。
5. 巴洛克音樂的和聲是怎樣的?
已形成了完整的以主、屬、下屬為中心的大小調功能和聲體系,利用不協和音作調性轉換並使和聲進行富有動力和情感色彩。十二平均律在17世紀的發明與和聲體系的充分發展有密切的關係。
6.什麼是通奏低音(thoroughbass, 又稱作數字低音figured bass或basso continuo)?
巴洛克時期特有的作曲手段。在鍵盤樂器(通常為古鋼琴)的樂譜低音聲部寫上明確的音,並標以說明其上方和聲的數字(如數字6表示該音上方應有它的六度音和三度音)。演奏者根據這種提示奏出低音與和聲,而該和弦各音的排列以及織體由演奏者自行選擇。
7. 巴洛克音樂的織體是怎樣的?
復調織體占主要地位,其寫作技術達到了空前絕後的高峰。與文藝復興時期的復調不同之處在於它是在功能和聲基礎之上的對位。同時也有許多作品採用主調織體。
8. 巴洛克時期的曲式是怎樣的?
以相互間形成節奏、速度、風格對比的多樂章結構為主,如組曲、變奏曲、協奏曲、康塔塔、清唱劇等,常用前奏曲與賦格、宣敘調與詠嘆調的搭配關係。復調樂曲的內部結構是以模仿手段寫作的連續體(不分段),但可看出明確的呈示、發展和再現因素。同時也有分段結構、變奏曲、在固定低音鏇律之上進行變奏的帕薩卡利亞、夏空形式。
9. 巴洛克時期有哪些主要的音樂體裁?
聲樂:彌撒、經文歌、眾讚歌、歌劇、清唱劇、康塔塔、受難樂以及各種獨唱、合唱曲。 器樂:托卡塔、前奏曲、幻想曲、賦格曲、變奏曲、組曲、奏鳴曲(以獨奏奏鳴曲與三重奏鳴曲為主)、協奏曲(管弦樂協奏曲、大協奏曲、、獨奏協奏曲)。
10.巴羅克時期音樂的情緒是怎樣的?
在一個樂章之內保持一種基本情緒,在樂章與樂章之間才形成對比.
11.巴羅克時期音樂的力度是怎樣的?
不追求漸強和漸弱的細微變化,而是採用較為清晰的“階梯式力度”。
古典音樂精品
如果用“下里巴人”來形容當代的流行音樂,那么古典音樂便是當之無愧的“陽春白雪”。無論是“秦箏吐絕調 玉柱揚清曲”的古琴聲,還是“嘈嘈切切錯雜談 大珠小珠落玉盤”的琵琶都讓人魂牽夢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