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留學人才發展基金會,改革開放以來,隨著中國經濟社會的發展,中國留學人員事業進入蓬勃發展的新階段,國際人才交流成為經濟全球化的重要環節。為適應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戰略目標的需要,推進中國人才強國戰略實施,促進中國留學人員事業健康發展,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正式受理登記,國務院正式批准,中國留學人才發展基金會正式成立。
簡介
中國留學人才發展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業務主管單位是中央統戰部。中國留學人才發展基金會是面向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台灣和世界各地公眾的公募性基金會。
宗旨
遵守中國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接受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監督;爭取海內外企業、
團體和人士的支持,組織募捐,接受捐贈,促進留學人員事業健康發展;協助政府有關部門開發和利用海內外人才與人才市場,積極吸引中國留學人員回國服務,支持留學人員自主創業,發揮橋樑紐帶作用,為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和留學人員工作服務。
領導人
中國留學人才發展基金會名譽理事長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歐美同學會、中國留學人員聯誼會
會長韓啟德擔任,名譽副理事長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陳喜慶、國家人事部副部長王曉初擔任,理事長由歐美同學會、中國留學人員聯誼會常務副會長、原北京市副市長、華夏銀行董事長陸宇澄擔任,秘書長由歐美同學會、中國留學人員聯誼會副秘書長陳捷延擔任。
業務範圍
(一)為留學人才回國創業、報效祖國提供多種形式的資助與服務;
(二)鼓勵支持留學人才為中國貧困地區的發展服務;
(三)吸引和推薦留學人才為國內企事業單位、團體和相關部門服務;
(四)加強與海內外留學人員、留學人員團體和國際相關非營利組織的交流與合作;
(五)利用海內外資源,以多種形式,促進國內所需人才的培養與交流;
(六)開展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各項活動。
機構設定
理事會:行使章程賦予的所有權力。
理事長:行使章程賦予的職權。
秘書長:行使章程賦予的職權。
各部室設定及職責
基金部:負責基金(包括專項基金)的管理、使用、保值、增值與運營。
項目部:根據基金會的總體戰略,負責各子項目策劃、開拓與管理。
研究院:對中國留學人才發展戰略進行深入研究,為國家制定相關政策提供理論依據。
辦公室:負責宣傳、財務、人事管理與日常工作。
理事成員
名譽理事長
韓啟德
名譽副理事長
陳喜慶 王曉初
理事長
陸宇澄
資深顧問
劉華秋 項懷誠
吳敬璉 厲以寧
林毅夫 馬俊如
曾慶忠 許善達
副理事長
張廷翰 胡新渝
談 劍 李 山
理事
孫建立 白 蘭
胡昌榮 李子良
張秀琴 沈全榮
郭巧麗 王啟明
監 事
王永慶
秘書長(理事)
莊 亮
副秘書長
朱 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