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禁毒基金會,英文譯名“China Narcotics Control Foundation”,英文縮寫“CNCF”。是1999年4月在民政部註冊登記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全國性非營利社會團體,中國禁毒基金會屬於全國性公募基金會。中國禁毒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範圍是中國以及許可中國禁毒基金會募捐的國家和地區。中國禁毒基金會的宗旨:堅持以人為本,貫徹國家禁毒方針,動員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民眾參與禁毒鬥爭,募集和接受捐贈,支持中國禁毒事業的發展,為創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貢獻。中國禁毒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來源於國家財政撥款。中國禁毒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業務主管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業務範圍
(一)面向境內外開展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募捐活動;
(二)協助、資助禁毒宣傳教育、戒毒康復、禁毒執法、禁毒管理、禁毒國際合作等工作;
(三)開展禁毒工作專題調研和基礎理論研究;
(四)獎勵為禁毒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撫恤禁毒鬥爭中犧牲和受傷的有功人員;
(五)開展國際民間禁毒交流和友好往來;
(六)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及國家禁毒委員會、公安部有關要求開展其他活動。
取得成績
進一步加強基金會領導班子建設。全國人大常委、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陶駟駒同志兼任中國禁毒基金會理事長和法人代表,原中國武裝警察部隊學院院長張世璦少將、原公安部禁毒局巡視員劉志民同志任中國禁毒基金會副理事長,陳緒富同志任中國禁毒基金會秘書長,陳興友同志任中國禁毒基金會副秘書長。
爭取到國家稅務總局的免稅政策。即對納稅人通過中國禁毒基金會的公益、救濟性捐贈,在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3%以內的部分或未超過申報的個人所得稅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準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或者個人所得稅前據實扣除。
積極開展募集資金工作。經工作,2006年完美(中國)日用品有限公司捐贈1000萬元,澳門志濠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捐贈300萬元,中國化工集團捐贈100萬元,天大藥業捐贈價值2000萬元戒毒藥品,中國長農實業集團公司捐贈價值300萬元戒毒藥品,廣州萬孚生物技術有限公司捐贈價值300萬元的毒品檢測試劑。中國禁毒基金會在北京分別舉行了天大藥業、澳門志濠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向中國禁毒基金會捐贈的儀式。
積極開展禁毒宣傳教育工作。繼續與國家禁毒辦、中國社會報社共同舉辦《禁毒周刊》,研究了深化改革的措施和意見,加強了禁毒宣傳陣地建設;會同國家禁毒辦、公安部宣傳局、《諷刺與幽默》報社等單位開展全國禁毒公益漫畫大賽,製作《防範新型毒品掛圖》;支持十大民間禁毒人士之一的湖南益陽市銀城花鼓戲藝術團團長吳孟清十萬元經費,用於解決該團資金嚴重不足。
慰問在工作中犧牲、受傷的禁毒民警。向犧牲的廣州市公安局吳桂忠烈士、甘肅省公安廳王建平烈士、雲南省公安廳程偉峻烈士和包頭市公安局東河分局禁毒隊趙秀同志的家屬各送去慰金30000元,向受傷的公安局東河局禁毒隊關正宇、馮衛軍、楊建國、石玉潔同志各送去慰金3000元。
加強自身建設。在學習、借鑑有關基金會、協會管理經驗的基礎上,組織起草和修改了《中國禁毒基金會章程》 、《中國禁毒基金會基金募集管理辦法》以及《中國禁毒基金會財務管理制度》、《中國禁毒基金會內務管理》等。請公安部審計局進行了年度審計,通過了民政部的年度審核,並在公益時報刊登了年審報告。按照公安部的統一部署,著手開展清理整頓。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中國禁毒基金會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其收入來源於:
(一)募捐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捐贈;
(三)基金的增值和投資收益;
(四)政府資助或撥款;
(五)其他合法收入。
中國禁毒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
中國禁毒基金會組織募捐時,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畫。重大募捐活動應當報公安部和民政部備案。中國禁毒基金會組織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捌派或變相攤派。
中國禁毒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中國禁毒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範圍使用財產;捐贈協定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定的約定使用。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中國禁毒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中國禁毒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
(一)章程規定業務範圍內的工作和活動;
(二)業務活動成本、籌資成本和管理費用;
(三)理事會決定的其他費用。
中國禁毒基金會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是:
(一)全國性大型募捐活動;
(二)為基金增值而開展的數額大、有風險日投資活動。
中國禁毒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中國禁毒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為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中國禁毒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中國禁毒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式。中國禁毒基金會應及時向捐贈人反饋捐贈資產的使用和管理情況。捐贈人有權向中國禁毒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覆。中國禁毒基金會違反捐贈協定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定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接觸捐贈協定。中國禁毒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定,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中國禁毒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定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定情形的,中國禁毒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定。中國禁毒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中國禁毒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中國禁毒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中國禁毒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畫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
中國禁毒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中國禁毒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接受民政部組織的年度檢查。中國禁毒基金會通過民政部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民政部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
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
中國禁毒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基金會發生分立、合併的。
中國禁毒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公安部審查同意。經公安部審查同意後15日內,向民政部申請註銷登記。
中國禁毒基金會辦理註銷登記前,應當在民政部、公安部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中國禁毒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民政部辦理註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中國禁毒基金會註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公安部和民政部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與中國禁毒基金會宗旨相關的事業。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民政部組織捐贈給與中國禁毒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